采煤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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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第一部分 采煤种安全操作规程11、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12、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33、单体支护操作规程74、爆破操作规程115、清煤操作规程166、回收操作规程177、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20第二部分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258、掘进班(组)长操作规程259、架棚支护操作规程2710、锚杆支护操作规程3311、锚喷支护操作规程3812、锚索支护操作规程4213、人力运料操作规程4714打眼操作规程49第三部分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5115、地面变(配)电站值班员操作规程5116、电操作规程5817、防爆检查操作规程6219、充电操作规程6720、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7121、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7622、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操作规程7923、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8324、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8725、锅炉司机操作规程89第四部分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9226主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9227、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9628、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10029、把钩操作规程10530、信号操作规程10831、轨道工操作规程11032、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1533、钢丝绳检查操作规程11834、运料工操作规程12135、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12536、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127第五部分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13137、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13139、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14740、巷道维修操作规程14941、洒水灭尘操作规程16542、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16843测尘操作规程17644、检身工操作规程180第六部分其他18245、爆炸材料管理工操作规程18246、探放水工操作规程18747测量工操作规程192第一部分采煤种安全操作规程1、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采煤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 工艺流程,掌握采煤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患的能 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3条、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 作。第3条、准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 效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第4条、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 质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第5条、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防突、防 尘设施、支护质量、乳化泵压、自救系统、备用支柱量等。第6条、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现 场带班矿长及安全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处理。第7条、将检查情况汇报到队和调度室,履行交接班手续。三、操作前准备第8条、进入采面前,先由瓦检员、安全员及1-2名有经验的 员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有:(1)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 的支护情况等;(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固定 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常使用, 牵引链、胶带是否有超限磨损;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综合防尘 水管是否到位。第9条、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次检查, 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 是否正常,自己工作位置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 行处理,及时消除后方可生产。四、正常操作第10条、作业(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责任制要求进行作业、作业前首先检查 设备和设施、作业场所是否存在隐患和有无其他征兆。(2)严格按照“三图书”作业,质量标准坚持“三直一平两畅 通”的原则。(3)对现场的顶板与防尘、支柱、通风、瓦斯管理等设施进行全 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 撤人、汇报、采取措施处理。(4)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擢煤、 支护、回柱。五、特殊情况处理第11条、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过空巷、 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落 实处理。第12条、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 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第1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事 故发生时;(2)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可能发生 事故时;(3)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行为 引发事故时。2、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站性能及构造原理 和液压控制系统,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专业技术培 训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 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处泵体不足100mm时,应立即汇报、 调整、处理。第3条、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第4条、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5条、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 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 定。第6条、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为单体液压支柱供液支柱供 液的应不小于18MPa。第条、检修泵站时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 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液压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 换液压件。第8条、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 铅封和调整部位的动作压;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 止阀。第9条、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第!0条、操作时发现有异响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 力表指示压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 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 即停泵。第11条、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停泵信号, 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开泵还是停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 机均不得脱离岗位。三、操作准备第12条、乳化泵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 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3)泵及油箱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连接牢靠、有无漏液。(5)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 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各控制阀是否正常,并处于正确位置、向 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表是否齐全、完整、 动作灵敏。第13条、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检 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2%-3%)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 二高度位置以上。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四、正常操作第14条、检查完毕无问题后,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头,待把 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打开手动卸载阀,合上控制开 关,点动电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标记方向一致,如不 一致,立即停机处理,待一切无误后方可开机。第15条、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 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 工作。(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2)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胶管有无破损,以及挤扭压的地方;(3)各部件运转声音有无异常;(4)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温度不超过30,泵体温度不超 过60c(5)柱塞腔液压是否合适,应以柱塞表面带出的油膜形成少量点 滴状为合格,否则调节丝母;(6)随时注意观察压变化情况和安全阀、卸载阀的工作情况;(7)过滤器是否损坏或很脏而失效;(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项第16条、接到工作面用液开泵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发出开泵的 信号,得到回应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截止 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信号不清不准开泵;第17条、运转过程中应注意:各种仪表显示情况;机器声音是否 正常;机器温度是否超限;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严实;乳化液箱内 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物、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第18条、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 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元件,否则容易造成人员伤害;第19条、不得随意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第20条、正常情况下,不经回采工作面人员许可不得停泵,如工作 中泵站停止运转后,要打开手动卸载阀,并对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21条、移动泵站后,保证管路畅通,油管接头与电路等完整, 置放整齐;第22条、观察顶板好坏,防止砸坏泵站设施,观察泵站上方采 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油质;第23条、泵站需加油时,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 制乳化液,要专桶专用,使用自动配液器配液。六、收尾工作第24条、接到班长收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 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向 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并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3、单体支护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单体支护人员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 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 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 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砰危岩和松动的煤帮。第3条、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大量支柱卸 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 即发出撤人信号,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 处理。第4条、如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空联。第5条、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第6条、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第7条、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 木料背实。第8条、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肝)上,坚硬底板要刨麻面;底板松软 时,支柱必须穿鞋。第9条、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 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第10条、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 用1.0米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 度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米,选用其它支柱 时,严禁超高支设。第11条、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 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矿上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第12条、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第13条、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第14条、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 不准回撤临时支柱。第15条、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 不得小于15米;支柱与推移输送机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其它的符合 作业规程规定。当支护序与其它序发生脱节时,支护有权要求 暂停或减缓其它序,优先进行支护。第16条、在采煤工作面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与 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其柱径为100毫米的不小于90KN、柱径为 80毫米的不小于60KN。三、操作准备第17条、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支柱定位卡具、锹、镐、锤、 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第18条、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第19条、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正常操作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操作第20条、架设带帽点柱程序:单体液压支柱:量好排、柱距一清理柱位竖立支柱用注液枪清洗 注液阀煤粉一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供液升柱。第21条、架设挂梁支柱程序:单体液压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顶打紧调 角楔一清理和定柱位竖立支柱一清洗注液阀煤粉供液升柱。第22条、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挂网时将网展开拉直,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连接。(2)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柱完整处两手抓 住钱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 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3)插调角楔时,先将顶梁托起,然后从下向上将调角楔插入, 使梁与顶板间留有一定的间隙(0.1-0.15米或按作业规程规定)。(4)竖立支柱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 刨柱窝、麻面、放置柱鞋,对号回出临时密集支柱。(5)支柱时,人员要站在支柱地点上方操作。架设单体液压支柱 时:1人扶柱,将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1人用注液枪清洗 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匀供液升柱, 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为止。(6)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7)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新架设的支柱进行二 次注液。第23条、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铺网、挂梁、铺设背护材料支 设临时支柱和贴帮柱。第24条、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 顶板;提前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五、特殊操作第25条、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 出口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第26条、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与基本支 柱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第27条、俄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六、收尾工作第28条、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 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4、爆破操作规程第1条、一般要求(1)井下爆破工作由爆破担任,爆破员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 格,并持证上岗。(2)爆破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爆破安全规程有关条 文的规定。(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 静电的化纤衣服。(4)爆破员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爆破材料、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 放炮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放炮器材及爆破材料不准下井使用。第2条、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 的监护下,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严禁在中途逗留。(3)爆破材料采用人力运送,不得借用机械运送。爆破材料运到 工作地点后,要放到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可靠、干燥的安全地点,并 远离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第3条、检查放炮器与放炮母线。放炮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 要求;放炮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 应进行处理和更换。第4条、装配起爆卷(1)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柱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 导电体的爆破作业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 卷。(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 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着前端脚 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扭接。(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 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的绝缘层。(4)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将药卷顶部揉软,再用木 或竹质的炮针在药卷顶部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 管插入孔眼,并将脚线末端扭接。严禁将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 药卷上。第5条、装药前做好以下工作(1)爆破安全员班组长和瓦检员对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 检查,严格执行“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2)监督班组长对工作面附近进行洒水灭尘,加固工作面附近的 支柱,消除炮眼内的煤(岩)粉。(3)发现有下列情况时不准装药。A、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柱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B、装药地点设备、设施未掩护或转移,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 之一以上;C、装药地点20米以内粉尘堆积飞扬时;D、装药地点2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E、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忽高忽低, 瓦斯突增等;F、炮眼内粉尘未清除干净;G、发现瞎炮未处理时。第6条、装药(1)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 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好后将两脚线末端 扭接。(2)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起爆药卷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 都朝向眼底。起爆药卷不得夹在两药卷的中间。第条、封泥和封泥长度要求(1)封泥采用粘土黄泥作炮眼封泥。严禁用粉煤、块装材料或其 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2)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3)装填炮泥时不得损坏雷管脚线。(4)炮眼封泥长度符合下列要求。A、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 得装药爆破。特殊情况下,如挖底、挑顶、刷帮确需浅眼爆破时,必 须制定安全措施。B、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炮眼 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D、 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 于0.5米。第8条、放炮母线的敷设和联线要求(1)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 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 0.3米以上的间距。(2)放炮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 前必须扭接成短路。放炮母线敷设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3)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操作。电雷管脚线和连 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第9条、爆破前要做好警戒工作(1)爆破员要通知班组长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放炮警戒 地点担任警戒。(2)各警戒点除上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拦杆或拉绳等。(3)放炮时工作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的 安全地点。第10条、放炮要求(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员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 放炮母线是否符合要求。(2)爆破员进入拉炮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放炮信号。放炮员 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放炮器相连接,并将放炮器手把 插入放炮器,转至充电位置。(3)第二次发出放炮信号,再过10-15秒,放炮器指示灯亮稳定 后,将放炮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4)电雷管起爆后,将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钮接成短 路。第11条、放炮后检查(1)迎头排除炮烟后,班组长、安全员、放炮员、瓦斯检查员进 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动电气设备。(3)检查工作面的爆破情况,并找出悬肝危岩。(4)通电后没有起爆,爆破员必须取下放炮器钥匙,将母线摘下 并扭接成短路。瞬发电雷管至少至等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查 明不响的原因。第!2条、处理瞎炮(1)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米处打出的平行炮眼中重 新装药放炮,眼深要超出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孔外端口插入 炮棍作为导向标志。(2)严禁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旋转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3)在瞎炮处理完以前,严禁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第13条、放炮收尾工作要求(1)放炮结束后,爆破员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 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2)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遇有特殊情况,爆破员必须 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员在现场交接清楚。(3)放完炮后,应将放炮母线、放炮器、瓦斯检定器等收拾好。(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5、清煤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清煤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清煤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及 支护、爆破等相关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整理好清煤工具,对清煤场所从外往里逐一检查安全情 况,如检查巷道片帮冒顶、支护等。发现隐患,自身能处理的马上处 理好,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组织协调处理 好,在无隐患下进行清煤,以防发生顶板砸人等伤事故。第3条、在清煤时,撤出人员,行人不清煤,清煤不行人,不准 在清煤处同时干其它工作,以免伤人。第4条、清溜子机头、机尾、皮带处的浮煤时,停机后进行。并 与溜子和皮带司机联系好,清煤打信号开、停,不准其它人打信号, 以防设备伤人。第5条、浮煤清干净,清到实底,并且平整、整洁,符合安全质 量标准化标准,不影响行人和设备正常运行,消除设备事故和人员摔、 扭伤。第6条、清理出的杂物、物料,及时搬运到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 或装车运走,轻拿轻放,否则影响行人或砸人。第7条、在清理巷道浮煤前,要先认真敲帮问顶和处理好空帮空 顶。不准在端头支护不完好,放煤支柱处清煤,以防煤肝、支护掉落 伤人。第8条、清出的火工品及时交当班本区域的爆破员处理。三、收尾工作第9条、清煤结束后,经班组长或带班领导验收,并同意允许方可离 岗。6、回收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回收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回收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 工等相关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对采煤工作面超规定尾巷棚子、设备和采完的工作面支 护、设备及报废巷道的支护、不用的设备、物料进行回收,认真贯彻 执行经审批的各类回收安全技术措施。第3条、回收尾巷、采面、报废的巷道时,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 风,各类气体不超限,方可进行,以防发生瓦斯事故。第4条、回收前必须从外往里检查支护、空帮空顶情况,加固支 护和处理好空帮空顶,以防在回收过程中发生顶板事故。第5条、要备齐回收工具和检修好所有设备,否则不准回收,以 防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第6条、回收前清理干净巷道内杂物、浮煤、浮开,保证退路畅 通,以防碰手碰脚工伤发生。第条、回收时必须从里往外进行,便于撤退避险。三、操作程序第8条、巷道溜子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1)部分溜槽回收停电,闭锁电源,在电源处悬挂“有人作业,请勿送电”的警 示牌,以免误送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在回收处选择拆槽点,用导链拉松刮板链并解开,导链必须挂 在加固的好棚梁上,以防倒架伤人。取掉溜槽连接销,用撬杆撬松,撬开溜槽,手抓紧撬杆,手脚 离开被拆溜槽,其它人员离开,节节回拆溜槽,以防伤人。用链子拉出机尾安好,打上压柱,拉出机尾时人员撤出,以防 伤人。拆卸下来的溜槽和刮板链及时运到石门指定地点码放好。第9条、整台溜子回收必须切断电源,甩掉供电电缆。先拆掉机头部分,后拆溜槽和机尾,要一节节回,拆溜槽按 上述方法操作回下的溜子物件及时全部运到石门指定地点码放好。第10条、巷道棚子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1)必 须使用回柱绞车回棚,固定好绞车,后 部打好立柱(向 里倾斜)固定好稳绳,打好压柱和儀柱,做好钢丝绳套环,指定专人 开绞车。(2)检查联系信号,要灵敏可靠。(3)套好要回收的棚腿,一次一根,不准多根,以防过载顶倒后 面的棚子或拉断钢丝绳及拉翻绞车。(4)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绞车也要离绞车5米外开动,以防绞 车拉翻和钢丝绳拉断伤人。(5)绑套棚子人员出来,专人打信号,按信号开停绞车,信号不 清不准开动绞车,以防误操作,发生事故。(6)棚腿拉出后,及时停机,进入解绳,搬运回收出的物料和第 二次绑套棚腿,要先敲帮问顶,消除悬煤悬砰后进行,不准进入回收 后的地方取物料,要用长把工具拉出,以防片帮冒顶伤人。第11条、工作面支护回收:在支柱拉出后,及时用单体和圆木支护,采用迈步式支撑顶板, 保证支护质量,防止回棚时冒顶。“见三回”,即拉出三个支柱回收个支柱上的钢梁、支护 单体、坑木,从里往外逐架回,用绞车回收,绑好回收物料撤出人员 到安全地点,开动绞车拉出,同时指派专人在安全地点监护观察,发 现异常立即停止绞车,进行处理。回收棚子时,不准同时降架拉架, 以防顶板、钢丝绳打人等事故。回出的单体、钢梁、圆木及时搬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放整齐, 以防影响行人的安全。第12条、不用设备、物料的回收,对大型设备、物料要先在现 场解体,搬运装车时,互相配合,轻拿轻放,不准超高超宽装车,用 紧固器紧固牢,或用12号铁丝绑牢,木楔打紧,防止物件窜动伤人 和给提运过程中带来不安全因素。第13条、回收作业时必须戴手套操作,以防伤手。四、收尾工作第1条、.回收作业完后,整理好设备和工具,放在指定地点。、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回采巷道维修人员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 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 质量。第3条、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第4条、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 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第5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 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第6条、凡巷道支柱发生弯曲、腐朽、错、折断、破裂等现象 都必须及时更换。第7条、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 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 理和抢修。第8条、架设临时支柱要牢固可靠,严禁梁柱。第9条、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柱完整牢 固处。第10条、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柱架设好之前, 严禁人员通过。第11条、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 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第12条、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 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架拆架,严禁空顶作业。第13条、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 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第14条、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侧架设临时支柱,并用 材料将棚腿背好。第15条、架设和拆除支柱时,在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 作。第16条、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撒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 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第17条、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第18条、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 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第19条、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 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三、操作准备第20条、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 和设备。第21条、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 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 理。第22条、维修工作与其它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 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四、正常操作第23条、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柱,支护好顶帮。第24条、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 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第25条、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 好顶帮。第26条、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回撤下架棚子。第27条、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规定执行。第28条、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第29条、使用较接梁和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应梁 柱并留有宽0.8米以上的人行道。第30条、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 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第31条、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采用 沿空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排关门支柱。五、特殊操作第32条、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 求操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已相对稳定时:(1)事先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距 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柱棚梁上打上 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柱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3)清理出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架设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 腿窝,其深度应不超过邻近腿窝深度;(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 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如塌冒处支柱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6)塌冒区支柱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木 垛接顶,必须选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炭打下,必 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 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7)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 还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 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稳定后再恢复工作;(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已相对稳定时:(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3)将直径I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 的棚子处打幷子,拝子插入1米为好,拝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 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 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幷子插 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 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 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 围内;(2)待压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六、收尾工作第33条、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肝清理干净,各种物 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 移设好。第34条、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 地点的顶板、支柱等情况。第二部分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8、掘进班(组)长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掘进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掘进 工艺流程,掌握掘进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患的能 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2条、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 作。第3条、准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效 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第4条、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 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第5条、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掘进或开拓工作面临时支护、 局部通风、防尘设施、巷道中线、永久支护质量情况等。第6条、检查验收后,存在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当班 的带班领导及安全员,下班作业前首先处理好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和 隐患,确认安全后再作业。三、操作前准备(一)准备第7条、进行掘面前,先由瓦检、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 名有经验的员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有:(1)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 支护情况等;(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 号是否能正常使用,钢丝绳是否有超限磨损;风筒末端距离工作面磧 头是否符合要求;瓦斯探头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综合防尘水管是否到 工作面硬头。第8条、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次检查, 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 是否正常,工作位置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处 理,及时消除,然后方可生产。四、操作程序第9条、操作前首先检查设备和设施、作业场所、是否存在安全 隐患和其他征兆。第10条、严格按照“三图书”作业,坚持“有掘必探、先探 后掘”的原则第11条、对现场的顶板与防尘、支柱、通风、瓦斯管理等设施 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 停、撤人、汇报。第12条、按照作业规程打眼、装药、爆破、装岩。五、特殊情况处理第13条、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 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其补 充措施落实处理。第14条、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等灾害时,要 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第1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事 故发生时;(2)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可能发生 事故时;(3)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种行 为引发事故时。9、架棚支护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架棚支护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 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二、安全规定第2条、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柱:(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柱。第3条、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 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 作业规程规定。第4条、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 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第5条、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肝上。第6条、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柱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柱前, 应先找掉危石、活砰,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柱,应从外向里 逐架依次进行。第条、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应符 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柱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柱退山。第8条、架棚巷道支柱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 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柱的措施。第9条、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第!o条、在压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 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不均。第11条、巷道支护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 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第12条、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2)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3)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4)支柱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5)支柱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第13条、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 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 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 中心。第14条、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 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第!5条、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 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 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第16条、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柱,棚腿无钢板底座的 不得使用。(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档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钢档块。(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 在缝处打入木楔。(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 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第1条、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1)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 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4(3)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2、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2)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 在障碍物上。(3)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4)及时清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 避免砍滑伤人。(5)锯、砍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三、操作准备第18条、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 护的前探梁和处理早冒顶的应急材料。第19条、检查支柱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 支柱,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第20条、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过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 及时处理危岩、活石。第21条、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 理好不合格的部位。第22条、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 得有人行走或不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肝卡子。第23条、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 要安放到规定地点。四、操作顺序第24条、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2)排除隐患。(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4)将中腰线延长至棚架位置。(5)挖腿窝。(6)立棚腿。(7)背顶背帮。(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五、正常操作第25条、梯形棚架设。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内的支柱。(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2、做好临时支护(1)使用较接式前探梁时,较接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 作面最前架棚头上安好吊梁,使用好钱接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 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矩,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 用方木背实,钱接顶梁不少于10架,交替前使用,并做好每梁必钱。(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 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 用方木背实。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 定其浓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浓度。挖腿窝时,须由 专人监护。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 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6、合口后将支柱找正,压肩初步固定。、检查支柱的架设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生,再背顶背帮,楔 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第26条、在顶板完整、压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 设。2、摘掉原支柱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 挖至设计深度。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4、将原支柱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 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5、背好顶、帮,打进术楔。6、上好抬棚卡子。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第27条、在顶板不完整、压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1、将原支柱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不插梁都应 保持在同一水平上。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3、撤除托棚。4、逐架拆除原支柱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5、架设辅助抬棚。6、上好抬棚卡子。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io、锚杆支护操作规程、上岗条件第1条、锚杆支护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 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 查和保养。二、安全规定第2条、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肝。(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 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 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 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肝顺杆而下伤人。(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肝或煤肝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 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第3条、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 规格、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 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第4条、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第5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 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第6条、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 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 毫米。(2)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第7条、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 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第8条、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 每根锚杆进行预紧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 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第9条、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 护。第10条、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第11条、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 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 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第12条、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 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第13条、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 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三、操作准备第14条、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3、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4、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 位。四、操作顺序第15条锚杆支护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肝。2、进行临时支护。3、打锚杆眼。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五、正常操作第16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肝。第17条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第18条打锚杆眼: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4、用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1)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第2934条执行。(2)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第35-39条执行。(3)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第19条执行。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 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第19条锚杆(网、钢带等)安装。1、清理锚杆眼。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 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符合要求。第20条树脂锚杆安装。1、清锚杆眼。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 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 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 用快速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 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 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6、套上托盘,上紧螺母。第21条水泥锚杆安装。1、清锚杆眼。2、检查锚杆眼深度和直径是否合格。3、安装锚杆前,先装上托盘。4、使用风钻安装,将冲击锤一端装入锚杆尾部,另一端装入风 钻钎尾套,开动风钻,开始推力;在推进锚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锚 孔和锚杆呈直线。直到托盘贴紧岩面为止。5、打紧倒楔。11、锚喷支护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锚喷支护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 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 查和保养。第2条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樊笼、性能原理。 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 技术。二、安全规定第3条 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 规定的砂子和石子。第4条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 机电设备进行保护。第5条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 保达到规程要求。第6条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 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第7条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第8条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 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 闭水门,交喷头向向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 高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罩、 乳胶手套和眼镜。7、喷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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