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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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行动计划一、 主要目标1、十四五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的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高,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优势矿种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采矿权数控制在3000宗以内,其中砂石土矿控制在1500宗以内。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更加完备,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不断加强,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42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9%,森林蓄积量不少于7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稳定在11%左右。高品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度明显提升,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实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和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模式和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以上。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基本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用地全程一体化监管、自然资源监测保护及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获得感更加充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2035年远景目标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形成,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充分彰显。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现代化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品质、生态保护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 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1、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开展国土空间生态状况调查评价,分区域、分时序、分重点调查全省生态资源的分布、规模和质量,形成统一的生态本底数据。根据调查成果,准确识别自然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诊断生态系统受损情况。合理划分生态修复区,明确各分区生态修复主攻方向,选取最优的生态修复措施。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分区和生态安全格局,统筹编制省、市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明确生态修复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署生态修复重大工程。2、构建生态修复共同治理体系发挥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区域协调、部门协同、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健全生态修复责任机制,区分界定地方各级事权,明晰生态修复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动形成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3、完善生态修复支撑体系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生态修复监测监管平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敏感区的变化情况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研究制定生态修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鼓励生态修复技术创新,总结推广先进适用生态修复技术,加快突破生态修复技术瓶颈。三、 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强化创新思维、系统思维、科技思维、法治思维,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着力高效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高质量、更可持续保护和利用绿水青山,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湖南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篇章。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稳进高新工作方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加强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发挥自然资源保护和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目标引领,聚焦三个高地定位和四新使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关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高质量的资源要素保障。第三节主要目标1、十四五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的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高,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优势矿种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采矿权数控制在3000宗以内,其中砂石土矿控制在1500宗以内。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更加完备,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不断加强,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42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9%,森林蓄积量不少于7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稳定在11%左右。高品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度明显提升,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实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和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模式和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以上。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基本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用地全程一体化监管、自然资源监测保护及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获得感更加充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2035年远景目标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形成,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充分彰显。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现代化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品质、生态保护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四、 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效十三五时期,紧扣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职责,奋力拼搏、积极进取,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资源和生态保护取得新成就,完成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任务,坚决遏制违法侵占耕地乱象,形成强大震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50万亩。2020年,全省现状耕地为5550万亩,即可恢复耕地为46821万亩。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妥善处置生态保护红线与矿业权和永久基本农田重叠问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21万平方公里。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完成五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工程、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的545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要素保障实现新突破,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持续推进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累计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2255万亩,供应土地17941万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9998亿元。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69个72万亩,贫困地区通过节余指标交易增收24748亿元。实施地质勘查项目632个,基本完成80个矿种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雪峰山幕阜山弧形构造带金矿找矿取得突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45处,矿产资源勘查增储进展顺利。资源利用效率再上新台阶,创新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4679万亩,闲置土地处置262万亩,工作成效和经验在全国推介。实行园区周转用地政策,探索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圆满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大中型矿山主要矿种三率指标达标率达到91%。矿业转型发展形成新局面,推动出台114系列政策文件,制度设计基本形成。矿业转型发展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探索成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推进郴州、花垣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65家、省级绿色矿山124家。启动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整顿矿业秩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矿业权数量由6994宗减少至3564宗,形成矿山整治三十六湾模式和花垣模式,矿山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增添新动能,全面完成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成立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地勘单位改革和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机构、人员、职能深度融合。加大土地矿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灾害防治、存量土地处置、耕地占补平衡、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保障体系等工作举措,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取得较好成效。完成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阶段性任务,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度框架,持续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协同审批效率显著提升。民生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全面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核销地质灾害隐患5482处,1295万户437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完成12000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湖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HNCORS)提质建设,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地理信息成果6413万幅27828TB,价值7695亿元。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十三五时期,我省从国土资源事业迈向自然资源事业,资源管控力、工作执行力、管理支撑力明显增强。通过两年多平稳转换、继承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规律性认识。第二节面临的形势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从湖南看,全省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较大风险挑战。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要素保障刚性需求没有改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强烈诉求没有改变;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底线约束没有改变。有利的是,全省上下保护意识显著增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科学技术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在国省重大战略实施中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具备良好条件。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责任重大,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时间紧迫,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压力依然较大,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更大提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任重道远,人均耕地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矿业转型迫切、改革创新不足,现代测绘供给与需求不完全匹配,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短板弱项。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不断推进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取得新发展。五、 实施保障坚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第一节健全重大战略实施保障机制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在耕地保护、规划管控、地灾防治上求稳,在要素供给、矿业转型、登记管理上求进,在管理模式、工作举措上求新,。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四重工作计划性管理,落实五要事项马上办要求,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全过程管控,逐级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围绕加强要素保障与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革命老区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公开承诺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第二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1、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筑牢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行政应诉应复能力建设,深化谁主办、谁应诉应复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和非诉执行,畅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置渠道。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综合执法、大数据执法,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配齐配强自然资源系统法制机构队伍,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2、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根据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系统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建立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评价体系。加强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丰富普法渠道和形式,广泛运用新媒体普法,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3、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强化公益属性,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升整体服务保障效能。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和咨询委专家库建设,积极引进自然资源领域紧缺人才。聚焦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中干部管理体制、执法机构、分局、乡镇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持续深入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基层改革后续工作。第三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现代测绘基准维持与服务、遥感影像智能提取等关键技术向智能化发展,重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湖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HNCORS)兼容北斗导航系统升级改造、矿山三条边界适时监测、地质灾害防治两库两预警两提升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研发引领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基础测绘、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一湖四水资源环境深空对地监测、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等领域创建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遥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自然资源科普体系建设,搭建全省联动的自然资源科普宣传展示与教育平台,完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和评估考核机制。建立面向自然资源相关行业部门的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第四节加强规划计划衔接与实施1、加强规划衔接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强化与国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以及长株潭都市圈、城镇体系布局、综合交通网、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江河湖库保护利用、产业园区发展布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江流域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共同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共同扛起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责任。2、强化年度计划协调按照短期计划与长期规划协调配合的要求,年度计划要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充分发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决策指导、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引导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建立规划任务清单,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考核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协调、化解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4、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实地调查研究,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规划年度监测分析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计划建议。规划中期评估结合自然资源管理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规划总结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展现规划实施成效和深刻变化,统筹做好定量测算和定性评价。六、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第一节健全以所有权委托代理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制度1、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的资源类型和范围、行权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等。探索建立包括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核算、储备管护、处置配置、收益管理等在内的受托资源资产全链条所有权管理体系。根据我省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探索实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家公园等生态系统的委托管理目标。切实承担和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资产规划使用和管护制度,着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资产安全。构建范围明确、分类科学、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实物量与价值量相结合的报告体系,接受人大监督。督促受委托主体依法履行所有者职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公益诉讼的追责、追偿作用。2、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完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适时制定和调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基准价,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构建统一规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效率,对经营性资产坚持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所有者职责履行和所有者权益维护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第二节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1、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充分集成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流等六类自然资源调查。形成涵盖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资源属性和价格、成本、收益、使用权等资产属性的自然资源资产本底数据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整体反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状况。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并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取水排污许可、生态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等公共管制信息,形成自然资源资产地籍调查成果。2、全面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全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在实现全省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基础上,开展日常性的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管理。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有效衔接和融合。第三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1、推进全省一库一平台建设以国土空间一张图为基础,在统一流程、统一事项和统一数据标准基础上,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业务办理、权籍数据、档案资料、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交换、业务监管、综合统计分析、登记人员、登记平台的一体化管理。完成全省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汇交、迁移和存储,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库,实现数据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省、互通共享、实时更新。深化省级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推广,做好登记数据日常统计分析和抵押融资、市场交易、税费征缴等专题统计分析。2、加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行风评价、考核评估等监督制度,积极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大登记质量和效能监测力度,建立全类型、全过程登记业务监测体系,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操作规范和纠纷调处制度。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建设。3、加快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建设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一窗办事平台,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并积极向银行、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端口延伸,实现所有登记业务全程在线、一网通办和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打造全省一站式服务网。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积极构建部门协同、流程优化、平台互联、全程监管和诚信约束的工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办证难问题。4、推进不动产登记向农村延伸全面完成农房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主体资格、权属来源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手续,实现应登尽登。组织开展宅基地地籍调查,建立从乡村规划、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执法到登记发证、土地征收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登记服务点建设,规范日常登记发证。规范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和纠纷调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第四节显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1、加强自然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探索将单一土地储备扩大到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加大储备土地资产管护力度,定期清查核实各地储备土地情况。严格土地储备规模管控,发挥调控土地市场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推进片区收储和综合开发,优化储备土地来源结构。探索省本级土地储备,创新收入实现机制。优化省直管土地资产处置程序,探索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处置方式,盘活省直管土地资源资产。2、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适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七、 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两库两预警两提升(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库和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库、综合性监测预警和普适型监测预警、提升基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能力和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能力)工程,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库1、开展地质灾害高精度调查评价综合考虑孕灾地质条件和经济社会因素,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结合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在全省高、中易发区所在的89个县市区,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基本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特征和成灾规律。在高精度调查基础上,根据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行政管理边界,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编制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指导城乡建设、优化用地布局。2、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库以110万地质灾害调查、15万地质灾害详查、农村临坡切坡建房调查成果为基础,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库及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库。及时将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日常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等成果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库。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到户、防治措施宣传到户、发灾风险预警到户。落实汛期三查制度,分类分级管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第二节提升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能力1、分类建设综合性和普适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素齐全、精度较高的综合性监测预警系统,对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开展综合性监测预警。建设成本较低、实用性较强的普适型监测预警系统,对威胁较多、近期变形较明显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探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自动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2、精细化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构建国家省市多级联动的多尺度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进一步健全部门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创新预警预报方式方法,开展分级分类预警预报,提高时效性和精准度。压实县乡村防治主体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管理办法,优化人防技防防治网络,畅通地质灾害防治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能力。3、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平台,集成指挥调度、气象预警发布、信息推送、宣传教育的多种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融合北斗卫星、低空无人机、激光雷达测量(LiDAR)、合成孔径雷达干涉(InSAR)等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风险区划与管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分析中心,加强分析识别技术攻关,构建基于智能化、标准化的无线传感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技术体系。第三节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1、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对由自然因素引发的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潜在经济损失大、难以实施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削坡减载、坡面支挡、截排水等技术手段实施工程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确定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消除风险隐患。2、做好排危除险和避险移民搬迁对规模小、危险性大、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措施,及时消除或减缓地质灾害威胁。对查明的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实施避险移民搬迁。3、实施地质灾害技防建设工程推进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配置空天地一体化数据采集、传输、通讯、指挥等防治现代化专业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获取、通信保障、数据分析和技术支撑能力。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升级基础性装备。第四节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1、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体系加快指挥体系信息化建设,构建省市县纵向三级和横向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互联互通的指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体系的领导指挥和统筹协调作用。2、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按一市一队、一县市区一对口技术队伍的模式,健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打造一支业务精干、能快速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3、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编制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风险管控等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标准体系。健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民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简易评估等相关制度,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参考资料: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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