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样品的管理和防污染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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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黄维纲法律法规依据v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7号 2004-12-01v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2004-11-12v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06-16v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2003-10-15v 消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27 号)2002-07-01v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489-2008 2009-07-01v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卫生部v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7-2012 2012-08-01法律法规依据v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保存规范 沪卫科教2012041号v 上海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规范 沪卫科教2012042号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v防护原则v组织管理要求v实验室管理v评估和备案v菌(毒)种和样品管理v消毒灭菌要求v应急处置和管理一、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原则v预防为主v分级管理v单位负责v突出重点v保障安全 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PCR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原则v遵从实验室生物安全总的原则和规章制度v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设置和规定执行v标识、防护设备一般参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施法人法人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人人物物(1)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3)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风险评估等重要文件;(4)加强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对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等。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对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的措施;(2)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保存、使用以及销毁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评估实施效果;(3)负责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健康监测的开展;(4)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评估效果;(5)负责制订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预案。3.实验室负责人职责(1)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2)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3)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作出停止实验的决定;(4)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6)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7)负责制定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操作程序、风险评估报告、安全及应急措施、项目组人员培训及健康监督计划、安全保障和资源要求等;(8)负责实施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监护。4.生物安全管理员职责(1)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以及技术规章方面的具体指导;(2)负责对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技术方法、程序、设施和设备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3)纠正违反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4)在出现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或其他事故时,及时报告处置并协助事故调查;(5)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废弃物的有效管理与安全处置;(6)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各项消毒灭菌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实验室管理v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分类和分级v 考核和培训v 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v 生物安全手册v 气溶胶防护v 限制出入v 个人防护v 检测报告打印v 消毒及效果监测v 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处置v 空调系统维护v 应急处置v 实验档案和记录(一)分级分类原则v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危害程度最低:四类 危害程度最高:一类v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2004)危害程度最低:级(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危害程度最高:级(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实验室物品危险性分类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可能和破损皮肤或者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各类生物样品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BSL-1v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即可获得基本的防护水平。v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适用于大学生、再教育培训的和教学用的实验室v枯草杆菌、格氏阿米巴原虫和感染性犬肝炎病毒是符合这些标准的微生物的代表v实验室有门,标识v电力保障v分两个区v洗手池v工作面易清扫,不渗水v设备坚固v窗户配备纱窗生物安全I级(BSL-1)设施设计要求v无需特殊选址,可以设置在共用建筑物内。但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和设施,有开启式窗户的应设置纱窗。v布局应分实验区和非实验区,二者之间应有效分隔,在实验区外应有实验所需用品的储存、个人物品存放和工作人员休息的空间。实验室的人流、物流也应符合从清洁到污染的要求。v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不渗水、易清洁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v实验台和橱柜应牢固稳定,实验台面能防水、耐腐蚀、耐热、易消毒。生物安全I级(BSL-1)设施设计要求v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保证紧急情况下基本设备的用电需要。v 每个实验室应在靠近出口处设洗手池,洗手龙头应为自动感应式、长手柄式或脚踏式,备有洗手皂液,必要时配备快速消毒洗手液。v 室内仪器和物品的摆放合理,便于操作,并应遵循易消毒的原则。v 室内应有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的设备和设施,有防尘条件。v 室内使用的利器应盛放在固定的容器内。v 室内照明应保证工作需要,并避免反光和强光。v 在出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专门放置实验室工作服。v 门口应有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标识。生物安全I级(BSL-1)设施设计要求v 可以设置在共用建筑物内,但应相对独立,入口处应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标识、标明负责人、联系电话。v 标志为黑色,背景为黄色v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的明显位置必须张贴生物危害标志。标志上应明确标示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等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紧急联系方式等。生物安全II级(BSL-2)设施设计要求v 实验室布局应合理,设置清洁区、缓冲区和实验操作区,实验室的人流、物流应避免交叉。v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v 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必须避免交叉污染,不宜与大楼共用公共的中央空调系统,且应保证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v 实验操作区内应配备洗眼装置,安装紫外灯,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v 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高压蒸汽灭菌器的安全、计量鉴(检)定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人员应作好使用记录。生物安全II级(BSL-2)设施设计要求v 在室内应配备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的型号应根据实验的项目和对象确定。v 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v 生物安全柜应放在气流流动少,人员走动少,离出口处较远的位置,周围留有一定的空间。v 当对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感染性材料样本的操作无法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应加装负压罩。v 生物安全柜应定期检查和验证,作好记录,确保消毒效果和使用安全。生物安全II级(BSL-2)设施设计要求生物安全柜1.对可能使病原微生物及其毒素溅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如无法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应加装负压罩。2.生物安全柜的型号应根据实验的项目和对象确定。3.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开机时间、使用时间、消毒方法及时间。4.生物安全柜安装后、移位后、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对其生物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正常使用后每年必须由具有专项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保存检测记录。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三种设备的区别v生物安全柜:保护操作人员、环境、实验材料v超净台:保护实验材料,不保护操作人员、环境v通风柜:操作化学危险品时使用,保护操作人员免受危险化学制剂的危害。生物安全II级(BSL-2)设施设计要求除BSL-1的要求外还须v实验室要用可以锁的门v三区划分v安装紫外灯、生物安全柜和高压消毒锅v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需要时)v通风:所有实验室的空气不可再循环到非实验室区域生物安全III级(BSL-3)(次级屏障)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3)v适用于涉及可以因通过吸入途径接触而导致严重的或者潜在的致命疾病的物质的工作v与气溶胶传播病原体的接触可能、严重传染性的可能的致命因子v微生物举例:炭疽杆菌 土拉热弗朗西斯菌 布鲁氏菌 SARS生物安全IV级(BSL-4)(次级屏障)四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4)v适用于涉及可以引起气溶胶传播的实验室感染物的高个体危险和威胁生命的疾病的危险的和外来物质的工作v与气溶胶传播或者通过未知传播危险接触病原体的可能、有传染可能的致命因子v微生物举例:扎伊尔埃博拉病毒 裂谷热(二)生物安全手册(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2)生物因子生物危害评估(3)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4)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5)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6)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泄漏处理、人员意外伤害、设施设备失效等应急处置预案)(7)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8)人员健康监护制度(9)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10)生物安全检查制度(11)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2)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13)实验室菌(毒)种或样本安全保管、使用、销毁和档案管理制度(14)菌(毒)种或样本外送检测和运输管理制度;(15)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16)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17)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18)其他必要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三)考核和培训1.建立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上岗考核制度和培训档案。2.所有与实验活动相关的人员都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每年应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应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样本运输人员、消毒工作人员、废弃物处置人员、仪器设备维修人员、外来进修人员等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3.实验室负责人应通过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4.培训内容应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预案、生物危险和实验室感染预防、菌(毒)种或样本管理、废弃物处置、消毒隔离与职业个人防护等。(四)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1.实验室应每年对实验人员开展与其从事实验活动相关的健康体检并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进入操作区工作,若出现疾病、过度疲劳或其他意外状况,不宜进入操作区。(五)气溶胶的防护 对会产生气溶胶或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物质进行离心、混匀、超生雾化和剧烈搅拌等,应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安全的离心杯或样本储存容器,在生物安全柜或负压罩中开闭、装载和操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特殊情况下,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由专人陪同,并做好登记。(六)限制出入(七)个人防护1.进出实验应更换工作服,操作时应佩戴手套、戴防护帽和口罩,必要时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手套应戴在工作服外面。穿戴工作服和手套时不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离开实验室之前方可除去手套和工作服。使用过的工作服和手套不得带离实验室,一次性手套和工作服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当防护用品破损或污染物泼溅时应立即更换。应着防护工作鞋。每次实验结束后和离开实验室前应及时洗手和消毒。2.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有专柜存放,污染的工作服和手套应放置在有适当标记的防漏袋中消毒。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进食和吸烟,实验操作区(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食品、饮料及其他非实验用品。4.在从事有可能出现渗漏的实验工作时,应穿戴不露趾的防滑防水鞋或防水鞋套。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感染的途径 气溶胶吸入:高速混匀,离心开盖,离心管破碎,针头吹吸、排泡,接种环高热灭菌 吞入:口吸、污染的手进食、吸烟 直接接种:污染的针头、锐器刺入等 直接接触:完整黏膜阻止不了,如流感、SARS 昆虫媒介:蚊、蝇、蟑螂、其他昆虫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包括硬件和实验室操作v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装备、v良好的微生物操作技术实验室防护分为v一级屏障(primary burier)-实验室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v二级屏障(second burier)-实验室设施实验室操作与技术v工作时进出受约束或受限制v禁止吃、喝、吸烟v禁止用口移液v将溅洒和气溶胶减到最少v每天对工作面消毒v将废物消毒v保持对昆虫和啮齿类动物的控制相关操作规程内容v相关实验和检测项目生物安全操作规程;v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使用规程;v生物安全柜使用规程;v离心机使用规程;v匀浆器、摇床、搅拌器和超声处理器使用规程;v尖锐利器使用规程;v样本分离操作规程;v洗手操作规程;v其他有必要制定的操作规程。特殊措施-针与锋利器具的防范v使用装锋利器具的容器v不要折、弯、再加套或者重新使用针筒针头v不要将针头和锋利器具放进办公室废物容器内v不要用手接触碎玻璃v要采用塑料器具(八)检测报告打印实验室检测报告,应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在清洁区打印、发放,如没有条件,检测报告必须消毒后发放。应采用有效手段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并要作好书面记录。(九)消毒及效果监测(十)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处置1.实验室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处置应由专人负责。2.实验弃置的菌(毒)种或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消毒灭菌,达到生物学安全后再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3.经消毒灭菌后处理的废弃物包装必须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4.实验废弃物最终处置必须交由经市环保部门资质认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5.实验用非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和实验器材,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后方可清洗。运送过程中应防止有害生物因子的扩散。(十一)空调系统维护实验室空调系统应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并有书面记录。实验室必须执行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定期开展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十二)应急处置(十三)实验档案和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保存期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要求。四、评估和备案v评估内容v备案要求(一)风险评估的内容(1)拟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2)实验活动的危险性(3)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4)预防治疗的获得性(5)防护屏障的安全性(6)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依据以上内容确定生物安全等级(二)备案的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实验室,BSL-2实验室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备案登记表(2)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3)实验室平面布局图(4)实验室从事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的项目或病原体名称(5)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6)承诺书(7)其他资料(三)备案时实验室设施的要求(1)可以设置在共用建筑物内,但应相对独立,入口处应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标识、标明负责人、联系电话。(2)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3)实验室布局应合理,设置清洁区、缓冲区和实验操作区,实验室的人流、物流应避免交叉。(4)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不渗水、易清洁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实验台和橱柜应牢固稳定,实验台面防水、耐腐蚀、耐热、易消毒。(5)实验室必须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操作区出口处,洗手龙头应为自动感应式、长手柄式或脚踏式,备有洗手消毒皂液,必要时配备快速手消毒液。(6)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必须避免交叉污染,不宜与大楼共用公共的中央空调系统。(7)如有可开启式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8)应在实验操作区配备生物安全柜。(9)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10)实验操作区内应配备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11)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12)室内应有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的设备或设施。五、菌(毒)种和样品管理v采样v运输v保存v销毁v出入境(一)样品采集1.实验弃样本采集人员应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危害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装备和防止扩散污染的措施。2.样本采集人员应做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时间、检测内容、采集人等的记录。(二)样品运输1.实验室应制定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制度和程序,包括实验室内部、单位内部和单位外部的运输,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建立菌(毒)种或样本接收和运出的清单,清单应记录菌(毒)种或样本性质、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地点、状态等项目,确保菌(毒)种或样本出入的可追溯性。2.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必须按上海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保存规范实施。3.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应由专人负责,专车运送,不得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运输,护送人员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方能上岗。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的包装要求使用专用的生物样本运送箱,外包装应有生物危险标签、标识、警告用语、提示用语以及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状况,运输单位、护送人员、接收机构应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严格的应急处置措施。单位内部运输样本应采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且专用、密闭的包装箱(盒),并张贴生物安全标识。4.凡是盛装生物危害物质的容器、运输工具、进行生物危险物质操作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等都必须粘贴标示有相应危害级别的生物安全标识。(三)样品保存1.实验室不得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保存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单位或个人提供菌(毒)种或样本。2.实验室保存的菌(毒)种或样本必须集中保存,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所储存的菌(毒)种或样本使用和销毁记录清单。3.保存的菌(毒)种或样本应建立专册,详细记录名称、编号、来源、入库时间、使用记录、流向等,专册(卡)应长期保存。(四)样品销毁实验室应建立菌(毒)种或样本的销毁制度并记录完整,销毁保存的菌(毒)种或样本应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在专册上注销并注明原因、时间、方法、数量、经办人等。(五)出入境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出入境,按照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卫生检疫的通知执行。六、消毒灭菌要求一般根据物品的种类和污染后的危害程度来选择消毒、灭菌方法。v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v 对于菌(毒)种、生物样本、其他感染性材料和污染物等,应选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处理。v 对于实验防护服、实验器具等,可选用高压蒸汽灭菌、化学浸泡法处理。v 对于实验仪器,台面和实验室环境等,可选用化学消毒剂或紫外线照射的方法处理。但若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采用更为有效的消毒法(如甲醛熏蒸等)。v 对于被菌(毒)种、生物样本或其他感染性材料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适当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一)生物实验室消毒措施 在出入口与区域交叉处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的脚垫,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保持脚垫湿润;实验过程中应按规定将使用后的器材立即丢入消毒液内处理。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丢入相应的包装袋内立即进行压力蒸汽消毒,并开启紫外线杀菌灯作空气消毒。离开实验室前,注意必须消毒双手。实验室物体表面与空气消毒完毕,开窗通风。生物实验室消毒措施空气消毒:每次实验前后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消毒完毕开窗通风。仪器等表面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实验衣、口罩、手套、鞋套等用压力蒸汽121消毒20-30分钟,或浸泡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内30-60分钟。护目镜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或浸泡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内30-60分钟。手的消毒:含有效碘3000-5000 mg/L的消毒溶液或75%的乙醇溶液涂擦,作用1-3分钟。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拖地);工作台等物体表面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生物实验室消毒措施纸张的处理:采用传真、电脑打印等方式传出清洁的纸张,原始单据在必要时用80ml/m3福尔马林,在30-40条件下密闭熏蒸消毒6小时使用后的器材应分类消毒:将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防刺破、防渗漏的封闭专用锐器处置盒内,压力蒸汽121作用30分钟;其他部件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处理时要避免皮肤损伤。废弃物的处理: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含有效氯2000-10000 mg/L的消毒液,作用60分钟以上。剩余标本最好焚毁或用压力蒸汽121作用30分钟。微生物的销毁:培养物、鉴定反应试条及剩余样品最好焚毁或用压力蒸汽121作用30分钟,亦可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方法及周期实验室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的物品不得离开实验室。一、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v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细菌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v 灭菌剂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v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等应每日监测。二、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高压蒸汽灭菌应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对于高危险性物品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方法及周期三、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v 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高强度紫外线不得低于90w/cm2v 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得低于70w/cm2。新使用的灯管也要进行监测,不得低于100w/cm2 v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要求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四、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包括对空气、仪器设备、物体表面和工作人员手的监测。在怀疑有实验室污染时应进行环境监测。监测方法和卫生标准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七、应急处置和管理v实验室应建立意外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制订针对意外暴露和事故等状况的应急预案。v实验室的应急预案应每年培训或演练,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等有关事项。应急预案v对暴露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和生物危害评估。v明确高危险区域和地点。v明确可以暴露于危险或受感染的人员及其这些人员的转移通道。v列出能够接受暴露或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隔离的单位和运送方案。v列出事故处理需要的免疫血清、疫苗、药品、特殊仪器和其他物资的来源。v列出应急状态下所需的装备和制剂的名录及存放地点。v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员及其所承担的职责。v其他必须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急预案v简洁v可操作性v覆盖全体v演练第二部分检验标本的管理和防污染二、标本采集要求:建立标准操作规程;应对各类标本和不同检测项目的采集方法程序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好标本采集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标本流程规划和唯一性标识的工作。控制好采样和送检的时间要点:采集标本一定要正确,采集时间要合适,使用正确的标本容器。严格按照生物安全和院感要求措施,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采集技术要求;注意利器和废弃物的处理。4.PCR标本应独立收集,注意密闭运输,不能使用从其他检测如生化、免疫、血液等分出的标本。三、标本运送实验室布局应尽量满足及时送检和方便患者。PCR标本接收不宜放在标本制备区。尽可能在无菌条件下及时送检。如果靶核酸是DNA,应在采血后8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如靶核酸是RNA,应在采血后4小时内送检并处理;时间较长,应加冰运送和保存。加入适当的稳定剂,如GITC(异硫氰酸胍盐)。使用合适容器转运标本,带盖的透明转运盒,有生物危害标识。专人验收标本实验室在标本接收时应有其状态的详细记录.标本质量的验收血清(浆)标本:肉眼可见的溶血、脂血分泌物标本:泌尿生殖道分泌物,镜检观察是否有上皮细胞;痰标本中应有白细胞。及时分离血清和血浆。严格执行离心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离心后标本转送的时间如不能及时检测,应对标本保存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三)去污染措施化学清污;10%次氯酸钠,用70%乙醇或清水洗去次氯酸钠,对某些必须从污染区转回清洁区的物品(如放置扩增反应管),先置于2-10%次氯酸钠溶液中过夜,并充分冲洗。扩增产物的修饰扩增前:紫外线(UV)照射、尿嘧啶-N-糖基化酶(UNG)方法。扩增后:呋喃并香豆素化合物(如补骨脂素和异补骨脂素)加合法、引物水解法、羟胺加合法。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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