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与BOT融资模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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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i eaTRJcn. corn杭州投融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标签:标题BOO与BOT融资模式的相同点:BOT和BOO模式最重要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利用私人投资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在这两种融资模式中,私人投资者根据东道国政府或政府机构授予的特许协议或许可 证,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授权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及经营。在特许期,项目公司拥有项目 的占有权、收益权以及为特许项目进行投融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运营管理 和合理收费等的权利,并承担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义务。在我国,为保证特许权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特许期内,如因我国政府政策调整因素影响, 使项目公司受到重大损失的,允许项目公司合理提高经营收费或延长项目公司特许期;对于 项目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利息或红利所需要的外汇,国家保证兑换和外汇出境。但是,项目公司也要承担投融资以及建设、采购设备、维护等方面的风险,政府不提供 固定投资回报率的保证,国内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也不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BOO与BOT融资模式的不同点:BOT与BOO模式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 须将项目设施交还给政府,而在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并经 营项目设施。Sfti eaTRJcn. corn杭州投融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从BOT的字面含义,也可以推断出基础设施国家独有的含义:作为私人投资者在经济 利益驱动下,本着高风险、高回报的原则,投资于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为收回投资并获得 投资回报,私人投资者被授权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对项目享有经营权,并获得经营收 入。期限届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项目东道国政府。由此可见,项目设施最终 经营权仍然掌握在国家手中,而且在BOT项目整个运作过程中,私人投资者自始至终都没 有对项目的所有权。说到底,BOT模式不过是政府利用私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对项目设施拥有经营权, 但该基础设施的本质属性没有任何改变。换句话说,运用BOT方式,项目发起者可拥有一 段确定的时间以获得实际的收入来弥补其投资,之后,项目交还给政府,而BOO方式,项 目的所有权不再交还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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