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国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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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通过”两改一同价”后,基本理顺了农电管理体制,农村客户用电得到了保证,客户对电力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农电设备的增加,农电管理队伍大部分地区存在人员素质差,安全意识薄弱,培训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近年来农电事故时有发生,为确保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县局安全管理,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要求供电所长、安全员、工作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同“违章、麻痹、不负责”三大敌人作斗争,共同构建农电安全防范体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条: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 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F),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6条: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7条: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章:线路运行和维护 第一节: 线路巡视 第10条: 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新人员不得一人单独巡线。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第11条: 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12条: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节: 倒闸操作 第13条: 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见附录C)。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线路工区值班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事故处理可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第14条: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要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先后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倒闸操作前,应按操作票顺序与模拟图板核对相符。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断、合位置。操作完毕,受令人应立即报告发令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5条: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命令和复诵命令都应严肃认真,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票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 凡登杆进行倒闸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并使用安全带。 操作柱上油断路器(开关)时,应有防止断路器(开关)爆炸的措施,以免伤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6条:操作中发生凝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7条: 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熔断器(保险)熔丝(保险丝)的工作,应先将低压刀闸和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拉开。摘挂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时,必须使用绝缘棒,并有专人监护,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 第18条: 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工作。 第19条: 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节:测量工作 第20条: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1条: 测量人员必须了解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正确接线,熟悉测量的安全措施。 第22条: 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电杆、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第23条: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应注意不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第24条: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可用测量仪或在地面用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夹有金属丝者)等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 (兴义案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节:砍伐树木 第25条: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第26条: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蚂蜂,并使用安全带。不应攀登已经锯过的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第27条: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28条: 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1999年某供电所砍树伤人案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章: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断制度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 第29条: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二、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 三、口头或电话命令。 第30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一、 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二、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1条: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一、 带电作业; 二、 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三、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32条: 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塔号,悬挂警告牌,修剪树枝,检查杆根地锚,打绑桩,杆、塔基础上的工作,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等,按口头和电话命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3条: 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线路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34条: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二、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加以补充;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三、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所值班员);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3、发电厂或变电所线路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工作班成员: 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5条: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 第36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停送电时间相同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终结后交签发人保存三个月。 第37条: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第38条: 事故紧急处理不填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作好安全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 第39条: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40条: 线路停电检修,值班调度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所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第41条: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一、当面通知; 二、电话传达; 三、派人传达。,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2条:对于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在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不能和工作负责人用电话直接联系时,可经中间变电所用电话传达。中间变电所值班员应将命令全文记入操作记录簿,并向工作负责人直接传达。电话传达时,上述三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 第23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案例) 第24条: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节: 工作监护制度 第45条: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应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 分组工作时,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都匀供电局1983年412事故案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6条: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人监护。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47条:如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节: 工作间断制度 第20条: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第20条: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第25条: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接地线恢复工作,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五节: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第51条: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以及在杆塔上、导线上及瓷瓶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通知并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任何工作。 第52条: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一、从工作地点回来后,亲自报告; 二、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电话报告又可分为直接电话报告或经由中间变电所转达两种。经中间变电所转达报告,应按照第3.2.4条规定的手续办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3条: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可以送电。 第54条: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所线路侧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兴仁供电局案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停电 验电 挂接地线,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节: 停电 第55条: 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一、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二、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三、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四、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第56条: 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节: 验电 第57条: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 护。 第58条: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节: 挂接地线 第59条: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第60条: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第61条: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61条: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第62条: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五章: 一般安全措施 第一节: 挖坑 第63条: 挖坑前,必须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实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工作案例) 第64条: 在超过1.5m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第65条: 在松软土地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第66条: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 第67条: 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挖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68条: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人应带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第69条: 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杆时,注意上方导线。,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节: 立杆和撤杆 第53条:立、撤杆塔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第53条: 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第53条: 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远离杆下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73条: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第74条: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第75条:利用旧杆立、撤杆,应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第76条: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7条: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78条: 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第79条: 杆塔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第80条: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81条: 整体组立杆塔,还应制定具体施工安全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节: 杆、塔上工作 第82条: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上杆。 凡松动导、地线和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 第83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 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第84条:攀登杆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85条: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第86条: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第87条: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第88条: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第89条: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节:放线、撤线和紧线 第90条:放、换导线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第91条: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第92条: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第93条: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加固。(四川岳池施工队86年平塘工程案例) 第94条: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都匀供电局73案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六章: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 第120条:配电变压器台(架、室)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架、室)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案例)。 第121条:在配电变压器台(架、室)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已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不包括低压熔断器(保险),后拉开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第122条: 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是否牢固。 吊起或放落变压器时,应遵守邻近带电部分有关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23条: 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监护。 第124条: 进行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125条: 线路柱上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七章: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第一节: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第126条: 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进行上述工作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绝缘安全带,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 10千伏及以下0.70米 35千伏1.00米 110千伏1.5米 220千伏3.00米500千伏5.00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27条: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第二节: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第128条: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10千伏1米,35千伏1.5米,110千伏3米,220千伏4米,500千伏6米),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接地线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安装一处。 另一回线路的停电和接地,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第2、3章的规定同样办理。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经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必须遵守第129条至132条的规定。 第129条: 在带电的电力线路邻近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危险距离以内时,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与带电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牵引绳索和拉绳等至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二、作业的导、地线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必须接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30条:在交叉档内放落、降低或架设导、地线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但必须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以内的措施。 第132条: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瓷瓶等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应由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一、检修线路的导线、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32条: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的相互靠近的(100m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一、做判别标帜、色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二、在这些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三、登杆塔前经核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四、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设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三节: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第133条: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第134条: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第135条: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的一回线路的正确称号应特别注意。多回线路中的每一回线路都应有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左线或右线和上线或下线的称号。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的方向,在左边的线路称为左线,在右边的线路称为右线。 工作票中应填写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称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36条: 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应向工作许可人问明哪一回线路(左右线或上下线)已经停电接地,同时在工作票上记下工作许可人告诉的停电线路的双重称号,然后核对所指的停电的线路是否与工作票上所填的线路相符。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工作负责人不得进行工作,必须查明已停电的线路确实是那一回线路后,方能进行工作。 第137条: 在停电线路地段装设的接地线,应牢固可靠防止摆动。断开引线时,应在断引线的两侧接地。 如在绝缘架空地线上工作时,应先将该架空地线接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38条: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参加的工作人员指明哪一回线路已经停电,哪一回线路仍带电,以及工作中必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第139条:为了防止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 各条线路应用标志、色标或其他方法加以区别,使登杆塔作业人员能在攀登前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明确区分停电和带电线路 二、 应在登杆塔前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三、 作业人员登杆塔前核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四、 登杆塔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第140条: 在杆塔上进行工作时,严禁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41条: 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使用。严禁在杆塔上卷绕绑线或放开绑线。 第142条: 向杆塔上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无极绳圈传递,保持表3的安全距离。 第143条: 放线或架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以内。 在同塔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准做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第144条: 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带电的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产生感应电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8.9.4 绝缘斗用于1035kV带电作业时,其壁厚及层间绝缘水平应满足表18耐受电压的规定。8.9.5 操作绝缘斗臂车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离开操作台,且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八章:带电作业 第十三节: 低压带电第214条: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第215条: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第216条: 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具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九章: 电力电缆工作 第230条: 电力电缆停电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不需停电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工作票所写的符合,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第231条: 挖掘电缆的工作应在有经验的人员交代清楚后才能进行。 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挖掘电缆沟前,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在挖出的土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杂物。沟边应留有走道。第232条: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的下面需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应每隔约1.01.5m吊一道。悬吊接头盒应平放,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第233条: 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搬动滑轮,以防压伤。移动电缆接头盒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带电移动时,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敷设电缆有经验的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34条: 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第235条: 熬电缆胶工作应由专人看管,熬胶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及鞋盖。搅拌或舀取溶化的电缆胶或焊锡时,必须使用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子,防止落入水分而发生爆溅烫伤。第236条: 进电缆井前,应排除井内浊气,在电缆井内工作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第237条: 提起水底电缆放在船上工作时,应使船体保持平衡。船上应具备足够的救生圈,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第238条: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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