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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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志规范化、标准化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禁止、警告、暂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引起施工作业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主意。3、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执行GB2894-96安全标志和GB16179-96安全标志导则。4、施工便道安全标志使用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道路标志”。5、安全标志的型号选用、设置、维修等,遵照安全标志导则中的规定执行。6、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在施工组织设计要明确提出,在分部施工中具体实施。7、机械设备和物资仓库安全标志的使用,在机械设备和物资仓库投入使用时一并实施。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道路交通及有毒有害作业安全标志,其项目、部位一经确定立即实施。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各种安全防护工具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认定,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使用。2、安全防护设施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设置,设置要合理,并要有专人看守,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3、安全标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楚,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守。4、各种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防护标志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必须配置充裕,满足要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信息,了解情况,轨枕场制定以下会议制度:1.定期安全生产会1.1 周安全专题会:本场每周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由主管安质领导主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和部署下周安全防范重点,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做好会议记录。1.2 月度安全例会分析制度:轨枕场每月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2.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2.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求,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2.2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班组和个人,警告其他班组和个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4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等。3.会议要求:3.1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3.2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 总则11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具体落实。1.2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由施工技术人员和安质检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内容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共同编写,是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因而要求内容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1.3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劳动纪律或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4 进行任何一项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进行交底。1.5 未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作业。1.6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为工程概况、地理、地址、施工重点、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应采取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2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2.1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与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一样,实行分级交底管理制度。2.2 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总队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机械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向所属各工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2.3各工班组负责人、领工员和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工程施工项目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2.4 专业安质检工程师要对领工员、技术员和各工班组负责人向施工作业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2.5安全技术交底分要书面、口头两种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使用,做到全面、详尽、安全、可行。2.6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均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案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1 由安质分管领导驻华安置部门实施每月5日、20日进行二次月度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检查的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等单位的检查合并进行。1.2 本场实行日检查制度。每日专职安全员住址班组长及相关人员对本场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每周末、月末和季度末,由分管安质的领导组织本场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综合施工安全大检查。1.3 各级专职安检工程师要定期对本部门、本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且月归档,必要时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1.4 充分做好兰新公司、甘青段项目部和监理站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2、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2.1 由安质分管领导和安质部门组织,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作业状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2 重点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易发生项目和工序,其他安全影响较大的关键处所,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和检查,坚决杜绝违章违纪、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2.3 汛期安全检查制度。武兰新铁路地处南方多雨地带,必须做好汛期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汛期安全检查包括汛前、汛中和汛后的检查,对设备、材料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雨季施工安全。2.4 其他专业性安全检查。各专业部门要对本部门的管辖范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如施工机械、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有序的进行。3、相关要求3.1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见检查重点和内容严格执行检查标准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和规程,确保安全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安全检查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和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理,下发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人。3.2 每次检查完毕,要写出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以便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稳定、可控,努力实现武兰新铁路施工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轨枕场每季进行一次安全评比根据安全评比得分情况进行奖惩。2)奖惩分对班组奖励及对个人奖励,安全生产任务完成好的班组将全员接受奖励,另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单独奖励。3)安全评比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使用情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等。4)轨枕场每月由副经理带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惩。5)轨枕场安全检查部门,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根据抽查情况进行处罚。6)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以200元的奖励,对先进班组给予500员奖励,处罚将参照奖励办法执行。安全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进入现场作业前,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岗位作业人员在掌握本岗操作技能的同时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提高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轨枕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3.1培训对象1)场长、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轨枕场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3)特殊工种人员;4)轨枕场转岗、换岗的人员在从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5)操作工人进场作业前;6)外协队伍人员进场作业前。3.2培训机制1)管理人员接受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2)生产岗位职工(含民工)实行两级教育制度,分为轨道轨枕场级、班组级,轨道轨枕场级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3.3安全教育内容:1)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包括本轨道轨枕场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急救知识、劳动防护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进入现场作业前,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岗位作业人员在掌握本岗操作技能的同时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提高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轨枕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3.1培训对象1)场长、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轨枕场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3)特殊工种人员;4)轨枕场转岗、换岗的人员在从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5)操作工人进场作业前;6)外协队伍人员进场作业前。3.2培训机制1)管理人员接受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2)生产岗位职工(含民工)实行两级教育制度,分为轨道轨枕场级、班组级,轨道轨枕场级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3.3安全教育内容:1)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包括本轨道轨枕场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急救知识、劳动防护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2)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工序安全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性能、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3.4培训时间安排:安全培训计划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人数授课教师2010-8-9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场安全教育轨枕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集中授课30专职安全员2010-8-9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场安全教育轨枕场班组工人集中授课 30专职安全员2010-8-9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场安全教育协作队伍人员集中授课50专职安全员2010-8-9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场安全教育生产线操作工人集中授课50专职安全员2010-8-9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场安全教育外协队伍人员集中授课50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北京地区统一的培训教育。3.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记录3.5.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汇总表安全培训考核汇总表序号部门姓名职务考核内容考核成绩1轨枕场场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2轨枕场总工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3轨枕场副场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4轨枕场副场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5综合办办公室主任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6安质部安质部部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7安质部安全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8安质部安质部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9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0物资部物资部部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1物资部材料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2物资部材料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3物资部材料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4试验室试验室主任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5试验室试验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6试验室试验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17财务部财务部部长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合格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安质领导;主管安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上午拿过和财产损失;2、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应按局指要求在1小时以内,直接以电话方式上报经理部和工程技术管理部调度或安全质量环保部,并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部或安全质量环保部。3、发生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4、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02】第7号铁路电器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5、铁路营业线行车事故处理按铁道部令【2000】第3号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定办理。6、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7、事故责任一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本场将按照铁道部两个规则规定、兰新公司的考核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罚方式和罚款金额由安质部门拟定,主管安质领导核定批准后执行。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在生产过程中作好安全信息交流与沟通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利用及反馈各类信息。 2)轨枕场安质部负责收集和汇总施工过程中安全方面的信息,对重大安全信息向有关领导汇报。3)各班组长负责收集本班组安全信息及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确保这些信息得到沟通,上报专职安全员,汇总到安质部。4)信息可采用书面文件、会议、内部简报、电子媒体、声像、通讯等方式予以传递。5)内部信息交流可采用生产交班会、月季度安全生产例会、情况通报、调研、合理化建议、电话通知及用口头传达、领导在安全文件上的批示等。6)安全事故、事件等紧急信息,由安质部负责收集,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安全检查情况在生产会上通报。防火管理制度1.1 认真贯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安全管理工作。1.2 本场安质部门负责消防工作,在施工中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联系,配合解决好路地纠纷、施工干扰、消防、治安防范等工作。1.3 工程开工前,对全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适时的演练,制定消防专项措施,纳入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临时设施修建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足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执行安全用电规程,使用标准合格电器;电焊等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电源起火事故。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消防措施,防患于未然。1.4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知道思想,保证铁路建设过程的安全。1.5 本场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报告现场保卫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认真处理。1.6 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护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1.7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兼职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安全环保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1.8 成立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领导小组,设义务消防队员、班组防火员等,场与作业班组签订消防责任书(和效益挂钩),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1.9 本场临时设施应按相应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机。1.10 本地进水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1.11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1.12 加强防火管理,易燃物品派专人看守。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易燃材料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严禁在近处有明火。1.13 每月定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工伤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 职工工伤管理1.1 对各类事故中发生因工伤和得职业病的,应及时做好工伤申报工作。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本场安质部门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2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2.1 工伤认定申请表;1.2.2 与本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现场见证人的证言材料;1.2.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争端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1.3 职工发生人身或职业病伤害后,由本场安质部及时对伤害进行调查取证。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0日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安质部或人事部门收集齐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及时申报。需收集的材料包括:1.3.1 本场安质部填写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1.3.2 如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处理书”(复印件);1.3.3 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盖章);1.3.4 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字);1.3.5 首次就诊诊断书原件(医院盖章);1.3.6 住院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及病程治疗记录复印件一套;1.3.7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4 不同事故等级的报送要求:1.4.1 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组收集、提供1.3条1.3.11.3.7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报送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或桥隧公司。1.4.2 重伤事故:本场安质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含在事故单位所收集的1.3条a、c、f、g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内报送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门或桥隧公司。1.4.3 死亡事故:由本场安质部门牵头,会同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共同收集所需资料。1.5 安质部按照1.2条的要求,整理资料,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工作。追踪工伤认定结果,处理相关工作。1.6 未按上述时间内上报,因延误申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2.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工程施工职业病的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2 本办法适用于兰新铁路10标临泽轨枕场。2.3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在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铁路、市政公用、土石方、混凝土预制工程等建设中产生的对从事生产作业人员和劳动能力有害的生物、物理、化学和心理行为等因素。2.4 对违反本办法者,任何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3 职业卫生管理职责3.1 安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卫生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3.2 本场安质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并监督实施。职责:3.2.1 负责制定本场管辖范围内的拉动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规划,加强企业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3.2.2 配合集团公司防疫站(组织)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3.3 本场劳动人事部门、安检部门应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3.4 本场安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其职责是:3.4.1 坚持“三级预防”和“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更好地左近企业管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3.4.2 根据国家和有关工程施工劳动卫生法规及其他的管理办法,制定劳动卫生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4.3 负责管理本场的劳动卫生监督、监测和统计报告,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办法。3.4.4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上岗后将要从事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职业病人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护。3.4.5 负责本场疾病控制、健康促进,开展慢性疾病预防、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的控制。4 职业卫生管理4.1 本场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并且接受其业务技术工作的监督和考核。4.2 职业病按照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确诊。慢性职业病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急性职业由定点医院、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诊断。经确诊后的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4.3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职工受到职业危害,检查住院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4.4 患有职业危害的职工按规定需要调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原则上应从诊断确诊之日起在两个月内调离,另行安排工作。5 预防、控制措施5.1 本场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标准,应制定治理规划,分期进行,限期达到。治理规划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5.2 施工中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应按照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铁路劳动卫生标准实施。5.3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职业卫生专篇,应由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5.4 本场坚决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规,安排工作时,充分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5.4.1 女职工不能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作业和有强烈振动的作业;5.4.2 未婚女职工和尚未生育的女职工,不宜从事接触影响生育能力的作业;5.4.3 女职工在妊娠期、哺乳期,不宜从事接触影响胎儿的职业危险作业;5.4.4 施工车辆司机的健康要求执行公安部颁布的城市机动车辆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6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系指对工程作业环境中各种粉尘、毒物、屋里因素以及不良的气象的条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定期测定,从而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其测定的类型和内容包括:6.1 系统测定的对象为现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以及卫生防护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价;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卫生学测定;“三键”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测定。6.2 抽查测定的目的是对作业场所则也危害因素,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控制性的测定;为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而提供依据。6.3 定期定点和事故性测定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管理性和事故出现后的测定,为经常性监督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7 健康监护7.1 职业性健康监护的对象为:准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包括更换新的职业危害作业)、已从事职业危害的职工(包括脱离粉尘和毒物)、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7.2 职业性健康监护的类型为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患者以及观察对象定期复查;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7.3 健康检查的项目、内容、诊断依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7.4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健康监护,都必须由公司制定的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铁道部等级评审,具有甲级二等以上的卫生防疫机构和相应级别的医疗单位进行,否则无效。7.5 健康检查的周期,必须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间隔时间进行,不得擅自延长。7.6 本场每年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检查各部门是否完全贯彻国家职业卫生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7.7 定期将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查的结果、职业病发生的情况。7.8 遇有机型职业中毒事故,中毒死亡和三人以上急性职业中毒,安检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救援,在24小时内报地方主管部门和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发生职业性肺炭疽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8 奖励和处罚8.1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个人,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以及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重大贡献者,本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8.2 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8.2.1 警告并限期治理;8.2.2 罚款:对个人罚款二十至一百元;8.2.3 停工整顿;8.2.4 以上各项处罚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8.3 受罚个人必须在三日内交于本场财务部,拒绝和缓交者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8.4 凡妨碍职业卫生监督员履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本场安置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5 职业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根据事实和情节,安质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轨枕场综合办公室对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工厂安全质量部业务指导。2)轨枕场综合办公室负责派车,严禁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司机离开车辆时,锁好车门,钥匙随身携带,以防他人动车。严禁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并接受工厂处罚。遇有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3)轨枕场汽车及叉车等无牌照车辆不准上路。 4)轨枕场车辆接受工厂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每车一档,内容包括:车种、颜色、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牌照号、额定载重、额定载客、出厂日期、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驾驶和维护保养人、二级维护记录等。5)爱护和定期保养车辆。按期年检、车辆维护和技术等级鉴定。6)车辆配备灭火器、反光警示牌等应急用品。7)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时,必须报废,并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通知安质部。8)车辆进行买卖交易,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9)车辆使用要坚持三检制(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保证方向、刹车、灯光、喇叭等灵敏、有效、可靠。发生机械责任事故按照工厂设备事故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10)车辆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超过本车标定负载吨位;不得超高:自地面算,大货车不超4米,小货车不超2.5米;不得超宽:装载货物左右不得超出车厢;不准超长:装载货物不得伸出车厢;装载大件或易滚动的货物,要用绳索捆紧、栓牢、垫死,以免货物滚动造成事故。装载货物要码放平稳,均衡牢固,运送易洒落飞扬的货物必须用封闭货车。车辆载人不准超过车辆管理机关核定人数,机动车车厢外,以及货运车挂车不准载人。11)对驾驶员除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外,应做到下述工作要求:不将车辆交给非职业司机及没有车管部门批准者驾驶。不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驾驶机件不全或失灵的车辆;饮酒后坚决不开车;患有妨碍行车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不开车;未带驾驶执照不开车。未带齐修车工具不行车;车门、车厢未关好不行车; 示意左转弯或掉头的车辆不超越;有可能会车的车辆不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不超越;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路、隧道内、狭窄路段、急转弯路段等处不超越车辆;雨、雾、风、雪天或能见度在30米以内不超越车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设备投入使用前条件:用于生产线使用的设备必须是经过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设备的管理贯彻“谁用谁管理”的原则。2)设备的使用:设备使用要“定人定机”,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3)设备的保养:现场施工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例行保养制度,每日开机前、运行中、停机后都要按照“调整、紧固、润滑、清洁”八字方针进行保养,噪音大、漏油严重、故障严重的设备一律清除出现场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1)开工前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安全领导小组对进场人员进行抽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安排考试且考试合格,未达标的予与辞退。2)开工前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进行抽查,检查机械设备性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清除出场。3)每道工序开始前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合理的生产方案,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案不得开工。4)生产用的防护用品都要符合规定,满足安全生产使用,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要符合规定,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6)轨枕场开工报告审批后,由安质人员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做专项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开工作业。7)虽具备开工条件,开工报告已批复,但安全条件尚不具备时严禁超前或冒险作业。必须经专职安质人员检查签认后方准作业。8)现场发生各种变化(包括:生产方法、方案、工艺、组织、程序等),要加强信息传递和处理,要强化动态管理,适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组织管理措施,要落实到岗位和人员,确保变化后的安全状况有序可控。施工及生活用电管理制度1)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正式工程标准。2)现场配变电设备处所,应备有高压安全用具及专用灭火器具。3)抢修电器设备时应停电作业。4)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线路不得用裸导线。5)临时敷设电线不得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树木等物体上,必须按规定设在绝缘支撑物上,保证线路稳固、绝缘良好且线路距地面最小距离,应保持2.5m的高度,定期检修。6)电气装置跳闸时,严禁在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合闸。7)严禁用其他金属丝来代替熔丝。8)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9)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10)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雨季、节假日和特殊天气前后,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有无漏电、绝缘老化程度、有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和断线情况。11)随时对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观察。注意升温、气味和声音。如有异情应立即停电检查。12)架空电线应有一定高度。沿地面铺设的临时导线在行人多的地方应穿入钢管内。1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单机单闸或专门插座,用软线连接。露天使用的开关应有防水装置。14)手持电动工具一般应有两人操作。副手牵移软线和照顾闸刀,操作者掌握工具及工具上的开关。15)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弯转并包上绝缘胶布。16)严禁私自烧电炉和使用其他电气设备。17)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及时拆除电源线和开关。18)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必须一致,不能有的接地有的接零。19)触电急救办法触电会造成人体伤害或死亡,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措施。例如:切断电源。采用短路法,使电源开关跳闸。救护人员穿着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制度为了确保事故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办法。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1.1 本场成立由场长为组长,副场长、总工任副组长,本场其他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质部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1.3 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四个小组:1.3.1 应急救援预案督导小组:安质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长,成员为安质部部长、安质检员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检查及监督。1.3.2 机械物资供应小组:部门主管领导为小组长,成员为机械物资部部长、机械物资室人员负责抢险机械、物资的供应。1.3.3 后勤保障小组:后勤领导为小组长,其他各部门为成员,负责抢险期间抢险人员的饮食及现场保卫,引导、疏散无关人员。1.3.4 现场抢险小分对:主管生产副场长任小组长,室及其他部门为成员,负责对现场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进行救助和处置。2 工程施工应急措施2.1 施工中特别是施工前期,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抢险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遇险不慌不乱。应急救援预案试验或演练以后,若发现应急预案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时及时修订。2.2 备齐专门抢险设备物资,专门看管,定期检查,不得挪做他用。2.3 雨期施工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及时和气象部门联系,做到洪水来前有充分准备,人员、机械设备、物资事前移到安全地点。驻地、各工点排水系统完备,数量充足。洪水到来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调集临近工区人员组成抗洪抢险分对,全力以赴,加强抽排水,保护已完工程。2.4 高坠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伤员进行急救,并在工地医务人员的陪护下,转到当地医院抢救,同时确认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安全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2.5 发生险情和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报警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通报,指挥中心值班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闲杂人员进入。3 应急预案的启动3.1 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时,事故负责人应立即电话等手段通知分管领导,再由领导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主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3.2 各部门人员要早应急救援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立即投入事故救援工作,以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等。4 附则4.1 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场安质部门。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1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通风作业、提升运输作业以及其他相关作业。1.2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未满十八周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1.4 持证条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1.5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1.5.1 本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复印件等)、台帐,并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做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所有上岗证书均为有效。1.5.2 人事、安质等部门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证书有效率。1.6 特种作业人员奖惩:1.6.1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本场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1.6.2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至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本场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特种设备管理2.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运输索道,以及自行设计制造的大型专用设备等设施,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2.2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制度。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在当地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和检验,取得使用许可后可投入施工生产的使用。2.3 所有特种设备均要按照规定建立设备管理台帐或档案,及时对检验到期的设备等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等,确保各类特种使用状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2.4 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均要制定详细、完整、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使用安全。消防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开工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成立以轨枕场场长为组长,项目总工、副场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部长、主任为组员的消防安全小组,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轨枕场配备从班组中任命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场内消防保卫工作。3)施工现场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水源。4)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专用库内,分类存放,严格领发手续。5)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存放。6)职工、民工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规定,消防道路要畅通,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7)乙炔瓶、氧气瓶与施焊作业点的距离(包括明火)不得小于10m,气瓶应分类存放,不得暴晒,距离不小于5m,气阀防震圈齐备,存放运输时不得抛掷,乙炔瓶严禁卧放。8)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和电器安装应符合用电规范要求,宿舍照明不得超过40W,严禁使用电炉,不得卧床吸烟。9)生产现场及职工宿舍,严禁明火,必须动火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派专人监护。10)消防器材及工具不准挪作他用,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拨“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启动场内应急救援预案。易发事故控制工作制度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逐步实行精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2)易发事故控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原则。3)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班组集思广益,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调查情况,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危险源清单,编制事故易发点清单。针对危险源清单,形成对危险源的控制,明确责任人、检查人,形成易发事故控制表。开工前实施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由板场安全检查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工序及工艺布置是否合理,各工序、工艺事故易发点确定是否合理、正确、有无遗漏,各种表格填写是否正确,责任人、监护人是否到位,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入场各类设备是否牌照齐全,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入场人员标志及持证状况如何,安全机构人员是否配齐,临时用电、防火设施是否合理。4)生产过程中、工序间的易发事故控制根据生产要素来确定,确定易发事故点后,查找影响易发事故点的生产要素,而后制定针对性措施或调整施工方案。5)易发事故控制明确责任人、检查人。责任人和检查人员要认真核对监控部位状态、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标志设置,加强监督、检查、验证。易 发 事 故 控 制 点 分 析 统 计 表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施工地点/部位作业内容易发事故种类发生施工要素控制方案责任人监控人易 发 事 故 控 制 点 实 施 表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易发部位发生事故要素预防措施安全标志责任人监控人检查落实情况责任人、监控人签字 易 发 事 故 控 制 检 查 表施工单位: 编号:易发事故名称 产 生 部 位责 任 人监控人易发部位现状及存在问题 检查人: 年 月 日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 受检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验证 验证人: 年 月 日月度安全例会分析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沟通安全信息,交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及时改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结合兰新项目的实际情况,轨枕场制定月度安全例会分析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召开的时间本场制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2.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由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主管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领导主持,安全管理工程师做会议记录。3.安全例会的参加人员轨枕场安质部全体人员、安质主管领导、场长副场长、各部门主任、领工员、班组长。4.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上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当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安全防范重点等;研讨安全生产中的疑点问题和重点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等;交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等。5.会议相关要求各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提出各部门的问题、特点等。重大危险源控制制度1)本场对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造册,制定控制措施。2)登记的危险关键点和部位,本场设专人负责包保安全。包括施工操作人、技术负责人,同时,安全检查人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3)中、低度危险施工点以各岗位操作工人控制为主,本场安质部不定期抽查监控。4)高度危险点施工前,本场的工程部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可开始施工。5)高度危险点施工过程中,本场的安质部,工程技术部要全过程的监控,有问题即时要求其整改。此外,根据预制厂生产的特点,制订重点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各类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重要危险源登记表序号作业名称危险源导致事故控制方法备注1生产用电线路老化、私接乱拉、设备接地不好触电伤亡、电气设备烧毁1.接地与保护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2.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规定。3.潮湿作业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4.配电线路老化、破皮必须及时更换。5.严禁私自烧电炉和乱接电线。6.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7.变压器、配电箱必须做绝缘防护,接地良好。2机械设备使用操作不当机械伤害1.机械操作时要集中注意力。2.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3.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4.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5.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设备维修保养要有记录3起重作业起吊物捆绑不牢固、索具受力或被吊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或离开岗位物体打击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2.限位保险装置应齐全,并经试验有效。3.电气控制有漏电保护。4.卷场机钢绳磨损断丝不得超标。5.起重作业时,吊物下严禁站人。4压力容器使用使用不当火灾爆炸1、加强对易燃易爆气体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2.锅炉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操作3、氧气与乙炔瓶要保证5米的安全距离,同时距明火不小于10米5预应力张拉油管迸裂、协调不当、操作不当爆炸伤人、机械伤害1.油泵司机须经培训后取得上岗资格,方能进行油泵操作,其他人严禁开动油泵。2、预应力钢筋在安装前要用肉眼查看,检查有无表面损坏、油污、锈斑或机械损害,否则应剔除。4.张拉时,两端保持联系,锚具两端应同时给油加压,操作人员应在两侧,正后方严禁站人,以防崩出伤人。5.张拉后,钢束需要回应力时,钢束两端的千斤顶同时回应力拉松,禁止一方拉松。6、每次使用时要认真检查油管的连接性能好坏,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6钢筋加工钢丝盘架周围站人协调不当、操作不当机械伤害1.预应力钢丝裁切时,钢丝盘架周围严禁站人,专人看管或设警示标志。2.切断钢筋入料时,手握一端,距刀片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3.操作者要站在刀片的被动面,以防伤手。机械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料头及乱物。4.裁筋机更换刀片时,必须先断开电闸。对刀片间隙时,应用手盘大轮调整,严禁开动机器调整。调整后,经试车后方可正常开动。5.送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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