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16139466 上传时间:2020-09-20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359.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九章 火灾刑事案件,一、火灾刑事案件概述 二、火灾刑事案件办案程序,2,第一节 火灾刑事案件概述,一、办理火灾刑事案件与火灾调查的区别与联系 1、性质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程序不同; 4、调查重点不同; 5、调查主体不同。,(伪命题),3,第一节 火灾刑事案件概述,二、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范围 根据刑法,火灾刑事案件范围包括: 1、放火案; 2、失火案; 3、消防责任事故案; 4、重大责任事故案; 5、危险物品肇事案; 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7、滥用职权案; 8、玩忽职守案。,4,第一节 火灾刑事案件概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的火灾刑事案件: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办理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由县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地(市)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主要承担重大涉外犯罪和下级公安消防机构侦破有困难的重大火灾刑事案件的侦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侦查工作。,5,第一节 火灾刑事案件概述,二、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概念 1、失火案 失火案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案件。 2、消防责任事故案 消防责任事故案是指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导致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案件。,6,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一、立案 是刑事侦查的开始,指对涉嫌的“两案” ,以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展开调查的刑事诉讼行为。 1、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有火灾发生;危害结果达到犯罪的程度;有一定的证据证明。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属于本部门管辖;,7,2、立案标准 (1)失火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D、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E、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8,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D、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9,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3、立案处理 (1)决定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不予立案 A、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B、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的; 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10,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二、侦查 是立案后,为查明火灾事实真相,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起诉的准备工作。 1、侦查方法 (1)询问与讯问 (2)勘验与检查 (3)侦查实验 (4)鉴定 (5)扣押 (6)辨认 (7)通缉,11,(5)扣押:依法强制扣留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与文件。 扣押的条件: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与文件; 勘验、搜查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的物品与文件。 扣押的程序: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侦查员、持有人、见证人签名。,12,(6)辨认:在公安消防机构主持下,由受害人、犯 罪嫌疑人或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 场所,以及人身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活动。 辨认程序: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辨认时应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事物进行辨认,应分别进行; 辨认人不愿公开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辨认应制作辨认笔录。,13,(7)通缉:通过发布通缉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活动。 通缉的对象: 已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讯问期间或押解途中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通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的;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已逃跑的。 通缉的程序:报请发布布置查缉撤销,14,2、强制措施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 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 人或者被告人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对他们的人身自 由加以限制或剥夺的方法和手段。 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15,(1)拘传 :是指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 法强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申请与批准: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传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12小时内不能完成 的,应在拘传期间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拘传与传唤:目的与期限一致; 强制力不同。,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16,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取保候审 是指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对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 嫌疑人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 不符合逮捕的嫌疑人等。,17,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取保候审的执行: A、担保人担保:由嫌疑人提供与本案无关、由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由固定住处与收入的人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履行义务的应给予罚款处理。 B、保证金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现金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通常是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13倍确定收取。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给予没收保证金一部或全部的处罚。,18,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3)监视居住 指公安机关为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而限定其活动区域和住所,监视其行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19,监视居住的要求: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 未经批准不得会见其他人; 传唤时及时到案;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另: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根据需要,暂扣嫌疑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0,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4)拘留 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条件: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亲眼目击后被指认犯罪的; 在身边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21,拘留的期限: 拘留的时间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4日。 拘留后的处理: A、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期间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B、拘留期间,不需要逮捕但仍需侦查的,变更强制措施。,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2,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5)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的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火灾犯罪事实发生; 有证据证明该起火灾是由该嫌疑人实施;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 发生社会危险性。,23,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逮捕程序: A、提请逮捕: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 B、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执行逮捕。 C、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要求说明理由,并可以要求复议。,24,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羁押期限: A、一般情况下,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 B、案情重大、取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可以提请延长1个月; C、交通不变的边远地区的重大案件,可以提请延长2个月; D、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经批准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25,三、侦查终结 公安消防机构经过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 1、侦查终结的条件 (1)犯罪事实已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法律手续完备; (4)构成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缉拿归案。 对符合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消防机构应制作结案报告。,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6,2、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 (1)构成犯罪的,移送审查起诉 A、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符合侦查终结的条件; 犯罪的性质与罪名准确;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 应制作起诉意见书; 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连同案卷、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27,(2)不构成犯罪的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 A、不构成犯罪的:即不符合失火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犯罪构成要件。 B、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