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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法 Taxation Laws,授课班级:财管、会计2010 教 师:杨焕玲,个人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1993年10月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目前使用的2011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本章的重点与难点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界定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与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 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征税对象为应税所得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纳税义务人的法律界定: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一)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境内居住满1年,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二)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二、征税范围,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予征税的项目: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的补贴、津贴等;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取得的所得;个人经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取得的所得。,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等。,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二、征税范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三、税率,工资、薪金所得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 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X1500 3% 0 2 1500X4500 10% 105 3 4500X9000 20% 555 4 9000X35000 25% 1005 5 35000X55000 30% 2755 6 55000X80000 35% 5505 7 X 80000 45% 13505,三、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 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X15000 5% 0 2 15000X30000 10% 750 3 30000X60000 20% 3750 4 60000X100000 30% 9750 5 X 100000 35% 14750,三、税率,劳务报酬所得,20%比例税率,加成征收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X20000 20% 0 2 20000X50000 30% 2000 3 X 50000 40% 7000,三、税率,稿酬所得,20%比例税率,减征30%,三、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月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按月3500元),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附加减除费用:每月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一)费用扣除标准,按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定额扣除 定率扣除 会计核算扣除 无扣除,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月)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 (1-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一)费用扣除标准,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二 )每次收入的确定,(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2)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4) 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个人捐赠额的税前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 )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及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 形式: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或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3500 (480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6-1】某银行工作人员2012年9月应发工资4500元,其中包括岗位津贴680元,所在单位发放的地方补贴26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按月计提公积金190元,则该工作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当月应税所得45001001903500710(元) 当月应纳税额710321.3(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成本、费用及损失,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要转化为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年收入总额3500经营月份,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提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 但不包括上交的承包费。,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案例6-2】假定2012年3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2012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交承包费30000元。计算承包人201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年应纳税所得额 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必要费用 15000030000(350010) 85000(元) (2)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850003097501575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6-3】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l个月支付劳务费8 000元,第2个月支付劳务费12 000元,第3个月支付劳务费25 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0025000)(120) 36000(元) 应纳税额360003020008800(元),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4000),(每次收入400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4000),(每次收入4000),以一次转让所得的收入为一次,【案例6-4】某人2011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计算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800)20 4500(120)20 1160(元),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4000),(每次收入4000),以一个月内所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收入,依次扣除费用:,财产租赁缴纳的相关税费;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二、应纳税额的计算,800元 (每次收入4000),20% (每次收入4000),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的情况下,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财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一次转让所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20%(或5%),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适用税率:2007年8月15日前为20,8月15日起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个人所得税。,2007-8-15,2008-10-9,20,5,免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6-5】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11年4月取得如下所得:(1)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计算张先生当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分析】 (1) 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税,股息所得应纳税额1600050201 600(元) (2)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税额 7000201400(元) (3) 张先生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160014003000(元),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取得收入为一次,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取得的收入为 一次,三、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一)税额扣除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限额扣除方法,三、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二)扣除限额的计算 扣除限额来源于中国境外某国(地区)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国分项,(三)抵免应用 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限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用以后年度该国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从小扣除,【案例6-6】中国公民王某取得来源于美国的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12万元,以及一项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万元,总计在美国缴纳税款折合人民币2万元;另外,还从日本取得一笔股息折合人民币10万元,被日本税务当局扣缴所得税2.2万元。王某能够向国内主管税务局提供全面的境外完税证明,且已证明属实。 【要求】(1)计算境外税额扣除限额; (2)计算在我国应当实际交纳的税款。,(1)计算境外扣除限额 在美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限额 12(120)201.92(万元) 股息所得扣除限额 8201.6(万元) 在美国所得税款的扣除限额 =1.921.63.52(万元) 在日本所得的扣除限额10202(万元),(2)王某在中国实际缴纳的税款 在美国缴税2万元扣除限额3.52万元 其实际已纳税额准予全部扣除 在我国应补税款3.5221.52(万元) 在日本缴税2.2万元扣除限额2万元 准予扣除已纳税额=2万元 余额0.2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补扣 王某在中国实际应补交税款1.52(万元),(一)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1)先将奖金/12,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6-7】假定A企业2012年12月发放给员工甲年终奖为18000元,乙年终奖为19000元。假定该企业员工当月工薪所得均高于税法规定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则甲、乙两人的税后净收入分别为: 甲应纳税额180003540(元) 税后净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 乙应纳税额19000101051795(元) 税后净收入为:19000179517205(元) 乙的年终奖比甲的年终奖多1000元,税后比甲少255元。,18000121500,19000121583.33,【案例6-8】张某2012年12月应税工资1500元,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2000(35001500)3 300(元),1000012833.33,(二) 同时取得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1)只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四、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三) 股票期权所得的计税方法,(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不征税; (2)员工行权时,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3)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4)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四、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一、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一、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 保险赔款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按规定比例提取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教育储蓄存款、储蓄性专项基金的利息所得,二、暂免个人所得税项目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 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二、暂免个人所得税项目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三、特殊减免税规定 1、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三、特殊减免税规定 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仅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居住,三、特殊减免税规定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免税,免税,非居民,非居民,居民,居民,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 包括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征税的全部11项所得。 2、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 (1)免税所得; (2)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 (3)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承租所得的,30日内申报;分次取得的,每次取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四)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 (五)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二、代扣代缴纳税 (一)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或等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 扣缴义务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三)代扣代缴期限 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除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义务人,判断标准:住所、居住时间,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应税所得项目:11个税目,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20(劳务:加成;稿酬:减征),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各项目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次”的规定,其他规定,11项所得一般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分国又分项计算扣除限额,差额补税,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特殊计算规定,自行申报,代扣代缴,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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