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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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专题讲座,ACCA管理学院,讲述内容,公司法修订的背景 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 公司法修订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影响,参考资料,1. 新公司法修订研究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0月 2. 刘俊海,江平等立法者的文章,公司法修订背景,1.历史沿革 1978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 1988年的私营企业条例 90年代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1993年公司法 1999 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2004年修正 2005年公司法全面修订 2.主导机构 3.修订过程,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修订目标: 独立的公司 自治的公司 信用的公司 利益平衡的公司,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一 公司资本制度 总目标:降低公司进入门槛 1.降低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并可分期缴足 原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以下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本要一次缴足。新法:对上述规定作了三方面的修改: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百万元 原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新法:将这一限额降为500万元。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2.放宽人数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下降 原法: 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法: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3.放宽出资方式 4.修订注册资本限额 原法: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贷币出资,世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时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工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新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二 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格局 充分自治基础上的合理控制 1.新法中最为微言大义的10个字为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 (1)如何划分强制性和任意性 (2)相关制度设计 原法: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规定了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新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及其股东对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例如,第13条允许公司章程自由选择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第16条对于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授权章程自由规定既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旧公司法第41条和第177条第4项硬性要求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分配股利。 新公司法将上述规定由强制规范转为倡导性规范。具体说来,第35条明确允许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第167条第4款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2.合理控制 (1)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如何界定? 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最终责任主体? (2)其他内部制度安排 强化公司高管人员和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信息披露手段保护交易安全 6;97;98;117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九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审计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165;171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明确中介机构责任208 第二百零八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利益的强调17;18;45;52;109;118,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3)增加救济机制增加公司法的可诉性 股东代表诉讼152 股东解散公司诉权183 强制转股权73 确认无效撤销的诉权22;23 3.党组织19 4.后续思考 税收监管 银行参与治理,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二) 董事的义务148 1.忠实义务149 2.勤勉义务 经营判断法则 从美国的判例法发展出来的规则,这一规则强调三个条件:第一,主观上是善意的;第二,目的是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第三,在信息的取得和加工上尽到了勤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董事收集了必要的信息, 第四,并且对这些信息进行了必要的加工和处理,那么就可以免责了。 3.关联交易禁止21 4.独立董事 123条,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三)股东的权利 1.股权的确认和保护 2.股东保护的不同层面 知情权34 分红权35 转股权72;138 退股权75 解散公司的诉权183 继承权76 累积投票权106,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四)一人公司 58-64 1.高门槛 2.投资限制 3.名称披露要求 4.股东决策特别要求 5.法定强制审计 6.有限责任滥用推定制度,公司法修订条文对比讲解,三 其他修改 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的平等 强调社会责任 立法技术 四 遗留问题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7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回购异议股东股权,但没有规定回购的股权如何处理,同时对比143条规定股份公司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同时也规定了回购股权在十天、1年或半年内注销或转让。,公司法修改对国资委的影响,1.出资人职责 2.国有资产管理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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