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下打破常规的会计做账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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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6,1,新政策下打破常规的会计做账高招(下),2020/9/6,2,一 预缴所得税的处理技巧 【案例】2009年2月2日,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凯胶片)发布的一份关于改变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 公告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根据公告可以看出,乐凯胶片早在2008年2月4日公司第四 届五次董事会就审议通过了一项关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直接 计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并于2月5日公告。其基本内容是,自 2008年1月1日起,当期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分配计入当期生产产 品的单位制造成本,月末将折旧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期末 产成品存货亦不再负担当期折旧。 这种处理方法,借鉴了管理会计中变动成本管理的操作思,2020/9/6,3,路,有利于企业进行有效成本管理。但这种处理方法显然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公司销售业务滑坡、产销失衡的情 况下会导致财务利润较其他企业严重偏低。 很显然,乐凯胶片2008年2月4日公司第四届五次董事会通 过的,将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 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分析,所得税上往往不重视折旧的去向 (计入资产成本还是期间损益),更重视折旧基数、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乐凯胶片的原折旧方法从纳税角 度而言,更有利于企业延期纳税,尤其是在销售下滑业绩不佳 的时候,从而在短期内节约现金流量。乐凯胶片以一种不正确,2020/9/6,4,的折旧政策实现了前三季度的利润缩减,实际上已经造成了推 延纳税或者不合理少预缴的事实。 问题1:您的企业预缴所得税是采取何种方法,能简要说明企 业预缴所得税有哪几种方法吗? 企业预缴所得税税款的三种方法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有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 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 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 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 内不得随意变更。,2020/9/6,5,方法一:一般情况下,应以实际利润额为计算依据确定预 缴所得税额,即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方法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 平均额预缴。主要适用于一些企业由于生产上存在淡、旺季现 象,或者存在生产周期长,各个期间收入不稳定等等问题,使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产生困难。这种情况下,则可以按照上一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即按照上 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方法三: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如果由于 企业情况特殊,按照以上两种方法预缴都不合理,则可以向税 务机关申请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预缴方法,经税务机关认可后,2020/9/6,6,执行。 问题2:乐凯胶片采取错误的会计处理方式在预算所得税少缴税 款算不算偷税?少缴的税款需要加收滞纳金吗? 国税函199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 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 ,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 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 用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 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2020/9/6,7,作为偷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 (国税函199863号)文件规定的“对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 纳税人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 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 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 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预缴所得税不存在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问题3:上述案例中如果存在以前年度的亏损能否在预缴时扣 除?如果存在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当期是否扣除? 根据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2020/9/6,8,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 4行的“利润总额”应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并明确“实际利润额” 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 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该项修订给纳税人预缴企业所 得税带来了诸多政策便利。 思考:这一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给您的启发是什么? 如果您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采取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对三包计提了修理 费能否在按月或按季预缴时扣除?,2020/9/6,9,二 融资租赁的税负的转化 【案例】某生产企业欲购入一台设备,但由于资金匮乏,因此 想采取融资租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市场利率为10% ,企业现有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足以抵扣进项税额。现有两个 方案: 第一种方案:从专业融资租赁公司购进设备。该设备现值 为1400万,取得普通发票,企业分4年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397.8万,租金合计1591.2万,该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 第二种方案:从设备制造企业分期付款购进设备。设备制 造企业于第一年年初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591.2万, 价款为1360万,税款为231.2万,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并支,2020/9/6,10,付增值税税款231.2万,其余款项分四年支付每年年末支付340 万,四年共计支付1360万。 问题1:请您分析两种方案各年的现金净流量及两方案的差额 现金净流量 第一方案:因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固定资产 的取得成本为1591.2万,假设设备的使用年限为5年,每年折旧 为318.24万,可抵税79.56万=折旧税率,对购买方而言,又 由于其前四年每年年末流出为397.8万,则其五年的现金净流量 为:-318.24;-318.24;-318.24;-318.24; 79.56; 第二方案:由于企业有足够的销项税额可供抵扣,因此,购进 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实际得以抵扣,未产生流出。因为,2020/9/6,11,购买方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为1360万,假设设备的使用年限为5 年,每年的折旧为3404525%=27225%=68万,又由于其 前四年每年年末流出为340万,则其五年的现金流量为:-272; -272;-272;-272;68 两方案的差额现金流量为: 第一年至第四年:46.24(318.24-272)第五年为:-11.56 问题2:根据上述分析的内容,假设市场利率为10%时,求出现 值,并做出结论。 如果按10%折现,每年的差额现金流量分别46.24,46.24, 46.24,46.24,-11.56;折合现值=139.4万,说明设备购买方 从设备制造商购设备比从融资租赁公司购设备将节约139.4万。,2020/9/6,12,案例一家生产制造公司需购入一台价值较高的设备,由于资 金紧张,企业想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赊购设备,但设备制造企业 自身资金也较为紧张,不愿意通过赊销方式销售设备。于是该 企业与一家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协商,想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进 设备,但增值税转型后,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并不能开具增值税 发票,企业如通过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入设备,无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会承担较高的税负,无疑是雪上加霜。企业左右为 难。 问题1:您能替该企业想出一个办法解决此问题,而又不增加 税负吗? 通过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方式,既可解决购入设备的发票问,2020/9/6,13,题,也可达到融资租入设备的目的。 问题2:什么是融资性售后回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 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 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 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 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 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 未完全转移。 问题3: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是否涉及增值税 和营业税?是否在收款时开具发票?,2020/9/6,14,税收政策: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 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 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开具发票! 问题4: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人将出售资产是否要确认应税收 入,是否要缴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 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 问题5:对融资性租赁资产是以承租方支付的租金还是以计提 折旧在所得税前抵扣? 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 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2020/9/6,15,,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问题6:您能描述解决上述案例中问题的具体流程吗? 上述案例中,设备制造企业先将设备销售给采购设备方, 即融资性售后回租设备的承租方,然后,承租方再与融资租赁 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并将款项打给设备制造方,设备制 造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 例: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条程控生产线按260万的 价格销售给乙融资租赁公司。该生产线2010年1月1日的账面原 值为240万,全新设备未计提折旧。同时,签订了一份租赁合 合将该设备融资性租回,条款符合融资性租赁要求。租赁期限 为3年,每年末需支付租金100万。,2020/9/6,16,(1)2009年1月1日出售固定资产,结转出售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240万 贷:固定资产 240万 (2)2009年1月1日,向乙公司出售程控生产线 借:银行存款 26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240万 递延收益 20万 借:递延收益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出售差价在以后冲折旧费),2020/9/6,17,三 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案例】A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分 公司的形式,然后通过各地的经销商来销售企业产品,规定销 售满1000件,次年给予实物返利5%,A企业的主要产品为甲产 品,成本为80元/件, 售价为100元/件。B经销商已在上年度提 货达到规定的数量,次年一季度提货共计900件,并连同获得A 企业实物返利50件。 思考1:A企业在实务操作中会计人员将实物返利做为销售费用 ,凭证为产品出库单,账务处理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 记“库存商品”科目,请您分析这样的会计处理有何涉税风险? 首先,产品出库单不能做为税前抵扣凭证。其次,将货物,2020/9/6,18,无偿赠送给他人要视同销售,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三,所得 税上要视同销售,因为所有权权属已发生转移。 思考2:您能谈谈B经销商接受赠送的该批货物在税法上应如何 处理? 实物返利在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 依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 167号文) 规定: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 取得各种形式返还资金,均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而据该文件精 神“各种形式返还资金”包含实物形式。 思考3:您能提出方法,通过改变合同的数量及单价来规避风 险及降低税负吗?具体如何操作,请以会计分录方式列示,并,2020/9/6,19,说明开票的方法。 所谓“增量降价”法, 是把给予对方的返利以赠送实物方式 计算到下一期的采购额中, 即在保持售价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通过降低单位售价, 增加销售数量的方法。这样, 给予经销商 的返利以价格折扣的方式体现, 并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适当降低了应纳的增值税额,也避免了作为赠送他人不准税前列 支负担的税负。 对于900 件货物应收90000 元, 采用此种方法, 在收取价 款不变的前提下降低单位售价,即以90000 元货款卖出950件产 品。发票数量栏为950件,单价为94.73元,金额仍为9万。 会计处理为,2020/9/6,20,借: 银行存款1053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90000(这里是950件商品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53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76000 贷: 库存商品76000(95080) 思考4:如果上例中A企业规定经销商销售满1万件,次年给予 5%的折扣。假设且经销商要求在短期内支付返利,会产生什 么样的涉税问题,这种方法对销售方有缺陷吗?您能说出它的 缺陷在哪吗? 缺陷一:返利在次年,导致商家在第一年按不打折的金额 计缴销项税额,多缴税款,丧失货币的时间价值。,2020/9/6,21,缺陷二:很多经销商也要求企业在次年较短的期限内全部 支付返利,有时会造成销售商开具的单价低于成本的事实。这 既不符合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也易造成税务关认为是低价 销售而无正常的理由。 【案例】A企业生产并销售甲产品,成本为80元/件,售价为每 件100元,并规定,如果累计提货满10000件者给予5%的实物返 利。B企业当期从A企业购入1000 件产品. 思考5:您能否通过变更合同相关条款解决上述方法中的缺陷? 可以签订折扣销售合同法,供应商和经销商在购销活动开 始前签订有关折扣销售的合同,规定当经销商未达到享受折扣 销售优惠条件时,均按原价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金, 而供应商则,2020/9/6,22,根据折扣后的价格计算货款及增值税,并以此金额开具发票,做 销售账务处理和计算销项税额, 余款则为履约定金。 思考6: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当收到经销商的货款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117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9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6150 预收账款 5850 思考7:这样处理对销售方有何利益,您能总结几条吗? 这样做的好处:对销售方而言,减少了当期应纳的增值 税款及附加费用。各期的收入与成本相配比 降低了开票,2020/9/6,23,的风险。占用了供应商的货款 思考4:请您对年底出现的下列情况进行分析,并说明A企业如 何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经销商到期未达到规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 但需要发票。 第二种情况:经销商到期未达到规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 不要发票。 第三种情况:经销商到期达到规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但 要现金折扣。 第四种情况:经销商到期达到销售额或销售量,要货不要 钱。,2020/9/6,24,四 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的调账方法 (一) 造成库存商品账实不符成因及风险 排除粗放式管理、内部控制不严及财务上的疏漏造成的库 存商品账实不符外,实务中最常见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的主要原 因有商品已发出,未收款未开具发票,造成库存商品账实不 符实际商品已盘亏,但未做进项转出,也未报损,造成账实 不符隐匿收入,造成账实不符。 造成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是出于对税收的考虑。 有的应确认收入而不确认,有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应转出而不转 出,目的就是为了偷逃增值税及所得税,一旦税务稽查,则漏 洞百出,无一例外地补税、罚款。,2020/9/6,25,(二)库存商品账实不符调整方法 案例1某企业生产化纤板,主要销售给广东客户。由于大部 分的客户并不需要发票,企业每次发货时也未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在当期未做申报,库存商品也未结转,待收到款项后企 业才做收入实现,并结转存货成本。由于都是老客户,彼此相 互信任,客户每次要货时都是电话通知,因此也未签订合同, 这种情况在当地非常普遍,因此造成账实不符的实际情况。 问题1:请您从增值税及所得税两方面分析这种情况是否有涉 税风险? 从增值税角度分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2020/9/6,26,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由于企业未签订书面合同,因此 ,该企业在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产生。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企业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及报酬 已经转移,因此,在所得税上也应确定收入实现。该企业此种 行为属于逃避税款的行为。 问题2:请您针对此情况提出解决办法规避上述存在的涉税风险 企业应签订分期收款的购销合同,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 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企业可以根据估计的收款 日期在合同中约定,将收款日期往后延伸。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2020/9/6,27,款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 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这样在所得税及增值税上都可以延迟确定收入实现,而且 遵循了税法的相关规定。 此种方法我们称之为“调合同” 【案例2】某机械经销商主要经销机械设备及配件,主要经销 工程用的各项型号的压路机、装载机、汽车吊、摊铺机、平地 机、路拌机、挖掘机等各类工程机械整机及配件,同时经营各 类平地机、压路机配件。假设甲商品(售价50万,成本为45万) 乙商品(售价48万,成本44万)丙商品(售价45万成本为41万) 丁商品(售价39万,成本为36万)等等。因在经营中有些客户,2020/9/6,28,不要票,公司销售的几件价值较高的大型设备未做收入,隐瞒 收入200多万。 问题:现在老板要求财务人员处理此事,您有什么建议? 因为单台价格较高,且购进时进项已抵扣,可以采取调品 种的方法。例如隐瞒甲商品的收入,在销售乙商品时,可以确 认甲商品的销售收入,价格按接近甲商品的乙商品入账,结转 甲商品的成本(如隐瞒甲商品的收入50万,在销售乙商品时, 确认收入为48万,结转甲商品的成本45万),若销售丙商品时, 再结转乙商品的成本,以此类推,至到结转到低价的商品,一 般经销商都有返利,最后通过实物返利补库。 这种方法叫作“调品种”,2020/9/6,29,案例3某服装厂外购生产用布料,由于采购方采购渠道狭窄, 只能从甲企业外购,甲企业开票时每次都多开数量30%,并将 价格降低,成交的金额不变。 问题1:销售方为何要如此开具发票?谈谈您的观点。 销售方主要因少计收入偷逃税款进行调账。 问题2:此类发票采购方取得发票是否有风险?请您做出分析。 这会造成采购方库存虚增,如果税务稽查库存,企业将有 较大的风险,而且购进的布料的价格过低,让人生疑,并虚 增了采购方的利润。 问题3:如果每次多开数量为5%,采购方如何处理? 采购方可以通过领料单增加数量计入成本!,2020/9/6,30,这种方法是“调销售量”!当然还可以通过调入库量的方法来 调库存数量,但要注意投入产出比!,2020/9/6,31,五 出口退税政策的涉税问题及运用 (一)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原理分析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 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 动力等所含应于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 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由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外,还需要对为生产出中产品所购进的项目已经缴纳的税款, 即进项税额退还给出口企业等纳税人。因此,出口退税并不是,2020/9/6,32,退还“销项税额”,而是退还进项税额。如果一个企业完全是出 口企业,商品没有内销则完全用“免”和“退”的方式,就不存在 “抵”税的问题。采用“抵”税的方式其实是为了简化征管方式, 即用本来要退给纳税人的退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缴纳的增值 税税款。 (二) 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实例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 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3月份购进一批原材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外购货物的进项 税额为17万,并通过认证。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为200万。无内销货物。,2020/9/6,33,思考:请您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及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 这部分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万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万 当期应纳税额=0-(17万-8万)=-9万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 按规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9万 借:其他应收款 9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万,2020/9/6,34,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6-9=17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7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万 分析:从免抵退税的计算分析,在计算上实质并不是按购 进货物不含税价款来计算应退税额,而是先按出口货物的销售 额计算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而造成实际中 的少退。如按此例,实际应退税额=10013%=13万,但实际只 退了9万。 (三) 出口免抵城建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 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2020/9/6,35,(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 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 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 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 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 贷:银行存款,2020/9/6,36,.如果当期的免抵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结论 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 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 个科目当期借方发生额就是当期应纳的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本例中,出口退税抵免税额为17万,则城建税及教育费附 加=17万(7%+3%)=1.7万 (四) 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外贸企业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 因外贸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类商品的企业,2020/9/6,37,已纳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 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成本。 假设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的不含税价款为100万,退税率为 13%。则应退税额=100万13%=13万。 由于外贸公司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按照进项税额来计 算应退税款的,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退税税率,因此,其出口增值部分是不计算免抵税额的,自然 不存在城建税问题,因此,对设有独立核算进出口贸易子公司 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出口货物可以考虑由进出口外贸企业来出 口。如果属于企业自营出口的,可以增设外贸企业出口。 (五) 实例分析,2020/9/6,38,【案例】假设某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1000万,本月购进货 物的不含税的价格为500万,进项税额为85万,该企业的适用 的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经加工后的货物成本为700万(其 他成本支出为200万) 问题1.如果自营出口,请您计算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的营业利 润及现金流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或抵扣的税额=1000(17%-13%)=40 万(转营业成本) .当期应纳税额=0-(85-40)=-45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013%=130万 当期退税额=45(因为小于免抵退税额),2020/9/6,39,当期免抵额=130-45=85万 当期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510%=8.5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700-40 -8.5=251.5万 现金流=1000-700-85(进项)+45(出口退税)-8.5=251.5万 【案例】如果生产企业另设一个有出口权的外贸企业,假设生 产企业出售给外贸企业的的价格为出口货物价格的80%(不含 税),本月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的不含税的价格为500万,进项税 额为85万,该企业的适用的税率为17%,经加工后的货物成本为 700万(其他成本支出为200万),外贸出口销售额为1000万。 问题2:请分别计算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营业利润及现金流。,2020/9/6,40,并与由生产企业出口的营业利润及现金流做对比。 A.生产企业: 营业收入=100080%=800万 营业成本=700万 销项税额=80017%=136 进项税额=50017%=85 应纳税额=51 营业税金及附加=51(7%+3%)=5.1 营业利润=800-700-5.1=94.9 现金流=800-700-5.1=94.9(注:增值税应纳税款,假设当 期缴纳),2020/9/6,41,B.外贸企业: 出口退税=80013%=104 营业成本=购进货物成本+征税差转营业成本 =800+800(17%-13%)=832 营业税金及附加=0 营业收入=1000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832=168 现金流=1000-8001.17+104(退税)=168 C.两企业合计营业利润=94.9+168=262.9 合计现金流=262.9 与由生产企业自行出口相关营业利润=262.9-251.5=11.4万,2020/9/6,42,问题3:您能证明这个普遍适用的问题吗?您能得出什么样的 结论? 对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而言,可以选择另设一家关联的有 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从自营出口与另设外贸企业出口的营 业利润及现金流分析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那就是选择另设外 贸企业,对集团公司而言将增加税前利润为 (1-X%) (17%-N%+17%R) L 可以证明,增加的利润取决于征退税率差、转让定价率、 出口额及附加税费率四个因素,如果征退税率差额越大、附加 税税率越高、出口额越大、转让价越低采用以外贸企业形式出 口获取的利润越多。,2020/9/6,43,六 如何规避其他应收款的风险 (一)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 虚假出资、抽逃资本 企业灰色支出 高管年薪支出 老板年终个人分红关联方占用资金 在报表中常体现在其他应收款的金额较大,有的企业甚至 大于应收账款的金额;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不动。 (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的成因、风险及应对 1.虚假出资的目的 注册资本的多寡往往是判断企业生产经营实力的第一印象; 为了与大企业合作,只好虚增。 有些行业的经营资质政府明确要求了最少的注册资本金额,2020/9/6,44,有关企业对合作方、投标方往往有注册资本最低限的要求。 银行融资的要求; 为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补贴; 2.虚假出资的原因 一是出资人用于出资的资金并非自己拥有,而是通过筹借 或由其他企业代为出资,在办理完验资手续后需归还对方,因 此不得不将出资额抽回。(虚假出资) 二是出资人用于出资的资金虽属于自己拥有,但其仅是为 了满足注册资本达到一定额度的需要而出资(即增资),实际 生产经营并不需要大额资金,在此情形下可能在出资后再将出 资额以各种名义抽回或转移(抽逃)。,2020/9/6,45,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于验资时是借他人的资金, 所以验资后要将这部分资金转出企业,所以通常情况企业财务人 员的账务处理是:借:其他应收款股东,此做法最容易受税务 局和工商关注。 3.涉税风险分析 (1)关于股东借款涉税风险应注意2008年度的两个文件 其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 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267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个人取得 的股份分红所得包括债权、债务形式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相 抵后的所得。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2020/9/6,46,应以其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 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 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将会牵涉到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诸多问题的影响。 其二: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它财产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 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 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它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 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 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出,2020/9/6,47,资购买房屋及其它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家庭成员或企业其它人员的;(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家庭成员或企业其它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它财产, 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它人员,且 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提醒注意】 上述规定对外藉个人股东借款暂时不影响,但对如内资 企业的股东就应注意其在公司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如有应 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年底结账前如公司账上如存在有其它个人借支的,应在 年底应前要求相关人员作好适当冲账工作,以避免给企业产生,2020/9/6,48,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 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 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投资者投资不到位又发生贷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大连市国税局的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 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9/6,49,2009312号文件中给予了明确答复。 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 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 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 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 【案例】假设W公司2008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 册时一次性到位600万元,7月1日又到位300万元,企其余投资 截止到2008年底尚未到位,2008年度3月1日贷款600万元,利率 7%,贷款期限一年。,2020/9/6,50,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发生贷款利息6007%/1210 =35万元; 其中,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不得扣除的利息为(6007%/124) 400/600 =9.333万元.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扣除的利 息为(6007%/126)100/600=3.5万元 2008年合计不得扣除的利息费用为9.333+3.5=12.833万元 4.虚假货币出资的如何处理 方案1:以“长期股权投资”入帐。此做法比较稳妥,不过需要的 手续较多,首先要对方股东会名单中要有本方,另外还要提供 验资报告,而且在本方公司注销时还要处理“长期股权投资”, 涉及的东西比较多;最好选择对合伙企业的投资。,2020/9/6,51,方案2:注册资本可以通过委托银行贷款(转贷对象形式上不是 关联企业)、成立财务公司及结算中心等办法将资金调走。 方案3:注册资本不大的话可以提现出来,再找费用票回来冲现 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费用 贷:库存现金 (三)灰色支出的财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2020/9/6,52,建议:大多数企业将其计入企业业务招待费了,在公司报 销时用餐饮发票代替,而这类发票报销对一个公司来说很平常, 而且容易取得。此外有些企业常以购买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 用品、装卸费发票入账。 (四)高管年薪支出 很多企业为了达到激励员工的目标,采取隐性发放高管的 年薪支出,在年度发放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建议:因为现行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 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建议由隐性工资转为正 常工资或年终一次性奖金。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2020/9/6,53,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由外籍个人先分 红后再分配给高管。 (五)老板个人分红 民营企业个人投资者从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得税后 利润,切记不要通过“其他应收款”。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等票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的身份代替个人出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2020/9/6,54,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然后再在 限公司中消化。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将利润转移。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其税负相 对公司制企业而言较低,而且在全国各地对此类企业往往采取 的是核定征收的方式。一般个人所得税税负为收入的0.4%,营业 税及附加最高仅为5.55%,综合税率为6%左右。而在公司制企业 中则可以抵扣25%,相差达19%左右 设立核定征收企业,将利润转移 通过设立核定征收的企业达到税负的转移。国家对财务体 系建设尚不太完善或难以查清账目明细的中小企业则多采取核,2020/9/6,55,定征收。如在上海新城经济开发区开一家广告公司,采用核定 征收的办法,营业税为5%,城建教育费附加为营业收入的0.55%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营业收入的3%,核定所得税为营业收入的 10%再乘以25%,合计为11.05%,其它的行业则更低,但这张票 在查账征收企业中抵扣25%,相差近一半。 如果股东未取得相关发票怎么办? 年末入账: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分析:某企业在年末的会计利润为100万,企业股东借款10万未 取得发票,借记管理费用10万,贷记现金10万,发票丢失,则 企业会计利润为90万,由于没有相关真实合法凭证,纳税调增 1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2020/9/6,56,(六)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 问题:关联方之间占用资金实际并未收取资金占用费是否 要交营业税及所得税? 【稽查案例】稽查局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判定某公司与各 关联公司存在往来账,并以此为依据,要求某公司调整收取关 联方资金占用费并以此计算营业税;其中2005年涉及税款39.70 万元,2006年涉及税款208.54万元。 1.关联方往来的税收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 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2020/9/6,57,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 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 列之一关系:(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 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可 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 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2020/9/6,58,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解决思路 (1)签订借款合同 案例母公司向子公司汇入1000万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 投资为3000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财税(2008)121号 母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1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万 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1000万 分析:通过签订借款合同,财务费用每年为60万,母公司的,2020/9/6,59,营业税及附加=605%(1+7%+3%)=3.3万;所得税=(60- 3.325%=14.175;实际流入=60-3.3-14.175=42.525 子公司流出=60-6025%=45 相差为2.475,占比0.2475% 如果被稽查则营业税及附加应纳3.3万,所得税应纳14.175 万,且子公司不能在税前扣除利息支出。 (2)通过正常的货物转移; 【案例】子公司与A公司存有购销关系,正常的售价每吨为1000 元,成本每吨为800元。现改为母公司销售,子公司销售给母公 司的价格为900元。 子公司-母公司-A公司,子公司把每吨的利润转移到母,2020/9/6,60,公司.与此同时,采购环节全部由母公司负责,具体流程是供应 商-母公司-子公司 如果未分离,子公司的销售额为1000. 子公司的现金流=1000-170-100025%=580 如果通过流程再造,母子公司的销售额合计为1900 子公司的销售额为900元,母公司的销售额为1000元。 子公司的现金流入=900-153(销项)-90025%=522(进项 及成本为常数) 母公司的现金流入=1000-900-17(销-进)-10025%=58 总结:关联交易增加了营业收入,转移了利润,同时增加 了税前抵扣基数!,2020/9/6,61,此外,设立农民合作社、农业加工企业设立企业+农户的子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3)关联方构筑成“统借统还” 财税字20007号 一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 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 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 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 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二 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 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2020/9/6,62,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 业税。 采用“统借统贷”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是集团内部的成员企业之间方能采取此方式 第二,是必须向金融机构贷款,不能仅是母子借贷 第三,凭证可以是母公司还款的利息凭证复印件,同时附上母 公司的借款合同。 依据一: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利息支 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二)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 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 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2020/9/6,63,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 在税前扣除。 依据二:部分地区明确除房地产外其他行业也可适用统借统还 苏州市在解答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问:集团公司统贷统还的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对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采取“由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 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 信贷资金管理方式的,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对集团公司 所属、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 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2020/9/6,64,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 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 辽地税发2010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 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企业统一借款转借集团 内部其他企业单位使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 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 文件,并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的,使用借款 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但企业集团或其成员 企业不得重复扣除。,2020/9/6,65,津地税企所20105号天津市地税国税关于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资金拆借利息的税前扣除 问题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暂按不超过 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凭借款合 同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实行统贷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公 司与所属子公司应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按照协议实际占 用资金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利息与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一致的部分,准予扣除。” (4)构筑非关联方借款要注意是否有银行存款 案例乙公司急需流动资金,但向银行贷不到款,于是向与其,2020/9/6,66,有购销业务的甲公司借支流动资金500万,并许诺一个月后将 此笔款项返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重要客户,甲公司考虑后无 偿借给乙公司500万,账务做账计入“其他应收款”。甲公司本 年度有银行借款1000万,利率为6%。每月利息为5万,后税务 机关检查后认为此笔借款利息中的2.5万(即500万的月息)不 能在税前扣除。 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对吗? 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 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20/9/6,67,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其他企业使用,所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0/9/6,68,七 如何避免其他应付款的风险 (一)其他应付款的风险分析 “其他应付款”科目在实务中常用来核算企业向老板借款、企 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借款、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企业财务人员也 常用此科目来接受虚开发票、隐匿收入、推迟收入实现,规避价 外费用的庇护所。也是税务稽查中重点关注的科目。 (二)其他应付款常见业务事项的风险及应对 1.隐匿收入或延迟收入 【案例1】某企业将一批货物已销售给另一家企业,但该企业并 不急于要增值税发票,企业将收到的款项暂挂在其他应付款。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若客户需要发票时才做,2020/9/6,69,收入实现。若客户不需要发票则做为押金,然后套现。借记其 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思考:请您谈谈这时的主要涉税风险是什么?如何防范? 这里最主要的风险是在于库存账,如何防范已在上面讲过。 2.接受虚开发票 【案例2】某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欲通过购票降低税负,在账 务处理时,只能虚构业务。第一步:构成借款。借记“库存现 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这项业务往往子虚乌有。第二 步,再做借记“原材料”科目等(油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主要满足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账目平衡的需要,借,2020/9/6,70,款业务并没有发生。企业的“其他应付款个人”越累越多,无 法销账。 思考1:此例中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是否有风险? 严格来说,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如无确凿证据属于无法 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征企业所得税。实践中, 这种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采取过几年就 注销再设立的手法,这些企业在注销时“其他应付款-个人”累积 款项的处理,应该是主管税务机关重点核查内容,可惜的是很 多税务机关对此问题并没有严格按照财税【2009】60号文件规 定进行税务处理。 思考2:您如何应对?,2020/9/6,71,3.价外费用 案例3某企业采取网上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由于是通过快递公 司来邮寄货物,要求购货方在支付货款的同时,另支付快递费, 账务在走账时将收取的快递费挂“其他应付款”,支付给快递公司 时,冲减“其他应付款”。 思考1:请问此项快递费是否缴增值税?是否有风险? 应当做为价外费用。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 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 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 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020/9/6,72,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有 第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第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 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 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 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2020/9/6,73,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思考2:如果您是销售方,支付给快递公司快递费100元,您会 向购货方要多少的快递费? 因为此项业务快递公司收取销售方M元,销货方要收取购 货方为N,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增值税为N1.1717% =0.1453N,假设销售方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合计为10%, 则应多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0.1453N10%=0.01453N.则有收 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0,因此,N/1.17-0.01453N=M, N=1.1903M,可以框算出,如果销售方给传递公司100元,则应,2020/9/6,74,向购货方索要120元左右。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涉税分析 案例4某企业由于发展的需要,向职工集资1000万,并许诺 给予年利率为8%的利率,在职人员职工借款最高借支金额为2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最高借支金额为5万元。 问题:向职工借款的支付能否在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 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七条规定,准予扣除。,2020/9/6,75,(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 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问题: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何规避 要代扣代缴。企业与职工签订还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的 贷款利率,将超过利率支付的部分以工资薪金形式在工资中列 支。 案例5某小型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借款未果,企 业股东就以个人身份向银行借款300万,股东又将300万无偿地 计入企业,账务人员将计入其他应付款,该企业注册资本为 100万。,2020/9/6,76,问题:请您谈谈老板借钱给企业的风险?您有什么好办法规避 此类风险? 观点一:青岛国税认为,无偿贷款要区分自有资金贷款,还是 银行贷款出借。如果是以银行贷款进行无偿借贷,其利息支出 不符合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支付利息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如果是以自有资金无偿借款,要区分是否有关联方关系,如果 是关联方借贷,根据征管法36条,可以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如果不属于关联方关系,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对纳税人进行调 整,即不征税。 观点二:浙江地税认为:企业将自有资金(不包括银行借款)无 偿让渡他人使用,即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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