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上传人:lisu****2020 文档编号:156717471 上传时间:2022-09-27 格式:DOC 页数:63 大小:357.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岫岩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岫岩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岫岩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Y20180517采 购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日 期: 2018 年 5 月 14 日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26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41第五章 图 纸44第六章 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45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谈判条件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2.1项目名称: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2.2预算控制价:97.61万元;2.3项目地点:岫岩县兴隆办事处三道河村于堡、平阶村姜家堡组、平阶村费家堡组、平阶村佟堡组、平阶村刘堡组、五道河村;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2.5质量要求:合格;2.6谈判范围: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工程量详见谈判文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挂靠施工企业参加谈判。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5.谈判保证金5.1谈判保证金:1.95万元。5.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谈判响应文件中。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7、联系方式采 购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地 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王长明联 系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文化馆北侧(二高中附近)邮 编:114300联 系 人: 马强联 系 电 话: 0412-7601333传 真:0412-76013332018年5月14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工程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 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地 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王长明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文化馆北侧(二高中附近)联系人:马强电 话:3项目名称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4项目概况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5建设地点岫岩县兴隆办事处三道河村于堡、平阶村姜家堡组、平阶村费家堡组、平阶村佟堡组、平阶村刘堡组、五道河村。6报价范围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8质量要求合格。9预算控制价97.61万元。10供应商资格要求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11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谈判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书与材料均需原件(供资格后审时备查)。12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3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13时00分。14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5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金额:1.95万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18年5月17日下午16时前完成。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4、收 取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412-7601333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7报价方式综合单价。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9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密封在一起,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1响应文件装订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装订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否则其报价无效。2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一 套,副本 二 套。2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10时00分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4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构成: 三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一 人,专家 两 人。25报价轮次本次谈判共 两 轮报价(含首轮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唱价,第二轮报价公开唱价)26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27成交供应商确定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29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0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2 当事人采购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 谈判依据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3.4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1.3.5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3.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4 合格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1.4.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报价。1.5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1.7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8 答疑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8年05月17日13时00分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1.10 其他条款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0.2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 谈判文件2.1 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1)总则;(2)谈判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谈判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 评审办法; 合同条款和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本项目不提供图纸); 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后,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谈判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所有条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对谈判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谈判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4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通知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的,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以书面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4 谈判文件的盖章要求谈判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谈判文件。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谈判保证金3.1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质检(自检)、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缺陷修复、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3.1.2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3.1.5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3.1.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3.1.7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3.1.8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每家单独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3.1.9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响应文件装订。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必须胶装成册;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密封。将所有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起。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供应商应准备一套电子版响应文件和 三 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一 套和副本 二 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 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承诺函;(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7)首轮报价一览表(8)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10)实施方案;(11)资格审查资料3.6.2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3.7 谈判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1)保证金金额:1.95万元。(2)保证金提交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3)递交方式: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4)收 取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注:保证金交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的,其报价无效。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未按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谈判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3.7.4在谈判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需要提供1营业执照原件 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3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复印件4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或是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4.2 相关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证明材料清单,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证明材料清单所列顺序一并装袋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无效。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报价无效。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6.谈判6.1谈判小组(1)谈判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审专家的抽取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谈判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谈判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谈判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谈判小组的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7)谈判小组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发现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9)评审程序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推荐谈判小组组长;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澄清有关问题;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10)评审(10.1) 初步评审(10. 1.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10. 1.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10. 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10. 1.3)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10.2)澄清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10.3)谈判(10.3.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实行两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二次报价均不公开唱价),后附最终报价函样式。(10.4)确定成交供应商(10.4.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及响应性等内容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1)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6.2确定成交供应商6.2.1谈判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2.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6.2.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日内通过鞍山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示或者发布成交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2.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3报价无效及废标6.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等于或超出预算控制价或者有多个报价;(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5)未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6)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未按谈判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8)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10)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1)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本项目);(12)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13)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谈判小组认定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5)评审期间,没有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6)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7)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8)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9)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20)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决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6.4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6.4.1评审活动终止(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谈判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应终止评审: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谈判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发现谈判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谈判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6.4.2谈判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谈判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6.4.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5违法违规情形6.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6.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及其他响应性资料;(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5.5 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鞍山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6.6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6.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谈判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6.6.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谈判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谈判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 纪律和监督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 质疑与投诉8.1 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3)提出质疑的日期。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 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第三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1 签订合同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 签订的合同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 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采购人): 承包人(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合作关系并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工程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