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保障行政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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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保障行政法治 第一篇:坚持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法治坚持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法治 谈谈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几点看法 行政合法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依法行政,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内在品质和必然要求,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实体规范和相关程序准则,具体地说,行政合法性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行政主体合法 首先,行政主体必须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这种组织既可以是行政机关或其职能机构,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非行政组织。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所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属于一种组织行为或者国家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有很多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组织的人员个人实施的,这些个人与行政主体的关系是一种代理关系,他们以行政主体的名义活动,在行政主体委托和授权的范围内,他们的行为具有行政主体行为的特征,其法律效果也直接归属于行政主体。其次,行政主体是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也就是说,只有依法行政拥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职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才属于行政主体。再次,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另外,行政主体要对自己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负责,承担行政法上的义务。在行政决定的有效期内,行政主体放弃自己的责任,不履行其义务的,行对人对它有请 求权。行政主体如果实施了不当的或违法的行为,就负有予以补偿的义务。行政主体如不能对自己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负责,承担应有的法律义务,就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最后,行政主体合法还应当是取得主体资格要合法。行政机关的成立要有组织法或其他合法依据,按照合法的条件和程序成立,行政机关如未正式成立,就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行为本身合法性 在这里,首先,行政主体要实施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其次,合法的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不是行政主体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合法的行政行为。而且,不同的行政行为只能由不同的行政主体做出,越权者无效。然而,在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难的,在中国现行政府体制中,有的部门之间、机构之间职责与权限等的划分还不清楚,职能交叉、权限重叠,造成了互相推诿、互相掣肘,管理效率低下。对于这种情况,应通过职能分解,调整和转移部门之间的职能,划清职责权限,各负其责。再次,合法的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作为或不作为,这既包括实体法上的要求,也包括程序法上的要求。最后,合法的行政行为是能够引起法律效果的作为或不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应表现为它能引起行政法律效果,行政主体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依法行政,不越权,不失职,行政合法合理,严格行使职权,这样的行政行为就能产生较好的行政法律效果。而对于不作为的合法行政行为来说,能否产生行政法律效果、具有行政法律意义或价值至关重要,这是不作为的合法行政行为可以成立的关键。 三、行为的内容合法 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或法律精神的要求,不得违背或超越法定的职权。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由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要求。从积极方面讲,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对行政主体设定的职权的要求;从消极方面讲,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得违背或超越法定的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不失职,不越权,不违法。 四、行为的程序合法 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现代行政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权力日渐强化和扩张,面对这种态势,依法行政要求:一方面对行政主体适时地依法授权,使之拥有必要的权力进行行政管理;另一方面对行政主体行驶行政权力进行必要的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能够合法地、适当地行使其职权,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和错用,保障公民的权利,要求行政行为设置行为程序,即实施行政行为的次序、方法和步骤。现代行政就是程序行政,这句活不无道理。中国的行政实体相对发达,行政主体的权力授予较多,而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还大大滞后,行政主体的责任在一些立法中尚不够明确,行政主体的行为还得不到程序上的周祥规范。因此,加强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为行政行为的实施提供充分而全面的程序合法的行为模式,将是中国深入贯彻依法行政原则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行为的形式合法 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形式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表现形 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它包括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式和表现为动作的行为形式都要合乎法律规范的规定,至于行政行为在形式上符合哪些法律的哪些具体要求,要因行政行为的不同和法律规范的不同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在中国向法治社会转型的今天,行政合法是达到行政法治的核心和基础要求。从最简单的逻辑出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以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人民的立法,根据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行”的原则,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行为都是不符合行政合法性要求的。然而,由于中国的行政起步很晚,受到传统观念和现实国情的影响。中国的行政合法还面临着诸多尴尬的困境,比如说,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机构不健全、各机构职责界限不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各方面监督不力、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严重缺乏,等等。因此要达到行政合法尚任重而道远。中国的行政合法保障机制有很多种,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行政合法性的审查,其中前者是行政系统内部的自身纠错,后者则是外部司法审查,而对于相对人来说,则都是针对不合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和救济机制。 第二篇: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努力开创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段建平 (2021年9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教育法制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转变作风年活动,加快推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教育法制工作。刚才,故城县教育局、衡水市第十三中学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这是他们多年来对教育法制工作进行探索实践的深刻提练和总结,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面,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系统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各地各学校认真贯 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组织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日、普法讲座、法律考试、法律讲习、集中培训、书写标语、校刊校报手抄报、橱窗板报、法制课“四落实”、现身说法、论文征集、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推动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实施,广大干部师生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并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了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文化建设和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订的依法审查、审核和备案制度,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清理,积极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实践。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市教育局已形成了包含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与申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和办事公开透明运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制教育、规范性文件制订等14类56个制度规范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的机制。适应工作需要,我们还修订了教育行政许可工作手册、行政职权目录及其依据和重要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两个文本,市教育局的行政职权目录已五易其稿,且目前确定的111项行政权力中遴选出10项重要行政权力实行了动态运行,并在机关、政 府信息网公开,不仅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而且增强了阳光审批、透明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工作也有了不同程度提高,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治校成效显著。各地各学校不断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省级示范校16所,并有5个县(市)成为省级依法治校整体达标县,为探索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并通过政府网站、机关网站、校园网、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尊重和保障。五是教育维权工作开始启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建立了教育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在此基础上,还依法受理并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教育行政申诉、复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大量教育纠纷和争议,维护了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教育的和谐与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省地认识到,我市教育法制建设与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要求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 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一是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习研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形势的意识不强,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问题的自觉性欠缺,更没有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内化为指导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精神理念,依法规范、指导、推动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能力都有待于提高。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从一定程度上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主要是“治官”、“治权”,是规范权力运作,正是因为涉及到部门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地方和学校不善于,也不敢于在这方面下功夫、搞探索、求创新,即使做了一些工作,也是停留在形式上,实质性、深层面的东西缺乏,与实际脱节,不适用、两张皮的问题突出,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三是局机关和学校制度建设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制度制订程序不当,制度项目和内容不全,甚至有些制度没有真正处于运行状态。有的学校建校至今没有章程,有的地方和学校领导班子议事没有规则,且换领导就换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法制机构建设薄弱,队伍素质不适应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需要。从县域层面看,11个县市区教育局中独立设立法制机构的有5个县,其他地方均是兼职合署办公;从学校层面看,尽管中心小学及以上层次学校普遍建立了法制机构,但大部分机构不稳定、人员不专业,不能集中精力搞研究、出政策、当参谋、干工作,素质和能力得不到及时有效提升,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上述主要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市教育法 制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制约着教育法制建设对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和引领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建立法制政府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保持教育和谐稳定,实现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法制问题历来是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载入宪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大家可以感受到,党和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自身的法治建设,更加注重政治、精神、物质“三个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对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执政理念和办学理念等方面进行重大变革,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教育与经济、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等八个主要关系,实现 由过去注重扶植重点学校向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转变,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全市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由偏重发展普通教育向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转变,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加强对区域、学校、教师、学生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由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政府办学向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的转变,构建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等六个转变。要处理好这八个关系和六个转变,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进程,自觉地、主动地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本上要靠法律、靠政策、靠制度作保障。因为教育法律、政策和制度是教育发展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着保障、引导、促进和规范作用。到目前,我国教育的专业法有7部,行政法规有18部,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门规章有60多项,我省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有10多件,省、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还依法制定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加上刑法、民法、商业法、行政法等,教 育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经有法可依。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就是要把法律确立的具有强制性特点的教育原则和规范,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去,以现代法律的精神、规范和手段调解教育各法律主体间的关系,规范教育行为,处理教育纠纷,维护教育秩序,保护教育各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有效化解教育矛盾和纠纷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越来越趋于多元化,随之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反映在教育领域,主要是教育各法律主体关系变化加大,师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平等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等明显增强;社会公众不再满足于有学校上,更多的是要求能上好学校,而且比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师生不只要求学校提供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和条件,好的待遇和质量,还要求学校实施深层次和全方位的人文关怀。当前,我们提供的教育服务还达不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从而也就导致了相关矛盾、纠纷、磨擦日益增多,教育申诉、涉法案件增加,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大。2021年以前,市教育局还没有遇到过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等案件,而仅2021年,市教育局受理、处理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案件就有3起,教育信访、举报也呈上升趋势。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传统的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果我们仍单纯地运用行政手段、依靠传统的卡压方式进行管理,已很难适应形势发展 的要求。我们必须主动应对,用现代法治的精神、理念和要求,积极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方法模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时代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适用的一种全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我们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从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把教育法制建设推向深入。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教育法制建设是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要突出自身特点,又要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切实发挥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引导、促进和规范作用。关于全市2021年度教育法制工作要点,已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 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是教育法制工作的基本抓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 政、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的部署和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多种形式地搞好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从近年来全市的基本情况看,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较学生的要弱一些,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上有待于加强。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司发通20211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以省教育厅编写的中小学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教材,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的教师法治教育读本为主,采取自学、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答题等方式,抓好广大教师的法治教育,着力提高他们依法施教、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教师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在时间上每年要不少于40学时。 要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 质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奠基工程。要把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制教材要使用教育部和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也可使用校本法制教材。要针对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循的准则。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地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既不能失职不作为、慢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 第一,要切实转变职能。要依法理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法人实体,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同时,要转变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模式,转变已经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把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转到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 监督上来,转到主要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上来,使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自觉的行为。 第二,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性。建立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市教育局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把这一要求贯穿于教育决策的全过程,避免决策失误。要健立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的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印发前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印发后的备案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职权法定和法制统一原则,不得擅自作出限制师生权利或者增加师生义务的规定。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年内,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做到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实际,又要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相衔接。 第三,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前,这方面工作的重点是清理行政职权项目和依据并制作重要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要依法行使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重要的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切实做到主体、权限、程 序合法。在主体上,要以行政机关和学校法人对外实施,不能是内设的哪个部门或机构的名义对外活动。在权限上,必须坚持职权法定,没有法律依据(包括“三定方案”规定)的不能实施。在程序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特别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方面,在做出行政决定时要履行告知义务,给管理相对人以陈述、申辩、申诉和复议、诉讼的权力。同时,还要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要行政权力进行风险等级测定,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督,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各类教育违法案件,是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重要保证。现在,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问题,很多都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不力有关。近年来,县级教育行政处罚的案件很少,这并不因为我们的学校、校长、教师没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而是我们的执法力度不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各种教育违法案件,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维护教育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法治校是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办学 水平、重要途径,也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校园和谐、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 第一,要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学校的延伸和发展,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作为学校管理的第一要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快学校章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一校一章程”的工作目标,建立起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办学新机制。在此基础上,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不管用,制度建设与实际管理工作两张皮等问题,逐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使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臵于严格的制度管理和规范之下,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模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现行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形成制度汇编,并确保各项制度处于运行状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要依法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 度,教职工编制在50人以上的,都要依法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加强教代会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依法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将每次教代会召开的程序和内容记录在案,入档留存。普通中小学校要还要进一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积极探索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和模式。 第四,要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前不久,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从“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好当前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对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学校的规范办学作出了规定,特别是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意见同时明确“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长期视而不见、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要求限期改正,进行责任追究。”因此,各地各学校要把依法治校工作 的着力点放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上来,依法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校园安全管理等行为,确保办学、招生、收费、学籍、招生广告发布、文凭颁发等办学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使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创建省级依法治校达标县(市、区)和示范校活动,各地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整体情况而定。依法治校评估是对一个地方和学校整体办学情况的综合检验,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单项评估和验收。且依法治校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依法治校的内容在不断充实,标准在不断提高,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校达标县和示范校的标准也在不断调整。目前,我市还有6个县(市、区)没有通过省级整体达标验收,说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在态度上和实践上有实质性的跨越。已通过省验收的县和学校,也需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对达标县和示范校,省教育厅也将实行动态管理,不合格的要摘掉牌子。今后,市教育局将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市的省级依法治校整体达标和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确保达标县和示范校名至实归,以此推动我市依法治校工作的纵深开展。 第五,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当前,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健全组 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于2021年调整了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社政科。各地各学校要本着上下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形成党委(组)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督、主管机构综合协调、各内部机构分工明确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规程,确保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搞好公开目录、流程图的编制工作。根据政府信息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凡是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及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公开。对属于重大决策事项、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聘、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质设备采购、教职工福利等需要干部师生即时了解的事项,要进行动态公开。各地各学校要在对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编制政务公开、校务(办事)公开目录和流程图。同时,在继续抓好校务公开示范点的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第六、健全教育维权机制,依法化解各种教育争议和纠纷。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些矛盾和纠纷,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创新学生管理理念,改进学生管理方法。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办学思想,学校一切工作的开展,都要着眼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要引导学生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坚持依法维权与依法履行义务的有机统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要健全学生处分程序,保证学生处分的客观、公正。目前,学校在对学生处分过程中,普遍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处分的随意性,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近年来,师生因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而申诉和上访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审理这方面的案件中发现问题多的方面有两个,一是栽量过重,二是程序不当。需要大家的是,学校对老师和学生实施处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慎用处分原则,二是处分法定原则,三是程序原则。省教育厅对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处分的种类和程序在相应的4个学籍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不能在这些规定之外违规另行其他处分。如河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一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犯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对极少数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犯学生守则和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第二十九条规定: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或撤销处分时,需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除经上述程序外,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条规定:“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经教育不改的,应勒令退学。”第三十一条规定:“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全校公布。撤销处分后应注明何时何原因撤销处分。”可我们有的学校给违纪学生作出“劝退”的处分,引诱学生造成自动退学的事实,也有的学校让违纪的学生“回家反省”一周甚至一个月,这都是违法的。各地各学校在处分学生时,要在全面调查取证、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出恰当处理,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告知学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学生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允许学生陈述和申辩。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后,要告知学生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途径和期限。关于师生申诉,2021年,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教师申诉办法,2021年制定了河北省学生申诉办法(试行),2021年又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工作的通知,对学生申诉的原则、范围、程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各级各类校要按照申诉处理权与纪律处分权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学生申诉受理机构,健全申诉办理程序,及时妥善地处理学生申诉案件。 对在学校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包括教师、学生申诉或者其他投诉,特别是发生诸如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的纠纷,都要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在不损害学校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坚决反对在纠纷处理中简单、草率、推脱、不负责任的做法,认真负责地做好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3、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保险工作。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教育保险不是安全工作,而是学生出现意外事故后给予的法律救济,属于法制工作范畴。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我市实施了学生平安保险和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从运作看,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也有极个别的地方和学校存在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必须纠正。 学平险和校责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险种,关于政策界定,以前发了很多文件,也开了很多会,对规定大家也已明确,这里不再重复。需要强调的是,学平险是自愿购买的一个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投保,但学校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为学生投保学平险提供便利。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是政府行为,各地各学校必须为规定范围内的学生投保。 从2021年起,我市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纳入了省级统一投保和统一管理。近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了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印发了河北省 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政法202112号),市教育局转发了此文件和刘厅长的讲话(衡教社政202111号文件,已发给大家),9月9号市教育局还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此文件和领导讲话进行了解读,并对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按此文件和刘厅长的讲话精神执行。这里再次强调,各地各学校组织投保校责险必须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冀教政法20211号)和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赔偿限额明细表(冀教政法202112号)规定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并对违规情形进行了明确并实施问责任,任何地方和学校要严格履行政策要求,不得在此规定之外另行一套,实施范围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会后,各地各学校要立即行动,抓紧统计应投保的学校数和学生人数,务必在9月18日前将保险合同签订完毕。9月25日前,地方以县为单位,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应投保的学校清单、各学校的学生花名册、签订的保险合同一并报市教育局社政科备案。9月底前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投保校责险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在全市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责任感,使 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部门和学校的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第一,要加强领导。推进我市教育系统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关键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把手”,要求教育局长、校长亲自研究和部署。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都必须强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意识,自觉按照法制的原则,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依法治校工作,“治”的主体在学校,在校长,一个学校的依法治校搞的好不好,主要看校长有没有魄力,敢不敢实施这项工程。实际工作中,要理顺关系,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好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在校生规模在800人以上的学校,都要设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不能单独设立机构的,要在职能、人员配备上相对独立。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机构的职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改革与重大问题的调研,拟定教育政策与规定草案;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师生申诉、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规范 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工作等。学校法制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并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和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对学校办学、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以及普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调解学校纠纷和受理教师、学生申诉;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处理;负责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并协助办理有关应诉事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本地本学校的法制机构建设和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组织协调任务,特别是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示范学校评估评审的重要条件。要通过机制创新,强化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使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成为每个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为和习惯。 同志们,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一项富有开创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希望各 地各学校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法制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第三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40期进修二(乙)班董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在政治理念上的反映,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主要任务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认识依法行政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确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进而指导、完成好本职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进 1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依法治国的确定,从指导思想上实现了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和政府运作方式的根本转变,本身就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重大改革,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依据宪法,江泽民同志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所谓依法行政,就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以实现管理国家的职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权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法治的过程中关键是必须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从法治原则的角度而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的核心应该是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三者之中,依法立法是基础,独立司法是保障,依法行政才是依法 2治国的关键所在。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9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定了930多部行政法规,地方政权机关制定了9000多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大约有百分之八十的法律法规是要由行政机关去贯彻落实的。因此,要树立法律权威,使法律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得到切实遵守和落实,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能否依法行政。 其次,从权力制约的角度看,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法治的核心是有效地约束公共权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治权的重点又在于治行政权力,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既是现代法治的宗旨,也是依法治国的价值取向。宪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极其广泛的权力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复杂性为行政权创造了自由裁量的广阔空间,它最需要自由又容易无度,最需要控制又最难以控制。无所不在的公共权力最易膨胀,被滥用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坚持依法行政,应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第三,从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来看,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目标。只有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政府的管理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通过对整个社会生 3活的规范的、文明的依法管理,不仅能使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全面落实和普遍遵守,树起法律的权威,同时也能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尊重法律,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只有首先实现行政法制化,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主义法制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作为治国之道,既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又是建设政治文明的过程,依法行政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二、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人民,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超越人民授权去发号施令,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药监部门的公务员,是一切药监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首先,要正确认识依法行政的本质。这是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的前提。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严格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这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确定;二是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三是 4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将行政权严格臵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正是依法行政的真谛所在。为此,我们要在观念上实现三个重大转变。 一是在人民和政府关系认识上,注重向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转变。应当明确,人民政府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只有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才能很好地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提出的“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运用监督手段,扶正祛邪,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克服和防止要求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多,保护公民权利少;行使行政权力多,主动服务少的问题;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 二是在法治理念上,注重向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转变。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因此,作为我们刚刚组建不久的药监部门要在确立规范和制约行政权的法治意识前提下,重点强调程序的重要性,严格按程序执法,克服随意性,该告之的告之,应听证的听证,各种执法文书严格书写下达。通过依法治理,让法律真正贴近每个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使遵守法律真正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5三是在责任意识上,注重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要克服和改变行政执法过于重视行使行政权力,不太重视承担行政责任。决不能向药品管理相对人抖威风,耍特权,牟取部门利益。要严格落实追究制度,严格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处罚相分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减少责任风险,在相互制约中,树立良好药监形象。 其次,要牢牢把握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是适用于行政机关一切行政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是法律优先原则。指行政机关一切活动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不得与法律相违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或相冲突,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二是程序公开原则。该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公开;二是行政行为涉及到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没有程序公开,人民就没有知情权,行政权力就难以受到人民广泛的监督,公民权利就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三是权力监督原则。由于行政权具有管理领域广、主动性强、自由量裁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决定它了既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容易滥用的一项权力,因而,制约权力的核心首先是依法监督行政权,作为依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舆 6论监督、自身内部监督的举措,不断深入基层、深入监管相对部门,征求意见,修正错误,加强自身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评议。主动接受多方面的监督。 四是法律救济原则。指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要有公正的救济制度。我们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管理的行为有向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的权力。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司法审查制度。 正确认识依法行政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确立正确的依法行政观念,对于指导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保证我们的行政管理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保证我们实现药品监督执法职能的到位;保证全面提高药品监督执法水平和效率。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药监队伍,整顿和规范好我市的药品市场秩序,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2021年5月9日 第四篇:法治县创建依法行政总结阜宁县创建法治县依法行政方面 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阜宁县委的中心工作,以“提高依法行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坚持开拓创新,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县政府、县国税局被确认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县人社局被确认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后,县文广新局今年被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确认为20212021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各层各级依法行政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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