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优选(范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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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优选(范本10篇) 【导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优选(范本10篇)由会员“relive2”整理投稿精心推荐,小编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目录】篇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7: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8: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9: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10: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正文】篇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项目部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项目部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安全组织机构报告,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第七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第八条: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项目部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 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景,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景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景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第十条。各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班组、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由网友投稿 第十四条:奖罚 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篇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 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 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211号) 五、工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资料、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职责人等相关资料。 六、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策划 在组织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组织隐患排查的负责人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对特定的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 2、制定排查范围 每次隐患排查,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体的排查范围。 3、提出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要求,包括受检单位的态度、排查人员的职责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4、明确排查资料 1)对被检查区域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 3)对现场的环境、设施、工艺、指标、显示、标识、作业等观察和记录,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5、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经过分析,作出确定,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能够经过仪器进行检验。 七、排查范围与方法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1)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十分规的)所有场所(公司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研究三种时态(过去、此刻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2)专项或专业检查能够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全面排查; 3)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 2、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1)定期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异常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景等进行重点检查。 5)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3、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 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 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 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 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 7)交接检查: 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4、隐患检查要求 1)相关部门应当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特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使用、有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或抽查,部门与班组至少每年组织二次综合检查或抽查; 3)春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雷、防静电和防解冻跑漏;夏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和防洪防汛;秋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风和防冻保温;冬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火、防爆、防滑、防冻防凝和防煤气中毒; 4)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异常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 八、隐患治理 1、各部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资料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质安部在隐患治理前明确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损失。 1)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能够不需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2)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采取下达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限期整改。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景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景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职责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3)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治理的目标、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各部门或公司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a、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b、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供给自救和互救条件。 2、应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景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公司能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2)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验证时要注意隐患治理过程中是否带来或产生新的隐患; 3)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九、对隐患治理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1、人员构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衡量隐患是否得到治理的标准 1)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供给自救和互救条件。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景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十、统计分析报告 1、季报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季报表资料包括。上季度事故隐患排查开展情景、上季度发现的事故隐患数量、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的排除情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现存重大隐患情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表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报送,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2、年报 公司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报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排查治理汇总情景表资料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职责制落实情景、本年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总体情景(包括开展次数、参加人员等)年度累计排查事故隐患数量、排除治理情景及整改资金投入情景、尚未治理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情景、未治理完毕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公司除依照前面规定报送外书面统计分析表外,还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情景。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十一、预测预警 1、公司对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隐患、风险、险肇事件等进行分析、辨识,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建立生产事故预警模型,定量化表示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 2、数据来源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数据来源于隐患排查、在线监测等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标,筛选、分析有效数据,并进行定量化标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模型,用数值或图形表示,完成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 4、公司每月至少根据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现状和趋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d文档可修改修改,也能够直接打印。 篇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后面还有多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查纪律、查隐患、查安全知识掌握及制度执行情景,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发现隐患采取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二、专业性检查 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和维修本事的工人参加,对某项专业(如物料提升架、脚手架、施工机具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进行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夏、雨、风季等)可能给生产带来危害而进行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施工现场各班组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对查出的隐患,由职能部门发指令整改书,整改完后由整改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及时回到存档,逐步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县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县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经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资料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资料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资料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景。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景,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景。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景。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贴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景。“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三、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资料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职责人员,严肃追究职责。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篇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职责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职责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情景。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必须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职责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职责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情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进取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者100-200罚款。 篇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 4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保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4)安保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制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考核。 (5)安保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6)安保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7)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 (8)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资料与要求 5.1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综合性检查,含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5.2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1)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景; 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景; 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景; 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 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景; 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景。 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景。 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景。 班组安全管理情景。 5.3抽查和巡回检查: (1)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景、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景; 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景,职责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3)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防火职责制落实情景; 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景; 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景; 防盗措施落实情景; 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5.4定期检查: (1)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2)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3)工程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 (6)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组织部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职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5.5季节性安全检查: (1)安保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景、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景;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景;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景;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景;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景,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景。 (2)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5.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景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能够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2)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5.7事故隐患处理 5.7.1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1)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事故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保部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 (2)安保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进取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进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8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见附表)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保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必须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保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部对整改落实情景进行验收。 (3)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4)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保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5)“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归档。 5.9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议。 (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保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隐患概况;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5)治理结束后,安保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隐患治理评估经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经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5.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1)安保部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资料包括: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6附则 1)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景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7表单记录 (1)安全检查表(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 (2)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 (3)事故隐患月报表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统计分析季报表(“数字安监”) (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预警指数(r)表 (9)事故预警图 篇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学校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学校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学校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学校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必须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职责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景。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学校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学校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景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实行信息报送职责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职责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职责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景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景下,也能够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经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学校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教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教师报告出勤情景。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教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坚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一天午时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坚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坚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景,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坚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篇7: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职责,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职责、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订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职责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资料。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市、县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县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企业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职责人等有关情景资料备案。 (三)市、县有关部门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召开会议,提出由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指定职责部门跟踪督促整改。 (四)市、县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二)有关部门在下一季度15日内,应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三)有关部门应当每季度总结本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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