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上传人:ba****u6 文档编号:155340793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9.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编号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甲方:乙方:日期: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i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 问题摘要:融资租赁合同虽已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仍然有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如租赁物的风险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问题、出租人 违约等。本文就我国和德国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完善我国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议。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风险瑕疵担保承租人违约一、租赁物交付不能在我国,合同法没有专门规定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情况下出租 人的责任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45条之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 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可以推断出,出租人应当负有向承租人交付租 赁物的义务。但在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的情况下,承租人享有哪些权 利,是否应当继续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等问题, 合同法未给予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在交付租赁物出现障碍的情况下,承 租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第2款拒绝支付租金,因为,根据合同 对等原则,出租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承租人有权相应的拒绝履行其义务。同 时承租人还享有合同法第94条第2款规定的解 除合同的权利,如因 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给承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还有权根据合同 法第97条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在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德国和中国的相关规则略有不同。德国将融资租赁视为租赁的一种,因此,出租人负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在 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拒付 租金并享有向出租人主张赔偿的权利。根据德国相关的司法判例,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延迟交付和不能交付的情 况下,排除承租人解除合同和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权利的约定被视为是无效的 约定。出租人能否通过向承租人转让向供货商主张的相关请求权的方式免除 白己交付租赁物的责任,在德国是很有争议的。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40条的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及供货商可以约 定,在供货商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时,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承租人行使索 赔权的,出租人应当协助。遗憾的是,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在三 方约定由承租人向供货商行使索赔权的情况下,出租人白身交付租赁物的责任是否可以免除。笔者认为,如融资租赁 交易 中三方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完全享有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时对供货商 的全部请求权的,其利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免除白身 交付租赁物的责任。二、租赁物风险的承担德国和中国有关租赁物风险承担的规则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但表现形式却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德国联邦法院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与 租赁物相关的物的风险和价格风险是由承租人承担的,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246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同时合同法第247 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笔者认为,在出租人履行完毕白己的主要义 务,即融资和交付租赁物 的义务后,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应当由承租 人承担。但为了降低承租人的风 险,同时也避免出租人在承租人破产 或财务出现重大恶化时的损失,承租人 应当负有为租赁物投保的义务。在租赁物风险实现的情况下,融资租赁交易各方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在两个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均未明确规定1。笔者认为,如果租赁物 出险后,融资租赁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解除合同的权 利。三、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一)租赁物质量瑕疵在德国,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被认为是出租人应当负有的义务2。出租人可以通过转移请求权或授权的方式让承租人直接向供货商行使其对供货 商的租赁物质量瑕疵请求权,从而使白己免于承担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责任 3。我国合同法第244条则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一定条件下直接 免除了出租人的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具而言之,根据合同法第244 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融资租赁国际公约第8条规定,1德国联邦法院仅仅对机动车辆出险 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做出了判决,参见:BGH,nJw,1998,3271。2STS26.6.1989RJ4786;BGH,wm1987,351.3BGHwm1987,351;1988,S.982.除本公约另有约定或租赁协议中另有说明,出租人不应对承租人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