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实务》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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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办税实务培训,案 例,某企业促销一批原价为10000元的商品(购进成本含税价为7000元),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企业将10000元的商品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000商品的同时,另外再送2000元的购物券,持卷人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 3、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000元商品的同时,向购买人2000元的现金。 假设企业每销售10000元货物发生的所得税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0元,所得税率为25%。,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节 增值税的税率 第四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五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六节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第七节 增值税日常业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解析,主 要 内 容,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看规模大小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 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80万元。 2.看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认定标准,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会计制度是否健全,规模大小(年销售额80万或50万),按税率纳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都满足,标准 不满足满足,标准 满足不满足,标准 都不满足,二、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2)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和管理办法,1、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和管理办法,3、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 4、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符合条件新开业的企业应于申请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和管理办法,5、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6、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1)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2)其他一般纳税人,包括: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管理办法,2、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3、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4、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管理办法,5、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6、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管理办法,7、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一、现行增值税征税的基本范围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增值税征税范围,一、现行增值税征税的基本范围 1.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受托加工,有形动产,增值税征税范围,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征税范围,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00 100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 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 外.,增值税征税范围,甲 乙 丙,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和外部 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 注意: 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其它应税产品,不视同销售;,增值税征税范围,某水泥厂4月份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散装水泥200吨,每吨60元,共12000元; 2.将散装水泥1000吨连续生产甲工程水泥板; 3.将散装水泥45吨用于维修本厂职工浴室; 4.通过红十字会向某小学建设教室捐赠水泥10吨。 问:哪些行为应纳增值税?,增值税征税范围,2.混合销售行为 (1)概念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方法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型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注意: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划分问题(实施细则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增值税征税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同时废止。本公告施行前已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不再做纳税调整,未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增值税征税范围,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1)概念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是指纳税人既经营货物和生产、批发 或零售及应税劳务,又兼营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2)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由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即17、13和零税率。其中,17为基本税率,适用于大多数货物和应税劳务;13为低税率,适用于部分货物;零税率则适用于货物的出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特别关注:财税字199552号) 国税函20099号,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当期销项税额当期 销售额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国内销售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及其筹划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1、有关“当期”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2.一般销售的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范围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折扣条件下销售额的确定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 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注:注意实物折扣的税务处理(冀国税函2009247号 ) 折扣销售不同与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冀国税函2009247号 : 1、企业以销售购物卡方式销售货物的,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销售购物卡并收取货款的同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2、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3、对于企业采取进店有礼等活动无偿赠送的礼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及早付款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2/10、1/20、N/30。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是指货物售出后,是由于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价格确定销售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即: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并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未逾期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以一年为期限),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注意要将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规定处理。,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6)旧固定资产及其它旧货的销售 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征税率计算以后减半征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已抵扣了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旧货一律按适用税率征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2%征税率计算纳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含税(增值税)销售额(1+3%) 2% 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旧货一律按3%征税率计算纳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国税函200990号),4.视同销售的销售额的确定 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人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一般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征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当期进项税额的确认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金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1)、(2)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合法性,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一律不准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以及一般 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 (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进 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 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扣除率7,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180天)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未取得专用发票或取得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 (2)会计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提供税务资料 (3)部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包括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以及不动产相关的购进的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注意:细则第22条对个人消费内涵的解释(用于交际应酬的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没有在购进的下一环节形成销项税额,4. 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对于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如果事后又改变用途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 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产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两种: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 生产经营用货物购进后改变其用途。 注意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注意损失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不同; (2)注意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转出; 例:企业本月非正常损失上月从农业生产者手 中购进的账面成本为1万元的农产品。 (3)注意账面成本中含运费商品进项税额转出; 例:企业本月非正常损失上月购进的账面成本 为5000元(含运费350元)的商品。 (4)注意在产品和产成品进项税额的转出,转出进项税额的计算,简易办法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2.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3.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13%或17%) 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地点,固定业户,非固定业户,进口,固定业户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总分支机构,各自税务机关,外出经营,1、销售地税务机关 2、未申报,所在地补征,报关地,期限,纳税期限,按次,按期,1日、3日、5日、10日、15日,一个月(新增一个季度),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15日结清,期满之日起15日,一、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科目设置 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程序 三、具体业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四、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程序,1.日常购进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2.按期预缴的会计处理 3.增值税的月末结转 4.按月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上缴、结转的会计处理,具体业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1.国内一般采购的进项税额 2.接受投资、捐赠的进项税额 3.购买劳务的进项税额 4.进口物资的进项税额 5.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国内一般采购的进项税额,借: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退货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登记明细账时,用红字登记在“进项税额”栏目。,接受投资、捐赠的进项税额,接受投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股本) 接受捐赠: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购买劳务的进项税额,借:其它业务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制造费 用、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进口物资的进项税额,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货款部分) 银行存款(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借:在途物资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产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两种: 发生非常损失; 生产经营用货物购进后改变其用途。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 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一般销售的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一般销售的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特殊销售的销项税额,视同销售 (1)有实质上的经济利益流入 (2)无实质上的经济利益流入,有实质上的经济利益流入,将自产的货物作为股利或利润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 将外购、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作为投资、债务重组等. 借:应付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无实质上的经济利益流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外购、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赠送他人。 借:在建工程 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产成品等,一般纳税人上缴、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按期预缴的会计处理 2.增值税的月末结转 3.按月缴纳增值税,按期预缴的会计处理,1、3、5、10、15日为一期 ,按核定纳税期限纳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增值税的月末结转,(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余额 大于当期“已交税金”栏目的发生额 正好等于当期“已交税金”栏目的发生额 小于当期“已交税金”栏目的发生额 (2)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余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200,100,150,150,100,50,未抵扣的进项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200,100,200,100,100,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200,100,340,40,40,按月缴纳增值税,对于上个月应缴纳而未缴纳的增值税,由于已经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转入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所以下月实际上缴税金时,应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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