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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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第一章 概 述1.1 任务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矿山企业及其生产系统应进行安全评价,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作为矿山企业一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根据以上要求,2005年5月选矿厂委托我公司对其所使用的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1.2 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企业职工伤亡及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4号令)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79号)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9号令)噪声作业分级(LD80-9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码(GB/T13861-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安全电压(GB3805-8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95)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术语(GB/T15295-199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90)冶矿字第185号)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0号)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尾矿库加固治理扩容方案设计(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2005年1月)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1.3 评价目的通过对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分析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尾矿库各系统、安全设施和管理状况给予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以提高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在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矿山企业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1.4 评价范围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尾矿库现有生产及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1.5 评价程序1.5.1前期准备阶段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编写评价大纲,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有关的数据资料。1.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根据尾矿库生产、周边环境及水文地质等条件的特点,识别和分析尾矿库在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变化的规律。1.5.3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备、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和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1.5.4定性、定量评价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尾矿库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引起尾矿库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1.5.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的措施及建议。1.5.6安全评价结论在对评价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做出安全评价结论,并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以及重要的安全措施。1.5.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依据安全评价的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第二章 评价项目概况2.1 交通位置2.2 建设历史尾矿库始建于1998年,尾矿库属山谷型上游式尾矿库,初期坝为浆砌不透水石坝,初期坝坝顶标高为458.5m,坝高22m,后期坝采用尾砂筑坝,由选矿企业共同出资340万元修建。尾矿库于1999年初投入运行,由使用,选矿厂监管,董事会协调管理。2003年6月,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该库筑坝不规范,干滩长度不足,堆积坝高度已超过设计最大高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着手进行整改。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选矿厂邀请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的工程设计人员到现场勘察、论证。2003年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尾矿库安全整改方案设计,于2003年8月通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整改方案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新建排洪系统,采用排水井隧洞的形式排洪,框架式排水井直径D=3m,高H=15m,隧洞净断面bh=1.51.8m。2、对原排洪斜槽进行反滤封堵处理,全管道尾砂充填塞实。3、初期坝下游增设底宽30m,顶宽10m,高约14m的反压平台。4、调整堆积坝堆积位置,沿初期坝顶向库内平推10m后,再按1:3边坡堆坝。从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的整改过程中,对以上四项措施中的前三条得到较好的贯彻和落实。在第四项措施整改工作中,堆积坝向库内平移了45m左右,不利于尾矿库的扩容工作。针对这一问题,再次邀请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的工程设计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于2005年1月编写了尾矿库加固扩容治理方案设计,该方案于2005年3月通过了评审。 从2005年3月开始,选矿厂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再次整改,到2006年2月已基本整改完毕,尾矿库安全状况从根本上得到好转,进入正常运行阶段。2.3 尾矿库概况尾矿库属山谷型上游式尾矿库,基础资料如下:选矿厂年尾矿产量:5万t;年工作天数:250d;尾矿堆积干容重:2.0t/m3;尾矿产率:80%;库区汇水面积1.26km2,设计总坝高33.5m,总库容150万m3。安全超高为1.02米,干滩长度为51米,目前堆放尾矿约32万m3。尾矿库下游没有居民居住。2.3.1初期坝初期坝为不透水浆砌石坝,坝顶标高458.5m,坝高22m,坝顶宽2米,坝轴线长约60米。在初期坝下游用粗尾砂修建有底宽74m,顶宽30m,高约22m的反压平台,其下游坡比为1:2。2.3.2后期尾矿堆积坝后期尾矿堆积坝采用上游法尾矿堆坝,平均堆积边坡1:3,尾矿最终堆积标高470m,总坝高约33.5米,总库容150万立方。2.2.3防洪系统尾矿库为一狭长沟谷,上游汇水面积为1.26km2,流域长度2270m。根据暴雨径流查算手册,按百年一遇计算得出洪峰流量为33.89m3/s,24小时洪水总量为37.5104m3。原采用的排水斜槽因结构安全问题已进行封堵处理,新启用的排水系统为排水井隧洞的形式,框架式排水井。排水井直径D=3m,高H=15m,钢筋混凝土结构。隧洞为圆拱直墙形,断面为宽(b)高(h)=1.5m1.8m,隧洞全长400m。2.2.4排渗系统初期坝为不透水浆砌石坝,在初期坝顶设有50软式透水管,向库内延伸,间距10m,将坝体内的渗透水引出库外。2.2.5尾矿输送系统选矿厂排出的尾矿经尾矿沟自流到尾矿坝附近,最后由150的塑料管在尾矿坝一带均匀排放。 坝体全貌图 尾矿库全貌图第三章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对尾矿库生产场所、使用设备和管理状况等的调查分析,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坍塌、尾矿泄漏、淹溺、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其中坍塌是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尾矿库的主要有害因素主要表现在对环境影响方面的因素:一是尾矿库在建设和堆积过程中将对库区形成的自然景观、环境要素、生态平衡造成局部破坏和改变,从而使环境质量发生一定的变化;其次是以风为载体的粉尘污染环境的有害因素:三是以水为载体污染环境的有害因素。3.1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3.1.1坍塌(1)引起坍塌的原因尾矿库坍塌危害主要是指尾矿坝溃坝事故和库区内山体滑坡,引起溃坝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初期坝地基不良;尾矿库设计不合理;初期坝施工质量缺陷;库内水位过高,安全超高不足;干滩长度不足;违章在库区内采矿、采石、取土、爆破、炸鱼及滥取尾矿;泥石流、地震、滑坡等地质灾害因素;尾矿排放不合理;尾矿坝浸润线过高;子坝没有按设计堆积,操作不合理;防洪系统、排渗系统失效等。根据对国内外库坝事故的统计资料,各种事故原因与机率见表3-1。表3-1 尾矿坝失事原因机率表失事原因洪水漫顶坝体渗漏基础渗漏溢洪或泄洪工程其他机率(%)2819221615由上表看出,洪水漫顶和渗流坏造成的失事机率较大。对正在排尾的尾矿库而言,尾矿库的失事主要是洪水漫顶,坝坡稳定性差而失事,坝体振动液化而溃坝。(2)溃坝事故危害的主要形式导致尾矿库下游的人员大量伤亡,建筑物、构筑物、公路、铁路、农田等被冲毁;尾矿库下游的河流、农田、植被受到污染;尾矿设施毁坏等。引起山体滑坡的主要原因有: 工程地质不良; 违章在库区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炸鱼等活动; 地震等地质灾害因素。3.1.2尾矿泄漏尾矿泄漏是尾矿库的主要危害之一,可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可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1)尾矿泄漏原因 尾矿输送管泄漏; 尾矿坝泄漏; 排水设施泄漏等。(2)尾矿泄漏危害的主要形式 污染下游河流、农田、植被; 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3.1.3淹溺、高处坠落引起淹溺的原因是人员行进中意外滑入积水的尾矿库内,引起高处坠落的原因是初期坝处的坠落。3.2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主要有害因素的辩别与分析如下:(1)以风为载体的粉尘污染环境的有害因素:该库已形成大面积尾矿堆积坝坡面,以及尾矿干滩区域,当尾矿脱水后,粘结性很差, 粉尘的粒度一般以0.0050.1m之间的粒级为主,一遇风吹易造成粉尘飞扬,如无有效防尘措施,易造成附近环境的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及动物、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构成粉尘污染。(2)以水为载体的污水污染环境的有害因素:水污染主要是尾矿库中排出的尾矿水,从坝体及山体中渗出的污水,以及雨水冲蚀坝体夹带尾砂的污水等,若水中污染物超过充许浓度时,当其排入下游河流或水体后,就破坏了水体的原有质量,甚至危及原有的生态系统。水体遭到污染,包括对下游河流及地下水体的污染,对居民健康、工农业生产和鱼类、水生物等自然环境均将造成危害。3.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由于没有尾矿库的事故统计资料,这里例出国内一些尾矿库事故案例,从中分析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例1:2000年10月18日上午 9时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例2:江西德兴县银山尾矿库,1972年7月因洪水漫顶垮坝。主要技术原因:技术洪水资料偏低,排洪断面小,暴雨时未及时打开排水斜槽盖板,造成失去排洪能力而溃坝。例3:江西岿美山尾矿库1959年12月因水位超过坝顶,而导致溃坝。例4:河南文峪金矿尾矿坝溃坝的事故。文峪金矿地处河南、陕西两省交界的河南灵宝市境内,1994年7月11日晚19时至12日凌晨3时,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山洪爆发,洪水从矿区上游挟带大量坑口废石向下游倾泄,冲向矿区公路,沿途生产设施、物资仓库、汽车等荡然无存。例5:云南锡业公司新冠选厂火谷都尾矿坝,1962年9月26日溃坝,决口顶宽113米,底宽45米,深14米,3个半小时流出库水38万,流失泥浆330万,造成下游村民伤亡,万亩良田淹没,选厂停产达3年之久。例6:嵩县祁雨沟金矿(现金源公司)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侧约80m处,库区汇水面积为0.33TM2,该尾矿库原初期坝为均质粘土坝,原堆积坝高22m,总坝高32m,由于原尾矿坝无排渗设施、无排洪水系统工程,1996年7月下旬至8月初,矿区在连续多日降大雨后又遭暴雨袭击,8月3日上午7时45分,在暴雨中尾矿堆积坝与基础坝结合部发生管涌,约5分钟后自该部位涌泄出约2万的尾矿浆,尾矿坝突然发生溃坝事故,造成死亡36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850万元。例7:安微黄梅山铁矿尾矿坝,1986年4月30日因渗流破坏导致溃坝。经济损失惨重,死亡19人。例8:吉林板石沟尾矿库,因喀斯特落水洞而造成惶惶不安的漏库(经处理后稳定)。例9:湖南柿竹园矿牛角垅尾矿库垮坝事故。1985年8月25日,山洪暴发,洪水冲入尾矿库,排洪设施无法承担,仅几分钟,洪水漫顶造成垮坝事故。冲毁房屋39间,淹没房屋27间,死亡49人,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例10:1986年4月30日金山尾矿库发生溃坝,尾矿坝下游两公里范围内的农田被淹没、污染,造成19人死亡,100多人受伤。例11:1988年4月13日陕西金堆城钼矿栗西尾矿库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而塌陷,共泻出尾砂136万立方,下游400多公里的河流受到严重污染,总经济损失3200万元。例12:福建潘洛铁矿尾矿库由于个体户和地方企业在库区内乱采滥挖,发生山体滑坡,导致排洪系统、砂泵房毁坏,14人死亡。例13:贵州铝厂赤泥库尾矿坝因管涌溃坝,污染下游水系20公里,耕地1258亩。例14:新冶铜矿尾矿库遇特大暴雨导致洪水漫顶溃坝,死亡86人。例15:广西贺县鹰阳关银矿1992年12月发生溃坝事故,死亡3人。例16:化工部安宁磷矿尾矿库出现渗漏事故。例17:南丹县大厂鲁塘尾矿库在2000年9月27日至29日出现重大的泄漏事故,尾矿库内总量约33万立方米的废水全部泄漏,富含尾矿的废水也从地下河流经丰和洞进入平村河,使平村河尾矿淤积严重,导致刁江上游河水变黑,使治理已见成效的刁江再次遭到污染和危害。例18:宝鸡凤县凤州镇安河铅锌选矿厂尾矿库发生泄漏事故,大量有害的工业废水流入嘉陵江。例19:2004年12月南丹县宝鑫综合选矿厂发生溃坝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由上述事故案例可以看出,不管是事故发生起数还是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坍塌事故都是最多的,应重点加强防范。其次是防范尾矿泄漏事故,淹溺、高处坠落事故也存在发生的可能性。3.4分析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坍塌事故,其次是尾矿泄漏事故,存在发生淹溺、高处坠落事故的可能性。第四章 评价单元的划分和评价方法4.1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评价单元的划分要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本次安全评价按系统和危险有害因素划分:4.1.1按系统划分可分为生产系统、管理系统。其中生产系统又可分为尾矿堆存系统、防洪系统、排水排渗系统等子系统。4.1.2按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划分n 可分为坝体稳定性评价、防洪能力评价、坍塌事故评价、渗漏事故评价。42评价方法安全评价的分类有多种,如按可能获得的安全评价的定性或定量结果可分为定性安全评价、半定量安全评价和定量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方法不下几十种。各种方法都各具特点并适于特定的场合。适用于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方法主要有: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分析;事故因果分析图法;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危险指数评价法;矩阵法;定量风险评价等方法。以下简介本次评价使用的方法。421 事故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缩写FTA)事故树分析又称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演绎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它是从要分析的特定事故或故障开始,逐层分析其发生原因,一直分析到不能分析为止;将特定的事故和各种原因(危险因素)之间用逻辑门符号连接起来,得到形象、简洁地表达其逻辑关系(因果关系)的逻辑树图形,即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简化、计算达到分析、评价的目的。事故树分析的特点(1)能详细查明系统各种固有、潜在的危险因素或事故原因,为改进安全设计、制定安全技术对策、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和事故分析提供依据。(2)可以用于定性分析,求出各危险因素(原因)对事故影响的大小;也可以用于定量分析,由各危险因素(原因)的概率计算出事故发生的概率,从数量上说明是否能满足预定目标值的要求,从而明确采取对策措施的重点和轻、重、缓、急顺序。(3)分析人员必须非常熟悉对象系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准确和熟练地应用分析方法。往往会出现不同分析人员编制的事故树和分析结果不同的现象。(4)复杂系统的事故树往往很庞大,分析、计算的工作量大;有时,其定量分析连一般计算机都难胜任。(5)进行定量分析时,必须知道事故树中各事件的故障率数据;若这些数据不准确,定量分析就不可能进行。事故树分析的基本步骤(1)确定分析对象系统和要分析的各对象事件(顶上事件)通过经验分析、事件树分析和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确定顶上事件(何时、何地、何类);明确对该系统的边界、分析深度、初始条件、前提条件和不考虑条件,熟悉系统、收集相关资料(工艺、设备、操作、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情况和资料)。(2)确定系统事故发生概率、事故损失的安全目标值。(3)调查原因事件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所有直接原因和各种因素(设备故障、人员失误和环境不良因素)。(4)编制事故树从顶上事件起,逐步往下找出所有原因事件直到最基本的原因事件为止,按其逻辑关系画出事故树。每个顶上事件对应一株事故树。(5)定性分析按事故树结构进行简化,求出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确定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6)定量分析找出各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计算出顶上事件的发生概率,求出概率重要度和临界重要度。(7)结论当事故发生概率超过预定目标值时,从最小割集着手研究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所有可能方案,利用最小径集找出消除事故的最佳方案;通过重要度(重要系数)分析确定采取对策措施的重点和先后顺序;从而得出分析、评价的结论。具体分析时,要根据分析的目的、人力物力的条件、分析人员的能力选择上述步骤的全部部分或内容实施分析、评价。对事故树规模很大的复杂系统进行分析时,可应用事故树分析软件包,利用计算机进行定性、定量分析。4.2.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是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安全检查表适用于工程、系统的各个阶段,可以评价物质、设备和工艺,常用于专门设计的评价,也可用在新工艺(装置)的早期开发阶段,判别和预测危险,还可以对已运行多年的在役装置的危险性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表常用于安全验收评价、现状安全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而很少用于安全预评价。安全检查表的类型为编制一张标准的检查表,评价人员应确定检查表的标准设计或操作规范,然后依据存在缺陷和不同差别来编制一系列检查表。随着具体情况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查表,可以简单的分为检查结果的定性化、半定量化、或定量化的安全检查表。但要注意安全检查表只能作定性分析,不能定量,也就是说它们不能提供危险度的分级。安全检查表分析程序一旦确定检查的范围,安全检查表分析应包括3个主要步骤:(1)选择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为主的方法。安全评价人员从现有的检查表中选取一种适宜的检查表,如果没有现有、具体的安全检查表可用,分析人员必须依据有关安全规定、规范和标准,借助己有的经验,编制合适的安全检查表。(2)安全检查。对现有系统装置的安全检查,应包括巡视和自检检查主要工艺单元区域。在巡视过程中,检查人员按检查表的项目条款对工艺设备和操作情况逐项比较检查。检查人员依据系统的资料,对现场巡视检查、与操作人员交谈以及凭个人主观感觉来回答检查条款。当检查的系统特性或操作有不符合检查表条款上的具体要求时,分析人员应记录下来。(3)评价结果。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的结果汇总和计算,最后列出具体的安全建议和措施。第五章 安全管理系统评价5.1安全管理系统简介尾矿库由多家选矿企业共同出资修建,共同使用该尾矿库排放尾矿。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由选矿厂监管,负责尾矿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各选矿企业组织成立尾矿库董事会,董事会协助选矿厂管理。选矿厂现有职工50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2人,专职尾矿工6人,已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制定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章将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分析方法对尾矿库的管理系统进行分析,检查表如表5-1所示。5.2安全检查表评分标准l 可判分值中,“*”属否决项;“0-1-2-3”、“0-1-3-5”、“0-1-5-7”为该项判分的可选分值(按照该项的重要度分别取值);l 根据现场确定的系统检查项目,否决项均合格,且其它项的总得分率70%,视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l 否决项中有不合格,或其它项的总得分率70%,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5.3 安全管理系统评价安全管理系统评价详见表5-1:表5-1 安全管理系统检查表序号内容依据检查情况可判分值检查情况得分一、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0-1-5-7配有专职安全人员7二、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有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0-1-3-5无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0-1-3-5有5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0-1-2-3有3各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0-1-3-5有5 三、各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0-1-2-3有3安全奖罚制度0-1-2-3有3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0-1-2-3有3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0-1-3-5有5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0-1-2-3无0安全事故管理制度0-1-3-5有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1-2-3有5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10条0-1-2-3有3巡逻护坝制度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第4.1.9条0-1-2-3无记录1安全检查制度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0-1-2-3有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0-1-2-3有3职业危害预防制度0-1-2-3有3 四、操作规程尾矿工操作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9条0-1-2-3有3水泵工操作规程0-1-2-3有3安全检查工操作规程0-1-3-5有5堆积坝筑坝作业规程0-1-3-5有5 五、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已取得安监局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0-1-5-7符合要求7六、事故预防尾矿库有登记建档和检测、评估报告及监控措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0-1-3-5无检测、评估报告1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0-1-3-5无整改记录3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9条0-1-5-7有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演练5建立事故应急救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器材、设备;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0-1-5-7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已与救援组织订立救护协议7七、安全经费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0-1-3-5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没有单独列出3八、安全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0-1-3-5符合要求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2条0-1-3-5符合要求5九、档案资料建设文件和有关原始资料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0条0-1-2-3有3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0-1-3-5有5十、劳动保护尾矿库的勘察、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4条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设计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3条0-1-3-5已参加工伤保险5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7条0-1-2-3符合要求3合计1431255.4 安全管理系统评价结论在安全管理系统检查项目中,否决项(“*”项)有3项,全部合格;其它项目总得分率=100%=87%,根据安全检查表评价标准,安全管理系统评价结论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第六章 生产系统评价本章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生产系统进行评价,安全检查表见表6-1、表6-2。6.1安全检查表评分标准:l 可判分值中,“*”属否决项;“0-1-2-3”、“0-1-3-5”、“0-1-5-7”为该项判分的可选分值(按照该项的重要度分别取值);l 根据现场确定的系统检查项目,否决项均合格,且其它项的总得分率70%,视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l 否决项中有不合格,或其它项的总得分率70%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l 生产系统中,只要有一个子系统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则生产系统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6.2尾矿堆存系统评价尾矿堆存系统安全检查表见表6-1表6-1 尾矿堆存系统安全检查表序号内容依据检查情况可判分值检查情况得分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符合要求2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2条符合要求3尾矿库初期坝轮廓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沉陷、滑坡、裂缝、流土、管涌,运行工况正常。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2条0-1-5-7符合要求74尾矿堆积坝整体外坡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值,无明显沉陷、滑坡、裂缝、流土、管涌,外坡坡面无沼泽化和较大的冲沟,运行工况正常。0-1-5-7符合要求75每一期筑坝冲填作业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并做好记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3条0-1-3-5无记录16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应在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4条0-1-3-5符合要求51.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能有大面积矿泥沉积。0-1-3-5符合要求52沉积滩坡度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0-1-3-5符合要求53.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址横向流动冲刷坝体0-1-3-5符合要求54.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0-1-3-5符合要求55.放矿要有专人管理0-1-3-5符合要求57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业计划进行。分散放矿支管、导流槽伸入库内的长度和距滩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6条0-1-2-3符合要求58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端或一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5条0-1-3-5符合要求59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加强周边放矿。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29条0-1-3-5无此项(无岩溶出露)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30条0-1-3-5无检查记录11011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筑坝方式;坝型、坝外坡比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排洪系统的形式、布置及尺寸;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废水进库等。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0-1-5-7排渗系统不完善512尾矿库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的1/21/3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15条0-1-3-5没有进行工程地质勘察313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23年,应进行闭库设计。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16条0-1-3-5无此项14尾矿滩面及下游坝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31条0-1-3-5没有积水坑515库区内严禁爆破、采石、挖土、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第4.1.4条0-1-5-7符合要求716已建尾矿库的下游,不应再建住宅和其它设施。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第4.1.5条0-1-5-7符合要求717做好以下坝坡维护工作:坝面应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坝肩应修筑截水沟;坝坡面应种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第4.1.7条0-1-3-5无0合计9883在尾矿堆存系统检查项目中,否决项(“*”项)有2项,全部合格;其它项目总得分率=100%=85%,根据安全检查表评价标准,尾矿堆存系统评价结论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6.3防洪排水系统评价防洪排水系统安全检查表见表6-2表6-2 防洪排水系统安全检查表序号内容评价依据检查情况可判分值检查情况得分1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34条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0-1-3-5未组建防洪抢险队伍3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道,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0-1-3-5符合要求53.备足抗洪抢险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0-1-3-5抢险物资不足3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预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0-1-2-3应在制度中明确规定22不得在尾矿滩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39条0-1-2-3符合要求33尾矿库排水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对出现的堵塞、坍塌、裂缝、变形、腐蚀或磨蚀、漏砂等现象采取治理措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2条0-1-3-5符合要求54岩溶地区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36条0-1-3-5应在制度中明确规定35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的封堵,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第40条0-1-3-5符合要求5合计3629在防洪排水系统检查项目中,否决项(“*”项)有0项;其它项目总得分率=100%=81%,根据安全检查表评价标准,防洪排水系统评价结论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6.4 生产系统评价结论根据安全检查表评价标准,尾矿库生产系统的二个子系统评价结论均为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尾矿库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第七章 定性、定量评价7.1 尾矿库级别评价根据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I90)第2.0.4条:尾矿库格使用期的设计等别应根据该期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按表7-1确定。当两者的等差为一等时,以高者为准;当等差大于一等时按高者降低一等。表7-1尾矿库等别尾矿库级别全库容V(万m3)坝高H(m)一二等库具备提高级别条件者二V=10000H100三1000V1000060H100四100V100030H60五V100H30尾矿库初期坝顶标高约458.5m,目前堆积坝标高460.5m,总坝高24m,根据表8-1应确定为五级库。该尾矿库设计总库容为150万m3,总坝高33.5m,所以到后期将达到四级库标准。7.2坝体稳定性分析7.2.1初期坝初期坝建于沟口较窄处,坝型为浆砌石坝,筑坝材料为从附近采场采出的块石、碎石。初期坝顶标高458.5m,坝高22m,坝顶宽2m,下游坡比为1:0。在初期坝下游用粗尾砂修建有底宽74m,顶宽30m,高约22m的反压平台,其下游坡比为1:2。7.2.2尾矿堆积坝后期尾矿堆积坝采用上游式尾矿堆坝,平均堆积边坡1:3。目前尾矿库堆积坝顶标高为460.5m,堆积尾矿约32万m3。尾矿最终堆积标高470m,总坝高约33.5m,总库容150万m3。为降低坝体浸润线,增加稳定性,初期坝顶设50软式透水管,向库内延伸,将坝体内的渗透水引出库外。7.2.4坝体稳定性评价尾矿库现阶段为五级库,堆积坝下游坡比为1:3,坝体没有开裂、变形、位移、渗漏等不良现象,运行工况正常;安全超高为1.02米,干滩长度为51米,满足五级库的要求。尾矿坝下游设有反压平台,尾矿堆积坝体仅5m左右,且边坡较缓。根据上述情况及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规定,认为坝体稳定性是满足要求的。7.3尾矿库防洪能力评价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取决于排洪构筑物抗洪能力和其结构可靠性等情况。库区防洪能力是根据设计确定的防洪标准、库区水文资料进行洪水计算和调洪演算而确定。7.3.1尾矿库排洪设施概况尾矿库汇水面积1.26km2,洪水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该库现为五级库,按要求其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分别为0.4m和40m。排洪系统由框架式排水井与隧洞构成。排水井直径D=3m,高H=15m,钢筋混凝土结构。隧洞为圆拱直墙形,断面为宽(b)高(h)=1.5m1.8m。排洪设施结构完好,没有堵塞、坍塌、开裂、变形、漏砂现象,运行工况正常。7.3.2防洪标准确定根据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I90)第4.1.2条:尾矿库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各使用期库的等别,综合考虑库容、坝高、使用年限及下游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因素,分别按表7-2确定。当确定等别的库容或坝高偏于该等下限,尾矿库使用年限较短或失实后对下游不会造严重危害者宜取下限;反之应取上限。表7-2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库等别一二三四五洪水重现期(a)初期1002005010030502030中、后期10002000500100010050010020050100根据规范,南丹县车河镇丰塘坳尾矿库洪水设防标准应为:初期二十年一遇,中后期一百年一遇。本次防洪能力验算按一百年一遇洪水校核。7.3.3尾矿库洪水计算洪水流量计算见表7-3。表7-3 水文计算表汇水面积(km2)流域坡降流域长度(m)设计频率汇流时间(h)洪峰流量(m3/s)24小时洪水总量104m31.260.1492270P=1%0.9333.8937.57.3.4调洪演算尾矿库防洪能力需根据排洪设施的排水能力和尾矿库具有的调洪库容综合确定,同时尚需满足尾矿坝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的要求。尾矿库调洪演算如下表: 表7-4调洪演算表 项目频率坝顶标高(m)死水位(m)洪峰流量(m3/s)调洪库容(104m3)安全超高(m)干滩长度(m)最大下泄流量(m3/s)P=1%461.50458.0033.892.841.025121.03从上表可以看出,在100年一遇的洪水设防标准下,尾矿库安全超高、干滩长度均能满足规范要求,洪水不会漫顶,由此确定排洪设施是满足防洪要求的。7.4 溃坝事故分析尾矿库坍塌危害主要是指尾矿坝溃坝事故,造成下游的人员大量伤亡,建筑物、构筑物、公路、铁路、农田等被冲毁,河流、农田、植被受到污染,尾矿设施被毁坏的严重后果。本节采用事故树的方法对溃坝事故进行分析,所绘制的事故树如图7-1所示。7.4.1最小割集的求解该事故结构函数式为:T= A1+ A2+A3+A4= A1+(B1+B2+B3)+A3+X13X14X15B4代入各基本事件,分解上式可求得最小割集13组如下所示:K1 =X1 K2=X2 K3=X3K4 =X4 K5=X5 K6=X6K7=X7 K8=X8 K9=X9K10 =X10 K11=X16 K12=X17K13 =X18 7.4.2 结构重要度分析由最小割集得到结构重要程度为:I(1)= I(2)= I(3)= I(4)= I(5)= I(6)= I(7)= I(8) =I(9)= I(10)= I(16)= I(17)= I(18)= 0.07697.4.3 分析结论从最小割集可见,导致溃坝事故发生的途径有17个,这些事故发生的途径是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努力排除的。7.4.4 预防措施(1)建立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2)尾矿库应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做好施工验收工作;(3)确保有足够的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4)库内严禁滥挖尾砂、取土、炸鱼或其它爆破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5)在尾矿库的下游,不准再建住宅和其它设施;(6)堆积坝外坡采用植草皮、覆盖坡土等措施护坡;(7)建立健全巡逻护坝制度;(8)尾矿库运行中,必须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放矿、筑坝及坝面的维护管理工作: 每一期堆积坝冲填作业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草皮、树根、废石、坟墓及风化石层等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暗井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 堆积坝外坡坡度不得高于设计要求坡度。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有关技术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筑坝或冲填。放矿应于坝前分散轮流放矿,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流冲刷坝体。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记录与报告需经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 坝肩和坝坡面建纵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坝坡。 (9)做好汛期尾矿库管理工作:在满足水质要求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水边线应与坝轴线保持基石平行,与坝顶距离不能变化太大。对泄洪系统及坝体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和维护,疏浚坝肩载水沟坝顶(趾)排水沟、斜槽涵洞及其出水口拦污池。加强值班和巡逻,设报警信号和组织检验队伍;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水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尤其防止连续暴雨的垮坝事故。(10)严格控制坝体浸润线高度: 保护排渗设施的完整。 改进放矿工艺,尽量减少堆积坝体内的淤泥夹层,改善坝体内的渗流状况。 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坍塌、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浑浊时,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堆积坝外坡不得过缓,防止浸润线从坝体溢出。7.5尾矿泄漏事故分析尾矿泄漏事故是指尾矿砂经地质构造、排水设施、排渗设施形成的通道泄漏,造成下游的河流、农田、植被等受到污染,尾矿设施受到破坏,危及尾矿坝稳定的严重后果。本节采用事故树的方法对尾矿泄漏事故进行分析,所绘制的事故树如图7-2所示。7.5.1最小割集的求解该事故结构函数式为:T= ( A1+ A2+A3+A4+X9)X12= A1 X12+ A2 X12+A3 X12+ X12(B1+X11)+X9 X12代入各基本事件,分解上式可求得最小割集12组如下所示:K1 =(X1,X12) K2=(X2 ,X12) K3=(X3,X12)K4=(X4,X12) K5=(X5 ,X12) K6=(X6,X12)K7 =(X7,X12) K8=(X8,X12) K9=(X9,X12)K10=(X11,X12) K11=(X12) K12 =(X1,X2,X3,X4,X5,X6,X7,X8,X9,X11)7.5.2 结构重要度分析 由最小割集得出,I(12)I(1)= I(2)= I(3)= I(4)= I(5)= I(6) I(7)= I(8) I(9)= I(11)7.5.3 分析结论从最小割集可见,导致尾矿泄漏事故发生的途径有12个,这些事故发生的途径是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努力排除的。从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大小可以看出,最主要的原因是防漏措施不力。7.5.4 对策措施尾矿库建设前应对库址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避免在存在断层、溶洞等不利地质条件的地方建设尾矿库。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要加强周边放矿,防止发生渗漏和落水洞事故。尾矿库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做好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排水涵管的检查,发现存在开裂、变形、移位等现象要及时处理。保持尾矿库内有正常的回水澄清距离和澄清水深,防止尾水对下游造成污染。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筑坝作业。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在满足回水水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尾矿库水位。禁止在库区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石、违章取尾矿等影响尾矿库正常运行的活动。加强输送管路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破管、喷浆和漏矿事故。第八章 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按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程序、方法,对尾矿库进行检查,综合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并作出综合评价结论。8.1存在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存在问题安全对策措施安全管理系统1.未制定尾矿库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2.未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巡逻护坝制度编制所缺制度3. 尾矿库没有监控措施制定尾矿库监控措施4.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没有单独列出应在财务报表上单独列出尾矿堆存系统1. 无堆积坝作业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每一期筑坝作业都应做好记录2. 没有对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3.排渗系统不完善按设计要求设排渗系统4.坝坡维护工作不到位做好以下坝坡维护工作:坝面应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坝肩应修筑截水沟;坝坡面应种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防洪排水系统1. 未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建立防洪抢险队伍2. 坝肩未修筑截水沟增设坝肩截水沟8.2 评价结论8.2.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根据对尾矿库现有生产作业场所、使用设备、生产工艺和管理状况等的调查分析,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坍塌、淹溺、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是坍塌事故,应采取措施重点防范。其他危险因素虽然引发事故的严重性较小,但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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