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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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spector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年*月*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能力要求(2)第三章 取证(3)第四章 换证(4)第五章 考试机构(5)第六章 监督管理(5)第七章 附则(6)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7)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试样) (8)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经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证),经执业注册,方可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测(MFL)。无损检测人员级别,分为级(初级)、级(中级)和级(高级)。各种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以下统称项目)的划分见表1。表1 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方 法项 目代 号级 别射线检测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射线数字成像检测RT(D)超声检测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自动)UT(AUTO)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相控阵超声检测PA磁粉检测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渗透检测PT、声发射检测声发射检测AE、涡流检测涡流检测ECT、涡流检测(自动)ECT(AUTO)漏磁检测漏磁检测(自动)MFL(AUTO)第四条 检测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超过申请人65周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换证。第五条 申请级和级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由省级发证机关批准颁发检测人员证;申请其它级别和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由国家级发证机关批准颁发检测人员证。第二章 能力要求第六条 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正确调整和使用检测仪器;(二)按照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卡进行检测操作;(三)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四)遵守有关安全防护规则。第七条 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实施或者监督级检测人员的工作;(二)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调试和校准检测仪器,实施无损检测操作;(三)根据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编制针对具体工件的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卡;(四)编制和审核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持级资格4年以上的人员,此类人员证书上可标注为+级);(五)按照规范、标准规定,评定检测结果,编制或者审核无损检测报告;(六)对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第八条 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实施或者监督级和级检测人员的工作;(二)负责无损检测工程的技术管理、无损检测装备性能和人员技能评价;(三)编制和审核无损检测工艺规程;(四)确定用于特定对象的特殊无损检测方法、技术和工艺规程;(五)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或者解释;(六)向级和级检测人员说明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的相关规定;(七)对级和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指导和培训。未设级检测人员的无损检测项目,级检测人员可以承担级检测人员的工作。第三章 取证第九条 取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与发证。第十条 检测人员的申请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学历、检测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的要求(见表2);(三)身体条件能够满足从事申请项目检测工作的要求,至少单眼或者双眼的裸眼或者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2011)的4.5级,颜色视觉能辨别和区分所涉及的无损检测方法规定的颜色之间的对比;(四)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行业或者专业组织颁发的级、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且满足表2所列学历要求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同等级别持证项目,并免除笔试闭卷科目的考试。 表2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申请资历条件学历与检测经历(持证年限)无损检测方法(项目)级别理工类研究生理工类本科非理工类本科、理工类大专非理工类大专、工学类中专、工学类职高、工学类技校初中以上(含初中)RT、UT、MT、PT、AE、ECT、MFL持级3年持级4年持级6年持级8年直接申请持级6个月持级1年持级3年各种AUTO项直接申请持级1年TOFD持TOFD-级1年以上且同时持有UT-级,或者持UT-级2年,或者持UT-级可直接申请RT(D)持RT(D)-级1年以上且同时持有RT-级,或者持RT-级2年,或者持RT-级可直接申请 注:申请时,所持低级别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申请资料:(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内容见附件A,含6个月以内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上传,1份);(二)视力证明(申请项目规定的视力证明,上传,1份)。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前对申请资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进行核查,并且在考场进行人脸识别和留存考试影像资料。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对申请人申请资料的审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要求的,发证机关形成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自受理之日起,申请人应在2年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检测人员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发证机关应当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理由,以便申请人及时补正。第十四条 各无损检测方法的考试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颁布。第十五条 无损检测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闭卷、开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采用国家统一的题库。第十六条 各科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70分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申请有效期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需要重新申请。第十七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考试机构上报成绩30个工作日内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检测人员证。第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检测人员证、被发证机关撤销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第四章 换证第十九条 持有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其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持证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并且未违反或涉及本规则第三十二条(六)、(七)、(八)款所规定的情况,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第二十条 换证包括免考换证和考试换证两种方式。级人员实行免考换证,其他级别人员两种换证方式交替实施。满足以下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一)申请换证项目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未中断执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执业期间未发生过无损检测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第二十一条 不满足免考换证条件的,应申请考试换证。考试换证包括笔试(开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第二十二条 换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表(内容见附件A,上传,1份);(二) 视力证明(上传,1份)。第二十三条 已持有级以上(含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检测人员证失效不超过6个月的,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和级别的考试换证;失效6个月以上不超过4年的,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和级别的考试取证。第五章 考试机构第二十四条 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进行考试,考试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二)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经销和检验检测活动;(三)具有满足与所承担的考试项目相适应的考试条件;(四)具有健全的考试管理、考评人员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人证比对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制定有效的考场纪律规定及考评人员守则,并且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考试机构不得发布与考试相关的培训信息、不得推荐或指定与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与考试相关的培训与辅导活动。,不得在培训机构组织考试。第二十六条 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接受考试人员委托,在考试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上报发证机关。第二十七条 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在网上公布本年度考试计划,以及相关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考试时间和考试项目等。每个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试。第二十八条 考试机构公布的考试地点应相对固定,应当按照公布的考试项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组织考试。考试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监考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第二十九条 考试机构应当将考试试卷或者答题卡和机考记录、成绩汇总表、考场记录等资料(电子或者纸质)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58年。第三十条 申请人如果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1个月以内向考试机构提出复核要求,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以内予以答复;对考试机构答复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的参加考试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1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检测项目考试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第三十二条 检测人员应当遵守如下执业要求:(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考试检测人员取得相应资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业注册在一个检测单位机构执业注册后,方可从事资格范围内的无损检测工作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从事无损检测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三) 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及时地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四) 应当在检测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 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行业、受聘单位及服务对象的商业、技术秘密,主动回避可能与本人发生利害关系的业务。(六) 应当坚持独立公正原则,拒绝签发虚假的检测报告。(七) 应当正确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资格及证书,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注册资格和证书。(八)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第三十三条 检测人员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处理并记入检测人员诚信档案。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检测人员证由发证机关统一印制(格式见附件B)。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20*年*月*日起施行,2013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同时废止,相关文件和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附件A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申请编号: 档案号: 申请日期:申请类别取证换证(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申请人姓名性 别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学 历专 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年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所 在 地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小区(村、路、巷) 楼 号申请种类与项目、级别种类(注D-2)项目代号级 别备注已持证项目序号代号级 别限定范围证书有效期123是否发生过无损检测责任事故(仅在换证时填写。如有,请予说明) 是,请说明。 否。申请人声明与委托事项及签署 本人声明以上填写信息及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诺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注1:本申请表,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自动生成;如填报纸质申请时,请按照相应的考核规则规定的人员种类、持证项目填写。 注2:工作年限是指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年限。附件B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试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姓名:证书编号:初次取证日期: 年 月经考核,批准项目如下:项目级别代号备注 发证机关: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注:考试换证的,应在备注栏内加注“S”。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1.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79号,1987年3月23日颁发,1994年10月1日废止)。2.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劳动部劳部发1993441号,1993年12月30日颁发,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8日废止)。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248号,2003年8月8日发布,发布之日起施行)。4. 2013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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