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托洞腐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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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67.120X 20DB4453广东省云浮市地方标准DB 4453/T 地理标志产品 托洞腐竹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Tuodong Fuzhu征求意见稿 - - 发布 - - 实施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4453/T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农业水利站、云浮市云安区托洞云星腐竹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天胜、谢长航、张银菊、刘潭林、黄萍、叶勇杰、陈汉青、张水泉、廖国基、江炳钦。7地理标志产品 托洞腐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托洞腐竹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托洞腐竹。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2 大豆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现辖行政区域内,见本标准附录A。4 术语和定义托洞腐竹 Tuodong Fuzhu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以大豆为原料,经湿磨压滤制成一定浓度的豆浆,盛于专用制作器皿中,进行加热、晾凝、挑皮、干燥工艺而制成呈皱纹片(带)状的干态食品。5 产品分级托洞腐竹按加工艺程序层次和风味特色进行分级,一般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一级品:每次投料生产的前8片,干后外观色泽浅黄,与黄豆原色相近,俗称其头竹。二级品:提取一级品后再提取4片,干后产品色泽暗黄,味带甜,俗称其二竹。6 要求6.1 原料和辅料6.1.1 大豆应符合GB 1352、GB 2715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饲料豆。6.1.2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6.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指 标形态与色泽一级二级呈皱纹的条带状形态、呈黄白玉色、有油光、无黑色斑或霉菌。呈皱纹的条带状形态、呈暗黄色、有油光、无黑色斑或霉菌。滋味与口感具有托洞腐竹特有风味和豆香味,熟后爽口柔滑、蛋白脂香浓郁。具有托洞腐竹特有风味和豆香味,熟后爽口柔滑、蛋白脂香浓郁,味带甜。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6.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 一级二级水分 % 蛋白质 % 酸价(以脂肪计)(KOH) mg/g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淀粉定性 10048050.25呈阴性10046050.25呈阴性6.4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卫生指标项 目指 标砷(以总As计) mg/kg 铅(以Pb计) mg/kg 二氧化硫(以SO2计) g/kg 黄曲霉毒素B1 ug/kg 食品添加剂硼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0.51.00.25.0按GB2760规定不得检出不得检出6.5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试验方法7.1 感官检验 采用目视、鼻嗅和品尝的方法进行。取适量样品于洁净容器中,首先在自然光线下观察产品的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餐刀切开),闻其气味,然后品尝样品滋味。7.2 理化指标的检验7.2.1 水分按GB 5009.3的方法测定。7.2.2 蛋白质按GB 5009.5的方法测定,换算系数按5.71计。7.2.3 酸价、过氧化值按GB 5009.229、GB 5009.227的方法测定。7.2.4 二氧化硫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检验。7.2.5 淀粉定性称取搅拌均匀的样品(3-5)g置于表面皿中,加3滴1%碘-碘化钾溶液,若样品表面呈蓝色或蓝黑色,则淀粉定性反应呈阳性;若不变色,则呈阴性。7.2.6 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执行。7.3 卫生指标的检验7.3.1 总砷的测定按GB 5009.11执行。7.3.2 铅的检验按GB 5009.12执行。7.3.3 黄曲霉毒素B1的检验按GB 5009.22执行。7.3.4 硼砂的检验按附录B中测定方法执行。7.3.5 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的检验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疫总局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第一种检测方法(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推荐)进行。其检测方法如下:取适量样品于锥形瓶中,加入10倍量的水,混匀,向瓶中加入(1+1)盐酸溶液(每10ml样品溶液中加入2ml盐酸),再加4g锌粒,迅速在瓶口包一张醋酸铅试纸,放置1小时,观察其颜色的变化,同时作对照试验。如果醋酸铅试纸不变色,则说明样品中不含硫酸氢钠甲醛,如果醋酸铅试纸变为棕色至黑色,可能含次硫酸氢钠甲醛,应作甲醛定性实验。另取适量样品,加100ml蒸馏水浸泡30分钟,取10ml滤液,加入0.5ml乙酰丙酮,2ml 20% 乙酸铵溶液,混匀,在沸水浴中加热5分钟,如果溶液变为黄色,则说明样品中含有次硫酸氢钠甲醛,如果溶液未变色,则说明样品中不含次硫酸氢钠甲醛(若浸泡液本身有颜色,则采用水蒸气蒸馏法蒸馏后取馏出液测定)。8 检验规则8.1 批次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kg产品作为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8.3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其中感官、水分、蛋白质、净含量为常检项目,其它作不定期检验。首批产品必须作全部项目的检验。其中感官、净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8.4 型式检验8.4.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5 判定规则8.5.1 检验结果中砷、铅、黄曲霉毒素B1任一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判为不合格品;若感官、水分、蛋白质等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为不合格品;若硼砂、吊白块被检出,判为不合格品。8.5.2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产品,判为合格品。9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标志必须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其内容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产品标准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条码、厂名、厂址、产地、营养成分表。10 包装、运输、贮存10.1 包装产品应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塑料食品袋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物应印有:本产品第9章规定的内容以及小心轻放、防潮防雨淋等字样。10.2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载。10.3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爽的库房内,防潮、严防鼠害和虫害。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和有异味的物品混放,纸箱垒放高度不得超过10箱。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三个月。附录A (资料性附录)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A.1 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附录B(规范性附录)禁用防腐剂定性试验B.1 硼酸、硼砂 B.1.1 试剂 B.1.1.1 盐酸(1+1):量取盐酸100ml,加水稀释至200ml。 B.1.1.2 碳酸钠溶液(40g/L)。 B.1.1.3 氢氧化钠溶液(4g/L):称取2g氢氧化钠,溶于水并稀释至500ml。 B.1.1.4 姜黄试纸:称取20g姜黄粉末,用冷水浸渍4次,每次各100ml,除去水溶性物质后,残渣在100干燥,加100ml乙醇,浸渍数目,过滤。取1cm8cm滤纸条,浸入溶液中,取出,于空气中干燥,贮于玻璃瓶中。 B.1.2 分析步骤 B.1.2.1 试样处理 称取3g5g固体试样,加碳酸钠溶液(40g/L)充分湿润后,于小火上烘干、炭化后再置高温炉中灰化。量取10ml20ml液体试样,加碳酸钠溶液(40g/L)至呈碱性后,置水浴上蒸干、炭化后再置高温炉中灰化。 B.1.2.2 定性试验 B.1.2.2.1 姜黄试纸法:取一部分灰分,滴加少量水与盐酸(1+1)至微酸性,边滴边搅拌,使残渣溶解,微温后过滤。将姜黄试纸浸入滤液中,取出试纸置表面皿上,于6070干燥,如有硼酸、硼砂存在时,试纸显红色或橙色,在其变色部分熏以氨即转为绿黑色。 B.1.2.2.2 焰色反应:取灰分置于坩埚中,加硫酸数滴及乙醇数滴,直接点火,硼酸或硼砂存在时,火焰呈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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