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系统培训讲义-生产企业(1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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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统培训讲义-生产企业(14.0版)一、系统升级背景:根据管理规范、前期公告、系统优化;二、与原系统区别:1.预审环节做了调整,原系统先预审再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现系统先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再进行预审。预审与正式申报为同一个压缩文件。2.系统生成加密文件,税局反馈的也是加密文件,数据将无法在系统外修改。3.新增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集团公司成员认定申请表、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表、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先退税后核销申报附表录入、计划分配率变更录入、准予免税购进卷烟证明申请表、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请表、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申请表、中标证明通知书申请表。三、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建议所有项目流程按系统中的“向导”操作。(一) 系统固化:首次进入系统时,系统会弹出一个确认企业信息表,要求录入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注:若基本信息录错,企业在进行认定数据采集时将无法保存数据,且无法在系统中修改。因此若录错,只能重新安装系统(不是系统初始化) 。(二) 系统维护:1. 系统配置信息:只保留了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版本、审核系统版本、商品码版本信息(实际为企业录入的固化信息,且不可修改)。2. 企业扩展信息(新增):企业在审核系统中的一些特殊标识信息,如分类管理代码、申报时是否提供收汇凭证等(此信息为审核系统的反写数据)。3. 数据备份:A 备份全部备份是对系统内的所有数据进行备份,包括系统内部程序自带数据。B 备份业务数据是仅备份企业的申报数据,不包括系统内部程序自带数据,此为精简后的数据备份。(三)出口退(免)税认定基本流程:资格认定数据采集打印报表生成数据撤销申请资格认定查询1.资格认定数据采集:(1)退(免)税资格申请录入:本表主要是采集企业的认定基本信息。注:本表只能使用一次,若有变更需填认定变更表。若企业为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企业代码需录入9+组织机构代码号。(2.)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录入:本表主要是采集认定变更内容;(3)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录入:本表是对资格认定注销数据的采集。(4)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录入: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注销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5)集团公司成员认定申请录入:需要认定为可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总部必须将书面认定申请及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认定。(6)先退税后核销资格认定录入:生产企业,应在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出口合同签订后申报。注:每一个出口合同都要先做认定,再进行申报。(7) 出口放弃免税权申请录入(8) 放弃适用零税率声明录入(9)出口放弃退(免)税声明录入(10)出口退税业务提醒申请录入2.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各种认定相关报表3.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申报数据:生成认定的电子数据包。完成以上操作后,出口企业可携带规定的相关资料、打印的报表及电子数据到税务机关进行资格认定的申报。税务机关认定后,出口企业需要将税务机关已认定的数据重新返写回申报系统(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税局接收/读入税务机关发馈信息处理)4. 撤销资格认定申报对于认定数据需要有调整的,可撤销资格认定申报5. 资格认定数据查询对已申报的认定数据进行查询。(三) 退税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基本流程:1. 外部数据采集:此功能可将电子口岸中报关单数据导入到申报系统中,提高了采集报关单数据的速度及准确性。(1) 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读取IC卡中报关单数据,并可查询到所有读取的IC数据。(新增)(2) 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通过数据检查和数据确认功能,可将读取的报关单数据转入到申报数据采集中,此表报关单数据一经确认,数据将转出,因此在此表中无法查到历史读取的数据。(3) 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对需确认的报关单数据配置汇率。(4) 海关贸易性质配置:对需确认的报关单数据配置贸易性质。注:使用此功能时,计算机必须与电子口岸IC卡连接,且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中需录入IC卡号及密码。2. 免抵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各种退税申报数据的录入。注:每录入新的内容需点“增加”,录入结束点“保存”。(1)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注:【出口报关单号 】规则:18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执行日期前按原规则录入,海关编号后9位+0+2位项号。先退税后核销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申报退(免)税需虚拟报关单号,虚拟规则:业务类型前四位(例如:先退后核业务为XTHH)+技术监督局码(9位)+0+2位年份+2位月份+3位项号。【外汇核销单号 】先退税后核销免抵退税申报时,“核销单号”中填写出口合同号,出口合同号的填写规则请参照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表。【应退税额 】规则:应退税额人民币离岸价退税率,冲减出口时,在原出口数据单证不齐或信息不齐且尚未参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情况下,可将征税率调整为(征退税率差)、退税率调整为(0)。(2)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当出口企业发现前期录入的出口明细记录发生错误,需要在当期进行调整,可以通过此功能自动生成冲减记录.注:在冲减出口时,冲减所属期要大于需冲减出口明细的所属期。(3)出口信息不齐数据调整:出口数据经过预审、税务机关处理后,在此表中体现信息不齐数据。(对于使用大连版的企业,经过预审后,“出口明细采集”里全部是信息齐全的数据,信息不齐的数据全部转入到“出口信息不齐数据调整”中,待信息齐全后,系统自动将“出口信息不齐数据调整”表数据转入到“出口明细采集”中。减少了企业逐条调整信息齐全数据的工作。)(4)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录入:离岸价与电子信息有区别,需要提供说明的,可在此表录入。注:若录此表,在申报时需与出口明细采集表同时申报。(5)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录入:在申报退税时,对于报关单的商品代码,在商品码库不存在的(跨年产生的),需录此表。注:注:商品代码为报关单商品码;调整商品码:为商品码库的商品代码。若录此表,在申报时需与出口明细采集表同时申报。(6)先退税后核销申报附表录入:对先退税后核销申报,此表是出口数据的具体明细。注:先退税后核销的申报,在数据采集环节,不但要录入出口明细表,还要录入先退税后核销申报附表。且附表的出口额要与明细表的离岸价相同,附表的免抵退税额要与明细表的应退税额相同。,附表中的累计数为截止上期申报的累计数,不包含本期申报数。(7)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根据30号公告规定,退税申报时需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收汇凭证在此表录入。注:若录此表,在申报时需与出口明细采集表同时申报。(8)出口货物不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根据30号公告规定,退税申报时需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不能收汇在此表录入。注:若录此表,在申报时需与出口明细采集表同时申报。(9)国际/港澳台运输申报明细录入(10)航空收入运输清算账单录入(11)铁路客运收入清算函件录入(12)航天运输申报明细录入(13)航天运输收款清单录入(14)研发设计申报明细录入(15)研发设计收款清单录入注:目前零税率应税服务可分为三大类国际运输、研发设计、航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铁路、航空、租赁、海路、公路、水路、管道。国际运输涉及到航空的需录(9)、(10);国际运输涉及到铁路的需录(9)、(11);除此之外,所有国际运输业务均只录(9)。研发设计需录入(14)(15)。航天运输需录入(12)(13)。其中所有清单内容均是明细表的具体项目。(16)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录入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检查明细数据,确认明细数据。(1) 数据一致性检查:检查数据,若数据价差不通过,无法确认明细数据。(2)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确认录入的数据,能够参予免抵退税计算,明细采集表中将不再体现此数据。注:若需修改数据,可进入向导第八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撤销免抵退税数据”。4. 纳税申报(提醒功能)5. 纳税申报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按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录入。6. 免抵退税汇总数据采集:系统根据明细数据自动生成汇总数据。(1)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录入所属期,回车,系统会自动根据明细数据生成汇总数据。注:若汇总数据有错误,先修改明细,再修改汇总。(2)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录入:按年度区分汇总表内容,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起生成。(3)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录入所属期,回车,系统会自动根据明细数据生成申报资料数据。7.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预审数据,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打印报表。(1) 数据一致性检查:检查数据,若数据价差不通过,无法确认明细数据。(2) 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将明细数据与汇总数据形成数据包,可进行预审和正式申报。注:a.预审数据和正式申报数据均为一个压缩文件,要求出口企业通过远程申报系统先预审,预审的疑点可在向导第八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中查询处理,预审后有疑点的,在向导第八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撤销免抵退税数据”中撤销数据,先撤销汇总数据,在撤销明细数据,然后重新回到向导第二步数据采集里修改明细数据,再进行其他操作,对于修改完成或没有疑点的数据,生成完数据后通过远程申报系统进行正式申报。(3) 打印申报报表: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后打印报表。8.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对预申报或正式申报的数据进行反馈处理。(1)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取反馈信息。(2) 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查询预审疑点。(3)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处理反馈信息。注:此步必须操作,否则有些数据无法反写到申报系统中。(4) 撤销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撤销申报数据。注:先撤销汇总数据,再撤销明细数据。(四) 进料业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进料加工业务流程:1. 出口企业从税务机关审核系统依职权反馈中的进料加工反馈(即加贸信息反馈)后读入到申报系统,核实手(账)册核销信息表中核销的手账册数据。2. 出口企业通过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申报核销申请表,得到税务机关审核系统反馈的实际分配率反馈并读入到系统中。3. 确定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此表数据是反馈读入系统的) 是否正确。4. 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实际分配率正确,在确认意见中写“XF”。然后进行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报表包括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谁核销申报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经过税务机关审核、计算后,通过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读取反馈。并通过菜单中“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返写审核系统计算出的相关数据(两个抵减额)。此数据在下一个申报期参与免抵退税计算。5. 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实际分配率不正确,在确认意见中写“BF”。再从向导第四步撤销进料加工数据中撤销核销申请表,在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中录入需调整数据,然后进行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报表包括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通过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读取反馈。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实际分配率正确,在确认意见中写“XF”,打印纸质实际分配律确认表,签字盖印后,报税务机关。通过菜单中“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返写审核系统计算出的相关数据(两个抵减额)。此数据在下一个申报期参与免抵退税计算。6. 手册核销后,下一个免抵退申报前,出口企业需做数据反馈,反馈上个月的审核数据。进料加工向导中各环节作用及注意事项1.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采集进料加工的各种数据(1) 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首次发生进料加工时,录入手册相关内容,其手册中的计划分配率作为本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进行备案。注:仅手册发生进料业务时录入此项,首次计划分配率备案的操作流程按向导的步骤操作即可。计划分配率变更录入:当上一年的实际分配率与本年分配率相差很大时,可修改计划分配率(只能修改1次)其操作流程按向导的步骤操作即可。(2) 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手册核销时录入相关数据。(3) 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确认各手册的实际分配率。与税务局反馈相符的,在确认意见内填“XF”,与税务局反馈不相符的,在确认意见内填“BF”。(4) 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对于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意见内填“BF”的,需在此录入进口报关单的调整数据。(5) 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对于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意见内填“BF”的,需在此录入出口报关单的调整数据。2.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电子数据,形成压缩文件。3.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各种报表。4.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接收税务机关反馈数据,撤销进料加工数据。5.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查询功能(1) 计划分配率数据查询:本年参与计算的综合计划分配率。(2) 手(账)册核销信息查询:加贸数据信息查询。(3) 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加贸数据信息查询。(4) 免抵退税核销数据查询:税务机关反馈的两个抵减额数据的查询。(五) 单证业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单证业务的流程按向导操作即可即注:(1)在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中,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在申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的“商品代码”不必与码库一致,审核时只校验报关单信息。(2)单证业务的预审和退税业务的预审一样均在生成申报数据后,先预审,再正式申报。(六) 其他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1.其他业务包括:(1)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未认定):非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录入收汇凭证数据的申报。(2) 出口不能收汇申报(未认定):非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录入不能收汇情况的申报。(3) 出口信息查询申请:需要查询电子信息数据的申请,尤其是外贸企业可查询进口货物缴款书信息。(4) 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对于上年度无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备案的申报。(5) 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申报:出口非自产货物的消费税申报,业务类型选“STZC”。(6) 购进自用货物的申报:出口加工区购进水电气申报(业务类型选“SDQ”)和研发机构采用国产设备(业务类型选“NZYFJG”或“WZYFJG”)(7) 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2.其他业务流程按向导操作即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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