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是什么?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41558176 上传时间:2022-08-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是什么?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是什么?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是什么?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是什么? 内容包括;1.答辩人信息 2.答辩事项 3.说明管辖权异议答辩的具体内容,及所依据的法律依据。4.结尾:答辩人亲自签字生效。 我们可以根据案件受理的法院不符合等级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的有关规定提出异议,如果法院做出裁定后认定无异议的还可以申请上诉,这些都是需要对方答辩的。下面的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怎么办等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一、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高xx高XX诉刘XX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刘XX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一、郑州市XXX区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刘XX为非文职军人,因此可以认定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法院,又根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可以明确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原告高XX的户籍所在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二、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与事实不符,且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提出异议完全是对法条的错误理解,应当予以驳回。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是确定一般普通案件的管辖权原则,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对于本案不能使用,首先,高xx是原告不是被告,不应当适用22条关于被告的相关规定,其次,本案被告是非文职军人,法律对此种案件有特殊规定,即不论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是否一致,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是唯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再次,从事实上看,本案原告早已不在被告所称的金水区居住,xx区根本不是原告经常居住地。因此,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予以驳回。综上,受理本案的管辖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其他法院无权管辖。答辩人:xxx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具体的案件不一样,答辩的内容也会有些许的差别,但是大体的格式以及方向是不会有太多的调整的。在遇到相关的诉讼的时候,我们可以依据上述的答辩范本做出答辩状,提交人民法院,等待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如果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上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