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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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一、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规定: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区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要严格审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既要控制发票数量以利于加强管理,又要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中有关对新办商贸企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内容。二、核定标准(一)申请企业资格申请企业应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称一般纳税人)。(二)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标准最高开票限额依据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进行核定,要求做到实地核实、严格审批。1、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标准核定:(1)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亿元的,企业t稀销售额不得低于50亿元;(2)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5亿元;(3)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4)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300万元;(5)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低于300万元的,可以申请万元或千元最高开票限额。2、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标准核定:(1)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亿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100亿元;(2)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10亿元;(3)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1亿元;(4)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300万元;(5)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低于300万元的,可以申请万元或千元最高开票限额。3、新认定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万元。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现有核定标准确实不能满足企业需要的,由企业申请,经换算当年预计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限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参照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现行标准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由纳税人申请,经换算当年预计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限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参照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现行标准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5、对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上述标准,但符合以下条件的,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按以下标准核定:(1)主要销售单位价格在1000万元以上且不可分割的货物的企业,可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为一亿元;(2)主要销售单位价格在100万元以上且不可分割的货物的企业,可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3)主要销售单位价格在10万元以上且不可分割的货物的企业,可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4)主要销售单位价格在1万元以上且不可分割的货物的企业,可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6、对企业偶然发生大宗交易业务,且单笔销售额超过已核定的最高开票限额的,经企业提出申请,可按实际交易金额的上一位确定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对原核定标准进行临时修改,按实际交易规模限额限量供应专用发票,并于5个工作日内恢复到原核定标准。7、对有分开票机的企业,分开票机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高于主开票机的最高开票限额。以上所指“年增值税销售额”为上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实现的增值税销售额。若上年度年增值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限额,当年经营期又不满一年,但当年经营期内实现增值税销售额已经达到规定限额,并且企业提出申请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进行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核定。以上“换算当年预计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方法是:预计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当年实际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月份*12。三、申请材料企业提出专用发票限额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书面报告原件;(二)企业法人、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原件;(四)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五)对企业偶然发生大宗交易业务的,需要提供相关购销合同、协议或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对以上材料,纳税人应当承诺其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并加盖公章,其中原件核实后退还企业。四、实施机关专用发票限额审批管理由区县税务机关负责实施。具体部门职责为: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专用发票限额核定的管理工作;办税服务厅负责专用发票限额核定申请的受理工作;税源管理单位负责进行实地核实;发票发售部门负责对CTAIS系统中专用发票限额核定信息的录入、调增、调减等维护工作和发票发售工作;防伪税控发行部门负责对防伪税控系统中和企业开票用IC卡内专用发票限额核定信息的录入、调增、调减等维护工作。省级、市级国税机关对专用发票限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业务流程(一)企业申请企业根据申请条件,提报相关申请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专用发票限额使用、变更等申请;(二)受理申请由办税服务厅负责专用发票限额核定申请的受理工作,并当场核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经核对一致且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纳税人申请材料移交税源管理单位进行实地核实。(三)实地核实由税源管理单位负责进行实地核实,主要核实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实地核实报告。实地核实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核实的主要内容有: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2、实地查验实际库存货物情况,对属于异地存放的,应由企业提供货物存放的有关证明材料;3、企业申请调高专用发票限额的原因,是否有相关合同、协议或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原件等;4、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重点核实的其他内容。(四)核定审批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专用发票限额核定审批的管理工作, 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据实核定、严格审批,并自受理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的第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专用发票限额审批决定。在第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时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审批结果为:予以批准、不予批准和延缓(暂缓)批准等。做出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企业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做出不予批准和延缓(暂缓)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和延缓(暂缓)批准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人;(五)信息维护最高开票限额批准后,先由发票发售部门负责对CTAIS系统中专用发票限额核定信息进行录入、调增、调减等维护工作;后传递到防伪税控发行部门,对企业防伪税控系统发行信息进行调整。信息维护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六、监管机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实际经营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已经达不到现有核定标准的,应及时进行原核定标准的调整工作。省级、市级国税机关要不定期对专用发票限额管瘀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附件: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申请事项(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类型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新认定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注册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购票人员注册资金主营业务上年应税销售额今年预计销售额近半年单笔最大销售额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一亿元 一千万元 一百万元十万元 一万元 一千元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纳税人(印章):年 月 日税源管理单位核实意见核实人员意见:核实人员(签章):核实日期:税源管理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 单位(章)日 期:区县级税务机关意见批准最高开票限额:经办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税务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返回申请企业留存,一份区县级税务机关留存。纳税人票种核定及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核查报告企业申请限额一亿元 一千万元 一百万元十万元 一万元 一千元纳 税 人 基 本 情 况 核 实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类型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新认定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注册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购票人员注册资金主营业务上年应税销售额今年预计销售额近半年单笔最大销售额近半年发票月均使用量核查情况报告告核实意见核实人员意见:核实人员(签章):核实日期:税源管理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 单位(章)日 期:注:此表由实地核实人员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税源管理单位留存,一份区县级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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