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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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招 标 人: 鹿 邑 县 水 利 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鹿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目 录第 一 卷1第1章 招标公告2第2章 投标人须知51. 总则81.1 项目概况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8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91.7 语言文字91.8 计量单位91.9 踏勘现场91.10 投标预备会91.11 分包91.12 偏离92. 招标文件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03. 投标文件1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03.2 投标报价113.3 投标有效期113.4 投标保证金113.5 资格审查资料113.6 备选投标方案1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14. 投标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5. 开标1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35.2 开标程序13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评标原则146.3 评标147. 合同授予147.1 定标方式147.2 中标通知147.3 履约担保147.4 签订合同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8.1 重新招标148.2 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9.5 投诉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10.1 类似项目16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610.3 原件16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1610.5 承包方式16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16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17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18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19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20附件五:开标记录表21附件六:中标通知书22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23第3章 评标办法241. 评标方法252. 评审标准252.1 初步评审标准2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63. 评标程序273.1 初步评审273.2 详细评审2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 评标结果28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29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30附件三:评分标准31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321. 一般约定321.1 词语定义32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321.1.3 工程和设备321.1.6 其他341.2 语言文字341.3 法律34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41.5 合同协议书34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41.7 联络351.8 转让351.9 严禁贿赂351.10 化石、文物351.11 专利技术36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362. 发包人义务362.1 遵守法律362.2 发出开工通知362.3 提供施工场地36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372.5 组织设计交底372.6 支付合同价款372.7 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372.8 其它义务373. 监理人37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73.2 总监理工程师373.3 监理人员373.4 监理人的指示383.5 商定或确定384. 承包人38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84.2 履约担保394.3 分包394.4 联合体404.5 承包人项目经理40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1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1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1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41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414.11 不利物质条件425. 材料和工程设备42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2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2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43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3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3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3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43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437. 交通运输44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447.2 场内施工道路447.3 场外交通44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44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447.6 水路和航空运输448. 测量放线448.1 施工控制网448.2 施工测量45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45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458.5 补充地质勘探4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5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5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69.3 治安保卫479.4 环境保护479.5 事故处理479.6 水土保持489.7 文明工地489.8 防汛度汛4810. 进度计划4810.1 合同进度计划48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4810.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4810.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4911. 开工和竣工(完工)4911.1 开工4911.2 竣工(完工)49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49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0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5011.6 工期提前5012. 暂停施工50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0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112.3 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5112.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5112.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5113. 工程质量5113.1 工程质量要求51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52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52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52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52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5313.7 质量评定5313.8 质量事故处理5314. 试验和检验54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5414.2 现场材料试验5414.3 现场工艺试验5415. 变更54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5415.2 变更权5515.3 变更程序55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56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5615.6 暂列金额5615.7 计日工5615.8 暂估价5616. 价格调整57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57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5817. 计量与支付5817.1 计量5817.2 预付款5917.3 工程进度付款6017.4 质量保证金6017.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6117.6 最终结清6117.7 竣工财务决算6217.8 竣工审计6218. 竣工验收6218.1 验收工作分类6218.2 分部工程验收6218.3 单位工程验收6218.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6318.5 阶段验收6318.6 专项验收6318.7 竣工清场6318.8 施工期运行6418.9 试运行6418.10 竣工(完工)清场641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64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4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6419.2 缺陷责任64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65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65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65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6519.7 保修责任6520. 保险6520.1 工程保险65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65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6620.4 第三者责任险6620.5 其他保险66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6620.7 风险责任的转移6721. 不可抗力67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67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67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6722. 违约6822.1 承包人违约6822.2 发包人违约69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7023. 索赔70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70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71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7123.4 发包人的索赔7124. 争议的解决71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7124.2 友好解决7224.3 争议评审7224.4 仲裁72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731.1 词语定义73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732 发包人义务733 监理人744.3 分包744.4 联合体744.5 承包人项目经理745 材料和工程设备75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7 交通运输758 测量放线758.1 施工控制网7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75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759.7 文明工地7511 开工和竣工(完工)7614 试验和检验7615 变更76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77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7716 价格调整7717 计量与支付7717.3 工程进度款付款7817.5 竣工(完工)结算7818 竣工验收(验收)78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7920 保险79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79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7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80附件二:履约保函81附件三:预付款保函82第5章 工程量清单831 工程量清单说明832 投标报价说明832.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832.2 工程量清单填写规定83第 二 卷94第6章 图纸95第 三 卷96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97第 四 卷98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9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5二、授权委托书106三、投标保证金10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8五、施工组织设计109六、项目管理机构116七、资格审查资料118(近3年指2009、2010、2011年度)119(近3年指2009年12月1日至今)120(近3年指2009年12月1日至今)122八、原件的复印件124九、其他材料125第VIII页鹿邑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第 一 卷第1章 招标公告鹿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招标条件鹿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豫水农20128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县财政和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人为鹿邑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鹿邑县太清宫镇,涉及太清宫、晏庄、怀溜、怀楼、薛楼、薛小、蒋营、大崔、小怀9个行政村。2.1.2建设内容:沟道清淤治理、桥涵闸配套、新打及维修机井、节水灌溉及电力工程。2.1.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面积2.6万亩。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第1标段:桥涵闸工程第2标段:管道灌溉工程第3标段:半固定喷灌工程第4标段:电力工程第5标段:全部工程的施工、保修期监理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保修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09年12月1日以来)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或不良行为记录。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第1-3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2009年12月1日以来,具有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3.4第4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力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2009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3.5第5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2009年12月1日以来,具有2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历。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8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投报2个标段,但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若同时在两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选择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而且无条件的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企业有意参加投标者,未办理IC卡的请项目经理或总监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办理IC卡时项目经理(或总监)必须到场;已办理IC卡的单位,请项目经理或总监携带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IC卡、IC卡投标报名单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于2012年 12 月17 日至2012年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周口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七楼,七一路与大闸路交叉口) 1 号窗口报名。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外地企业需持有当地主管部门介绍信)。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周口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鹿邑县水利局联 系 人:王 杰联系电话:0394-722316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郭冬梅联系电话:18903943566行政监督部门: 周口市水务局 鹿邑县监察局电 话:0394-8201525 电 话:0394-7213391 电子邮箱:zklwq 电子邮箱:lywpby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45号 地 址:鹿邑县人民政府院内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鹿邑县水利局地 址:鹿邑县老君台西街29号联 系 人:王 杰 联系电话:0394-7223167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房产局2楼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482200821.1.4项目名称鹿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1.1.5建设地点鹿邑县太清宫镇,涉及太清宫、晏庄、怀溜、怀楼、薛楼、薛小、蒋营、大崔、小怀9个行政村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资金、县财政资金和群众投劳折资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项目设计范围内桥、涵、闸建设,新打、维修机井,机井配套,管道输水灌溉,半固定喷灌,供电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2 月 28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13 年 5 月 28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第1-3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第4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力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09年12月1日以来)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或不良行为记录。业绩要求:2009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1.11分包允许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处理方法:经澄清,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的,在不违反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以接受;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发布最高限价。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基本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帐户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周口银行政区支行银行帐号:01500060107011003215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副本可按与正本一致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亦可为正本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周口市招投标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招投标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联合检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24小时在河南省水利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指中标价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10.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 1 形式:光盘、移动存储均可(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Excel、AutoCAD、Photoshop、Project常用软件编制,并保证能正常打开),并单独密封10.3原件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1 10.5承包方式分类分项工程采用单价承包,措施项目采用总价承包。10.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人支付。10.7其他说明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投报2个标段,但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若同时在两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选择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而且无条件的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备注:表中标注项为选中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表(7)资格审查资料(8)原件的复印件(9)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6 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第1-3标段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但应折叠成A4格式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一起装订)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与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 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请收到本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按格式在 年 月 日 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请收到本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按格式在 年 月 日 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问题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编号),共 (页码总数) (条款总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后向招标人发出的确认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开 标 记 录 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价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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