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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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二、应急组织体系(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区应急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等。(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作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2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人民医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3*人民医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4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5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自动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4向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1调查处理组。由区主任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规划建设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置结果。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与经发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综治办、工商、医院、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领导牵头,社服中心、计生办、*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财政所、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党群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保税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7警戒保卫组。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派出所、交警队、武装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处置、协调机构,各村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三、运行机制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置,向区领导报告。1报告内容范围:(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2)区内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2责任报告单位:(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3责任报告人:(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3)消费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区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保税区港区相关领导。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区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区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区协调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四)指挥与协调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五)应急结束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六)善后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七)责任与奖惩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调查评估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领导作出报告。四、附则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区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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