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胶基碳纤维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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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粘胶基碳纤维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粘胶基碳纤维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项目简介3二、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6三、 开标、评标与定标12四、 招标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21五、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22六、 产业环境分析25七、 粘胶基碳纤维26八、 必要性分析28九、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29十、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30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31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3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34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36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39十一、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40建设投资估算表4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2流动资金估算表44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5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6一、 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投资管理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18.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00(折合约18.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23274.13。其中:主体工程14798.11,仓储工程3873.7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573.91,公共工程2028.37。(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投资管理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由于碳纤维的产业链长,关键控制点多,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带来的缺陷均将传递到下一步并影响最终碳纤维的性能。因此,各工序精确调控及之间的精密配合是制备出稳定的高性能碳纤维的关键,了解并熟悉碳纤维的制备工艺显得尤其重要。1.2PAN基碳纤维: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类碳纤维PAN基碳纤维是以丙烯腈为前驱体,经聚合、纺丝、氧化稳定、碳化和石墨化等一系列复杂工艺制得,每个过程均涉及流体力学、传热、传质、结构和聚集态等多个单元过程同时进行,又相互联系的过程,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六)建设投资估算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9161.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503.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90%;建设期利息193.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流动资金1464.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99%。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7503.4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6636.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1.61万元,预备费194.95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159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12785.01万元,纳税总额1496.54万元,净利润2276.9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9.11%,财务净现值1721.3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08年。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12000.00约18.00亩1.1总建筑面积23274.13容积率1.941.2基底面积7320.00建筑系数61.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413.012总投资万元9161.892.1建设投资万元7503.402.1.1工程费用万元6636.84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671.612.1.3预备费万元194.952.2建设期利息万元193.762.3流动资金万元1464.733资金筹措万元9161.893.1自筹资金万元5207.593.2银行贷款万元3954.304营业收入万元15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12785.016利润总额万元3035.967净利润万元2276.978所得税万元758.999增值税万元658.5210税金及附加万元79.0311纳税总额万元1496.5412工业增加值万元5102.1813盈亏平衡点万元6473.71产值14回收期年6.08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9.11%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721.34所得税后二、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向其提供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说明招标项目情况、招标投标规则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一般情况下,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编制原则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1)招标文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发售、澄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时限少于法定时限等情况。(2)招标文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来源和落实等情况,都要确保真实和可靠。(4)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完整,文字应当严谨、规范,避免出现文件前后不一致、条款存在歧义或者重大漏洞等现象,损害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例如,招标文件介绍的工程情况和提出的要求,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相一致;招标文件要能清楚地反映工程的规模、性质、商务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设计图纸应与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相一致,使招标文件系统、完整、准确。(5)招标文件应当针对招标项目技术、经济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拟订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要保证充分竞争及科学择优,合同条款要考虑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风险的合理分担、招标人对项目风险的管理能力和意愿等因素。(二)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内容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技术指标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标段划分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三)招标文件发放发放形式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出售方式发布书面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发放时限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文件收费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三、 开标、评标与定标(一)开标开标时间忆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也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开标程序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拒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二)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进行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综合评估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审。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延长投标有效期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三)定标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为了有效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四、 招标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即“信息透明”,就是要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具有高的透明度,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平等地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提供了基础条件。公平原则即“机会均等”,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或者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公正原则即“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就是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按照事先公布的标准公正地选择中标人。诚实信用原则即“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持招标投标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五、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正。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招标投标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个根本目的出发,招标投标法的直接立法目的主要包括: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投资资金有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对象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投标法既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了规范,也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论招标主体的性质、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性质如何,无论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都要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立法目的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招投标领域还存在着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评标行为不公正、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从根本上破坏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招标投标法,制订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七章,八十四条,主要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1)细化标准。细化了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列举了近八十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有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2)严格程序。规定了资格预审程序、两阶段招标程序、评标程序,以及投诉处理程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提高评标行为的客观公正性,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3)加强监督。加强当事人相互之间的监督,规定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强社会监督,规定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以及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政监督,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4)强化责任。对上位法只有规范性要求而无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以及实践中新出现的违法行为,补充规定了法律责任,有利于解决责任约束不到位问题。(5)制度创新。进行了制度创新,包括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作出不同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交易场所,国家鼓励推行电子招投标,实行标准招标文件制度,以及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和信用制度六、 产业环境分析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中心。(一)推进科技创新格局与国际接轨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科技研发体系、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提升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科技竞争优势。(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接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三)推动科技创新生态与市场接轨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安排,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科技创新生态,让机构、人才、设备、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七、 粘胶基碳纤维与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沥青基碳纤维相比,粘胶基碳纤维具有独特的性能。粘胶基碳纤维密度较低,制造的构件更轻。粘胶基碳纤维石墨化程度较低,导热系数小,是理想的隔热材料。粘胶基碳纤维碱金属及碱土金属含量低,飞行过程中因燃烧产生的钠光弱,不容易被雷达发现。粘胶基碳纤维生物相容性好,可以用于制造医用生物材料,如医用电机、韧带、骨夹板和假骨等。但是,粘胶基碳纤维也有一些不足,最主要的就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会因操作条件难以控制,生成左旋葡萄糖等副产物造成实际碳收率较低,碳纤维强度不理想。因此,该材料目前只用于航空航天非承压部件及民用领域。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开发出一种新型、绿色的可用于针对火箭喷嘴处烧蚀和隔热的碳纤维材料制备方法,该方法已获专利授权。这种全新的“绿色”离子处理工艺是可靠性与失效分析实验室开发。为制备固体燃料火箭喷嘴,可在碳化的粘胶基碳纤维层合织物上涂覆沥青并进行芯轴缠绕,经热处理使表面的沥青转变成固体碳,最终得到由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备的喷嘴。用于航天飞行助推器的单型固体火箭发动机的碳纤维用量可达35t。粘胶纤维转化为碳纤维是十分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其脱水和热裂过程主要可粗略地划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5-150):主要脱掉物理吸附的水分。粘胶纤维物理吸附的水分大约在10%-14%之间,低温脱除掉这些水分有利于高温脱除结构水。第二阶段(150-240):主要是分子结构内脱水,生成含有羟基、酮基、烯醇基或羧基的链段(片)。第三阶段(240-400):为激烈反应区,主要有两个竞争反应。一是,1,4-苷键热裂生成脱水环,l,6-键脱水生成左旋葡萄糖,并在较高温下转化为焦油;二是,脱水纤维素环进一步深层次地脱水生成脱水纤维素,环内热稳定性差的C-C键和C-O键热裂生成碳四残链。第四阶段(400-700):进行碳四残键的芳构化,缩聚为六碳原子的石墨层片。当温度高于700时,缩聚层面迅速增大,排列逐步有序化,转化为乱层石墨结构。强化脱除羟基是结构转化的关键。在纤维素的化学结构中有三个羟基、氧杂环中氧原子和苷键氧含氧量高达49.39%。在实际转化过程中,未脱水部分转化为左旋葡萄糖及焦油,热裂而逸走的小分子挥发产物CO、CO2、HCOOH、CH4等也会带走碳原子。特别是左旋葡萄糖和焦油的生成不仅使碳收率降低,而且对纤维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单纤维之间的粘连,碳化后变硬发脆和断丝。因此,如何有效地抑制左旋葡萄糖的生成是一技术关键。八、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九、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项目进度安排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投资管理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单位:月序号工作内容246810121416182022241可行性研究及环评2项目立项3工程勘察建筑设计4施工图设计5项目招标及采购6土建施工7设备订购及运输8设备安装和调试9新增职工培训10项目竣工验收11项目试运行12正式投入运营(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本期项目计划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动工建设。为了确保项目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同时为了节约项目建设时间,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点,项目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具体保障措施:1、项目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设计、采购和设备安装的时间,在工作上交叉进行,最大限度缩短建设周期。将投资密度比较大的部分工程尽量押后施工,诸如其它配套工程等。2、将整个项目分期、分段建设,进行项目分解、工期目标分解,按项目的适应性安排施工,各主体工程的施工期叉开实施。3、在技术交流谈判同时,提前进行设计工作。对于制造周期长的设备,提前设计,提前定货。融资计划应比资金投入计划超前,时间及资金数量需有余地。4、项目建设单位组建一个投资控制小组,负责各期投资目标管理跟踪,各阶段实际投资与计划对比,进行投资计划调整,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该项目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十、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一)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本期项目所有基础数据均以近期物价水平为基础,项目运营期内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只考虑装产品及服务相对价格变化,同时,假设当年装产品及服务产量等于当年产品销售量。(二)项目计算期及达产计划的确定为了更加直观的体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本期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24个月),运营期8年。项目自投入运营后逐年提高运营能力直至达到预期规划目标,即满负荷运营。(三)营业收入估算本期项目达产年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5900.00万元;具体测算数据详见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所示。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营业收入0.0011925.0013515.0015900.002增值税0.00562.67637.69658.522.1销项税0.001550.251756.952067.002.2进项税0.00987.581119.261408.483税金及附加0.0067.5276.5279.033.1城建税0.0039.3944.6446.103.2教育费附加0.0016.8819.1319.763.3地方教育附加0.0011.2512.7513.17(二)达产年增值税估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本期项目达产年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如下:达产年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58.52万元。(三)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本期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燃料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营业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等。本期项目年综合总成本费用的估算是以产品的综合总成本费用为基点进行,根据谨慎财务测算,当项目达到正常生产年份时,按达产年经营能力计算,本期项目综合总成本费用12785.01万元,其中:可变成本10645.72万元,固定成本2139.29万元。达产年项目经营成本12174.03万元。具体测算数据详见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所示。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原材料、燃料费0.007596.798609.6910129.052工资及福利费0.00516.67516.67516.673修理费0.00201.02201.02201.024其他费用0.001327.291327.291327.294.1其他制造费用0.00128.54128.54128.544.2其他管理费用0.0089.7789.7789.774.3其他营业费用0.001108.981108.981108.985经营成本0.009641.7710654.6712174.036折旧费0.00411.96411.96411.967摊销费0.005.265.265.268利息支出0.00193.76193.76193.769总成本费用0.0010252.7511265.6512785.019.1其中:固定成本0.002139.292139.292139.299.2可变成本0.008113.469126.3610645.72(四)税金及附加本期项目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项目达产年应纳税金及附加79.03万元。(五)利润总额及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本期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PFO):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综合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3035.9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00%计征,根据规定本期项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达产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035.9625.00%=758.99(万元)。(六)利润及利润分配该项目达产年可实现利润总额3035.9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758.99万元,其正常经营年份净利润:净利润=达产年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3035.96-758.99=2276.97(万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营业收入0.0011925.0013515.0015900.002税金及附加0.0067.5276.5279.033总成本费用0.0010252.7511265.6512785.014利润总额0.001604.732172.833035.965应纳所得税额0.001604.732172.833035.966所得税0.00401.18543.21758.997净利润0.001203.551629.622276.978期初未分配利润0.000.001083.192441.539可供分配的利润0.001203.552712.814718.5010法定盈余公积金0.00120.36271.28471.8511可供分配的利润0.001083.192441.534246.6512未分配利润0.001083.192441.534246.6513息税前利润0.002199.672909.803988.71(四)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系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零时的折现率,本期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9.11%。本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9.11%,高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表明本期项目对所占用资金的回收能力要大于同行业占用资金的平均水平,投资使用效率较高。(五)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FNPV)系指项目按设定的折现率,计算项目经营期内各年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财务净现值(FNPV)=1721.34(万元)。以上计算结果表明,财务净现值1721.34万元(大于0),说明本期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六)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是指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是财务上投资回收能力的主要静态指标;全部投资回收期(Pt)=(累计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年份数)-1+上年累计现金净流量的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本期项目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Pt)=6.08年。本期项目全部投资回收期6.08年,要小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说明项目投资回收能力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这表明项目的投资能够及时回收,盈利能力较强,故投资风险性相对较小。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现金流入0.000.0011925.0013515.0015900.001.1营业收入0.000.0011925.0013515.0015900.002现金流出3751.703751.7010807.8410877.6613571.322.1建设投资3751.703751.702.2流动资金0.001098.55146.471318.262.3经营成本0.009641.7710654.6712174.032.4税金及附加0.0067.5276.5279.033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3751.70-3751.701117.162637.342328.684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3751.70-7503.40-6386.24-3748.90-1420.225调整所得税0.00549.92727.45997.186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751.70-3751.70715.982094.131569.697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751.70-7503.40-6787.42-4693.29-3123.60计算指标1、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26.12%;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9.11%;3、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ic=14%):4388.84万元;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ic=14%):1721.34万元;5、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5.39年;6、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08年。(七)债务资金偿还计划本期项目按照“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模式偿还建设投资借款计算,还款期为10年。借款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是项目运营期税后利润。(八)利息备付率测算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利息备付率系指在借款偿还期内的息税前利润(EBIT)与应付利息(PI)的比值,它从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出项目偿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本期项目达产年利息备付率(ICR)为20.59。本期项目实施后各年的利息备付率均高于利息备付率的最低可接受值,说明本期项目建成正常运营后利息偿付的保障程度较高。(九)偿债备付率测算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偿债备付率系指在借款偿还期内,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EBITDA-TAX)与应还本付息金额(PD)的比值,它表示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保障程度,本期项目达产年偿债备付率(DSCR)为18.82。根据约定的还款方式对本期项目的计算表明,在项目实施后各年的偿债率均高于偿债备付率的最低可接受值,说明项目建成后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保障程度较高。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单位:万元序 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借款1.1期初借款余额1977.153954.303954.303954.301.2当期还本付息48.44339.08193.76193.76193.761.2.1还本1.2.2付息48.44339.08193.76193.76193.761.3期末借款余额1977.153954.303954.303954.303954.302利息备付率20.593偿债备付率18.82(十)级标题经济评价结论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159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12785.01万元,税金及附加79.03万元,净利润2276.9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9.11%,财务净现值1721.3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08年。本期项目具有较强的财务盈利能力,其财务净现值良好,投资回收期合理。综上所述,本期项目从经济效益指标上评价是完全可行的。十一、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本期项目建设投资7503.4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三)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6636.84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2921.18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3518.90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196.76万元。(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71.61万元。(五)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194.95万元。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1工程费用2921.183518.90196.766636.841.1建筑工程费2921.182921.181.2设备购置费3518.903518.901.3安装工程费196.76196.762其他费用671.61671.612.1土地出让金262.96262.963预备费194.95194.953.1基本预备费90.2290.223.2涨价预备费104.73104.734投资合计7503.40(六)建设期利息按照建设规划,本期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其中申请银行贷款3954.30万元,贷款利率按4.9%进行测算,建设期利息193.76万元。建设期利息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合计第1年第2年1借款1.1建设期利息193.7648.44145.321.1.1期初借款余额1977.151.1.2当期借款3954.301977.151977.151.1.3当期应计利息193.7648.44145.321.1.4期末借款余额1977.153954.301.2其他融资费用1.3小计193.7648.44145.322债券2.1建设期利息2.1.1期初债务余额2.1.2当期债务金额2.1.3当期应计利息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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