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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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投标须知8第四章 评标办法23第五章 合同条款2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告编号:工程编号:工程名称: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监理立项批文文号汕华经发20181号、汕华经发20195号招标人: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7290928、81882668工程地点:位于汕头珠港新城建设规模: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包含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两条道路,其中: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24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约0.591km;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18m,双向两车道,路线全长约0.453km。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海洋路设计起点(黄厝围路)至桩号HYK0+390段全幅(24m)、桩号HYK0+390至设计终点(现状龙珠路)段北半幅(12m)道路及其配套工程。2.规划一路设计起点(海滨路)至桩号GYK0+272(海洋路)段全幅(18m)道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098.44万元,预算建安费价22876258.94元,暂定监理费610030元。资金来源及构成: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100%招标内容: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五、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按附件五格式)(一式二份)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监理21.1建设地点位于汕头珠港新城31.1建设规模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包含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两条道路,其中: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24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约0.591km;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18m,双向两车道,路线全长约0.453km。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海洋路设计起点(黄厝围路)至桩号HYK0+390段全幅(24m)、桩号HYK0+390至设计终点(现状龙珠路)段北半幅(12m)道路及其配套工程。2.规划一路设计起点(海滨路)至桩号GYK0+272(海洋路)段全幅(18m)道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098.44万元,预算建安费价22876258.94元,暂定监理费610030元。4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52.1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62.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止,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为2年。73.1资金来源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8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94.1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 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5.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8.2招标人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129.1投标答疑招标答疑会:招标人不召开专场招标答疑会。招标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按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投标时间安排表的时限停止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汕头建筑信息网”中有关本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1316.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9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函或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函:(1)投标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中标明的开户银行(或该开户银行上级行)出具有效的投标保函;由开户银行上级行出具投标保函的,应由开户银行或该开户银行上级行出具“隶属关系”证明材料;(2)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没有办理保函业务的银行,则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没有办理保函业务”的证明资料后,可委托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之一行出具投标保函(同时附上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没有办理保函业务”证明资料)(3)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采用银行电汇形式:(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付款电子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账号:9550880004679000219000031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以便查询。15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6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份电子文件(光盘)。投标文件正本编制完成并签名盖章后,除监理大纲外的所有内容扫描后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件,不加密。光盘需标记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制作与光盘内容一致的U盘,U盘另密封,并在密封袋外注明招标人名称和“仅在光盘不能正常读取时,由招标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见证下开启)。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无损坏, 若因递交的电子文件无法读取内容,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不退还)。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提交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1825.1开标开标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按附件五格式)(一式二份)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32.3评标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039.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函中标人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向招 标人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国有四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之一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或由汕头市中小企 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有效期应超 过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注:1.本次招标活动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表为准,请投标人密切留意。2.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2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监理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合格投标人的产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招标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5.踏勘现场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5.2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使招标人承担任何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5.3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得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投标人对现场情况自行推断、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断、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项目资料6.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2 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等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在投标期间进行补充调查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须知第四章 评标方法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8.2 除8.1款内容外,根据本章第9款和第10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招标答疑9.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停止质疑。9.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补遗文件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向所有投标人发布。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汕头建筑信息网”中有关本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汕头建筑信息网”中有关本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均以网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和阿拉伯数字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本表应附证明材料包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广东省以外企业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拟派总监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4)投标保函复印件、“隶属关系”“没有办理保函业务”证明材料(如有),或投标保证金付款电子凭证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5)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6)拟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必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7)监理大纲。若投标人能够提供时,提供按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要求提供得分证明材料,评标时原件备查。注:(投标人必须对照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应的评分项不得分)(8)电子文件(光盘)1个:投标文件正本编制完成并签名盖章后,除监理大纲外的所有内容扫描后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件,不加密。光盘需标记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制作与光盘内容一致的U盘,U盘另密封,并在密封袋外注明招标人名称和“仅在光盘不能正常读取时,由招标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见证下开启)。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无损坏。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证明资料使用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辨并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公章,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对,证明材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不能得分。13.投标文件格式1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报价1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说明:(1)本项目暂定监理费以财政预算审核定案书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为人民币610030 元。(2)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经济、人员投入等情况,在暂定监理费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率有效范围20%30%(含20%,含30%)。投标下浮率为百分率,小数点后有效数字不超过两位;监理投标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有效数字不超过两位,投标报价超过有效范围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财政结算审核的监理费结合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4)上述监理服务费为从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酬劳。14.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14.3投标人应预先踏勘工程现场,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工程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 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的申请将不 获批准。14.4除招标人提供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外,与本工程监理有关的一切设备、设施 与物品,均由中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设施与物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15.投标货币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担保17.1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35天内退还。17.4中标人的投标保函投标担保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还。17.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将在5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1)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2)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未同意作出延长。17.6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须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中标后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在本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用A4纸制作,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9.3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封底除外)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的内容页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投标文件副本的内容页是正本的复印件,则副本除封面外只需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封装和标记20.1 投标文件要求:采用A4规格纸。20.2 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光盘和另密封U盘)应独立封装,封套上须写明(项目名称)电子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日期。再将封装后的电子文件、投标保函原件或付款电子凭证原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包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还应将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详见附件六)一式二份独立包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开标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在此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该指定地点。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按附件五格式)(一式二份)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不接受在本须知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才送到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24.投标24.1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2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者,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2)投标人未按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的;(3)投标文件封装袋封面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书写。五、开标25.开标25.1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按附件五格式)(一式二份)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但无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否,均不影响整个开标过程的公开性和合法性。25.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25.3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5.4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5.5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6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7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一概不退。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1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标:(1)投标文件没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有瑕疵;(2)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4)投标下浮率或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为同一人。(2)招标文件明示需盖章和签字之处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5)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项目总监不在本单位注册的;(6)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下浮率的;(7)投标下浮率不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符合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当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按投标下浮率计算的总价不一致时,以按投标下浮率计算的总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下浮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则以投标报价为准,并修改投标下浮率。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32.1 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32.2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四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2.3 评标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七、中标通知书33.确定中标人33.1 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34. 中标结果公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市201557号的规定,产生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中除监理大纲外其它资料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头建筑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顺延)。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头建筑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节假日顺延)。评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和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节假日顺延)。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和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后,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八、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36.1 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7.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3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可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监理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9.履约担保39.1 在签订合同之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9.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9.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并与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0.重新招标4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期限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家的;(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5 家的;(3)经评议,符合性投标人少于 3 家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1.不再招标41.1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5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十、纪律和监督42.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3.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5.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6.质疑4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疑的,应于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将以网上答疑形式进行答复。46.2投标人对开标有疑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6.3投标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公示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6.4质疑人应当采取实名递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递交人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收到质疑材料时,招标人应出具签收凭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处理异议过程中产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支付,所有费用由过错方承担。47.投诉4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4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行政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47.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47.4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7.5 本招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经济发展局、汕头监察委员会。 47.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逾期提出不予受理。招标人对受理的书面意见进行汇总后,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节假日顺延)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招标人受理异议后认为需要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的,应报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准后方能进行。复核期间,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当面听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和陈述。经确认后的复核意见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公示。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委组成,均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评标委员民主推荐1名评委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主持评标。2.评标依据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4.评标人员守则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全体参与评标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必须公正、不得徇私;必须科学、不得草率;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二、评标办法1.开标、评标、定标程序1.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2公开开标;1.3资格审查;1.4符合性审查;1.5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出各投标人的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投标人资格审查2.1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标准的,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能参与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资格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企业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项目总监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2.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3.1.1 按投标须知27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 3.1.3招标文件明示需盖章和签字之处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3.1.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1.5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3.1.6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项目总监不在本单位注册的;3.1.7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下浮率的;3.1.8 投标下浮率不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3.1.9 刻入投标文件光盘无法正常读取或内容不齐全的,或与投标文件正本对应的纸质资料不符合的;3.1.10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3.1.1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1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1.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2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分。3.3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4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三、评标细则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1.1评审细则: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包括商务部分80分、技术部分20分。 A、商务部分,满分80分。(1)企业荣誉获奖信用实力业绩,满分30分;(2)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情况,满分20分;(3)投标报价,满分30分。B、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与措施,满分为20分。以上评审详细内容附表详见“评分细则”,其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企业荣誉信用、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机构等方面内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标时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评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起“四舍五入”)。评 分 细 则项目分值得 分 标 准A、商务部分企业荣誉获奖信用实力业 绩企业荣誉(4分)自2014年至今以来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的每次得2分,最多得4分。注: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6分)自2014年至今监理过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国家级金杯示范工程的,得6分;获得过省级质量奖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质量奖的,得1分。本项只计取最高级别奖项,不同级别不累计、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10分)至今企业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连续10年的得2.5分,每增加一年的加0.25分,最多得5分。至今企业连续10年评为“诚信示范企业单位”的得4分,每增加一年的加0.5分,最多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实力(6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具有其中3项的得3分,具有其中2项的得2分,具有其中1项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4分)自2014年1月至今监理过建设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复印件(注:金额以监理合同中体现的建设工程费用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情况项目总监(6分)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含10年)的得1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签发日期计算),每增加1年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监理人员的配备(14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配备:1、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2、配备1名注册造价师,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3、配备1名具备给排水专业资格的工程师,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配备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资格的工程师,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5、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014年至今配备监理机构人员中具有获得过国家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加4分,最多加4分。提供获奖证书、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本项最高得分14分。投标报 价30取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下浮率多于或等于5家时,则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精确至0.01%)为基准下浮率,当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一致的得分为30分, 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每低于基准下浮率1%扣0.5分,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每高于基准下浮率1%扣0.3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下浮率低于基准下浮率的报价得分=3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5; (2)投标下浮率高于基准下浮率的报价得分=3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3。 B、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与措施20整体监理大纲(5分)对监理内容理解全面,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认识充分,措施得当,方案切实可行,安排周密,监理工作程序及各种管理制度完善、可行: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信息管理(5分)控制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针对性强、重点部位突出,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实施方法科学,管理有针对性: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进度控制(5分)方法科学、合理,措施有针对性: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投资控制(5分)控制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可行: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 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没有提供证明材料及原件核对的不得分。 配备监理人员的分值按拟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中的拟任岗位进行评分,每人只能担任一个专业工程师职责,即只能计得分一次,没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原件核对的不得分。 国家级优秀监理工程称号、国家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以国家级监理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获奖年度为准,其他证明文件不得分。 “诚信示范企业”以企业注册地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颁发证书为准。1.2按照评标程序和评分标准规定,将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加上其技术得分得出其综合得分。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且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五章 合同条款(G F-2012-0202) 合同编号(委托人):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位于汕头珠港新城3. 建设规模:珠港新城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包含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两条道路,其中:海洋路(黄厝围路-龙珠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24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约0.591km;规划一路(珠港路-海滨东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总宽18m,双向两车道,路线全长约0.453km。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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