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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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集团公司建立了以集团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下属各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在内的,分层次、分岗位的责任保障体系,以保证集团公司内部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一、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及管理机构 集团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财务审计部,负责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对各下属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三大主要工作,并配备相应的财务和审计人员,对集团公司内的财务工作和各项经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集团内的资金统一调配,从而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集团公司负责人对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三、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及权限 (一)职责1、对集团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组织领导集团公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3、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4、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5、组织集团公司财务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6、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迫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7、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无权处理的经济业务事项的报告,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8、如实向受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部门提供真实会计资料。 9、依法任用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并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权限 1、按照公司章程参与和组织集团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对外投资、银行借款、基本建设等事项。 2、参与集团公司组织会议决定公司利润分配、自有资金使用、职工工资和奖励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 四、集团财务审计部各机构经理及下属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及权限: (一)职责 1、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等在本系统正确地贯彻落实。 2、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时监督执行,保证集团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3、客观、及时、准确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监督,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5、负责集团公司资金的运用、调配等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6、组织培训集团公司的会计人员,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二)权限 1、参与集团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有关经营决策。 2、参与经济合同、投资论证。 3、有权检查、审核各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4、按规定对各下属公司的资金进行调配和合理利用。 5、参与制定集团公司财会管理等制度并负责进行解释、修订等工作。 6、有权决定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分工,有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分工提出建议,考核各岗位工作质量。 7、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机构设置、财务人员的任免和奖惩有建议权。 8、对不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有权按会计法要求拒绝报销。五、下属公司财务部和其它职能部门的关系按照岗位互不相容原则确定会计机构和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及权限,保证采购与管理、钱与物、报销与授权审批等相互控制、制约,确保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1、协调关系。相互协调工作,共同为下属各公司的发展壮大而奋斗。2、服务关系。下属各公司财务部本着为销售、售后等部门服务的思想,积极为其它职能部门提供资金保证,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3、配合关系。相互配合,互通、互享资源和信息,互相信任,做到经营与管理、现场与职能部门不脱节,促进下属公司销售与服务水平的提高。 4、监督关系。会计机构有权对各职能部门提供、办理的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控制和监督,以确保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客观。内部稽核制度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会计资料进行再次审核、防止和减少会计工作差错的出现,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制订内部稽核制度。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1、在会计机构内部,必须指定一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各种法规、素质具备的人担当稽核工作,对已经审核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防止会计差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内容完整。2、稽核人员不得由出纳兼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差错,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并反馈给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处理整改。稽核人员对经稽核的会计资料负责。3、下属公司的稽核人员由财务主管兼任。二、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1、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以及价格是否存在异常等现象。2、审查结算记录是否存在超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规定的金融机构管理等。3、审查物资的核算与管理。是否执行集团公司归口供应、统一采购和“零储备”政策;是否执行先用货、后付款制度;是否执行有权领料人制度;是否存在一次性出帐,形成帐外料等现象。4、审查会计科目运用的准确性。是否区分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在建工程的限定范围;是否有误列、挤列成本现象。5、审查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按季进行确认和相互签认,有无呆帐存在。6、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经办人是否存在授权范围内正确使用权限。7、审核财务收支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各项指标是否衔接等。8、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够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9、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有无呆滞现象。10、审核工程结算与预算的差异,确定工程结算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内容。11、审查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应暂停付款,及时查明原因。三、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一)职责1、对发现的会计核算问题,要求会计人员及时更正,并向财务经理报告。2、对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要求处理。3、对发现的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要求退回经办人,促其提供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4、参与公司内部财产清查、材料盘存、有价证券清理等专项工作,有权调查经济业务的相关事项。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1、一般性复核,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数字计算的准确以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会计科目运用进行复查。2、实质性复核,通过对经济业务表面现象进行相关调查和技术处理。分析其实质,恢复其本来、真正的面貌。3、实地调查,对有疑问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得其基本数据以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询问相关人员,对经济业务不明白、不清楚、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以分辨真伪。5、查询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逻辑关系,复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五、稽核工作的处理方式1、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保守秘密,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后,按逐级负责制原则向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信息。2、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3、建立稽核工作台账,对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记录,并追踪落实,纳入考核。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为提高集团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规范会计核算、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总会计科目,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会计报表的要求,按照方便管理、便于理解、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2、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会计电算化的要求,能够自动生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3、公司的会计科目符合合并、汇总会计报表的需要,同一系统的会计科目应具有查比性。(2)会计科目的使用1、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内容和开支标准,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认真分析经济业务性质,合理运用会计科目。3、会计科目归集、汇总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信息,能为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原始依据,为经营管理服务。二、会计核算方法1、各下属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开展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2、各下属公司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如款项的收付、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3、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一致。4、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提或摊销各项费用,如实反映经营状况。5、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的规定,不得报送虚假财务报告。6、各下属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及时装订,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带和外借。7、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8、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9、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10、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不得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三、会计凭证的内容、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一)会计凭证的内容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原始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其内容必须完整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3、原始凭证印章必须齐全。外来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同时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统一、规范的格式,符合核算要求,并且有经办人、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4、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凭证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购料申请计划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证明。5、原始品种记录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6、记帐凭证按月连续依次编号,同时,应有稽核、出纳、财务主管署名或盖章才有效。7、记账凭证的金额应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相符,摘要填写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期填写。8、记帐凭证摘要的填写要求:经济业务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写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的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有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的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二)审核要求1、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或计划、预算的要求,符合节约的原则,符合费用的开支标准。2、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经济业务内容与客观情况相符,无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的行为。3、确保凭证内容的填写齐全,单位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写准确,文字和数字填写清楚,凭证中无不规范的更正。4、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同时审批签字。5、记帐凭证必须会计科目运用准确,摘要书写清楚、明了,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借贷金额相符。(三)流转程序1、经办人根据授权,办理经济业务2、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应认真与签订的合同、协议核对,审核其内容及形式的合法性、真实性。确认签字后,与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好证明、验收等手续。3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根据掌握的资料或到现场调查的结果,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证明。4、经办人凭原始凭证及授权证明,到财务部审核凭据准确性合法性后,报主管领导核实审批。5、经办人持审批通过后的凭据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出纳人员对报销凭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6、会计人员根据已结算完毕的报销凭据作编制凭证、记账处理。7、记帐凭证填制完毕后,交稽核人员进行差错性审核后,登记会计账簿,按月、季、年度进行结账,编制会计报表。8、会计凭证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四、会计账簿的设置1、公司必须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张、日记帐和部门辅助性帐簿。2、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帐凭证数据和明细帐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总帐可以从中产生。3、明细帐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账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帐。帐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帐的需要,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4、日记账包括银行日记张和现金日记帐。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的单位,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帐。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红字。5、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部门经济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帐。各种帐簿必须由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6、公司应按照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外往来账款的核对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账。7、会计账簿按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账、总帐、明细账、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五、财务会计报告(一)会计报表的种类各下属公司必须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附表。(二)编制报表的要求1、报表编制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清理、检查年度内有无违纪或挤列成本事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或摊销各项费用及确认收入。2、年度终了前各下属公司应按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权债务:(1)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核实与债权、债务单位的记录是否一致并签属确认单。(2)库存车辆、配件、备件材料等各项存货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3)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4)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不使用资产仍提折旧。(5)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的数额与帐面记录是否一致,并分析在建工程挂列原因,积极寻求解决方法,争取早日结算。(6)检查核对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会计事项。3、公司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记录和其它相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计算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4、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不得提前或滞后结帐,不得任意估计数字,严禁弄虚作假。报表内各项目包括补充资料,都应填写齐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5、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财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存货、固定资产等)清查制度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现金、实物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措施。一、财产清查的范围各公司所有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查盘点。具体包括如下:1、固定资产。含生产用、非生产用、封存、出租、租入等;2、库存商品等。含仓库保管料、班组料、在途料、帐外料等;3、低值易耗品。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器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4、库存现金、有价证劵、银行存款;5、应收、应付款项。含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及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等。二、财产清查期限1、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工作。2、遇公司合并、分立、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3、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盘点、清查、移交。4、部门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保管的公用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清查、移交。三、财产清查的组织1、成立领导小组。由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或委派人员与材料物资、行政、财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2、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四、清查办法和程序(一)、实物清查。包括固定资产、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具体方法、程序如下:1、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配合进行。(1)由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分类账一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一致,明细分类帐金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2)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3)由财务部监督、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以卡对物,以物对卡,保证相互一致。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用状态进行核实。对闲置、封存、使用率不高等分别注明、进行登记、统计。对移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经常做到轮流盘点,重点抽查,确保卡物相符。2、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清查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行政部门共同进行。(1)清查要求达到“三清”数量清即帐卡相符。质量轻即查清成新率、变质、损坏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清即查明超保管期限及积压呆滞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并提出处理意见。(2)材料仓库应将帐内、帐外等所有物资用盘点单进行登记(一式三份)报财务部门汇总,并分别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仓库部门对多余、积压物资进行调剂或及时回收。(3)对由仓库保管的物资用盘点单进行全面盘点登记,并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二)、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清查。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和开户银行对帐。具体方法程序如下: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查(1)一般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有关会计账簿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2)库存现金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不得允许以借条、收据等白条抵库。(3)财务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有价证券清查结果报告表,并在时序帐余额栏外签名或盖章。2、银行存款清查(1)一般采用与开户银行对帐的方法,将企业记帐的银行结算单据逐笔与开户银行对帐单核对,以查明是否相符。(2)对双方记帐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未达账项”,造成双方余额有差异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3)财务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并对超过一个月的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核查督办。(三)、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清查。包括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方法采用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对帐的方法,并要求双方进行书面签认。除了做到帐帐相符以外,还应查明双方有无发生争议的款项,以及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坏账损失。特别对经办人调离时,应及时清理。五、清查结果的处理与考核对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和考核:1、由财产物资报废核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结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理由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申请单”等,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核销。2、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根据事故责任损失承担单位,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给予补偿。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或追究个人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1)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丢失,要先赔偿,后补发。已到使用年限,经相关部门认可,同意报废更新的,必须以旧换新。(2)因不负责造成财产物资损坏、变质、丢失的,除按损失费用的5%50%赔偿外,还应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将公司财产物资送人或占为己有的,除按价值全部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对管理不善,造成流失、被盗的,按损失金额,由责任单位及个人全额赔偿,并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3)对各部门公用的工具、备品(含公私两用的财产物资),必须要有数量借用台账。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如交接不清,有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4、对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对欠款单位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并对经办人采取经济连带赔偿制度。5、对积压物资、呆滞物资、多余物资及时回收、调剂、变卖。同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对经办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6、对闲置、未使用、封存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调剂、变卖,并着重分析原因,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是集团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集团公司管理的核心工作。对各下属公司要实现财务收支目标,必须完善和规范审批行为,进行事前控制,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一、实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制各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由下属公司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有关职责权限和范围予以授权。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指日常的正常性财务收支审批授权。通常的做法有:部门负责制、项目负责制等。特殊授权是指视财务收支的用途、性质及金额大小而采取的特定审批授权。通常在财务年度总体收支计划、重大经济事项等方面,一般采用集体决策方法。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权限及范围1、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要加强对各下属公司财务收支工作的集体监管。各下属公司财务年度收支计划及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2、各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所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财务收支审批。在批准的计划额度以内实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3、各下属公司负责人外出需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只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三、财务收支审批程序1、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计划、预算要求,结合各下飞行员 公司实际,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审批各下属公司年度销售收入(量)、利润计划及重大财务收支经济事项。包括:(1)年度销售收入(量)、利润计划(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基建项目立项、预算及资金筹措计划;(4)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根据权限逐级上报;(5)房屋、建筑物、涉及安全生产设备需转让或报废等处置的批准。(6)其它重大经济事项。2、根据年度销售收入(量)、利润计划、各属公司负责人对日常的营业收入、利润计划进行分劈并授权具体部门负责人。3、具体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的财务收支进行核实证明。4、财务经理核对各类原始单据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是否准确。原始单据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经济业务必须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物资申请计划等相符;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附验收和领用单据。5、审批的各类经济事项必须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6、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各种经济事项的审核确认。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对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逐一核对,据实出具验收证明。7、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审批统一由行政部门归口,各下属负责人 “一支笔”审批。四、审批人员责任1、各下属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总体财务收支审批负领导责任;具体部门负责人对自己分管的范围内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真实性负责。2、财务经理必须对审核的经济事项的合法性负责,不得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政策。3、审批人员超范围、越权审批,视同无效。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应由审批人员负相应的经济责任。超开支标准、超开支范围的,财务应拒绝报销。对弄虚作假的,应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五、财务收支审批的监督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应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主要有以下方面:1、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业务,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公司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3、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的,也应承担责任。5、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会计人员不得接受,有权拒绝报销。如发现有违反规定报销,要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6、对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各下属公司负责人未作出纠正处理的,会计人员必须向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报告。成本费用核算制度成本费用核算是反映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过程中实际耗费的基本手段,是实现成本费用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成本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财务成果的计算。为了进一步规范成本费用核算,特制定本制度。一、成本费用核算的依据 1、具体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 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二、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是成本管理的基础,是控制成本、考核成本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了解销量、服务产值、机构定员、工资水平、资金来源、物价等变化情况。由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销量、售后服务计划、设备状况和质量要求,人员编排等资料。核定支出项目,核定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开支范围。 分析上年成本的实际完成情况和单位工作量实际完成的工料消耗情况以及间接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成本资料等。了解与成本费用计划有关的政策和要求。三、 成本费用核算方法和程序 1、成本核算方法: (1)按成本核算对象列入相应科目核算的原则。对能直接归属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直接列入相应成本对象的成本中;对涉及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采用分配办法归集,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合理比例分摊。 (2)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成本核算程序 各公司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 首先按费用发生项目进行归集。要求各企业按经营什么算什么分析什么的原则,划分成本费用,使成本核算与实际生产经营进程保持一致。 其次严格遵守支出范围,正确划分部门并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凡应由本期负担的支出,均应全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应由分摊负担的支出,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核算。 四、成本费用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和控制 (一)、成本费用核算基础管理工作 1、成本计划管理是一种事前管理工作(4S店厂方有要求除外)。执行成本计划过程中做到量入而出,杜绝支出无计划、花完钱再算账的现象。 2、消耗定额管理是成本管理的有效手段(售后服务和装璜公摊用料)。主要有两种定额管理方式,即数量定额和费用定额。数量定额主要用于控制原材料的消耗。费用定额主要用于在数量定额的基础上所确定的综合定额,主要用于下达计划、考核成本。(二)、成本费用控制分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事前控制,包括成本计划和各项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进行核定和审核。事中控制是在服务经营活动中,加强成本的日常动态控制,使成本管理由事后的既成事实,转入预防性管理。五、成本费用核算分析成本费用核算分析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政策和计划,检查和评价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变动差异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成本的因素和降低途径,提出改进建议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各企业成本费用分析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1、分析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2、抓住工资、材料、燃料、水电、折旧、其他各要素费用的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各项主要消耗定额和开支标准,以及价格变化对成本的影响,计算各因素的影响程序;1、揭露铺张浪费和重大损失性费用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查明管理上的漏洞;2、对公摊用料分析时应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检查计划执行程度:将本年成本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和历史最好水平比较,观察成本变动趋势。成本分析采取日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动态的等多种形式。日常分析主要用于控制支出进度;定期分析主要用于较全面的分析,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提供信息资料;专题分析主要用于针对成本费用某项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扭转偏差;动态分析主要用于分析任务等因素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及变动趋势。六、严肃成本核算纪律1、确定成本费用支出范围,划清成本费用界限,划清资本性支出与成本费用的界限。2、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支配比原则。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实际消耗、实际价格进行核算。3、成本费用核算的资料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合法,记载、编制必须及时。4、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有关消耗管理。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财务会计分析是利用会计、统计、业务核算及预算计划等资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 以便正确评价揭露矛盾,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方法。一、主要内容1、各项收入完成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2、各项支出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3、营业利润完成情况及其完成的主要因素及采取的措施4、资金运用、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其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5、应付福利费收支情况分析6、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分析7、现金流量及分析8、工资总额支出及销售、服务完成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9、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分析二、基本要求1、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3、分析过去与预测未来相结合4、企业获利能力与财务状况分析相结合5、经济因素分析和非经济因素分析相结合6、企业内在因素分析与外在因素相结合三、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涉及面广,所需的资料来自各个有关部门。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组织程序。1、明确分析内容、目的。(参与分析的部门)2、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各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必须保证时间和质量。财务会计部门对所有原始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财务计算依据,并保证分析结果的及时性、可靠性、做到有内容、有深度,能揭示矛盾,有改进措施。四、具体分析方法和步骤常用的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三种。整个分析过程由四个有机联系的步骤构成:1、对比找出差距。实际与计划比较,本期与上期比较,本期与历史同期水平比较等等。具体要求是:相比较的指标性质相同、包括的范围一致、代表的时间相同。2、研究查明原因。发现差距后接着应做的第二步工作,即找出产生差距的原因、影响因素。确定影响因素,应根据经济指标的客观联系,运用逻辑判断的方法来决定。如成本的高低,与工作量的增减、成本管理的好坏、市场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等有关。3、计算确定影响程度。即对影响的因素从数量上确定其影响程度。既要分析绝对数,也要分析相对数。4、总结提出建议。通常采用书面的方式,对经营活动进行总结,作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制定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五、分析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日常、定期、不定期、专项分析。一般每季应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六、 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财务会计分析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要求。1、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要便于使用者理解,有关指标的分析说明必须做到清楚、明晰。2、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资料应当是经营管理和决策相关的所有资料。这些资料既能对过去进行评价,对现状进行判断,也能满足对未来进行预测的需要。3、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情况。4、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资料能满足报表使用人对不同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比较。不同时期地同类经济事项的计量和口径,要按照前后一致的方法进行,同时并对报告期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和政策变动的影响 及其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要进行分析说明。5、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应当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重大经济事项监管制度 为加强对外投资、担保、借款、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调度、其他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制,促进公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及范围 1、对外投资指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本公司以外的投资、合资、联营、购买和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者购买有价证券等其他投资行为。2、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本集团公司以外的债务人, 以确保债权人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包括设定质权(以动产或权利证书交债权人占有)、抵押权(以动产、不动产作保而不转移占有)或者作为“保证人”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或连带责任的行为。3、资产借款指属于集团公司可支配的货币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4、资产处置指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资产的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的范围;(1)、闲置资产;(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资产;(3)、因公司分立、撤销、合并、改制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要转移的资产;(4)、盘亏、呆帐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等。5、大额资金调度。特别是流出集团公司的大额资金,必须有合法依据或集体研究的决定。6、其他重大经济事项非正常性支出必须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二、监管程序1、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办法。对外投资、担保、借款、资产处置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通过集团公司研究讨论并获得通过的决策。集体决策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料:(1)、职能部门提交有关项目的优选方案、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有关各方的资信报告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资金筹措报告,向上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以及批准文件等。(3)、研究讨论的会议纪要、决议或者决定的文稿等原始书面材料。2、对外投资应进行可行性分析。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财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可行性报告,供领导决策。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必须包括投资总额及时间安排、资金来源及筹集方案、运营成本、预期投资收益等。3、对外投资纪律要求:(1)必须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自身利益不受影响。(2)有可靠的资金来源。(3)必须建立对外投资的经济责任制,坚持集团公司或董事会的决策。(4)必须进行可行性认证,严格按投资程序办事。(5)必须对合作方进行资信状况及合法性的调查确认,按有关规定签定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内容必须符合经济法规的规定,并进行必要的公证。(6)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批准的对外投资,在投出资产前,必须验明各种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的有效性。严格按规定拨款,对外投资资产的状况和损益情况要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监督,并按规定核算,并在年度报告分析中说明。5、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借款必须经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同意。6、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必须经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同意。7、资产处置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1)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申请单。(2)分立、撤销、合并等批准文件。(3)资产的原始价值凭证(如固定资产卡片)。(4)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5)非正常损失情况说明及对责任人、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三、重大经济事项监督1、财务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投资产生的回报及时按合同协议兑现。2、重大经济事项中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充分考虑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客观因素影响,也要实事求是地给予有关责任者必要的处理。3、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预警报告制度。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内容范围的,必须及时报告和提请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决策。4、未按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决策执行,擅自违规操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出纳岗位职责1.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集团公司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录入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人、金额(限额)、用途、,除特殊情况可不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5.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办理转帐和汇款。6.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7.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银行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丢失。8.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9.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向会计报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料,随时处理未达帐项。10.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二、会计岗位职责1、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2、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掌握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录入有关的明细帐、分类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简明扼要清楚、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报表。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揭露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审计部及所在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5、会计人员应定期将应收、应付帐款明细余额与经办人员核对,定期核对财产帐存与盘存、收发结存额,定期与集团公司内各公司往来帐核对,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集团公司审计部及所在公司负责人。6、有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对不当之处,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或上集团公司审计部及所在公司负责人。7、会计人员要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建立严格的借阅制度。8、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经集团公司或董事会批准的计划、预算,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公司领导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拒绝执行,并向集团公司审计部及所在公司负责人。9、会计人员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来公司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10、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向接办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决定撤销、合并、分立,会计人员要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11、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经济业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集团公司或董事会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集团公司的会计信息。12、会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给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调离岗位。采购付款内部控制(暂不使用)为加强公司采购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采购付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采购付款业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采购采购部门应视材料使用状况、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习惯及价格稳定性等因素,选择最有利的采购作业方式办理采购业务。(1)采购作业方式包括;1.定期合同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或经常使用且市场价稳定的材料。2.特约厂商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用量、费用不太高的单项材料。在付款前应送采购部门审核,不高于市价时予以付款。3.一般采购:不适用以上两种方式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按请购部门提出的请购单,逐笔购价、议价、并了解交易条件后订购。(2)期限采购部门应按照请购部门提出的“需要日”办理采购。采购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按照材料特性、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状况拟订各项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呈公司领导核准。应以供货合同拟明的交货期限为准,加记请购呈交批准及验收所需时间。原订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变更时,采购部门应专函报告具体原因,呈公司领导批准。(3)询价1.采购部门收到“请购单”时,即加盖受件章,转采购经办人员办理询价。2.采购经办人员收到“请购单”,先判断请购材料的名称、规格、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有无供应商报价。对于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者,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祥”等字样后退请购部门修订。3.对于加工合同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要求厂商填具“成本分析表”连同报价单一并送来,作为议价参考。4.询价完成后,采购经办人根据全部报价资料进行议价。(4)议价1.议价时除注意质量、价格外,还应注意交货期有无保证,能否向产商争取分期付款。2.议价完成后,由经办人员拟订合作对象,呈集团主管领导核批。(5)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于“请购单”上填记订购日及约定日,再交由采购助理人员填制采购联络函,寄送产商。将“请购单”第二联送材料库以待收料。预付定金或采购金额较大,或附有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应先与产商签订供销合同书。合同书正本两份,一份存采购部门,一份供应产商,副本若干,分存请购部门、收料部门、会计部门。(6)采购作业要求1.公司必须指定专人或机构负责采购,对采购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负责。采购的执行人必须与仓储、会计、验收人分离。2.大额的采购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3.所有采购要经采购发起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公司领导审批。4.所有采购应有合同,如无合同则采购发起单位和采购执行人应进行书面说明。5.采购订单应连续编号。6.所有采购应取得合法发票,如无发票则采购发起单位和采购执行人应进行书面说明。7.公司用指定专人对所购商品进行验货和入库。(7)供应产商管理1.各项材料的供应厂商至少应有3家(独家供应和总代理等特殊情况除外),各家背景及交易资料应记载于“供应厂商资料卡”存档备用。2.对于未达到公司标准的材料,采购部门应开发新供应厂商。3.新供应商的开发,由生产管理部门会同采购人员实地考察新供应商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后,填制供应厂商资料卡呈主管领导核准后通知对方。4.对于交货质量不良或无法按期交货或停止营业的供应商应予撤销。届时由采购部门说明原因,送生产管理部门复查,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通知对方。二、验收1.验收部门收到有效的采购合同后,对供应商发运的商品进行验收。验收部门需比较所收商品与订单上的要求是否相符,包括:商品的名称、说明、数量、到货时间等。然后再盘点商品,检查商品有无损害。2.验收后,验收部门对已经收货的每张订购单编制一式多联、预先连续编号的验收单。3.验收人员将货品送交仓库或其请购部门时,应取得仓库或请购部门签收的验收单副联第一联和第二联,第一联留做备查,第二联送交财务部。三、付款付款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采购执行人或采购发起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填写支出凭单,由本单位的负责人签批后保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并由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以暂借款采购,采购经办人员应该在“请购单”采购记录栏内加盖“采购部门整理付款章”,以免会计部门重复付款。商品定价及销售收款管理制度(暂不使用)为加强公司商品定价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定价、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公司负责人对定价、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以及定价、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本制度所称定价、销售与收款时指商品销售和劳务供应及收款行为,包括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订合同,发运商品,开具销售发票,收取款项等内容。3、公司建立定价、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一)公司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应分别设立。(二)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三)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i,(四)公司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五)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4、销售岗位职责划分:(1)销售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2)财会部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并对回款情况进行分析汇报。5、销售价格管理公司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价格、价目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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