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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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对一般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顺城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三)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顺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以及可能发展成为较大及以上火灾或导致其他一般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2.火灾等级。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火灾(级)、重大火灾(级)、较大火灾(级)、一般火灾(IV级)四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提请区(县)级政府启动本级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四)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生命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2.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顺城区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作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救援体制。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1.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处理工作实际,成立顺城区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和灭火救援、安全警戒、勤务保障、宣传报道、善后处理5个工作组。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顺城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应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顺城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2.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3.区指挥部工作组灭火救援组。由区灭火救援指挥部、河北应急救援中队、专职消防队等有关人员组成。安全警戒组。由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及事发地乡镇、街道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组成。勤务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和顺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有关人员组成。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人员组成。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人员组成。交通管制组。由区交警大队有关人员组成。4.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二)工作职责1.区指挥部职责(1)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处置一般火灾事故。(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3)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处置。(4)根据现场需要,商请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区级应急预案。(5)指导各乡镇、街道级指挥部工作。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2)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3)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参与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4)对一般火灾事故分析、处理和上报。(5)协调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工作。3.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灭火救援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各参战力量之间的通讯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安全警戒组。保障救援和运输装备、物资的车辆通行;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勤务保障组。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火灾发生时负责调运灭火救援所需装备、灭火剂和物资,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新闻宣传组。根据区指挥部统一安排,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新闻发布、信息监控等工作制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善后工作组。针对灾情和波及范围,负责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交通管制组。负责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4.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一般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报道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指挥公安警力配合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和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对火灾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涉稳、涉访等情报信息的收集。区应急局。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启动应急机制,到场参与处置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专家技术支持,指导事故单位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火灾现场及附近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负责做好因较大火灾事故紧急转移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生活救助。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区消防救援中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消防力量开展现场灭火救援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等新闻宣传部门工作,及时提供一般火灾有关信息;完成区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落实伤亡人员的有关待遇以及受灾人员的就业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火灾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放射源进行应急监测,调查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程度,并向区指挥部报告环境监测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驻地所属单位提供事故现场有关人防工程的情况、事故区域及周边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情况。协调市自来水公司,保证事故现场及周围区政管网消防用水需要,快速抢险修损坏的市政供水管线,及时恢复正常供水;协调供电公司,根据现场需要,随时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并确保应急用电需要,快速修复损坏电力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协调燃气公司,对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断阀门、堵漏抢险作业。视情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大吨位绿化洒水车等市政公用设施装备,为灭火救援现场提供特种装备器材支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结合法定职责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火灾事故现场急救、受伤人员救护与转移治疗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医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救护车辆、救护药品的调配,现场伤员的急救与转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并报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区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及警戒工作。三、应急响应(一)应急值守1.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顺城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值守。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2.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二)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火灾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火灾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调动的参战力量、现场的灭火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火灾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火灾事故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三)信息报告要求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党(工)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可直接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分级响应当火灾事故即将或可能超过一般火灾等级达到较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火灾事故时,向市政府提出增援请求,市政府启动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本级政府听从上一级灭火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当发生一般火灾(IV级)事故后,由区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区级响应预案,市级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指导和帮助。四、应急处置(一)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后,区指挥部根据应急响应处置工作需要,可在火灾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发地乡镇、街道、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指定人员)担任。(二)力量调集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后,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需要适时调集相关增援力量到场参与处置。消防增援力量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转制过渡期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各乡镇、街道消防增援力量由区当日消防救援大队值班领导带队,按照命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结或直接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区指挥部视情调派灭火救援专家组有关专家到场,为现场指挥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三)处置行动在火灾事故救援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1.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派出若干侦察小组立即开展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以下情况:火灾事故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息水、放射等物质及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程度;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特点、毗邻建筑状况等;火灾事故现场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情况。2.根据现场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员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地方;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面;火灾事故现场需要的其他方面。3.当有人被困或受到威胁时,及时派出若干灭火救援攻坚组,第一时间展开救援,被困人员救出后第一时间实施救护。4.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火灾事故现场不间断供水。5.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及区交警大队等部门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视情实施交通管制。(四)信息发布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和影响,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发布较大火灾事故的有关信息。 (五)应急结束1.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2.一般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 3.对一般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移交。撤离事故现场时,各救援单位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并与事发地乡(镇)街道或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交接。4.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后,区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灾情警报,必要时发布公告,终止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五、后期处置1.火灾现场移交后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措施。2.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事故损失评估认定,并将结论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3.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对人员安置、补偿、恢复重建、保险理赔等方面予以协调处理,进行妥善安排,维护社会稳定。六、应急保障(一)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建立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一线执勤力量,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增加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编制,完善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开展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培训和演练,提高现场救援效率。(二)装备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力量所需的器材装备保障计划,强化战勤保障,打牢物资基础。现场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成员单位调集灭火装备、灭火药剂及洗消、照明、破拆、供电、供水、救护等救援车辆保障灭火救援需要;协调事发地乡镇、街道调集食品、饮用水、药品、帐篷、衣物等物资为被救群众和参战力量提供生活保障。(三)通信保障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根据现场需要,区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通信指挥部请示,要求增援力量到场,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需要。(四)医疗卫生保障现场指挥部协调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的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救中心(站)。根据现场需要,区指挥部商请有关部门启动顺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五)技术保障组织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制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七、宣传、培训和演习(一)宣传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火灾事故预防、初期火灾扑救、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防控火灾的能力。(二)培训区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全区范围内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有关部门按照本行业、本系统的规定分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演习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协调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实战演习。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全区范围内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检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赶赴现场、现场处置、协同配合、后期处置等综合实战能力。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八、附则(一)预案管理与更新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顺城区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2.预案更新。本预案根据一般火灾事故的发展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每次处置较大火灾事故或组织演习后,都要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二)奖励与责任1.奖励。对在处置一般火灾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政府或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给予奖励。2.责任追究。对单位或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顺城区火灾事故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序号姓名指挥职务职务办公号码手机号码1曲凤刚总指挥常务副区长57503128189403042132艾继红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57503678133041333293王敏副总指挥应急局局长57503700139423863884洪峰办公室主任消防大队指导员57582925138983166775鄯梅红成员宣传部副部长57503959150413766696郭大捷成员公安局副局长57641759139041344997陈可夫成员交警大队大队长57707720138423527778闫家煜成员人社局局长57503979139413160169李旭鹏成员生态环境局局长576609011564205509910李龙成员住建局局长575038901384138006511邱伟成员交通运输局局长575037881584130001712邓昊成员卫健局局长575038361370493916613吕德阳成员消防大队副大队长575829251394239311914周景彤成员应急局副局长5750435513904131020顺城区一般火灾事故指挥部成员名单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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