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老校区学生宿舍疏散楼梯增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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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铜陵学院老校区学生宿舍疏散楼梯增设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xyzb201957 招标单位: 铜陵学院(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公章)2019年7月 目 录上篇 专用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6前附表1.6前附表2.7前附表3.9第三章 需补充和改动的条款. 10第四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1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第六章 合同专用条款.11下篇 通用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23(一)总则.23(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0(五)开标.31(六)评标、定标.32(七)合同的授予.35第二章 评标办法.38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4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6(一)技术标.54(二)商务标.60上篇 专用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tlxyzb201957号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学院老校区学生宿舍疏散楼梯增设工程2. 招标人:铜陵学院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学院老校区 2.建设规模:铜陵学院老校区学生宿舍疏散钢制楼梯(3#、5#)库房外墙维修,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招标控制价为252403.57元。 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3.在安徽省内受到市级(仅指地级市)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委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外地单位可采用邮寄资料方式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及时查看邮箱或其他接收工具里的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邀请书、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铜陵学院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铜陵学院地 址:铜陵市翠湖四路东段1335号邮 编: 244000联系人:徐老师电 话:0562-5883540招标代理人: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铜陵市天山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邮储银行六楼邮 编:244000联系人:李工电 话:0562-2808102七、保证金账号户 名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99010102100051919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支行保证金接受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汇款人或转账人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金额2000元交款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自2019年7月8日起始,终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资料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要求。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上午9时00 分4、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铜陵市天山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邮储银行6楼)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1序号序列名称序列内容1工程名称铜陵学院老校区学生宿舍疏散楼梯增设工程2建设地点铜陵市翠湖四路东段1335号 3招标人铜陵学院4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52403.57元5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计价方式采用 工程量清单 报价法11工程工期合同工期 40 个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13暂列金额无14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评标定标办法详见评标办法(总价双控)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7投标人企业资质和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拟派项目经理需符合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他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二)前附表2序号序列名称序列内容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9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技术标、商务标)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 贰 份原样副本及商务标电子版)2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 2000元。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汇达至招标公告指定的帐号。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见投标须知36.222中标人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额及甲供材)。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23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定。24总包及分包规定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同意和认可。25主要材料要求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6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27招标人提供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清单文本一份28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须知中“开标”部分及评标办法。29废标条款详见评标、定标30.2.1重大偏差部分及评标办法30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共计3500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三)前附表3(招标人要求一览表)项目序列名称序列内容30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的,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2.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31材料要求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2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详见“第三章需补充或改动的格式条款”内容第三章 需补充或改动的格式条款注: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及专用条款中的格式部分均不得改动,如针对项目特点,需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改动的,需在此表中注明。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改动的条款1下篇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4.4条“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增加:1.依据2018版计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材料价格参考2018近期铜陵工程造价(除暂定价、招标人限价外)并结合市场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所有费用,中标后发包人不因此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要求组织施工,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5%违约金。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因冬雨季、汛期发生的相关措施费,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下篇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4.5条“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增加: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内容的全部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其中含施工围档、围堰、排水、施工便道、预制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周围管线的保护及不影响原道路畅通的导流措施)等,相关措施费投标人投标报价自行考虑;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如与周边社会关系的协调、材料场内二次搬运、临时施工道路、场地清表、取土场地、运输距离和土方外运、建筑垃圾外运(外运垃圾的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过程中交通、城管等部门对装卸的限制、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等)。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控制变更,若变更造成的投资增加超过中标价的10%以上,10%以上部分发包人可能将不予支付(经批准不可预见等特殊因素除外)。竣工结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结算经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承包方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相关责任。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考虑施工的特殊性,无条件听从发包人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考虑招标文件中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描述的所有措施费,并去施工现场实地考察施工环境,须满足本工程施工中所有相关措施需要。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将来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道路等设施的的破坏修复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环境保洁费用等相关措施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6、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第四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另附)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 合同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标准和规范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4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全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原样副本(含商务标电子版)、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 3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4 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天内工程师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解决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自行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的递增减、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隐蔽工程洽商等均予以调整。工程量调整在招标工程量数量5%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负责 、抽查隐蔽工程现场和验收记录,按规定程序办签证;(2)负责协调外部关系、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 日内由发包人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开工前 5 日内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装表计量(以铜陵市水电供应部门收取发包人的水电单价计价)。(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已具备条件,如有异议按投标规定时间提出质疑。(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 日内由发包人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均(含施工许可证办理)由承包人受托代办,且时间及责任由承包人自负。(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7)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办理施工许可证涉及的易泼洒物等各类保证金、手续费由承包方代办、代缴。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开工前5日内接至施工现场,由发包人装表计量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肆套(含竣工图)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执行通用条款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现场建造师与投标时确定的建造师要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建造师,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 5 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小时;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每周不少于 5 天常驻现场,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在关键工序施工时段应常驻现场,否则视为不到位。如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不到位,将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做出任何决定,甚至有权勒令承包人退场,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人民币 5000元(¥5000)/每天予以罚款,在按节点支付工程款前缴纳,否则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如特殊情况下,建造师需要临时离开施工现场的,须经监理、甲方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建造师的权利。期间,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建造师的行为。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何一人离开现场应征得甲方代表同意。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3.2.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并处以10万元的经济处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变更建造师,除没收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20%)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完工程量的70%与承包人结算。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承包人私自变更建造师,除没收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外,发包人直接终止合同,并按监理签字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的50%与中标人结算。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3日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天按人民币伍仟元在当月进度款中扣罚,同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作出任何决定。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其中工期、质量各占4%,建造师占2%) 。担保合同做为本合同附件。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服务合同内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6.1.3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必须按照铜陵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安徽省及各地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等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 3 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七日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 7.2 施工进度计划7.2.1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日内工程师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7.3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28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 %;工程延期 10 日以上时,发包人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执行通用条款 ;(2) / ;(3)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3 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承包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因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8.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相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0.2 变更估价10.2.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4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5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该中标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固定价格B施工期间承包方自购的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浮动的风险和国家下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一律不予调整。C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的漏项和为完成图纸设计项目所必须实施的措施费用。D招标人预留金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E.工程实施后,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报价,一次性包干。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更和签证价款等风险以外费用另计。A.合同价款: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作为合同价。B.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洽商予以调整。C.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措施费不再计取。D.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项目结算:因变更和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增减的项目,如清单中有该项目,则按承包人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结算;如清单中没有该项目,则按清单计价规则另行组价(材料价按施工同期铜陵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铜陵工程造价中没有的材料双方参照市场询价另行协商);其中管理费、利润按其相配套费用定额三类费率的下限计取,规费依据安徽省最小值计取,措施费及其他不再计取。另行组价得出M,结算价=M中标价/拦标价(均应扣除暂定价、预留金)。E. 暂定量工程项目及标内单项工程量增幅超过招标清单量15%以上(含本数)的项目,其投标单价若高于C值的10%及以上的 C=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1-中标单位投标时总价降标系数),降标系数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工程结算时该项目单价按C值执行;反之按中标单位综合单价执行。F. 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G.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H.在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招标人暂定的材料价必须经业主重新确认。I.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J. 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3、其他价格方式:本项目不执行此条款。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执行。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完整移交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80% ,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由承包方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结算补充:1、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理解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因自身原因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3、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原投标清单工程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承担,工程量调整在招标工程量5%以内(含5%)结算时不予调整,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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