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行动不找借口不找理由只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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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GEM Co., Ltd 马上行动 不找借口 不找理由 只看结果文件类型制度编号核查办2016010601生效日期2016-01-06页码1/5立即行动,不讲理由;不讲过程,只看结果电子废弃物规范运行内部审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营管理工作,规范内部基金审核工作,明确基金审核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强化集团电子废弃物运营内部管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基金内部审核”,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旨在及时发现、纠正、解决不规范行为,提高基金内部运营规范管控。通过应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集团各分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规范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视频信息系统的完整性、资金流动的一致性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关生产经营运行及管理其他事项开展的监督、审查、评价。第三条:内部基金审核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集团各分子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规范化运营的目的。第二章 审核机构和人员第四条:集团设立合同管理与电子废弃物基金运行核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核查办公室”),是基金内部审核的执行机构,独立于集团各分子公司,在集团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集团制度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五条:核查办公室下设合同与会计组、环保组、信息组。第六条:核查办公室的审核人员不得参与被审核单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保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第三章 审核职责和权限第七条:核查办公室严格依据国家第三方审核规则,对集团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包括电子废弃物业务在内的全部合同管理)以及电子废弃物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核查与纠正完善,构建常态的核查体系,保障公司合同签署与运行规范,保障集团电子废弃物全产业链运行规范,确保能够有效掌控电子废弃物的合同、物质流、资金流、电子废弃物生产流与信息流的规范运行。第八条:核查办公室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业务上的独立性。可以根据被审核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对严重违反基金规范运行的企业,有权将其向集团提出停产整顿的建议。第九条:为有效地履行审核职责,核查办公室还具有如下权限:(一)核查办公室可以根据审核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核内容和审核对象;(二)核查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委派审核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审核,实施审核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核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核查办公室同等的审核权限;(三)在履行职责时,审核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电子废弃物基金业务的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制度规章、生产计划、自查报告、盘点记录等内部文件资料;2、磅单、质检单、出库单、入库单等现场原始记录;3、仓储、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手工、电子台账信息;4、对账记录、发票、付/收款凭证等财务资料;5、签订的各类合同、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6、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环评监测报告等环保性文件;7、与审核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四)核查办公室进行审核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被审核单位应当派人配合;(五)核查办公室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核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被审核部门和个人应当如实向核查办公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十条:进行审核时,被审核单位应当按照核查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核查办公室报送、提供与审核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第十一条:审核人员根据预定的审核目标,在预定的审核范围内实施内部审核。如有必要,可调整审核目标,扩大审核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核。第十二条:核查办公室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向集团提出处理建议。第十三条:对向核查办公室揭发、检举被审核单位违反规范运行,并提供审核线索的有功人员,核查办公室有权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被审核单位或集团应根据建议合理给予奖励。第四章 审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内部审核准则和集团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和内部审核职业道德的活动。第十五条:审核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第十六条:审核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核公司或个人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第十七条:审核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事实真相。第十八条:审核人员应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第五章 审核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核查办公室设主任,下设若干审核员。核查办公室主任的任命、替换或解职,由分管副总提名,经总经理批准;其他审核人员的任命、替换或解职,由核查办公室主任提名,分管副总批准。第二十条: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1、熟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2、具备审核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审核、会计、环境工程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熟悉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流程、生产技术;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判断、文字表达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第二十一条:审核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掌握业务技能和知识,提高业务质量和水平。第二十二条:集团建立审核考核机制,定期对审核人员进行考核。第六章 审核工作流程第二十三条:审核一般采取预先通知方式,以邮件、电话形式在审核前3日告知被审核公司,被审核公司在接到审核通知后,应认真按照审核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第二十四条: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应包括以下七个程序:1、组成审核小组:根据内部审核检查内容、工作重点,组织专业的审核人员,成立审核工作小组;2、制定审核计划:审核部门及时了解国家审核相关政策,结合集团各分子公司的情况,确定审核工作重点,编制审核计划;3、下达审核通知:核查办公室在实施审核前,应向被审核公司送达审核通知。审核通知应说明审核时间、范围等事项。特殊事项审核经集团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核,可在审核工作开展的同时送达审核通知;4、实施审核:审核小组进驻被审核单位后,开展审核工作,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询问,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复核,编制审核工作底稿,并对重要的审核凭据复印存档;5、审核意见沟通: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人员原则上应及时与被审核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反馈,形成书面交换意见记录;6、审核报告:审核小组应将审核情况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原则上应于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一个月内结束审核报告;7、审核跟踪与监督:被审核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核决定,及时整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核查办公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核查办公室追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收集被审核单位的回馈,和审核资料一起整理归档。第二十五条:审核整改意见书(建议书)应包括审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第二十六条:审核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核概况:说明审核时间、审核范围等内容;2、审核依据:应声明内部审核是按照内部审核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的;3、审核程序和要点:说明审核方式、审核内容以及审核过程中的重点;4、审核决定:针对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5、审核建议:针对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第七章 审核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核查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审核操作规范、审核底稿规范、审核流程规范和审核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等,以下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管理:1、审核报告及其附件;2、审核记录、审核工作底稿和审核证据;3、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4、集团对审核事项或审核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5、审核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6、其他应保存的资料。第八章 罚则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核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核查办公室向集团提出处罚建议:1、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台账、资料和证明材料的;2、阻挠审核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核检查的;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4、拒不执行审核决定与整改意见的。第二十九条:审核工作人员违反下列规定的,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1、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核报告的;2、工作不细致,导致重大违规情况遗漏的;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核查办公室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总经理签批后施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一月六日主题词:电子废弃物 规范运营 审核 制度 主送: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事处抄送:许董、王总合同管理与电子废弃物基金运行核查办公室核准: 审核:鲁习金 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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