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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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漳州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 案 表项目名称塑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漳州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淑华(盖章或签字)联系人陈淑华联系电话15960622089邮政编码363213环保部门填写收到备案表日期编 号项目名称塑胶生产加工项目文件类型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材料适用的评价范围/法人代表班德华主持编制机构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编制主持人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专业类别本人签名杨顺辉0003714B222402505农林水利类主要编制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编制内容本人签名1杨顺辉0003714B222402505全文1 前言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93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闽环保办20154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条件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51号)相关要求:由企业向负责备案的环保部门申报备案审核,经备案后直接纳入正常项目环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的相关规定,塑胶生产加工项目,属于“N轻工116、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漳浦县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原环评报告于2007年11月15日通过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SAH2007064,原环评批复详见附件1),现今由于公司地址变更,且所生产产品及规模均有变动,但未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漳浦县环保局关于列入第二批漳浦县环保违规项目清理名单确认的通知(浦环201659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本项目属建成违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相关环保备案申报材料与备案条件表。因此,漳州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3)于2016年12月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保备案申报材料与备案条件表(委托书见附件4)。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条件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51号)的要求,编制塑胶生产加工项目环保备案申报材料,供漳浦县环保局审核备案。2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漳州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地理坐标240434.44,1174040.72建设依据主管部门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性质行业代码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规模租赁厂房面积1000总 规 模年产塑料制品150吨总 投 资200万美元环保投资8万元人民币主要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现状用量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主要原辅材料预计总用量塑料制品150t/aPVC材料90t/a90t/aPETG材料15t/a15t/aAPET材料85t/a85t/a石膏2t/a2t/a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年用量年增用量年总用量水(吨)172172电(kwh)8万8万燃煤(吨)燃油(吨)燃气(吨)其它23 工程分析3.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塑胶生产加工项目(2)建设单位:漳州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4)总 投 资:200万美元(5)企业性质:台港澳合资(6)建设规模:租赁厂房面积1000(7)生产规模:年产塑料制品150吨(8)职工人数:13人,均不在厂食宿。(9)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264天,日生产班次1班,每班工作8小时3.2项目组成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司租用漳浦桂宏工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赁协议见附件5),租赁面积1000,主要有厂房一间,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3.3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详见第一页的“项目基本情况表”。PVC材料:PVC为无定形结构的白色粉末,支化度较小,相对密度1.4左右,玻璃化温度7790,170左右开始分解 ,对光和热的稳定性差,在100以上或经长时间阳光曝晒,就会分解而产生氯化氢,并进一步自动催化分解,引起变色,物理机械性能也迅速下降,在实际应用中必须加入稳定剂以提高对热和光的稳定性。PETG材料:PETG是一种非结晶性共聚酯。在其生产过程中,由于一定数量的乙二醇被CHDM所取代,可预防结晶化,进而改善加工制造和透明度。其制品高度透明,抗冲击性能优异,特别适宜成型厚壁透明制品,其加工成型性能极佳,能够按照设计者的意图进行任意形状的设计,可能采用传统的挤出、注塑、吹塑及吸塑等成型方法,可以广泛用于板材、片材、高性能收缩膜、瓶用及异型材等市场,同时其二次加工性能优良,可以进行常规机加工修饰。APET材料:化学名称非结晶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一种吸塑材料。APET吸塑材料聚酯片材也称聚酯硬质胶布,是热塑性环保塑胶产品,其边料与废品可回收,其所含化学元素同纸张一样为碳、氢、氧,属可降解性塑料。用这种材料制成的包装产品丢弃后,最终成为水和二氧化碳。 A-PET环保胶片广泛用于化妆品、食品、电子、玩具、印刷等行业的包装,3.4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2。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设备单位数量位置1自动吸塑机台3生产车间2裁边机台4生产车间3折边机台2生产车间4空压机台2生产车间5打板机台1生产车间3.5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件生产加工,加工成品为包装月饼塑料盒,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塑料片材根据样品石膏打样制作铜模(外协加工)铜模填充石膏图3-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包装模具完成模具吸塑成型裁切折边成品噪声、废气噪声、固废噪声噪声工艺简介:将石膏用打板机制作成所需样品,根据石膏样品委托模具厂加工铜模,待铜模制作完成后,在铜模中填充石膏制成石膏模具;将外购的塑料片材(包括PVC材料、PETG材料以及APET材料)与石膏模具一起置入吸塑机中吸塑成型,成型的塑料片材,经裁切机裁切,裁切后再经折边机折边后为成品,经包装后即可外售。产污环节:吸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裁切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此外,还有职工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3.6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租用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共计1000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呈规则四边形,厂区设一个主要出入口,加工设备由厂区出入口自西向东分别为折边机、裁边机、吸塑机、空压机和打板机。各设备之间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车间布置图详见附图1。3.7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主要是从事塑胶件生产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74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4.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以及漳浦县环境规划的要求:鹿溪的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水域主要功能为工农业用水、景观用水,为类功能区,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详见表4-1。(2)大气环境根据漳政2000综31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批复相关内容,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4-1。(3)声环境项目所处区域为工业园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所确定的各类区域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4-1。表4-1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环境要素执行标准类别指标标准限值评价对象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二氧化硫SO2(日均)150g/m3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二氧化氮NO2(日均)80g/m3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300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150g/m3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pH6-9鹿溪的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高锰酸盐指数10mg/L化学需氧量3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mg/L氨氮1.5mg/L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等效连续噪声级LeqdB(A)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区域声环境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项目运营期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3)噪声项目所处区域为工业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所确定的各类区域的要求,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运行期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4-3。表4-3 运行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一览表类别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NH3-N15mg/L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等效连续A声级Leq昼间:65dB(A)夜间:55dB(A)5 建设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分析(其他工业行业如下,另外20种行业的备案条件按闽环保办【2015】51号文要求)5.1选址布局(1)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于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漳浦县位于福建东南沿海,地处北纬23432421,东经1172411802,在厦门、漳州、汕头三个城市之间,北接龙海,西连平和,云霄两县,西南与东山岛隔海相望,东南临浩瀚的台湾海峡,与台湾、澎湖遥遥相望。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符合漳浦县旧镇镇规划布局要求。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2)项目周边情况项目租用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厂房,其四周皆为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用地;距项目东侧约266m处为林美村熊林自然村民宅。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3,周边环境现状图见附图4。(3)敏感目标项目敏感目标见表5-1。表5-1 项目敏感目标情况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名称(敏感点名称)相对于项目所在地方位环境目标功能距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备注环境空气、声环境林美村熊林自然村民宅E住宅266居民数200人左右5.2规划布局(1)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根据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见附件6),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造,符合工业用地中二类工业用地的行业要求。(2)环境功能符合分析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以及漳浦县环境规划的要求: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纳污水体鹿溪的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属类水域;区域声环境属于工业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所在区域交通便捷,水电供应到位。因此,该处符合项目的规划建设、生产和运输的要求。项目租用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厂房,其四周皆为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用地;距项目东侧约266m处为林美村熊林自然村民宅。项目运行过程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废气、噪声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由塑料片材生产厂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可以相容的。综上分析,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与周围环境可以相容,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5.3环境承载力备案要求项目排放污染物中的污染因子涉及国家和省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减排)的主要污染物或者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的,所在县(市、区)域应完成污染因子相对应的主要污染物或者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任务。2015年,漳浦县完成该区域COD和氨氮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任务。5.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吸塑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塑料片材在加热软化时挥发产生有机气体。项目塑料结构稳定,且项目采用密闭一体化吸塑成型机械,吸塑后即快速冷却,产生有机废气量少,且设备密闭,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有机废气外排量少,主要污染物为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5.5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给排水情况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13人,均不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那么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0.65t/d,项目年工作日为264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72t/a。生活污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为0.52t/d(137.6t/a)。综上分析,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图5-1。总用水172职工生活用水生活废水单位:t/a图5-1 给排水平衡图污水处理设施172137.6损耗34.4林美溪137.6(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典型生活废水水质情况大体为COD:400mg/L、BOD5:250mg/L、SS:300mg/L、NH3-N:40mg/L。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根据经验数据分析,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大致为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NH3-N:15mg/L。综上分析,项目污水产生及排放源强见表5-5。表5-5 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源强情况表生活污水CODBOD5SSNH3-N污水量(m3/a)浓度(mg/L)总量(t/a)浓度(mg/L)总量(t/a)浓度(mg/L)总量(t/a)浓度(mg/L)总量(t/a)产生源强4000.0552500.0343000.041400.006137.6排放源强1000.041200.021700.028150.005137.6(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项目废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一级排放标准。综上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治理措施可行。5.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设备噪声源强本项目已经建成投入正常运行,项目已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大约可降低噪声48dB(A));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为了解项目噪声排放情况,建设单位于2016年12月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进行检测,项目监测结果见附件7及表5-6。表5-6 项目噪声值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厂界噪声(昼间)检测日期 2016年12月13日天气状况晴、风速:2.1 m/s测点名称主要声源生产工况检测结果 dB(A)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测量值背景值实际值厂界1#生产噪声正常55.348.55465 dB(A)厂界2#生产噪声正常63.253.462厂界3#生产噪声正常50.152.759厂界4#生产噪声正常54.849.254厂界噪声(夜间)检测日期 2016年12月13日天气状况多云、风速:2.1 m/s测点名称主要声源生产工况检测结果 dB(A)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厂界1#生产噪声无49.155 dB(A)厂界2#生产噪声无51.3厂界3#生产噪声无50.8厂界4#生产噪声无48.6(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各生产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隔声:生产时车间关门、窗;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3)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分析 根据表5-6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昼间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治理措施可行。5.7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裁边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塑料边角料产生量为40t/a,由塑料片材供应厂商回收再利用(回收协议见附件8)。项目职工定员13人,均不食宿,不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取0.2kg/d人,项目年工作264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6kg/d(即0.69t/a)。项目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收集,收集后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平时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设统一固废堆放处堆放,使其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治理措施可行。5.8环境防护距离5.8.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其废气无组织排放必须确定其生产单位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项目生产单元所需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5-9:表5-9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统计控制单元设计车间面积主要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速率质量标准mg/m3计算的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生产车间1000非甲烷总烃0.01kg/h2.0注无超标点0m注: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通过以上分析,项目生产车间无需设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8.2卫生防护距离分析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中规定:“塑料厂生产规模1000t/a,其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5.8.3防护距离可达性分析项目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内主要为果园地及工业厂房,无敏感目标存在,距项目生产车间最近敏感点为生产车间东侧约260m处林美村熊林自然村民宅,因此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见附图3)。为了确保项目生产车间防护距离控制要求的可持续性,要求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不得允许在项目生产车间周围100m内建设环境敏感性较强的项目,如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控制好周边土地利用性质。5.9达标排放(1)废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现有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要求。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根据经验数据表明,出水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3)噪声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昼间各侧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裁边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职工生活垃圾。塑料边角全部由塑料片材供应厂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收集,收集后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置。固废综合利用不外排。5.10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它不仅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工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到环保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手段。5.10.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评价的总量控制因子。(1)空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国家及地方当前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不涉及SO2和NOx的总量控制问题。(2)水污染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及地方当前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COD和NH3-N。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涉及COD和NH3-N的总量控制问题。(3)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生产固废由塑料片材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理,不直接排放至环境中,故不再分配排放总量。5.10.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COD排放量0.008t/a、NH3-N排放量0.001t/a,外排的COD以及氨氮总量已纳入漳浦县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11环境管理本项目现已投产多年,通过走访项目区周边居民,同时经在网站搜索,结果显示项目自运行以来,未发生居民投诉事件。可见项目投入运行以来,生产均较为正常,未发生污染事故或投诉事件,做到社会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统一。146 结论综上所述,漳州纬烨五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塑胶生产加工项目建于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总投资200万美元,租赁厂房面积1000,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150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开发区旧镇工业园,符合漳浦县总体规划,经采取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能够达标;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项目区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因此,项目符合违规建设项目备案条件。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9日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表(其他工业行业)控制项备案要求简要情况(按备案要求说明实际情况)符合性支撑文件1.选址布局企业不得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开发区旧镇工业园,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符合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项目应符合省政府各类整治要求。项目不列入“关于流域整治、铅锌行业整治、皮革行业整治、萤石采选业及氟化工行业整治、福建省合成革与人造革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煤化工项目是否在沿海石化基地内布设”整治项目。符合/2.规划布局企业应符合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造,符合工业用地中二类工业用地的行业要求,其用地性质符合所在工业区规划要求。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纳污水体鹿溪的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属类水域;区域声环境属于工业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附件6:土地证3.环境承载力项目排放污染物中的污染因子涉及国家和省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减排)的主要污染物或者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的,所在县(市、区)域应完成污染因子相对应的主要污染物或者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任务。2015年,漳浦县完成该区域COD和氨氮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任务。符合/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应根据污染物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处理处置达到国家、行业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根据检测报告,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符合附图5 污染治理措施照片;附件7 项目监测报告用于集输、储存和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应密闭,产生的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其他可能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工段、装置及设施等,应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密封性,并加强日常的维护管理。项目采用密闭一体化吸塑成型机,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设备日常定期维护符合5.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对各装置的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分级控制。项目厂区雨水和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和管理,生活污水依托漳浦县桂宏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林美溪,最终纳入鹿溪炉尾桥至旧镇桥闸河段。符合附图5 污染治理措施照片;附件7 项目监测报告含重金属等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分别在车间单独收集、储存并进行预处理,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标才可以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电机、风机、空压机、鼓风机、余热发电汽轮机和发电机等应置于封闭隔声车间,并采用加装减震装置、在设备上或隔声间内部墙面安装吸声材料、安装隔声罩等方式降噪;主要生产设备下方安装减震垫,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降噪处理。符合附图5 污染治理措施照片在风机进、出口和循环水冷却塔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和管道采用软连接,冷却塔旁安装隔声屏障;非标管道进行岩棉保温隔音。不涉及符合带压气体的放空应选择适用于该气体特征的放空消声设备。不涉及符合7.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各类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妥善处置。塑料边角料袋装收集后定点存放,统一由塑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符合附图5 污染治理措施照片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判定,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符合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塑料边角料袋装收集后定点存放,设有防雨、防渗、防漏储存处符合8.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体系。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物资、器材,设置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贮罐物料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池的最大降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应急事故池宜采取自流式,确保事故废水能顺利自流排入。不涉及符合9.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的企业应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区、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附录A.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从严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生产车间无需设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中规定:“塑料厂生产规模1000t/a,其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项目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内为果园及工业厂房,无敏感目标存在,距项目生产车间最近敏感点为生产车间西北侧约116m处林美村民宅,因此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符合附图3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含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附件7 项目监测报告10.达标排放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应的行业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根据经验数据,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根据监测报告,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符合附件7 项目监测报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不涉及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不涉及符合企业配套动力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不涉及符合位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控制区的福州市和三明市的自备热电厂、燃煤锅炉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不涉及符合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正常生产时,昼间各侧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符合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置塑料下脚料暂存点及生活垃圾暂存处符合11.环境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规范需安装在线监控的污染源,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列入废气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应按要求规范安装烟气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列入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应按要求规范安装废水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应按规定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不涉及符合近两年内企业发生的群众环保投诉应得到妥善解决。通过走访项目区周边居民,同时经在网站搜索,结果显示项目自运行以来,未发生居民投诉事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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