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用法律擎起人生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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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用法律擎起人生的天平导入新课: 人类社会有了道德这种规范,与否就能持续的发展下去?徒善局限性觉得政,徒法局限性以自行。怎么看待这种说法?新课讲授:一、现代大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同窗语录:“总感觉法律离自己非常遥远,法律与我何干?学法干什么?不犯法就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要想不被欺,只能靠武力。”案例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6月,卢某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卢某不仅自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上网,并且还向同窗、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户及密码,还得意地告诉她们:“这账号是黑下来的,不要钱就可以上”。10月至11月期间,卢某甚至在网上发布信息,以每100元使用3个月的形式,将创原世纪公司上网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从中获利4 000多元。由于懂得了账号密码的人常常在网上向自己的网友传播,致使使用过该账号的人竟达1 000多名。该公司在信息费用猛增数10万元的状况下,终于发现账号被盗用。据记录,截至案发时,卢某的上述行为,共给该公司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6万多元。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她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还说要懂得是犯罪,也不会向同窗、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户及密码,以致导致那么大的损失。显然,对法律的无知无疑是卢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种重要因素。(一)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1、依法治国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因领导人的见解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对的理解:人治、法制、法治中国人治的历史,最早可以追述到三皇五帝时代,虽然那时实现的是禅让制,但无论是谁都在当时的社会树立的绝对权威,并掌控了很大权力,可以把自己的首领位置禅让给别人。进入封建社会后来,无论哪一位君主都对天下拥有了最高的支配权、统治权。同步 ,从历代皇朝兴衰的轨迹,细细品味,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王朝的兴衰都和一种人存在着密切联系,那就是皇帝。天子圣明、百姓之幸;天子昏庸、百姓晦气。虽然不少王朝都采用了诸多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但人治的根子之存在的中国封建社会就不也许跳出历史的怪圈。只有在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才干真正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万寿无疆”。对于法治与人治来说,两者基本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本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本之上。两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两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在这种状况下,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寄托于领导者身上,随着领导的更替,国家的政局就有也许大起大落,政策和法律也会频繁变动。而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法制”和法治虽然只一字只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措施,是一种社会意识,如中国的法治意识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民众的法治意识相差甚大,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大力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而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如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这两者一为静态、一为动态。法制形成后来必须通过国家的权利机关才干做出相应的调节,而法治意识则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需要。(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在人的多种素质当中,法律素质尤为重要,它是建设公民社会的必备条件。大学生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但愿。文化素质教育是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最基本规定,其中,法律素质又是现代大学生整体文化素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内容。并且加强与培养现代大学生法律素质,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规定。(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公民义务的需要法律与人们平常生活的密切联系1、对的享有合法权益何为“权益”?字面意思可以简朴的觉得是“权利和利益”。那么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看出权益也有合法权益和非法权益。如,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畴,在这个范畴内,有充足的自由,可以实行任何行为,法律予以充足的保障。然而,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界线,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因此这里有一条准绳,就是与否超过法律的界线,如,超过权益就不是合法的,也就不应当享有,反之,合法的权益有法律的保障。同步,权益还体目前,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救济这个层面,正所谓“无救济则无权益”。民法对民事权益的救济,重要体目前救济制度上,许可当事人在某些场合依托自身力量实行自力救济,更着重于为权利人提供公力救济。同步,也要注意公力救济的程序和自力救济的时间条件的问题。2、自觉履行义务民事义务是当事人为实现她方的权利而受行为限制的界线。义务是约束的根据,权利则是自由的根据。对民事义务因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义务人必须履行,若过错而不履行时,要承当由此而生的民事责任。而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抛弃。民事义务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划分原则可分为法定义务和商定义务、积极义务和悲观义务、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同窗们要自觉对的的履行这些义务,必然一方面得对有一定的理解,那么就要对民法的有关规定有所理解。二、 法律是什么法律不是历来就有的,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浮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而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因此,法律从本质上讲是实现国家阶级统治智能中的一种工具,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承认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反映有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法律的本质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国家意志的体现3、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三)法律的特性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明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她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明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重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畴内根据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献的活动;二是承认,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2.法律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3.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法律不仅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且由国家保证明施。也就是说,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既体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认和制裁,也体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行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也在保证法律的实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四)法律的运营1.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献的话动,是法律运营的起始性和核心性环节。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涉及如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发布。2.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3.法律的执行在广义上,法律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行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的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行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国内,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营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常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4.法律的合用:司法机关法律的合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合用法律解决案件的专门活动。在国内,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她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办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1.民主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制。国内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不仅涉及丰富的内容,并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现代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对的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性质和特性,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本,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只有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干将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制定社会主义法律的出发点与归宿,才干使社会主义法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干持续、稳定、有序地推动,人民当家做主才有切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2.自由平等观念 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是国内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观念最核心的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1)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众所周知,自由并不等于为所欲为。任何人在行使自由权利的同步,都必须尊重她人的自由。为了保障她人同等的自由,法律一般都要给当事人的自由拟定合理的界线,对当事人的自由施加合理的约束。这些合理的界线和约束是保障所有人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任意地限制和取消人的自由。由于,一切进步的法律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扩大人的自由,而不是废除或压制人们的自由。我们大学生在理解自由时,一方面善于行使和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权另一方面不得超越法定的范畴和界线。(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一方面提出的。这一观念是对封建社会级别观念、特权制度的否认,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人们在经济、政治及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因而法律上的真正平等在社会生活中不也许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抱负奠定了现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不仅被社会主义法制所承认,并且得到充足体现,成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根据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当和履行法律义务。在社会主义国家,不承认有任何享有特权的公民,也不承认任何免除法律义务的公民。(举交通规则案例)。公民在合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合用法律时,对于任何公民,不管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奉、教育限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都要予以平等看待,从而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举贪污案例)。3.公平正义观念 追求公平正义是法律的重要价值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阶级社会,法律最后只能维护和实现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公平正义观。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由于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法律才干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也不也许实现每个人的公平正义。它维护的是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1)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就如拿一把尺子量物体的长度,如果这把尺子都是歪的,要得出一种客观公正的数据显然是不也许的,如果立法都是不公正的,那么执法也很难做到公正。那么,立法公正表目前什么方面呢?体目前制定的程序和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上。执法公正是法律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形式,涉及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等。(2)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指的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认定、分派的成果与否合法合理。程序公正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认定、分派的过程或程序与否合法合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密切联系的、互相制约的。实体的不公正将会导致裁判的原则都不公正,主线就不也许做到公平正义,而程序的不公正往往也会导致实体实行成果的不公正。如不公正的审判程序容易导致不公正的审判成果。就算是审判成果事实上的公正,如果程序不公正在社会上所起的影响成果也是不公正的,会导致人们从对程序的怀疑开始对实体法律的怀疑。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程序公正意识,注重程序方面的制度建设。4.权利义务观念(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从两者的互相联系中去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历来源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后一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被称为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规定她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种合法的利益或自由。法律义务涉及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作为义务规定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如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作为义务规定人们依法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如不得假冒她人注册商标、不得挪用公共财产。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承当。从范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均有明确的界线。一方面,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限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另一方面,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均有法定界线。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线内进行。国内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她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构造上的有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三、 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能否顺利进行,在一定限度上要看社会主义法律思维能否进一步人心。那么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呢?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思维方式?由于在诸多状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解决问题会得出相似的成果,但在某些条件下,则也许得出不同的成果。(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性1.讲法律法律思维思考与解决法律问题一方面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与否应当承当法律责任,应当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原则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解决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状况。但是,虽然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往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2.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解决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对的地分析与解决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对的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足的证据,才干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可以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一方面,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干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3.程序与实体并重法律思维思考与解决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朴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行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她类型的思维方式似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4.讲法理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谋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谋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可以接受的理由。(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1.学习法律知识2.掌握法律措施3.参与法律实践课堂小结: 本讲是法律总论,重要是法理学的内容。学好本讲,对于学习背面的部门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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