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及财务管理知识分析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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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题 1、新公司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若干规定,其中一条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请举例阐明。答:实质重于形式,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根据。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状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状况下,会浮现不一致。例如:公司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合同,虽然从法律形式看实现了收入,但如果公司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虽然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己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哪几种级别?每年应接受多长时间培训?答:(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获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档、中级、初级三个级别;高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获得或者受聘高档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有相称水平的会计人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获得或者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有相称水平的会计人员;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获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获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3)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3、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国情。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解决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问题。我们解决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同的关系的原则是什么?答: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忽视国情。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解决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问题。我们的原则是:第一,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是协调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规定。任何一种不想游离于国际市场之外的经济体或组织,都不能忽视准则国际趋同这一发展趋势。这就需要共同努力,尽量谋求一致。第二,趋同不是简朴地等同。各国在经济环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以及监管水平、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不同限度的差别,不顾各国国情,不顾会计审计发展状况和环境特点,一味追求会计准则的简朴趋同,难以实现真正的趋同。第三,趋同需要一种过程。各国国情的差别决定了合伙的自愿性,需要积极且不断地研究新状况、解决新问题、创立新机制,努力追求符合国际效率、公平、主权和全球多样性发展规定的建设机制。第四,趋同是一种互动。趋同并不意味着单向运动。它是世界各个国家之间、以及各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之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同各区域会计组织之间,互相沟通,互相借鉴,互相承认。世界多样性特点下的国际化趋同互动是一种客观规律。遵循它,就能更好迈进。否则,就会影响效率或效果。4、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与否合用公司合并准则?为什么?答:不合用。由于:公司合并准则第二条规定:公司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公司合并形成一种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种公司已经可以对另一种实行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本上,为增长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所有或部分股权。这一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波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因此不属于准则中所称的公司合并,不合用公司合并准则。5、如何理解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和改良支出的界线?这两种支出如何进行账务解决?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何解决?答:(1)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只是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一般不产生将来的经济利益,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能产生将来经济利益,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2)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将固定资产原价、已提的合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改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拟定的使用寿命、估计净残值和折旧措施计提折旧。(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6、你懂得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吗?它的培养目的是什么?答:(1) 懂得: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是省财政厅十二月一日制定的;为充足发挥会计人才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增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吉林省实行人才战略“十一五”规划和财政部有关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告知(财会8号)的总体部署以及省政府有关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批示精神,制定本方案。(2)培养目的: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充足考虑我省既有的会计人才现状和培训能力的基本上,筹划用 左右时间,实行“5151”工程,即:培养5万名具有综合分析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1万名符合市场规定、有预测与分析、经营决策与战略思维眼光的高素质、复合型高档会计人才;培养5000名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优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培养100名会计行业“领军”人才。通过以上目的的实现,带动全省会计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7、我们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但尚存很少差别,请简要简介一下。答: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很少差别:(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国际准则将同受国家控制的公司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规定充足披露。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实际,由于中国的国有公司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公司较多,如按国际准则规定,大部分公司都是关联方,事实上这些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关系不构成关联公司。因此,中国准则规定,仅同受国家控制但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不认定为关联公司,从而限定了国家控制公司关联方的范畴,大大减少了公司的披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同了中国的做法,并借鉴中国准则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2月22日,国际会计则理事会发布了该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筹划在年内完毕;如果顺利,届时此项差别将随之消除。(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国际准则对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容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觉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也许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资产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因此中国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的规定表达理解,但愿我们关注国际准则与美国准则的趋同进展,由于美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对于部分非流动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也是不转回的。8、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租给本公司职工居住的宿舍,以及公司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与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为什么?答:(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2) 公司出租给本公司职工居住的宿舍,以及公司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由于:公司出租给本公司职工居住的宿舍,虽然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因此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质。公司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经营者在向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步,还提供餐饮、娱乐等其她服务,其经营目的重要是通过向客户提供服务获得服务收入,因此公司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是公司的经营场合,应当属于自用房地产。9、销售商品波及的商业折扣、钞票折扣和销售折让,应如何进行解决?答:公司销售商品波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拟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公司销售商品波及钞票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钞票折扣前的金额拟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钞票折扣事实上是公司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后来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容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后来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后来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解决。10、按国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签订合同的,承诺是受要约人批准要约的意思表达。承诺应当具有哪些条件?答:(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如由代理人做出承诺则代理人须有合法的委托手续(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11、按税法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答: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品:(1)将货品交付她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品(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品从一种机构移送其她机构用于销售,但有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作为投资,提供应其她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分派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免费赠送她人。12、如何理解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答: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步波及货品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销售货品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品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步从一种购买方获得的。所谓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畴既涉及销售货品和应税劳务,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品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步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者的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步从一种购买方获得的;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品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步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税务解决不同: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即或者征增值税或者征营业税。兼营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税,即对销售货品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提供非应税劳务获取的收入额征收营业税。对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精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品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13、对使用寿命拟定的无形资产如何进行后续计量?对有限寿命无形资产摊销的措施、期限、残值有哪些规定?答:(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2)摊销措施:公司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措施,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拟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3)摊销期限:公司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4)残值: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状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估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也许存在。14、会计计量属性涉及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简介一下这几种计量属性的基本含义,在使用上有何规定?答:(1)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就是获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钞票或其她等价物。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其购买时支付的钞票或者钞票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买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因承当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当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平常活动中为归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钞票或者钞票等价物的金额计量。(2)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目前市场条件,重新获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钞票或钞票等价物金额。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目前购买相似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钞票或者钞票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目前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钞票或者钞票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在实务中,重置成本多应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3)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估计销售费用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钞票或者钞票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竣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有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一般应用于存货资产减值状况下的后续计量。(4)现值:是指对将来钞票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估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后处置中所产生的将来净钞票流入量的折钞票额计量。负债按照估计期限内需要归还的将来净钞票流出量的折钞票额计量。现值一般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拟定等。(5)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状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互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状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互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重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发售金额资产的计量等。15、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个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那么,在什么状况下容许变更?为什么?举例阐明。答: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势必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是,满足下列(一)(二)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变更。这种状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规定公司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化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例如:公司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不容许公司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这就规定执行公司会计准则体系的公司按照新规定,将本来后来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改为准则规定可以采用的会计政策。又如:公司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容许转回,这就规定执行公司会计准则体系的公司按照新规定变化原容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做法,变更原有会计政策。(二)会计政策变更可以提供更可靠、更有关的会计信息。由于经济环境、客观状况的变化,使公司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本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钞票流量等状况。在这种状况下,应变化原有会计政策,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解决,以便对外提供更可靠、更有关的会计信息。例如:某公司始终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该公司可以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持续地获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她有关信息,从而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此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可以更好地反映其价值。这种状况下,该公司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措施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1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哪些规定?有哪几种折旧措施?答:(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畴: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公司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拟定计提折旧的范畴时还应注意如下几点:(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长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拟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节本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节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措施: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17、什么是公允价值?如何谨慎拟定公允价值?答:(1)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状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互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2)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本拟定其公允价值。对于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本拟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应当采用估值技术拟定其公允价值。18、事业单位的收入涉及哪几项?请简要简介。答:(1)财政补贴收入,即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获得的各类事业经费。(2)上级补贴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非财政补贴收入。(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获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4)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6)其她收入,即上述规定范畴以外的各项收入,涉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19、你懂得什么是 “五险一金”吗?简要简介一下会计解决原则。答:(一)“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公司承当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二)会计解决原则:五险的解决措施: 1、个人承当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其她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钞票(实际发放的金额) 2、公司承当部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她应付款-社会保障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交纳时 借:其她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单位 + 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的帐务解决 1、单位承当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同样)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她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她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钞票 2、个人部分 付工资时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其她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钞票 3、上交时: 借:其她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钞票 20、担保法中明确可以质押的权利有哪些?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她权利21、以合并方式为基本,对公司合并归纳为哪几类?简要阐明其特点。答:公司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涉及控股合并、吸取合并和新设合并。(1)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在公司合并中获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公司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2)吸取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公司合并获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所有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3)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2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涉及哪些内容?有哪些处置方式?办理时应遵守哪些具体规定?答:(1)内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的行为。(2)处置方式:涉及发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3)具体规定: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如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成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财政部门重新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备预算项目的参照根据,是事业单位调节有关会计账目的凭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3、内部控制制度中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的分设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如何拟定?为什么?答:分设规定:(1)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办理销售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们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专门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的单位,应将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分设(3)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销售职责:(1)建立销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的,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2)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并严格执行。(3)加强赊销管理。对于超过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赊销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审批。(4)明确规定销售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审批、销售、发货等环节的岗位责任、职责权限及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5)建立销货退回管理制度。销售退回须经销售主管审批。(6)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加强销售合同、销售筹划、销售告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的核对工作。销售部门应当设立销售台账。收款职责:(1)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钞票。销售与收款职能应当分开,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3)按客户设立应收账款台账。(4)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足额收回款项。对于也许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以拟定与否确觉得坏账。发生的坏账应查明因素,明确责任。(5)对已注销有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收回已注销的坏账应及时入账。(6)加强相应收票据的管理,其获得和贴现必须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7)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因素及时解决。24、根据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下列四项债务按何顺序清偿?为什么?一是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二是银行贷款、三是破产案见的诉讼费用、四是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答:清偿顺序是:一是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二是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是破产公司所欠税款;四是银行贷款。由于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贴、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25、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制定了管理措施。分包活动有哪两种形式?那些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哪些行为构成转包?答:(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2)严禁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商定,又未经建设单位承认,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她人的。第十一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3)严禁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商定,将其承包的所有工程发包给她人,或者将其承包的所有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她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26、国内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答: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她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她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觉得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27、公司为开拓市场,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否也必须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答:公司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如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合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如下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根据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28、拟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哪些影响因素?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此在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时应如何调节?答:(1)公司拟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获得的确凿证据为基本,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后来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拟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似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持有存货的目的。由于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拟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措施也不同。如用于发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就不相似。因此,公司在拟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一般来讲,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一是持有以备发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商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商定的存货;二是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资产负债表后来事项等的影响。在拟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将值时,不仅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与该存货有关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并且还应考虑将来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不仅限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价格与成本波动,还应考虑后来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公司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一般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有关、具有相似或类似最后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她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存货跌价准备。当此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3)公司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时在会计利润的基本上予以加回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时在会计利润的基本上予以减计作为应纳税所得额。29、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对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用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如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查的;(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答:(1)采用直接受款方式销售货品,不管货品与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获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品,为发出货品并办托罢手续的当天。(3)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品,为按合同商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品,为货品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她纳税人代销货品,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为提供劳务同步收讫销售额或获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30、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她因素而终结的,会计档案如何管理?单位分立的,会计档案如何管理?答:(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她因素而终结的,在终结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结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送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她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送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波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有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31、如何理解会计估计变更?在会计解决上有何规定?答:(1)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目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节。(2)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将来合用法解决。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将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将来期间予以确认。32、如何理解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请简要加以阐明。答:房地产的转换,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公司必须有确凿证据表白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才干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涉及: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用于资本增值;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33、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工程项目在价款支付控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答:(1)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保证价款支付及时、对的。(2)单位办理工和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有关规定。单位办理工和项目采购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有关规定。(3)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合同商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单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商定的价值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竣工状况不符等异常状况,应当及时报告。(4)单位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导致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献和其她有关资料。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5)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动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资金流入流出状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状况。34、什么是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涉及哪些内容?答: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涉及:(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她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她会计账薄。(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涉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阐明,其她财务报告。(4)其她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她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35、从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如何解决? 答:从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获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本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干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的确无法获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具体状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36、存货的采购成本涉及哪些内容?存货加工成本涉及哪些方面?答:存货的采购成本,涉及购买价款、有关税费、运送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她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涉及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措施分派的制造费用。37、什么是资产减值?如何理解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合用哪个具体准则?答:(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2)资产,是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重要特性之一是它必须可觉得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资产不可觉得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成果会导致公司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公司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白资产发生了减值,公司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3)固定资产减值合用资产减值具体准则。38、新公司法强化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的监管,具体有哪些规定?答: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运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背前款规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状况。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公司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背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档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浮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运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她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她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批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她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她人提供担保;(四)违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与我司签订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运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她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她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她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背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她行为。 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违背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规定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状况和资料,不得阻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39、以固定资产为例,举例阐明如何辨别资产的账面余额、账面净值、账面价值?答: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该资产科目的账面金额余额,例如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金额余额即账面原价;资产的账面净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合计已提折旧或摊销后的净额,例如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即账面原价减合计已提折旧后的净额;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该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合计已提折旧或摊销及已提值准备后的金额,如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账面原价减合计已提折旧及已提减值准备之后的金额。40、会计工作的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答: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也许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行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国内已有有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规定,如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进姻亲关系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回避问题作出了规定,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41、什么是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涉及哪些内容?答: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予以多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她有关支出。职工薪酬涉及:(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予以的补偿。(八)其她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的支出。42、国内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涉及那些条款?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商定,一般涉及如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措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43、为规范公司国有产权免费划转行为,保障公司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国资委的规定,在哪些状况下,国有股权不得实行免费划转?答:被划转公司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中介机构对被划转公司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认意见、无法表达意见或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免费划转波及的职工分流安顿事项未经被划转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被划转公司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44、新准则与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对商誉的核算有何变化?答:原制度规定将一种公司购买另一种公司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净资产的差额确觉得商誉,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新准则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中,购买方公司合并成本不小于合并中获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确认,并且在持有期间不再摊销,于每一种会计年度末应进行减值测试。45、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执行董事,谁可以担任法人代表,为什么?答: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担任法人代表。由于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46、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如何解决? 答: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解决,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解决前,应先通过“此前年度损益调节”科目核算。47、为加强对公司国有资产的保护,国家新近颁布了公司国有资产法,于来年5月1日起实行。请问:国家出资公司重大事项哪些?发生重大事项应如何决定?答(一)重在事项:国家出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她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派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属于重大事项。(二)发生重大事项应如何决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派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除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公司由公司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上述所列事项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与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批示提出提案、刊登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状况和成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4、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与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批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5、国家出资公司发行债券、投资等事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根据其规定。 6、国家出资公司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她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获得合理对价。 7、国家出资公司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她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8、国家新近颁布的公司国有资产法对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高管兼职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答:(1)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她公司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她公司兼职。(2)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3)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49、什么是资产组?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答:资产组,是指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钞票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她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钞票流入。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因素:(1)认定资产组最核心的因素是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钞票流入;(2)公司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也是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重要因素。50、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她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那么,什么是伪造?什么是变造?什么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答:(1)伪造,涉及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2)变造,涉及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变化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3)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不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为基本,擅自虚构有关数据、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第二部分 实务操作题1、如果你单位自建一座办公楼,工程竣工后,由你负责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在工程财务决算报出前,你需要做哪些工作?答:(1)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畴、验收根据、验收程序等与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送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3)重点审查决算根据与否完备,有关文献资料与否齐全,竣工清理与否完毕,决策编制与否对的。2、如果你受聘一家大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会计工作管理上,按规范规定应建立哪些方面的管理制度?答:(1)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建立账务解决程序制度 (4)建立内部牵制制度(5)建立稽核制度。 (6)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7)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8)建立财产清查制度(9)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0)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11)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3、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担保有哪几种形式?请简要简介。答: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承当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3、质押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送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她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留置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商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商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担保的范畴涉及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补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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