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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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污染环境有哪些行为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5)矿山废水、废渣;(6)机器噪音,电磁辐射,二氧化碳污染。 热门城市:瓦房店市律师 开原市律师 瑞昌市律师 中卫律师 双塔区律师 遂宁律师 南京律师 龙城区律师 连山区律师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的资资源是我们得以生存的条件,然而最近几年,我们的生态环境却越来越恶劣,气候变暖,飓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出现,其实都是因为我们的环境污染而产生的,那么污染环境有哪些行为呢?小编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污染环境有哪些行为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例如,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超种类、超量、超浓度排放污染物;未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措施而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致使货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等等。二、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三、污染环境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污染环境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革。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符合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仅限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环境污染可能会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这其实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对污染罪名的一些法律空缺,导致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做出一些污染环境的行为,并有着可能不会被惩罚的想法,所以就会有很多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为了让我们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应该一起自觉地保护环境,爱护环境,对于那些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当进行举报和监督。污染环境有哪些行为的全部内容小编为您介绍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沈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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