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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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构造设计1基本规定1.1构造安全级别建筑构造可靠度设计统一原则GB50068-1.0.5 构造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1.0.5采用。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表1.0.5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 例15临时性构造225易于替代的构造构件350一般房屋和构筑物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构造1.0.8 建筑构造设计时,应根据构造破坏也许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导致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级别。建筑构造安全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1.0.8的规定。建筑构造的安全级别 表1.0.8安全级别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二级三级很严重严 重不严重重要的房屋一般的房屋次要的房屋注:1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级别应根据具体状况另行拟定;2地基基本设计安全级别及按抗震规定设计时建筑构造的安全级别,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本条涉及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GB50010-第3.2.1条建筑构造荷载规范GB50009-1.0.5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如期为50年。3.1.2 建筑构造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原则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原则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尔荷载应按建筑构造使用的特点拟定其代表值。3.2.3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拟定 : 1)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3.2.3-1)式中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 按永久荷载原则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可变荷载原则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 n 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3.2.3-2)注:1 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合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状况。 2 当对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 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3.2.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1) 当其效应对构造不利时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2) 当其效应对构造有利时 一般状况下应取1.0; 对构造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状况下应取1.4; 对原则值不小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构造的活荷载应取 1.3。 注:对于某些特殊状况,可按建筑构造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拟定。4.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原则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原则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表4.1.1项次类 别原则值(kN/m2)组合值系数 c频遇值系数 f准永久值系数q 1 (1)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2)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2.00.70.50.6 0.4 0.5 2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2.50.70.6 0.5 3(1)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2)公共洗衣房3.03.00.70.70.50.6 0.3 0.5 4(1)商店、展览厅、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及其旅客等待室 (2)无固定座位的看台3.53.50.70.70.60.5 0.5 0.3 5(1)健身房、表演舞台(2)舞厅4.04.00.70.70.60.6 0.50.3 6(1)书库、档案库、贮藏室(2)密集柜书库 5.012.00.90.90.8 7通风机房、电梯机房7.00.90.90.8 8汽车通道及停车库:(1)单向板楼盖(板跨不不不小于2m) 客车 消防车(2)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柱网尺寸不不不小于6m6m) 客车 消防车4.035.02.520.00.70.70.70.70.70.70.70.70.60.60.60.6 9厨房 (1) 一般的 (2) 餐厅的 2.04.00.70.70.60.70.50.7 10 浴室、厕所、盥洗室: (1) 第1项中的民用建筑 (2) 其他民用建筑2.02.50.70.70.50.6 0.4 0.5 11走廊、门厅、楼梯: (1) 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 (2) 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 (3) 消防疏散楼梯,其她民用建筑2.02.53.50.70.70.70.50.60.5 0.4 0.5 0.3 12阳台 : (1)一般状况 (2)当人群有也许密集时2.53.50.70.6 0.5注:1 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合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或状况特殊时,应按实际状况采用。 2 第6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不小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不不小于2.5kN/m2拟定。3 第8项中的客车活荷载只合用于停放载人少于9人的客车;消防车活荷载是合用于满载总重为300kN 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规定期,应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按构造效应的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 布荷载。 4 第11项楼梯活荷载,对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 5 本表各项荷载不涉及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恒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 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每延米长墙重(kN/m)的1/3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 (kN/m2)计入,附加值不不不小于1.0kN/m2。4.1.2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本时,表4.1.1中的楼面活荷载原则值在下列状况下应乘以规定的折减系数。 1 设计楼面梁时的折减系数: 1) 第1(1)项当楼面梁附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 2) 第1(2)7项当楼面梁附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 3) 第8项对单向板楼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应取0.8; 对单向板楼盖的主梁应取0.6; 对双向板楼盖的梁应取0.8; 4) 第912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似的折减系数。 2 设计墙、柱和基本时的折减系数 1) 第1(1)项应按表4.1.2规定采用; 2) 第1(2)7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似的折减系数; 3) 第8项对单向板楼盖应取0.5; 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应取0.8; 4) 第912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似的折减系数。 注:楼面梁的附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一半梁间距的范畴内的实际面积拟定。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表 4.1.2墙、柱、基本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123456892020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1.00(0.90)0.850.700.650.600.55 注:当楼面梁的附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4.3.1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表4.3.1采用。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步组合。屋面均布活荷载 表4.3.1项 次类 别原则值(kN/m2 )组合值系数c频遇值系数f准永久值系数q1不上人的屋面0.50.70.502上人的屋面2.00.70.50.43屋顶花园3.00.70.60.5 注: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状况采用;对不同构造应按有关设计规范 的规定,将原则值作0.2kN/m2的增减。 2 上人的屋面,当兼作其她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用构造措施加以避免;必要时,应按积 水的也许深度拟定屋面活荷载。 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涉及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4.5.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应取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注:1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状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 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 2 当计算挑檐、雨篷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种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 应沿板宽每隔2.53.0m取一种集中荷载。4.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 2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6.1.1 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原则值,应按下式计算: (6.1.1)式中 雪荷载原则值(kN/m2);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基本雪压(kN/m2)。6.1.2 基本雪压应按本规范附录D.4中附表 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雪压采用。 对雪荷载敏感的构造,基本雪压应合适提高,并应由有关的构造设计规范具体规定。7.1.1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原则值, 应按下述公式计算: 1 当计算重要承重构造时 (7.1.1-1) 式中 风荷载原则值(kN/m2); 高度z 处的风振系数; 风荷载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基本风压(kN/m2)。 2 当计算围护构造时 (7.1.1-2) 式中 高度z 处的阵风系数。7.1.2 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附录D.4中附表 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不不小于0.3 kN/m2。 对于高层建筑、高耸构造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她构造,基本风压应合适提高,并应由有关的构造设计规范具体规定。2混凝土构造设计2.1钢筋混凝土构造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GB50010-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变化构造的用途和使用环境。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原则值 应按表4.1.3采用。混凝土强度原则值 (N/mm2) 表4.1.3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级别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fck10.013.416.720.123.426.829.632.435.538.541.544.547.450.2ftk1.271.541.782.012.202.392.512.642.742.852.932.993.053.11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1.4采用。混凝土强度设计值 (N/mm2) 表4.1.4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级别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fc7.29.611.914.316.719.121.123.125.327.529.731.833.835.9ft0.911.101.271.431.571.711.801.891.962.042.092.142.182.22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不不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如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 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原则取用。4.2.2 钢筋的强度原则值应具有不不不小于95%的保证率。 热轧钢筋的强度原则值系根据屈服强度拟定,用fyk表达。预应力钢绞线、钢丝和热解决钢筋的强度原则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拟定,用fptk表达。 一般钢筋的强度原则值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原则值应按表4.2.2-2采用。 多种直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B采用。一般钢筋强度原则值 (N/mm2) 表4.2.2-1种类符号d (mm)fyk热轧钢筋HPB235(Q235)8 20235HRB335(20MnSi)6 50335HRB400(20MnSiV、20MnSiNb、20MnTi)6 50400RRB400(K20MnSi) R8 40400 注:1 热轧钢筋直径d系指公称直径; 2 当采用直径不小于40mm的钢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预应力钢筋强度原则值 (N/mm2) 表4.2.2-2种类符号d(mm)fptk钢绞线13S8.6、10.81860、1720、157012.91720、1570179.5、11.1、12.7186015.21860、1720消除应力钢丝光面螺旋肋PH4、51770、1670、157061670、15707、8、91570刻痕I5、71570热解决钢筋40Si2MnHT6147048Si2Mn8.245Si2Cr10注:1 钢绞线直径d系指钢绞线外接圆直径,即现行国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中的公称直径Dg,钢丝和热解决钢筋的直径d均指公称直径; 2 消除应力光面钢丝直径d为49mm,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直径d为48mm。4.2.3 一般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一般钢筋强度设计值 (N/mm2) 表4.2.3-1 注:当预应力钢绞线、钢丝的强度原则值不符合表4.2.2-2的规定期,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换算。6.1.1 预应力混凝土构造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状况对制作、运送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构造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9.2.1 纵向受力的一般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沿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不不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mm) 表9.2.1环境类别板、墙、壳梁 柱C20C25C45C50C20C25C45C50C20C25C45C50一201515302525303030二a202030303030b252035303530三302540354035注:基本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不不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不不小于70mm。9.5.1 钢筋混凝土构造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不不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钢筋混凝土构造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 表9.5.1受力类型最小配筋百分率受压构件所有纵向钢筋0.6 一侧纵向钢筋0.2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0.2和45中的较大值注: 1 受压构件所有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级别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大0.1; 2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3 受压构件的所有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4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10.9.3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级、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10.9.8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不不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原则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不小于50N/mm2;当在一种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轻骨料混凝土构造设计规程JGJ12-993.1.5轻骨料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1.5采用。 注:1 浮石或火山灰渣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系数0.8; 2 自燃煤矸石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系数0.85; 3 计算现浇钢筋轻骨料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不不小于300mm时,则表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7.1.2受力钢筋的轻骨料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沿算起)应符合表7.1.2的规定,且不应不不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不不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不不小于15mm。 注:1处在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级别不低于CL20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不不小于15mm;处在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 2预制钢筋轻骨料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为15mm,预制的肋形板,其主肋 的保护层厚度按梁考虑; 3 处在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构造,其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级别不低于CL25,当非重要承重 构件的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级别采用CL20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CL25的规定值取用; 4 规定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构造,当处在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合适增长。7.1.3当计算中充足运用纵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la不应不不小于表7.1.3规定的数值。7.1.10轻骨料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不不小于表7.1.10规定的数值。 注:1 受压钢筋和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其他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按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较小受拉边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2配备碳素钢丝、刻痕钢丝、钢绞线和热解决钢筋的预应力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其正截面承载力设计值不应不不小于正截面开裂时的内力值。对配备上述钢筋的预应力轻骨料混凝土受弯构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MM的规定。8.1.3 简支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支座,其锚固长度las不应不不小于6。当采用焊接网配筋时,其末端至少应有一根横向钢筋配备在支座边沿内;如不能符合规定期,应在受力钢筋末端制成弯钩或加焊附加的横向锚固钢筋。 注:当0.060时,配备在支座边沿内的横向锚固钢筋不应少于二根,其直径不应不不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一半。8.2.2 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简支梁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畴内的锚固长度las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0.060时 10 (2)当0.060时变形钢筋las15光面钢筋las15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规定期,应采用在钢筋上加焊横向锚固钢筋、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接在梁端的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 如焊接骨架中采用光面钢筋作为纵向受力钢筋时,则在锚固长度las内应加焊横向钢筋:当0.060时,至少一根,当0.060时,至少二根;横向钢筋直径不应不不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一半;同步,加焊在最外边的横向钢筋,应接近纵向钢筋的末端。 注: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级别不不小于或等于25的简支梁,在距支座边1.5范畴内作用有集中荷载(涉及作用有多种荷载、且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所产生的剪力占总剪力值的75以上的状况),且0.060时,对变形钢筋采用附加锚固措施,或取锚固长度las20。8.2.4在采用绑扎骨架的钢筋轻骨料混凝土梁中,当设立弯起钢筋时,弯起钢筋的弯终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其长度在受拉区不应不不小于25,在受压区不应不不小于15;对光面钢筋在末端尚应设立弯钩。位于梁底层两侧的钢筋不应弯起。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1.0.3对于直接承受动荷载作用的构件,在无可靠实验或实践经验时,不采用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处在侵蚀环境或高温下的构造,不得采用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构造技术规程JGJ95-951.0.2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作用的构造构件,当采用冷轧带肋钢筋作受力主筋时,其设计参数应通过实验拟定。5.7.7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不不小于表5.7.7规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纵向受拉钢筋7.2.2冷轧扭钢筋不得采用焊接接头,钢筋网和钢筋骨架均应采用绑扎。7.2.4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搭接长度不应不不小于最小锚固长度la的1.2倍,且不应不不小于300mm。7.2.5冷轧扭钢筋在搭接长度范畴内,其箍筋的间距不应不小于钢筋标志直径的5倍,且不应不小于100mm。7.2.6严禁采用冷轧扭钢筋制作预制构件的吊环。7.3.1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符合表7.3.1的规定。7.4.5简支板的下部纵向冷轧扭钢筋应伸入支座,其锚固长度la不应不不小于钢筋标志直径的10倍。7.5.2简支梁的下部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伸入梁支座范畴内的锚固长度las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计算中充足运用钢筋强度时,尚应符合本规程表7.2.1的规定。2.2 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技术规程JGJ3-3.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标建筑构造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4.7.1 高层建筑构造构件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无地震作用组合 (4.7.1-1)有地震作用组合 (4.7.2-2)式中 ro构造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级别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及以上的构造构件,不应不不小于1.1;对安全级别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构造构件,不应不不小于1.0;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 R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r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节系数。5.4.4 高层建筑构造的稳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力墙构造、框架-剪力墙构造、筒体构造应符合下式规定: (5.4.4-1) 2 框架构造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rQ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rW风荷载的分项系数;SQK永久荷载效应原则值;SQK楼面活荷载效应原则值;SWK风荷载效应原则值;Q、W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0.7和0.0;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1.0和0.6或0.7和1.0。注:对书库、档案库、储藏室、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本条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 的场合应取为0.9。5.6.2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承载力计算时: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rG:当其效应对构造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构造有利时,应取1.0; 2)楼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rQ:一般状况下应取1.4; 3)风荷载的分项系数rW应取1.4。 2 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1)中各分项系数均应取1.0。5.6.3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时,荷载(3.1.8-2)(3.1.8-2)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拟定: 式中 S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GK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SEhK水平地震作用原则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节系数;SEWK竖向地震作用原则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节系数;r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rW风荷载分项系数;r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rEw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0.2。5.6.4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承载力计算时,分项系数应按表5.6.4采用。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造承载力有利时,表5.6.4中rG不应不小于1.0; 2 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3)中各分项系数均应取1.0。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和作用分项系数 表5.6.4所考虑的组合rGrEhrEwrw说 明重力荷载及水平地震作用1.21.3 重力荷载及竖向地震作用1.21.39度抗震设防时考虑;水平长悬臂构造8度、9度抗震设防时考虑重力荷载、水平地震及竖向地震作用1.21.30.5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水平长悬臂构造8度、9度时考虑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及风荷载1.21.31.460m以上的高层建筑考虑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作用及风荷载1.21.30.51.460m以上的高层建筑,9度抗震设防时考虑;水平长悬臂构造8度、9度抗震设防时考虑注:表中“”号表达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6.3.2 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计时,计入受压钢筋作用的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值,一级不应不小于0.25,二、三级不应不小于0.35; 2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pmin(%),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不不小于0.2和45ft/fy两者的较大值;抗震设计时,不应不不小于表6.3.2-1规定的数值;梁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pmin(%) 表6.3.2-1抗震级别 位 置支座(取较大值)跨中(取较大值)一级0.40和80ft/fy0.30和65ft/fy二级0.30和65 ft/fy0.25和55 ft/fy三、四级0.25和55 ft/fy0.20和45 ft/fy 3 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不小于2.5%; 4 抗震设计时,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拟定外,一级不应不不小于0.5,二、三级不应不不小于0.3; 5 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3.2-2的规定;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小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表6.3.2-2抗震级别加密区长度(取较大值)(mm)箍筋最大间距(取最小值)(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2.0hb,500hb/4,6d,10010二1.5hb,500hb/4,8d,1008三1.5hb,500hb/4,8d,1508四1.5hb,500hb/4,8d,1506 注: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6.4.3 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所有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不不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不不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长0.1;柱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6.4.3-1柱类型抗 震 等 级非抗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中柱、边柱1.00.80.70.60.6角柱1.21.00.90.80.6框支柱1.21.00.8 注:1 当混凝土强度级别不小于C60时,表中的数值应增长0.1; 2 当采用HRB400、RRB400级钢筋时,表中数值应容许减小0.1。 2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状况下,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4.3-2采用;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规定 表6.4.3-2抗震级别箍筋最大间距(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级6d和100的较小值10二级8d和100的较小值8三级8d和150(柱根100)的较小值8四级8d和150(柱根100)的较小值6(柱根8) 注:1 d为柱纵向钢筋直径(mm); 2 柱根指框架柱底部嵌固部位。 2)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不不小于10mm、肢距不不小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容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不小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容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不小于2或柱中所有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小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不不小于8mm; 3)剪跨比不不小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不小于100mm,一级潮流不应不小于6倍的纵向钢筋直径。3钢构造设计3.1一般钢构造钢构造设计规范GBJ17-881.0.5在钢构造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献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连接材料的型号和对钢材所规定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在钢构造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规定的焊缝质量级别。2.0.5钢构造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3.1.5计算构造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原则值。3.2.1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按表3.2.12采用。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3采用。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3.2.14及表3.2.16采用。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 表3.2.12注: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抗拉强度不低于相应手工焊焊条的数 值。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 表3.2.16注:孔壁质量属于下列状况者为类孔: 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 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 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3.2.2计算下列状况的构造构件或连接时,3.2.1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 一、单面连接的单角钢 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0.85; 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 等边角钢0.60.0015,但不不小于1.0; 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50.0025,但不不小于1.0; 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70; 为长细比,对中间无连系的单角钢压杆,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当20时,取20; 二、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0.90; 注:当几种状况同步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3.3.2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3.3.2中所列的容许值。8.1.4在建筑物每一种温度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立独立的空间稳定的支撑系统。8.2.1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8.4.8跨度不小于36的两端铰支桁架,应考虑在竖向荷载作用下,下弦弹性伸长所产生水平推力对支承构件的影响。8.4.14柱脚锚栓不得用以承受柱脚底部的水平反力,此水平反力应由底板与混凝土基本间的摩擦力或设立抗剪键承受。8.4.15柱脚锚栓埋置在基本中的深度,应使锚栓的内力通过其和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传递。当埋置深度受到限制时,则锚栓应牢固地固定在锚板或锚梁上,以传递锚栓的所有内力,此时锚栓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可不予考虑。9.3.4构件拼接应能传递该处最大计算弯矩值的1.1倍,且不得低于0.25PXf。3.2薄壁型钢构造冷弯薄壁型钢构造技术规范GB50018-3.0.6 在冷弯薄壁型钢构造设计图纸和材料订货文献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级别、供货条件等以及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材的牌号)。必要潮流应注明对钢材所规定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4.1.3 设计冷弯薄壁型钢构造时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构造的安全级别、设计使用年限拟定。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冷弯薄壁型钢构造的安全级别取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重要性系数不应不不小于1.0;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时,其重要性系数不应不不小于0.95。特殊建筑冷弯薄壁型钢构造安全级别、设计使用年限另行拟定。4.1.7 设计刚架、屋架、檩条和墙梁时,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此时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4.2.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1采用。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 表4.2.14.2.7 计算下列状况的构造构件和连接时,本规范4.2.1至4.2.6条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如下列相应的折减系数。 1.平面格构式檩条的端部重要受压腹杆: 0.85; 2.单面连接的单角钢杆件: (1) 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 0.85; (2) 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 0.6+0.0014 ; 注:对中间无联系的单角钢压杆, 为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的杆件长细比。 3.无垫板的单面对接焊缝: 0.85; 4.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 0.90; 5.两构件的连接采用搭接或其间填有垫板的连接以及单盖板的不对称连接: 0.90。 上述几种状况同步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9.2.2 屋盖应设立支撑体系。当支撑采用圆钢时,必须具有拉紧装置。10.2.3 门式刚架房屋应设立支撑体系。在每个温度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应设立横梁上弦横向水平支撑及柱间支撑;刚架转折处(即边柱柱顶和屋脊)及多跨房屋相应位置的中间柱顶,应沿房屋全长设立刚性系杆。3.3高层建筑钢构造高层民用建筑钢构造技术规程JGJ99-987.2.14当进行组合梁的钢梁翼缘与混凝土翼板的纵向界面受剪承载力的计算时,应分别取包络连接件的纵向界面和混凝土翼板纵向界面。7.4.6组合板的总厚度不应不不小于90mm;压型钢板顶面以上的混凝土厚度不应不不小于50mm。8.3.6框架梁与柱刚性连接时,应在梁翼缘的相应位置设立柱的水平加劲肋(或隔板)。对于抗震设防的构造,水平加劲肋应与梁翼缘等厚。对非抗震设防的构造,水平加劲肋应能传递梁翼缘的集中力,其厚度不得不不小于梁翼缘厚度的1/2,并应符合板件宽厚比限值。水平加劲肋的中心线应与梁翼缘的中心线对准。8.4.2箱形焊接柱,其角部的组装焊缝应为部分熔透的形或形焊缝,焊缝厚度不应不不小于板厚的1/3,抗震设防时不应不不小于板厚的1/2(图8.4.2-1)。当梁与柱刚性连接时,在框架梁的上、下600范畴内,应采用全熔透焊缝(图8.4.2-1) 十字形柱应由钢板或两个型钢焊接而成(图8.4.2-2);组装的焊缝均应采用部分熔透的形坡口焊缝,每边焊接深度不应不不小于1/3板厚。8.4.6箱形柱在工地的接头应所有采用坡口焊接的形式。 下节箱形柱的上端应设立隔板,并应与柱口齐平。其边沿应与柱口截面一起刨平。在上节箱形柱安装单元的下部附近,尚应设立上柱隔板。柱在工地的接头上下侧各100mm范畴内,截面组装焊缝应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缝。8.6.2埋入式柱脚(图8.6.2)的埋深,对轻型工字形柱,不得不不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二倍;对于大截面型钢柱和箱型柱,不得不不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三倍。 埋入式柱脚在钢柱埋入部分的顶部,应设立水平加劲肋或隔板。 图8.6.2埋入式柱脚8.7.1抗剪支撑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除偏心支撑外,支撑的重心线应通过梁与柱轴线的交点,当受条件限制有不不小于支撑杆件宽度的偏心时,节点设计应计入偏心导致的附加弯矩的影响。 三、柱和梁在与支撑翼缘的连接处,应设立加劲肋。支撑翼缘与箱形柱连接时,在柱壁板的相应位置应设立隔板;耗能梁段与支撑连接的一端和耗能梁段内,应设立加劲肋。8.7.7耗能梁段两端上下翼缘,应设立水平侧向支撑。与耗能梁段同跨的框架梁上下翼缘,也应设立水平侧向支撑。4砌体构造设计砌体构造设计规范GB50003-3.1.1 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级别,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烧结一般砖、烧结多孔砖等的强度级别:MU30、MU25、MU20、MU15和MU10; 2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强度级别:MU25、MU20、MU15和MU10; 3 砌块的强度级别:MU20、MU15、MU10、MU7.5和MU5; 4 石材的强度级别: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和MU20; 5 砂浆的强度级别:M15、M10、M7.5、M5和M2.5。 注:1 拟定蒸压粉煤灰砖和掺有粉煤灰15%以上的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级别时,其抗压强度应乘以自然 碳化系数,当无自然碳化系数时,应取人工碳化系数的1.15倍; 2 拟定砂浆强度级别时应采用同类块体为砂浆强度试块底模; 3 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级别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措施拟定。3.2.1 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为B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级别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烧结一般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1采用。 烧结一般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表3.2.1-1砖强度级别砂浆强度级别砂浆强度M15M10M7.5M5M2.50MU303.943.272.932.592.261.15MU253.602.982.682.372.061.05MU203.222.672.392.121.840.94MU152.792.312.071.831.600.82MU101.891.691.501.300.67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不小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 2采用。 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表3.2.1-2砖强度级别砂浆强度级别砂浆强度M15M10M7.5M50MU253.602.982.682.371.05MU203.222.672.392.120.94MU152.792.312.071.830.82MU101.891.691.500.67 3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3采用。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表3.2.1-3砌块强度级别砂浆强度级别砂浆强度Mb 15Mb 10Mb 7.5Mb 50MU205.684.954.443.942.33MU154.614.023.613.201.8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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