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程序》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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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圣二期 【综合制剂中心、连廊、门卫(二)】监理工作程序编写: 审批: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朗圣药业工程项目监理部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目 录1、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会审交底程序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程序3、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程序4、工程材料、半成品构件检验及复验程序5、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中间检查验收程序6、工程变更程序7、工程款支付签审程序8、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告程序9、工程索赔签审程序10、工程例会程序1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及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程序12、旁站监理程序13、对外行文审批程序14、监理技术、经济资料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程序一、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会审交底程序监理工程师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约请施工及业主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和相互交流意见,领会设计意图,查明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及不明确的内容,提交设计交底时解决。监理工程师要在工程有关部分正式开工前,督促、协助设计单位以会议形式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会议研究结论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程序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作为指导整个工程施工的规划性、控制性文件。各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10天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及作业计划,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文件应在该项目施工前审批完毕,并报业主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施工。三、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程序当设计会审工作完成,并且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批准后,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在满足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落实施工准备情况,确认符合工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报告后,下达开工令。工程开工的申报程序,按附图1执行。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 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需暂停施工时;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 为避免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或施工过程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时;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如果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非施工单位的原因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复工。如果暂停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只有在造成停工的因素消除或问题解决后,施工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组审批,施工单位接到同意复工指令后,方可继续施工。四、工程材料、半成品构件检验及复验程序监理人员应根据规范的要求审阅进场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并按规定进行材料见证送检。各项资料齐全合格后监理人员方可签署“材料进场报审表”,允许施工单位投入使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施工单位再次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五、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中间检查验收程序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申请,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监理工程师可约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认。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不得覆盖。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均应进行中间验收。先由承建方提交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报验单,并签署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作为中间结算的质量合格依据。其流程如附图2所示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申请表(A4)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承包方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审表(A4)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合格纠正纠正不合格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和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限期纠正复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自检合格后书面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施工单位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涉及的工程分部及受影响的分部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等。六、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可由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甲方同意,可考虑变更设计: . 保持原设计标准,可降低投资或节省造价且不延长工期;. 保持原设计标准,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原设计虽可行,但不够合理;. 由于水利、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增进技术进步;. 其他特殊情况。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变更要求后应对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要求变更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并就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有必要并报经业主同意后考虑变更设计。提出变更方应提交变更的工程数量、工程价格等资料,由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各方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和测算后,将结果向业主提出,并研究处理。对提议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意见或申请,经监理审查、业主批准后,需更改设计的由设计单位提出有关图纸,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经监理单位、设计院和业主批准后方可执行。设计变更流程见下图: 工程变更经各方审批同意后,应对变更的工程数量、工程价格进行评审和确定。对工程变更数量的评审依据为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的现场计量。对于工程单价的确定应按下列顺序:. 如果变更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相同,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如果变更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相近,参考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采用国家、省(市)级机构颁发的概预算定额、费率标准及计算方法;. 采用计日工方法;.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商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按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工程款支付签审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支付进度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所报的支付进度申请表中的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的要求负有部分或全部支付签证的决定权。在必要时也可由承建单位申请、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及承建单位派代表参加,对支付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共同签证确认。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工程量提出工程款结算书,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再报业主批准支付。八、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告程序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对天气、停水停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工程安全及协调工作等情况作出记录,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监理单位应每月编写监理月报,于次月初报业主。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并对投资作用情况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九、工程索赔签审程序工程的索赔事件包含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两个方面的内容。费用索赔事件的处理是监理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工期索赔事件的处理是监理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1. 监理方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表: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建单位在14天内提出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或工期索赔意向; 在提出书面索赔意向书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时间内,正式提出索赔文件,提交有关赔偿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2. 监理方应受理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因特殊风险,致使工程、材料费用增加引起的费用索赔; 因即使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如山洪暴发、地震等)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 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延迟提供设计图纸或业主延迟交付施工场地; 未按合同规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 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正确; 凡合同未明确规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增加。3.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受理由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索赔: 延迟提供设计图纸或业主延迟交付施工场地等非承包人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开工;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不可抗力事件; 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注:1.调解、仲裁程序,由双方确定,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2.索赔协议或处理意见由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组织起草,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4.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转发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意向报告,并应对索赔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承建单位的索赔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和较长时间影响工期的工程,监理方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和进度。5.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的时限要求内组织会议,与业主、施工单位协商处理索赔事件,必要时组织业主与施工单位谈判。如达成一致,即由监理工程师根据谈判结果作出索赔处理意见,如不为双方接受且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则监理工程师可作出最终决定,或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6.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管理、控制,并协调好各方关系,尽量减少和避免索赔的发生。十、工程例会程序工程开工后必须在十日内召开第一次工程会议。第一次会议由业主方主持。工地例会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并有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一般此类会议应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用来协调和解决有关各方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及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程序1. 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作为监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进行和落实。2.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重点控制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承包单位和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3. 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 现场紧急情况是指工程建设发生了重大安全、质量或不可抗力等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如不采取紧急措施,将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加大,甚至危害整个工程等事态加剧的情况。现场紧急情况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业主代表联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后采取紧急措施,但监理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将紧急情况及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报告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十二、旁站监理程序旁站监理由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市2002189号)文件的规定,应对所有工程关键部位、关健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旁站记录,按要求对旁站监理过程予以详细记录。旁站记录应反映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情况,尽量采用专业术语,不用过多的修饰词语,更不要夸大其词,文字书写工整、清晰,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措辞严谨。旁站监理记录涉及到数量的地方,应写清准确的数字。监理过程完成后,应将旁站记录及时交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盖章。旁站监理记录表按旁站监理条例的规定表式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相应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归入监理档案。十三、对外行文审批程序所有对外行文,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发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方为有效。十四、监理技术、经济资料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程序设专人收集和管理监理工作中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加以分类、编号、登记,监理工作完成后进行档案整编,并按施工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1. 监理资料信息繁多,它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监理日记、文书往来、气象和风险管理等九个方面。2. 为了便于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资料的储存与处理,凡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资料,按统一规则编辑入档。3. 根据本工程特点,备齐常用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4. 搜集整理我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及材料、设备等报价方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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