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word版

上传人:ren****ao 文档编号:125063737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气管理制度》word版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电气管理制度》word版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电气管理制度》word版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气管理制度一、出入制度1、非变电站值班人员,进入变电站均应遵守本制度。2、除变电站及物业管理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外,其它单位人员进入本站时,均需登记。修理人员进行工作,需持有主管技术人员或领班签发之工作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工作。 非本站人员联系工作,不得进入配电室,由值班人员给子办理停送电手续。3、非家世界人员进入本站,需持有大区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介绍信,经分物业经理同意方可进入,并需进行登记。4、非值班人员遇见现场发生异常情况,需要退出现场时,应在值班员的指挥下,立即退出现场。5、本制度由变电站值班人员执行。二、专责制度值班员职责1、完成本班所担负的电力系统的操作工作。2、负责监视高低压及负荷变动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报告上级。3、处理变电站所发生之一般事故。4、记录好规定的报表资料。5、保管好全部的安全用具、工具材料和各种资料文件,并认真交接班。6、熟悉高低压线路系统及负荷分配情况,并进行巡视、检查。7、认真贯彻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领班职责1、负责全站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的领导工作。2、遵照分物业经理、助理及领班,大区物业部的通知,组织值班员填写操作票,并进行电力系统的操作工作。3、组织值班员处理变电站发生之设备运行事故,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分物业经理及有关上级领导。4、掌握电力系统的负荷变化情况,保证电力供应。三、交接班制度1、班长为交接班的主持者。2、交班人员需于交班前作好交班的一切准备工作。3、接班人员在班长的主持下,于接班前10分钟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听候班长的指挥,分头前往接班地点进行接班。4、 交接事项:(1)系统的受配电情况。(2)事故的处理经过及设备运行情况。(3)对外联系情况。(4)上级的指示及调度通知。(5)系统检修试验情况及使用的接地线装置。(6)二次线路及保护装置的变动情况。(7)没完成的工作。(8)站内整洁生产情况、工具材料, 防护用具及仪表保管使用情况。5,交接事项交待完毕后,按专责区域进行交接检查。6、各负责区域检查完毕后,班长认为无问题,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7、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者负责处理。如果处理时间需要很长,经双方协商同意或经领导许可后,可以进行交班,但必须将情况及处理意见交待清楚。四、值班制度1、班长为值班人员的负责人,值班员应服从其对工作任务的安排。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按时值班,未经领班同意,不准他人代替值班。3,值班人员应精神饱满,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地监视设备的运行。4、在值班时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擅离职守。5,值班人员是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维护的负责人。6、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制度、上级的指示及调度通知,保证电气设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状态下运行,并按时做好记录。7、经常保持工作场所之清洁、整齐,并做好工具材料、消防用具、防护用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五、设备巡视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对站内设备巡视次。无人值班变电站,每班高峰负荷时巡视二次。2,值班人员应在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距离外进行巡视。3、巡视时,不得作与巡视无关的任何工作。4、巡视时,必须按运行维护规程所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不得遗漏或走过程。5、每次巡视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详细记录于专用记录簿内,重大者应立即报告班长。六、操作监护制度1、未经班长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2、在发生紧急事故情况下,值班员可立即进行处理,但事后应立即报告班长。3、操作时,操作人与监护人手持操作票到现场核对,确实无误时,再按操作票顺序进行操作。4、在操作时,不得更换操作顺序,并注意有关表、计之指示情况。5、操作完毕后,操作监护人将操作情况报告值班长。七、倒闸操作制度1、倒闸操作,应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票一般由操作人填写,并由监护人、操作人共同审核及签字,两人都必须了解操作的目的和操作的程序,监护人应由熟悉情况和经验较多的人员担任。送电前必须检查电源。检查即将投入运行的线路和设备,确实无人工作,有关设备上的工作票,送电牌已全部交回,接地线已全部拆除,检查继电保护和跳闸回路等一切正常,方可送电送电后立即检查其运行情况是否良好。2、操作票应按操作规程填写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对于某些经常进行的固定操作,可以使用固定操作票。操作票填写的内容包括:(1)倒闸操作的任务,(2)拉合的开关和刀闸,(3)投入及退出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4)装、拆接地线。3、操作必须按审核的顺序进行,执行每一步操作前,必须首先核对设备,确认无误后再操作。由两人操作时,应由监护人按操作票项目逐项发令,操作人对照设备标志复诵一遍,经监护人确认无误时,由操作人执行操作。在全部操作开始前及完毕后,应在操作票的有关栏内填入操作实际开始及完毕的时间。对于不用操作票操作,如规定有监护人时,监护人应做好重点监护工作。4、高压设备的操作在室内应戴绝缘手套,在室外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6,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6、值班人员必须牢记,电气设备停电后,随时有不经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即是使计划停电也有提前送电的可能。在未拉开电源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7、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不经上级许可,先行拉开有关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向上级报告。8、停电操作完毕后,应检查油开关(空气开关、负荷开关)是否正确切断,需停设备是否确实停电,为防止变压器倒送电,停运的变压器二次隔离开关需拉开。9、合闸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真空开关。拉闸时,先拉真空开关,后拉隔离开关10、在任何情况下,隔离开关不得带负荷拉合,只有真空开关(空气开关、负荷开关)才能带负荷拉合。八、验收制度1、设备检修后,如果是小修必须经过当班值班员验收,如果是大、中修必须经大区物业部及分物业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或备用,并应填写完工验收单。2、验收时应按有关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并应特别注意以下各项:(1)接线正确,接点连接接触良好和牢固。(2)开关接点接触严密。(3)绝缘套管及瓷瓶无裂纹及碰伤。(4)真空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各部整洁,操作灵活,信号指示正确。(5)设备内部及上部无遗留工具或零件。(6) 检修设备试验记录及绝缘油试验记录应合格,并有记录。3、在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提出要求重修,如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汇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措施处理。九、培训制度1、新值班人员,在担任值班工作前必须经过听课、见习与跟班实习三个步骤。2、听课与见习主要学习设备的构造和性能,变电站安全规程和运行规程,学习期间在领班指定的值班员领导下进行,并应制定学习计划。3、听课与见习期满后由考试小组和负责培训的值班员参加,对新值班员进行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跟班实习期限,不及格者继续听课与见习。4、在听课与见习期间,无论有无正式值班员在场,新值班员均不得进行任何操作5、在跟班实习期满后,实际考试证明已确能担任独立值班员的职务,由领班审定后方可正式值班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3.定义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4.职权职责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5.管理内容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