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思考

上传人:卢** 文档编号:124998405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考虑 论文摘要 未成年人是祖国前进和开展的希望,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开展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多样化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如何可以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孜孜不倦进展研究探究的目的任务。随着新刑诉法的公布施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次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本文试从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重要意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组成局部及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的建议三个方面,讨论深化贯彻新刑诉法,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涉罪未成年人 社会帮教体系 刑事诉讼法 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是我国在长期的司法理论中一直在不断研究探究的一种社会性管理措施,其内容是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展帮助和教育,使其可以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完成安康的社会化过程,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从性质上看,社会帮教既不是刑事处分,也不属于行政处分。豍所谓“涉罪未成年人,是指涉嫌犯罪的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涉嫌犯罪又包含了两种情况,一种是未成年人客观上施行了犯罪行为并依法被司法机关进展裁判的已决犯,对这类人员我们称之为未成年罪犯;另一种是未成年人客观上施行了犯罪行为,依法应予判处,但因犯罪情节细微被检察机关从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我们称之为“涉罪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罪犯的社会管理和帮教,我国已将之纳入到社区矫正范围内进展调整,此处不再赘述。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制度,我国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就此建议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展帮助教育,以挽救这些走在法律边缘的未成年人。LOcALHOST 一、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重要意义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球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犯罪人数迅速膨胀,犯罪年龄日益低龄化,犯罪涉及面明显扩大,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和谐进步。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实行方案生育政策的大环境下,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的动态牵动着全家三代人的神经,孩子出现任何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大家庭的安稳,而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必然会作用于整个社会的和谐。所以,孩子好,那么家庭好,孩子好,那么社会好。 一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有利于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那么。此条文很鲜明地摆明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政策,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惩罚不是目的,让孩子“变好才是目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工作仅仅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首先,对孩子的帮教绝不是一时一刻可以完成的事情,需要长期的坚持、耐心和责任,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精力有限,很难在完本钱职的根底上单独肩负起如此重任。第二,公安司法人员每天接触各种违法犯罪,很容易“怜惜疲劳,无法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个案之间的细微区别,不利于开展帮教工作。第三,公安司法人员的身份特殊,社会普遍认为经常被公安司法人员问话的人肯定有问题,容易给涉罪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加重其心理负担。第四,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能特定,对于帮教工作的开展会出现力所不能及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帮教需要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首先,涉罪未成年人的情况各不一样,帮教措施因人而异,有的未成年人需要心理疏通和指导,有的未成年人需要有效监视和引导等等,这就要求帮教主体具有多元化的职能和各方面专业化的人才。第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倾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只有整合了社会各界的资源和力量,才能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到达最好的效果。第三,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为此发挥职能,尽一份力量。 二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是适应新刑诉法要求的表达 2022年3月14日,新修订的刑诉法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建立了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加大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范围。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撰文指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确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意义重大:它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在如此大环境的驱动下,要求配套的帮教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到达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目的。 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各组成局部 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体系是一个贯穿涉罪未成年人成长始终、横跨社会各界的帮教体系,它由家庭帮教、学校帮教、司法帮教、社区帮教、社会团体帮教五个方面组成。 一家庭帮教 是指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展有效监护和管理,协助学校、社区及司法机关开展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二学校帮教 是指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学校适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尊重涉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和隐私,不得歧视对待,平等地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承受教育的时机。 三司法帮教 是指司法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刑事司法政策,执行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社区帮教 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由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将有关材料送达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后,由社区帮教人员对其进展帮助、教育,检察机关定期对帮教工作进展回访考察的制度。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在社区帮教制度建立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制度并贯彻落实,获得良好的效果 【1】【2】,不妨取其精华直接拿来借鉴。 五社会组织帮教 是指发挥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结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增加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收社会正能量,同时也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看到社会的阳光面。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结合会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共同特点是工作主动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协调才能强,因此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力量,将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进展帮教的有力帮助。 三、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建议 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在我国长期的司法理论中已经初见雏形,有很好的根底,并已在我国预防和矫正犯罪行为的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1.存在的问题。一是帮教手段单一。目前的帮教方式多局限于金钱救济、帮助就业就学等方面,相对于国外充分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统计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从事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来说,我国的帮教技术、帮教理论显得相对匮乏,还未形成系统的帮教理论。二是帮教工作形式化严重。因缺乏单独从事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导致帮教工作不够细致,就帮教而帮教,帮教工作犹如蜻蜓点水般流于形式,不够深化。三是帮教工作零散而无章法。由于帮教工作尚未形成完好的体系,在帮教对象的选择上和执行帮教的过程中均缺乏严格、统一的标准,使得帮教工作零散而无章法,缺乏严肃性。 2.完善建议。一是深化调查研究,深化理论体系。整体分析我国帮教体系的现状,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同时通过考察、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与专家学者交流学习,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建立的理论根底。二是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在充分调研的根底上,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帮教规定,为帮教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根据,并赋予帮教工作适当的强迫性。三是促进帮教工作的专业化建立。培养专业的帮教人才,将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实现帮教工作的目的。【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