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夏阁镇小额零星

上传人:枕*** 文档编号:124932711 上传时间:2022-07-25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巢湖夏阁镇小额零星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巢湖夏阁镇小额零星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巢湖夏阁镇小额零星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房建)定点服务合同五月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中标人(乙方): 签订地点: 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 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甲方就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抽签拟定 (乙方)为项目中标人之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达到合同如下: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商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她文献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献,涉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她文献,涉及招标文献、投标文献中的有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献。1.2“工程”是指招标单位向夏阁镇人民政府申报的房建公用工程有关工程预算费用在人民币30万元内(不含)的施工项目。1.3“中标人”是指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项目招标的中标单位。1.4“房建工程(含安装)”分为正常的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1.5“顾客”是指按本合同商定在乙方处获得有关工程服务的向夏阁镇人民政府申报的房建工程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标单位。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她组织。1.8“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承认的,对本合同商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献、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2.合用范畴2.1本合同条款仅合用于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房建)定点单位。3.合同的构成3.1本合同的构成部分涉及但不限于下列文献:3.1.1本合同条款3.1.2招标文献及招标文献澄清文献3.1.3投标文献及投标文献澄清文献3.1.4中标告知书3.1.5形成合同的其她有关文献3.2上述文献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在对于顾客更为有利的前提下,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商定的除外。4.合同承诺4.1甲方拟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巢湖市夏阁镇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按招标文献商定方式承办夏阁镇人民政府招标限额如下房建工程项目(即房建工程有关工程预算费用在人民币30万元内(不含)的施工项目)。4.2乙方应按投标承诺为顾客提供房建工程工程服务。4.2.1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的管理体系。4.2.2具体项目工程在实行过程中,乙方必须组建满足工程项目及业主需求的项目机构。 4.3乙方按本合同向顾客提供施工服务时应与顾客签订施工合同,拟定施工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期、价格等。施工取费原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在投标文献中的承诺执行。如乙方在承办具体施工合同中的承诺优于乙方投标文献时,以施工合同为准。4.4办理工程施工业务程序4.4.1小额零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拟定将由夏阁镇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采购人在夏阁镇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督下从定点入围单位中按照随机抽取产生。4.4.2项目由顾客按程序向甲方履行申报审核后,由甲方业务部门提前一种工作日告知顾客抽取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单位抽取拟定后,由甲方告知乙方按招标文献商定与顾客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展施工业务。 4.4.3中标人不得放弃中签资格。4.4.4乙方应根据顾客的施工及现场管理的规定,经顾客确认后,乙方与顾客签订施工合同(参照建设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4.4.5乙方须将施工合同报巢湖市夏阁镇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见证。4.4.6乙方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开展施工业务。4.5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与顾客签订施工合同与顾客结算施工费用,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为顾客开具合法的发票且加盖乙方的公章。优惠费率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的根据。注:专 业优惠费率房建(含安装)18%1、合同签订价款采用暂定价格,即:合同签订价款(暂定价格)=(工程预算价-工程所用大宗重要材料价格)(1-本专业优惠费率)+工程所用大宗重要材料价格+固定费用(业主单位费用)。合同暂定价仅用于发放中标告知书、签订合同,与工程竣工审计价和结算价无关。2、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审计价-工程所用大宗重要材料价格)(1-本专业优惠费率)+工程所用大宗重要材料价格+固定费用(业主单位费用)。(1)工程竣工审计价根据国家现行的清单计价规范方式,根据实际完毕工程量编制,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价款,该审计价不得下浮。(2)工程所用大宗重要材料为占项目造价比例较高的主材(系指单项材料费用不小于或等于该工程材料费用总额10% 的材料),具体内容由业主单位会同项目中签人在合同中商定,并按照市场信息价或通过市场询价拟定价格。(3)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实际应当支付的价款,结算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价。(4)固定费用是指列入项目预算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费用。3、结算措施及根据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采用国家现行的清单计价规范方式作为结算计价根据。4.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6.1甲方的权利4.6.1.1根据乙方投标文献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状况进行检查。4.6.1.2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顾客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4.6.1.3因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或顾客导致损失时,及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或顾客给第三方导致损害,甲方或顾客均有权直接规定乙方补偿所有及任何有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当所有及任何有关的损失的补偿责任,涉及第三方的有关的所有及任何损失的补偿责任。4.6.1.4受理顾客对乙方违背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状况属实,告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招标文献及合同有关规定予以解决。4.6.1.5甲方对顾客施工费用的拖欠不承当任何连带及非连带的责任,任何状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规定其施工费用有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顾客主张或规定。4.6.2甲方的义务竭力协调乙方与顾客在施工定点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解决和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予以协调。4.7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7.1乙方的权利4.7.1.1依约收取施工费用。4.7.1.2乙方有权回绝甲方及顾客提出的除施工、乙方承诺及合同商定以外的其他规定。4.7.1.3乙方有权对顾客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法规定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规定甲方协助解决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4.7.1.4对有充足理由和证据确信其施工经费未贯彻或施工经费局限性的工程项目,有权回绝承办,但应将有关状况具体书面记录以备查,作为乙方针对也许发生的有关违约指控的抗辩根据。4.7.2乙方的义务4.7.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顾客的利益。4.7.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4.7.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施工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4.7.2.4向顾客报送委派项目经理及其项目机构重要成员名单、施工组织设计,完毕施工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施工工程范畴内的施工业务。4.7.2.5施工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协助顾客实现合同预定的目的,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7.2.6施工项目机构使用顾客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顾客的财产,在施工工作完毕或者中断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顾客,并且按照施工合同商定的时间和方式移送此类设施和物品。4.7.2.7在施工合同期内或者施工合同终结后,未征得有关方批准,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4.7.2.8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定点施工服务,杜绝不合法竞争行为。4.7.2.9建立定点施工档案制度。定点公司必须将有关招投标及施工全过程的材料整顿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4.7.2.10本次招标项下的任何合同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她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清晰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采购人、顾客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有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有关违背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独之因素、因素、责任。乙方在有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及签订、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状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当所有及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对采购人、顾客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补偿责任。5.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5.1乙方应按与顾客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完毕施工任务。逾期未完毕的,乙方应按与顾客签订的施工合同商定,予以顾客经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者延误而超过商定的日期,乙方应与顾客重新协商拟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5.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施工合同中商定的义务。如果由于项目经理或现场施工人员对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批示、违法行为导致顾客经济损失,或者侵犯了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向顾客和第三方进行补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5.3乙方对顾客或者第三方违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定和竣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当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合同不能所有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当责任。5.4乙方向顾客提出补偿规定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顾客的直接费用支出。5.5乙方接受顾客施工委托后,不得转包或分包。5.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5.7履约保证金的扣收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5.8对乙方履行合同状况,甲方有权在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她媒体上发布。5.9监督管理、警告、惩罚或取消资格5.9.1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状况进行考核。考核成果将作为乙方此后参与夏阁镇定点施工单位投标时的评标根据。5.9.2警告、惩罚或取消资格原则如下:5.9.2.1无特殊因素,中标人不得放弃中标资格;放弃的,应书面陈述理由,报夏阁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1)一年内浮现一次无合法理由放弃且未导致严重后果的;2)一年内浮现一次业主投诉并经查实属于中标人责任,但能积极改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解决:1)项目抽取拟定后无合法理由放弃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2) 项目抽取拟定后未按规定期间与业主联系或签订合同的;3)一年内两次无合法理由放弃项目抽取成果的;4)接到业主书面投诉并经查实属于中标人责任且拒不改正的;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服务承诺或合同规定为顾客提供服务的;6)不如实反映状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顾客或第三方发现的且性质恶劣。7)施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8)本合同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合计有效投诉持续两次或一种定点期内三次的;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施工定点资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10)本合同有效期内,定点单位承揽的工程建设中发生较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违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导致致人死亡事故的,浮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行政惩罚的。11)本合同有效期内,定点单位在我市范畴内承揽工程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群体事件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12)回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13)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工程施工资质的;14)其她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5.9.3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施工单位,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视情形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夏阁镇人民政府受理的定点施工招投标活动。6.不可抗力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步,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称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步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献、具体状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限度的阐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当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量及时采用合适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导致的损失承当补偿责任。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和谐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结合同的合同。7.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中签)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代理机构缴纳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0.68%收取,在1000-元之间。可以转账的形式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解决。8.履约保证金 8.1、入库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期限至项目库终结且已中签项目合同履约结束。收受方式为: 转账,收受人为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8.2、中签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项目合同金额10%,期限至已中签项目合同履约结束,收受方式为: 转账,收受人为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9.保密条款9.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波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涉及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献、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9.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10.合同的解释10.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一般的理解进行。10.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以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10.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11.争议的解决11.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到合同时,甲乙双方批准向巢湖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2.合同的终结12.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结合同,否则应承当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结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到一致意见后,方可终结。12.2浮现下列状况时本合同自行终结:12.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2.2.2甲乙双方以书面合同终结本合同的履行;12.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经双方书面一致批准;12.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导致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合同,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守约方可以告知对方合同终结履行,同步终结履行并不影响有关的补偿及违约金责任。12.3除本合同另有商定外,发生任何如下一种状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当补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乙方应负补偿责任:12.3.1乙方向顾客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12.3.2一年内顾客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12.3.3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的情形。12.3.4合同商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3.法律合用13.1本合同及附件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合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4.权利的保存14.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用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她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她权利或追究其她责任的放弃。14.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觉得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她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她条款继续有效;同步,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节,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1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15.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15.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献均应以中文书写。1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告知16.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告知或答复,应以专人送递、特快专递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系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16.2上述发出告知、答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当。17.合同修改17.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订及生效方式相似。17.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合同生效18.1除非合同中另有阐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措施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18.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虽没有作为附件但应属于合同构成部分的有关有效文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在其商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18.4乙方在合同及有关文献的签订、履行、告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献中的单位盖章、印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原则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可以被甲方视为无效。18.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