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短信业务基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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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电信智能短信业务规范(试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个人客户事业部目 录1总则61.1术语定义61.2业务开放范围71.3本规范的编写依据(参考标准、文献)72业务描述82.1业务定义82.2业务分类92.2.1按照业务申请方分类92.2.2按照计费模式进行分类102.3目标客户及应用场景102.3.1目标客户102.3.2客户使用场景113业务实现及码号123.1系统结构123.1.1省平台架构123.1.2全国组网架构123.1.3各网元的功能界定133.2接入码153.2.1短信接入号153.2.2域名接入码153.3业务受理153.3.1业务受理流程154业务特征174.1短信保管174.1.1短信管理174.1.2业务功能174.2短信转移184.2.1业务功能184.2.2循环转移问题的规避方法194.3主叫短信回执194.3.1三类回执的定义及其基本功能194.3.2特殊情况的用户体验说明204.3.3主叫短信回执与现网状态报告的关系214.3.4业务功能214.4短信过滤224.4.1黑名单/白名单的管理224.4.2业务功能224.5短信签名234.5.1特殊情况的用户体验说明234.5.2业务功能234.6短信自动回复244.6.1短信自动回复与主叫短信回执以及现网状态报告244.6.2业务功能254.7短信群发254.7.1业务功能264.8定时短信264.8.1业务功能274.9定时短信和短信群发的配合使用274.10业务的优先级274.11用户号码薄的管理及群组管理295业务终端305.1基本功能要求305.2OTA和终端定制菜单界面要求306业务流程346.1业务流程说明346.2业务的开通与注销流程366.2.1用户开通流程366.2.2用户注销流程406.3业务的流程436.3.1短信保管业务的使用流程436.3.2短信转移业务466.3.3主叫短信回执业务506.3.4短信过滤业务536.3.5短信签名业务566.3.6短信自动回复业务606.3.7短信群发业务的使用流程636.3.8定时短信业务的使用流程646.3.9业务激活/暂停流程646.3.10业务查询流程667相关支撑要求697.1客户管理697.1.1用户资料管理697.1.2用户行为分析管理697.2设备/终端管理697.3网络/平台管理697.3.1性能要求707.3.2网管要求707.4IT支撑要求727.4.1受理727.4.2开通727.4.3计费727.4.4帐单727.5互联要求727.5.1MSP与SMSC之间的接口727.5.2MSP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接口727.5.3MSP与ISMP之间的接口737.5.4MSP与SMGW之间的接口737.6其它要求738计费结算748.1计费原则748.2计费方式748.2.1费用组成748.2.2计费方式758.3资费标准758.4计费采集758.5结算管理759产品目录及统计列收769.1产品目录769.2统计列收769.2.1产品统计指标76附件一 业务设置指令(短信方式)77附件二 移动智能短信各子业务支持的应用方式79附件三 业务计费方式及费用建议80附件四 计费详单文件内容格式811 总则本业务规范承接智能短信的业务需求,主要描述智能短信的业务定义、业务分类、业务特征、业务流程、业务管理、计费与统计等方面的要求与解决方案,是中国电信制订智能短信相关系列规范的参考依据。智能短信业务相关的其他规范,如设备规范、技术规范等需结合本规范进行起草和编制。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开展智能短信业务。本规范同样适用于向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提供智能短信业务平台(MSP)的设备提供商和周边系统,如短信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设备提供商。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规范的解释权、修改权归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个人客户事业部。1.1 术语定义缩略语英文解释中文解释3G3rd Generation第三代(移动通信)BSSBusiness Support System业务支撑系统CDRCharging Data Record计费数据记录HLRHome Location Register归属位置寄存器ISMPIntegrated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综合业务管理平台MSMobile Station移动台MOMobile Originate终端发起MTMobile Terminate终端终止MSCMobile Switch Center移动交换中心MSPMessage Smart Platform消息智能平台SMGWShort Message Gateway短信网关SMPP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短消息点对点通信协议SMSShort Message Service短消息服务SMSCShort Message Service Center短消息中心VLRVisit Location Register拜访位置寄存器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1.2 业务开放范围智能短信业务,除定时短信、短信群发对中国电信移动用户的后付费用户开放外,其它业务对全国范围内中国电信移动用户开放全部业务功能。1.3 本规范的编写依据(参考标准、文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Specification (v3.3)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Specification (v3.4)中国电信短消息网关(SMGP)协议 V1.3点对点短消息网间互通协议(v3.0)中国电信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接口规范中国电信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设备规范中国电信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流程规范2 业务描述2.1 业务定义智能短信业务是由短信系统多个网元配合实现的短信增值业务,是对现有短信业务,如点对点短信、点对应用短信的补充。智能短信业务由多个子业务组成,所有子业务面向中国电信移动用户,对终端类型无特殊限定。各子业务定义如下:1、主叫短信回执业务:主叫申请的业务,当短信发送成功或失败时,系统及时发送回执消息告知用户,以提示短信是否发送成功,运营商可以控制回执的内容(如允许加入广告信息),主叫用户可以进行个性化业务设置,包括设定只对指定被叫用户发送的短信有回执、设定只有发送不成功的短信才有回执、设定使用闪信(直显短信)方式或普通短信显示回执、设定对运营商所加的广告进行屏蔽。短信回执业务发送消息目的用户仅限中国电信本网内的点对点用户(包括本省和异地),不提供发送给其他运营商移动用户的回执服务,不提供发送给点对应用的企业接入号的回执服务。2、短信签名业务:主叫申请的业务,用户设置签名信息后,用户在发送短信时,签名信息将自动附在短信内容后发送给被叫用户。对于级联短信,当附加签名后最后一条短信的长度大于一条短信的最大长度时,不附加签名。对于非级联短信,因附加签名导致短信超长而被拆分时,不增加签名。签名信息最大长度不能超过一条短信的长度。短信签名业务仅提供点对点消息的签名服务,不提供发送给点对应用的企业接入号的签名服务。 3、短信群发:主叫申请的业务,用户预先在系统中设定号码群组,以群组号作为被叫号码,业务平台自动对该群组中的用户号码进行解析,通过SMSC进行消息下发。目前阶段仅提供WEB方式实现,只对后付费用户开放。短信群发业务提供点到点的消息服务,不提供点到应用的业务。4、定时短信业务:主叫申请的业务,为用户提供一种简单便捷设定短信发送时间的方法。用户通过WEB网站,设定短信预期发送时间、短信的内容及接收号码。提交成功后,短信将在设定的时间被发送到被叫用户的手机上。设定时间的最大范围以网站上限定的时间为准(一般为半年以内,系统可配置)。定时短信业务提供点到点的消息服务,不提供点到应用的业务。目前阶段仅提供WEB方式实现,只对后付费用户开放。5、短信转移业务:被叫申请的业务,拥有号码A的用户可以预先在系统中设置一个号码B,系统则自动将他人原发给号码A 的短信转发到号码B上。短信转移业务仅提供点对点消息的呼转服务,呼转号码仅限设置为中国电信的移动用户,不提供呼转至点对应用的企业接入号的服务,不提供多号多次呼转服务。6、短信自动回复业务:被叫申请的业务,用户接收到短信后,系统自动向主叫用户回复一条预先设置内容的短信,系统可以限制预设内容的长度。短信自动回复业务仅提供点对点消息的服务,不提供来自点对应用的企业接入号的服务。7、短信过滤业务:被叫申请的业务,用户可以按主叫号码、时间段及关键词,设置免打扰和系统过滤,可以使用户拒收垃圾短信,避免受到恶意骚扰。短信过滤业务提供点到点、应用到点的过滤服务。8、短信保管业务:主被叫均可申请的综合业务,自动将用户发送/接收的短信同步备份到系统数据库中,也允许用户通过手机主动向系统数据库上传短信,弥补手机存储空间不足的缺陷。系统提供WEB界面允许用户按多种方式查询保存在系统数据库中的短信记录,可设定分配给用户的保管箱容量,当保管箱达到设定容量的80%时应通知用户。用户可预先设定启动和暂停短信保管功能的时间。短信保管业务提供点到点、点到应用、应用到点的消息存储。2.2 业务分类2.2.1 按照业务申请方分类2.2.1.1 主叫方申请类业务按业务申请方划分,主叫方申请类业务指由消息发起方申请的业务,有主叫短信回执、短信签名、短信群发、定时短信等4个业务。此类业务功能费遵循申请方付费的原则。2.2.1.2 被叫方申请类业务按业务申请方划分,被叫方申请类业务指由消息接收方申请的业务,有短信转移、短信自动回复、短信过滤等3个业务。此类业务功能费遵循申请方付费的原则。2.2.1.3 综合类业务按业务申请方划分,综合类业务指既可由消息发起方申请,也可由消息接收方申请的业务,有短信保管。此类业务功能费遵循申请方付费的原则。2.2.2 按照计费模式进行分类2.2.2.1 包月计费业务按照业务计费模式,业务采用包月收费模式实现业务功能费计费。智能短信的所有子业务都按可以支持包月计费。2.2.2.2 单条计费业务按照业务计费模式,业务采用单条收费模式实现业务功能费计费。短信转移业务支持单条计费。2.2.2.3 综合计费业务按照业务计费模式,业务即可采用包月计费模式,也可采用单条计费模式实现业务功能费计费。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和使用频率选择计费方式 。目前仅有短信转移业务支持该种方式。2.3 目标客户及应用场景2.3.1 目标客户智能短信适用于所有个人用户。但针对不同的细分客户市场,可有针对性的选择子业务作为主打产品。针对高端引领型:短信主叫回执、短信转移、短信过滤等子业务;针对中端实用型:短信自动回复、短信签名等子业务;针对年轻成长型:定时短信、短信保管等子业务;针对低值保守型:短信群发等子业务。2.3.2 客户使用场景商务人士李小姐开通了智能短信业务中的一些子业务:1李小姐早晨上班刚回到公司,手机上就收到一条短信“亲爱的,请准时服药”。原来,李小姐的身体不太好需定时服药,这是李小姐的丈夫向李小姐发送的“定时短信”;2. 今天公司总裁将召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时间到了,李小姐将手机短信功能设置为“自动回复”,然后将手机关机后走入了会议室。在会议期间,对于接收到的短信都将自动回复为“我正在开重要会议,有事请发送短信,我将稍后处理”;3. 会议结束后,李小姐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电脑,因李小姐开通了“短信保管”业务,通过网上自助服务,李小姐对接收到的商业短信进行了处理;4. . 李小姐的同事刘小姐手机没带,为及时收到一些重要的短信,刘小姐设置了“短信转移”,将短信转移到李小姐的手机上;5. 李小姐看到一条非常幽默的短信,通过 “短信群发” 与朋友们分享快乐;6. 中国的情人节“七夕”马上要到了,李小姐把自己的短信签名更改为“七夕快乐!”,送给收到自己短信的朋友!7. 李小姐经常收到一些出售发票的垃圾短信,开通了短信过滤后,按照关键字过滤“发票”,此类消息再也发不到李小姐手机上。3 业务实现及码号3.1 系统结构3.1.1 省平台架构图 31 省内消息智能平台网络示意图省内的所有短信中心共用一套MSP系统,同时提供相应智能短信业务,新建MSP平台需要和ISMP、综合业务网关、第三方业务平台以及综合网关系统互连。MSP采用省集中建设方式,便于省内用户信息的统一。省内业务量需要进行扩容时可以对该MSP集群进行内部设备及处理能力扩容,尽量保持MSP作为省内的唯一智能短信业务处理网元。3.1.2 全国组网架构跨区域的MSP之间采用网状组网结构互联,各省MSP之间通过网状连接实现异地查询消息、业务消息以及状态报告的转发。同一省分的SMSC共用一套MSP系统。MSP3MSP1 MSP2 A省 A省 B省C省 C省B省SMSC1SMSC2SMSC1SMSC2SMSC1SMSC2图 32 省际智能业务平台MSP互联组网图3.1.3 各网元的功能界定3.1.3.1 MSPMSP是整个智能短信业务系统的核心部分,按照集团统一规划,分省建设的原则实施,基本功能如下: 提供给用户通过SMS、WEB以及客服等方式在归属省MSP 进行业务设置和业务数据维护的渠道; 接收来自ISMP的用户开通关系数据同步; 存储本MSP归属用户智能短信业务的开通信息和业务数据; 把用户的简要签约信息同步到用户归属的SMSC中; 提供部分智能短信业务的具体实现; 负责根据业务优先级,控制业务消息的逻辑处理和转发顺序; 对于本地被叫用户,MSP负责向被叫归属的SMSC发送完成业务处理后的消息; 开通全网服务的情况下,对于异地被叫用户,MSP负责到异地被叫用户归属的MSP查询简要签约信息; 对于异地被叫业务,MSP负责将业务消息投递到被叫归属地MSP;接收方MSP负责向发起方MSP投递该消息的状态报告; MSP负责完成新旧消息ID的对应,并且向SMSC投递原始消息的状态报告; MSP对短信签名、短信自动回复等修改了原短信内容的业务,完成业务处理后的消息,可以送到信息检查系统进行鉴权; MSP不区分用户计费类型(预付或后付)和计费方式(包月或按次计费),消息处理前向ISMP发起实时计费查询,根据ISMP反馈的计费结果决定消息处理流程; MSP可产生原始话单,并提供FTP文件接口,主动将话单传递给ISMP,或供ISMP定时采集话单; 实现各省分MSP之间的互联互通,MSP负责按号段完成消息路由前转。3.1.3.2 SMSCSMSC是基础的短消息业务提供部件,针对智能业务的基本功能如下: 保存MSP 同步来的用户业务开通信息; 根据用户业务开通信息及触发条件决定是否触发业务请求到MSP ; 对MSP设置完智能业务的消息,SMSC负责下发至用户终端;3.1.3.3 SMGW 短信网关提供用户短信方式查询、设置业务的通道;3.1.3.4 ISMPISMP作为智能短信业务的管理网元,实现的管理功能主要包括用户管理、业务管理、CP/SP管理等。业务开放初期,智能短信业务以自营业务为主,随着业务功能的增多,以后考虑逐步放开业务,允许第三方接入,提供新的智能短信业务内容和新业务逻辑。所以初期ISMP主要侧重于用户管理、业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功能,具体如下: 完成用户开通关系的统一管理:ISMP提供智能短信业务的开通关系数据库,形成统一的移动增值业务开通关系管理,并将开通关系同步给MSP。 实现智能短信业务生命周期的管理:ISMP将智能短信业务作为一种移动增值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新业务申请、测试、发布、变更、撤销、删除等一系列流程管理。 提供智能短信业务功能费计费、批价功能,包括包月、单次计费两种计费模式。3.2 接入码3.2.1 短信接入号1、业务受理接入号智能短信业务的开通/注销服务号码为10000(待定),用户通过向该号发送特定内容的短信,实现业务的开通、注销。短信的操作命令详见附件二。2、业务功能设置接入号用户通过向10659 226(待定)及其子号段发送短信的方式,实现业务功能设置及个性化设置。3.2.2 域名接入码用户通过上网登录,或通过手机登录msp.vnet.mobi,实现智能短信业务的开通/注销,功能设置、个性化设置等管理。3.3 业务受理3.3.1 业务受理流程用户开通与注销智能短信业务的方式包括营业厅、10000号语音、自助终端、短信、WEB/WAP方式、UTK/OTA卡菜单方式、定制终端等。图 34 业务受理流程图1、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10000号语音、自助终端、WEB/WAP方式、UTK/OTA卡菜单方式、定制终端、短信等方式进行业务的开通与注销;2、通过营业厅、10000号语音方式的开通与注销,营业员通过在CRM上集成的ISMP管理员门户受理开通与注销,开通关系保存在ISMP业务平台中,并将开通关系同步给CRM;3、通过自助终端、WEB/WAP方式、UTK/OTA卡菜单方式、定制终端、短信的方式进行业务的开通与注销,通过各自对应的门户进行业务的开通与注销,用户确认后开通关系保存在ISMP业务平台上,并将开通关系同步给CRM;4、ISMP通过与MSP之间的协议接口传递统一的开通、注销消息,最后由MSP为用户确定最终的开通关系;5、MSP登记开通/注销操作后,将开通关系数据同步给SMSC。4 业务特征4.1 短信保管短信保管业务向用户提供借助网络设备存储个人短消息的手段。用户可以通过发送短消息或WEB方式定制本业务。系统会将该用户发送、接收的所有短消息存储在网络侧,用户随时可以登录WEB页面查看、下载存储的短消息。短信保管业务既可由主叫用户申请,也可由被叫用户申请。用户归属的MSP设备负责自动存储用户收到和发出的短信分别至收件箱、发件箱,并且向用户提供查询、修改和删除等操作的途径和手段。用户可以登录(Web/WAP)用户自服务界面来管理自己保管的短信,系统应当对短信保管的最大容量进行限制。保管箱达到设定容量的80%时应通知用户。用户可以通过短信方式进行暂停、激活、查询等相应的业务设置。业务暂停与激活的具体的短信操作指令请参见附件一。4.1.1 短信管理系统默认除了有收件箱、发件箱文件夹外,还应该至少有一个短信珍藏收藏夹(生存期为无限期,不可修改),用户可在其中存储需要长期保存的短信。用户可以根据短信发送者、短信接收者、关键字和短信状态等进行短信查询,同时也可以删除短信。用户可以利用WEB方式登陆短信保管箱,进行短信的删除、查询及无限期保管的处理。4.1.2 业务功能 定时功能:定义在某个特定的时段启动和暂停短信保管功能。时段设定后,凡是在该时段发送或接收的短信,都会被系统自动保管在相应的文件夹中,其它时段的短信不保管。短信方式只能设定一个时间段,以最后设定的时段每为准,设定的时段每天都生效; 针对特定号码进行保管:用户通过登录WEB网站,选择对特定号码进行保管,非特定号码不进行保管; 用户可通过WEB网站方式,将保管的短信发送到其他号码;也能够将保管的短信以xls及txt格式下载到电脑。在WEB转发短信时,不再触发主、被叫的其它智能短信子业务。4.2 短信转移短信转移业务指用户可以设置将短消息前转给另一个用户,例如B号码设置将短消息转移到C号码,那么任意用户A号码发出短消息给B号码时,短消息实际被发送到C号码而不是B号码。短信转移业务由被叫用户申请,设定转移的目的号码(C号码)。用户归属的MSP设备负责存储C号码,并且响应SMSC的查询指令,返回查询结果。C号码必须为中国电信手机用户。用户可以进行暂停、激活、查询等相应的业务设置。业务暂停与激活的短信操作指令请参见附件一。4.2.1 业务功能1) C号码的设置:用户需要转移到的目的号码,C号码只能为中国电信C网的移动号码,不支持转移到其它运营商的号码;2) C号码的查询:系统收到了查询请求后,能够将用户设定的C号码返回给终端用户;3) C号码的修改:系统收到了修改请求后,修改系统中原先存储的C号码,并将操作结果通知终端用户;4) 短消息内容:呼转后消息主叫号码填写A号码,被叫号码填写C号码,在短信内容中增加“来自于B号码的呼转”(场景为主叫A发送短消息给B,而B用户设置了转移到C终端);5) 定时设置:定义在某个特定的时段启动和暂停短信转移功能。在系统到达了该时段时,按照用户预先的设定启动、暂停短信转移功能。设定的时段每天生效。在超出此时段的其它时间里,业务暂不激活。短信方式每天只能设定一个时段,以最后设定的时间为准。通过登录WEB网站可设置多个时间段。6) 对于短信设置的方式,每次只能设置一个转移时段,本次设置的时段覆盖前一次设置的时段。在WEB上可支持多个时间段的设置。7) 无条件前转:无论被叫用户即B号码处于何种状态下,短消息都被转移至其设定的C号码;8) 按照主叫号码前转:只有指定号码发送的短信进行转移,其它号码发送的短信不进行转移。4.2.2 循环转移问题的规避方法 为保障用户体验,规避转移业务的循环触发,MSP需要支持以下原则性处理方式:(以下描述中,场景为主叫A发送短消息给B,而B用户设置了转移到C终端。) : MSP需要判断A号码和C号码:如果A和C号码相同且为本网用户,则仅作普通消息下发给B用户,避免网内循环; 在短信转移业务处理流程中,设置的转移号码C不再触发其他智能业务:B和C如果为电信同省用户,则MSP对C不再触发业务;如果B和C为电信异省用户,则MSP不去查询C是否签约用户。4.3 主叫短信回执主叫短信回执业务指用户发送短消息后,系统及时给用户发送回执以提示该短消息是否发送成功的业务。主叫短信回执业务由主叫用户申请。用户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暂停和激活主叫短信回执业务,并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查询当前的业务状态,具体的短信指令请参见附录一。4.3.1 三类回执的定义及其基本功能1) 成功回执使用此业务的用户发出一条短信,当接收方用户终端成功接收到这条短信后,主叫用户能够及时收到一条短消息,短信内容提示所发出的短信已被对端手机正常接收。2) 最终失败回执使用此业务的用户发出一条短信,当系统判定短信不可能成功发给接收方,例如:短信被叫用户不存在,接收方号码是空号;短信在生命周期(一般为2天,以短消息中心设定的时间为准)结束时仍未被接收方正常接收(比如接收方一直关机);当短信由于无法成功下发给被叫用户而最终失败时,主叫用户能够收到一条短消息,短信内容提示用户短信最终发送失败。3) 暂时未成功的回执如果由于各类临时原因(例如接收方暂时关机),短信暂时没能送达被叫用户,但系统还处于不断重试发送过程中时,为使主叫用户及时了解短信发送状态,系统会在第一次下发尝试失败后,给主叫用户发送一条提示短消息,提示用户短信暂时未能送达,但系统正在不断重试中。当系统确认短信最终发送成功或失败时,还会给用户发送下发成功或下发失败的最终回执。因此,主叫用户发送一条短信,根据每条短信的下发状态不同,可能会收到一条或两条短信回执。上述三类回执都是基本回执,即:回执信息中包含了短信下发状态的基本信息和原始短信的部分内容。允许合作方平台在基本回执后,根据用户选择的具体回执类型,生成一条新的含有广告、公益信息、新闻类信息或部分短信内容的回执短信下发给主叫方。基本回执的内容中应该包含原始短信的部分内容,即:原始短信的前N个字符,其中N是可以配置的。4.3.2 特殊情况的用户体验说明 用户使用手机功能对N个接收方群发同一短信时,本业务视之为发送了N条短信,每条短信只有一个接收方; 能收到回执的前提是本短信必需是点对点短信,且发送/接收双方都是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用户向某一个被叫用户发送了一条长消息,主叫用户的手机会自动将消息内容拆分成N条短消息提交到短消息中心,由于用户终端会对此进行合并处理,视作是一条短信,因此,本业务会视为收到了1条短信,会产生1条回执。4.3.3 主叫短信回执与现网状态报告的关系主叫短信回执总是优先于普通状态报告,短信中心可配置当存在主叫短信回执业务时是否还需要发送普通状态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 已申请开通主叫短信回执业务的用户,无论其当前的主叫短信回执业务状态是否激活,都不能使用普通状态报告服务;2) 未申请主叫短信回执业务的用户,可以继续不受影响地使用普通状态报告服务;3) 开展了主叫短信回执业务后,需要保证开通了主叫短信回执业务的用户,不能同时收到状态报告和主叫短信回执。4.3.4 业务功能用户可以设定回执条件,以决定在何种情况下发送回执短信。1) 对被叫号码的设定只对指定被叫号码发送的短信提供回执服务,其他发送的短信无需回执。2) 对未成功接收的设定只对被叫没有成功接收的短信提供回执服务,其他已成功接收的短信无需回执。3) 显式方式的设定设定使用传统方式或闪信(直显短信)方示显示回执短信,系统默认是使用闪信的方式显示回执,闪信不被保存在收件箱中。闪信显示方式,只当回执消息通过短信中心下发时有效。4) 设定运营商所加的广告的频道对运营商所加的多个广告频道中选取设定。(由第三方合作方平台实施。)5) 设定对运营商所加的广告进行屏蔽6) 定时设置定义在某个特定的时段启动和暂停短信主叫回执功能。在系统到达了该时段时,按照用户预先的设定启动、暂停短信主叫回执功能。在超出此时段的其它时间里,业务暂不激活。设定的时段每天都生效,短信方式只能设定一个时段,以最后设定的时间为准。通过登录WEB网站可设置多个时间段。具体的短信操作指令请参见附件一。4.4 短信过滤短信过滤业务指针对垃圾短信或恶意短信骚扰等情况,为用户提供短信主叫号码、短信内容过滤服务的业务。短信过滤业务由被叫用户申请,对于所有接收到的短信都需要进行过滤处理,由被叫用户所归属的MSP完成业务逻辑处理,如果满足用户设定的过滤条件短信不下发给用户。用户可以进行暂停、激活、查询等相应的业务设置。业务暂停与激活的具体的短信操作指令参见附件二。4.4.1 黑名单/白名单的管理功能定义:用户可以使用黑名单或者白名单,并将特定的手机号码或SP代码设置到名单中。 若用户选择使用黑名单,则黑名单内号码发送的短信都会被系统自动过滤; 若用户选择使用白名单,则白名单内号码发送的短信都会被系统自动放行,定时设置的时段对白名单有效。MSP系统提供给用户选择使用黑名单或白名单过滤的途径。MSP提供的WEB界面支持终端用户黑/白名单管理、批量导入的功能,并能够对黑、白名单策略进行选择。4.4.2 业务功能1)定时设置:定义在某个特定的时段启动和暂停短信过滤功能。时段设定后,凡是在该时段发送给被叫用户的短信,都会被系统自动拒绝。该时段每天有效。超出此时段外的短信按过滤条件进行判断。可通过短信方式或登录WEB网站进行时段设置。短信方式只能设定一个时段,以最后设定的时间为准。WEB方式可设定多个时段。2)过滤条件设定:用户可以通过登录WEB业务设置界面对短信过滤业务中的过滤关键字进行设定、管理。 如果用户同时开通了短信保管业务,满足过滤条件的短信被放置到“过滤箱”中,“过滤箱”可通过WEB方式查看。 关键字:对于黑、白名单之外的号码,按照内容关键字进行过滤。4.5 短信签名短消息签名业务指的是系统在将短消息发给被叫用户之前,自动在短消息末尾加注签名等内容的业务。短信签名业务由主叫用户定制,主叫用户归属的MSP设备负责存储用户设定的签名内容和签名条件,并且向用户提供查询、修改和删除签名等操作的途径和手段。签名内容的最大长度应可由系统管理员配置。对添加签名内容后的短信也应该经信息检查系统处理。用户可以进行暂停、激活、查询等相应的业务设置,也可以通过短信设置默认签名。业务暂停、激活具体的短信指令请参见附件二。4.5.1 特殊情况的用户体验说明 用户设定的短信签名长度不能超过系统认可的最大长度,如果超过,系统会拒绝接受该签名。最大的长度可以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需求进行配置; 对于级联短信,需要在最后一条短信体内,增加签名。如果增加签名后,消息体超过原来该单条短信所能承载的长度,现阶段暂不提供签名; 对于非级联短信,因增加签名导致短信超长而被拆分时,不增加签名 因增加签名而导致短信条数增多时,不增加签名; 对不同的群组设置不同的短信签名,最大支持5个不同群组的签名(最大支持个数可配)。 不增加签名时,系统可配置是否向主叫用户下发签名失败通知消息。4.5.2 业务功能1) 用户群设置及置理考虑针对不同被叫号码使用不同业务逻辑规则的需求,如对于不同的被叫号码增加不同的签名内容。因此,MSP支持针对每个开通了业务的终端用户的号码群组管理。开通了短信签名业务的用户可以对自己设定的用户号码进行群组管理,对不同的群组可以制定不同的签名内容。MSP向终端用户提供针对短信签名业务的群组管理功能,例如:群组的创建、修改、删除以及群组中号码的添加、删除等。用户通过登录WEB/WAP的自助服务界面,自行对短信签名的群组进行管理。目前阶段仅提供WEB网站方式设置及管理群组。群组的管理是针对具体业务的,该群组的设置仅对短信签名业务有效。用户组应当遵循如下规定:每个开通了业务的用户都会有一个缺省群组;没有明确定义在群组中的号码,属于缺省群组;不同组中的号码之间不能出现交集。出于系统处理性能的考虑,终端用户可设定的最大群组数和每组最多能容纳的号码数应当加以限制, 系统应当可以灵活配置。2) 内容管理用户可以对短信签名内容进行编辑、删除、分组等管理。主叫用户可以指定对于不同号码组使用不同的签名内容。4.6 短信自动回复短信自动回复是指当被叫用户出差、开会或节假日时,当有人向此被叫发送短消息时,此业务就自动向主叫回复一条预先设置的短消息。短信自动回复业务由被叫用户定制,被叫用户归属的MSP设备负责存储用户设定的留言内容,并根据短信的下发情况,生成一条自动回复消息,发送给用户。自动回复消息的内容可以由用户自行设定,内容最大长度可配置。4.6.1 短信自动回复与主叫短信回执以及现网状态报告短信自动回复是由被叫用户设置的业务,而主叫短信回执或信令级的状态报告是由主叫用户设置。短信自动回复与主叫短信回执以及现网存在的信令级的状态报告并不冲突,用户可以同时收到短信自动回复和主叫短信回执。4.6.2 业务功能1)回复内容管理:开通了此业务的用户可以自行管理自动回复的短信内容,进行添加、编辑、删除等操作。可通过发送短信或登录WEB网站进行回复内容管理。2)定时功能:定义在某个特定的时段启动和暂停短信自动回复功能。时段设定后,被叫用户凡是在该时段接收到短信,系统都会自动回复一条预先设定的短信给主叫用户。在超出此时段的其它时间里,业务暂不激活。定时功能每天生效。短信方式只能设定一个时段,以最后设定的时间段为准。通过登录WEB网站可设置多个时间段。3)可使用黑名单或白名单,对回复的号码进行选择。如选择白名单有效,系统对白名单中的号码发送的短信进行自动回复,对白名单以外的号码发送的短信都不会自动回复;如选择黑名单有效,系统对黑名单中的号码发送的短信不进行自动回复,对黑名单以外的号码发送的短信都自动回复。通过登录WEB网站进行黑白名单的管理。4.7 短信群发短信群发业务是指用户通过设置群组,可以将一条短信同时发送给群组内的多个用户的业务。短信群发业务由主叫用户申请,用户可以通过登录WEB/WAP的自助服务界面将联系人号码进行分组,每组的联系人号码对应一个群组,目前阶段仅提供通过WEB方式实现短信群发业务。用户可以通过短信、定制终端、自助终端、UTK/OTA菜单、WEB/WAP或营业厅等方式暂停和激活短信群发业务。对于WEB方式实现的群发业务功能,通信费按实际发送的条数收取,目前只对后付费用户开放。4.7.1 业务功能1) 用户群设置:开通了短信群发业务的用户可以对自己设定的联系人号码进行群组管理,并以此产生不同的群组号码。MSP向终端用户提供针对短信群发业务的群组管理功能,包括:创建群、修改群、删除群以及群中号码的添加、删除等。用户通过登录WEB/WAP的自助服务界面,自行对短信群发的群组进行管理。目前阶段仅提供WEB网站方式设置及管理群组。群组的管理是针对具体业务的,该群组的设置仅对短信群发业务有效。用户群遵循如下规定: 群中号码为不重复用户号码; 不同群中的号码之间可以出现交集; 出于系统处理性能的考虑,对终端用户可设定的最大群组数和每个群最多能容纳的号码数应当加以限制, 系统应可进行灵活配置; 每次群发消息的总条数不能超过20条。2) 用户通过登录WEB的自助服务界面自行进行用户组的管理,群发短信的设置及发送。短信发送成功后,群内的所有号码都能接收到主叫发送的这条短信,此时不再触发被叫用户开通的智能短信业务。对主叫用户按成功发送的条数收取正常的短信通信费,功能费按次收取。对于群发消息,要求短信中心按分解后的实际短信条数返回状态报告。通过登录WEB方式进行短信群发时,不触发主叫用户及被叫用户开通的其它智能短信子业务。4.8 定时短信定时短信业务是指用户提前设定在某节假日或特殊时间点发送祝福、提醒类短信,短信按用户设定的时间发送到目的用户的业务。定时短信业务由主叫用户定制。目前阶段仅提供WEB方式,只对后付费用户开放。用户通过登录WEB的自助服务界面,设置定时发送时间和短信内容,以及接送方号码,提交成功后系统按指定时间发送到目的用户。系统接收到用户发送的短信后,负责解析并存储用户设置的发送时间、用户发送的短信内容,按时间顺序在队列中排队。当到达设置时间时,从队列中提取该短信提交给短信中心下发。最终该条短信将在用户指定时间投递给目的用户,短信中心最终投递成功与否的结果,在WEB上进行显示。同时,给定制用户下发成功或失败的短信通知(可选)。对于WEB方式实现的定时业务功能,不收取业务功能费,通信费按正常短信的资费收取。4.8.1 业务功能1) 有效时间:用户设定的时长最长为半年(最长时间由系统配置),超过最大值时系统不予接收并提示用户。2) 发送方式:通过登录WEB网站进行定时短信的设置和发送提交。3) 用户设定的时间范围是当前系统时间开始半年内。超过时间范围的定时短信无法正确提交的。4) 用户未发送的定时短信上限为50条(可配置)。通过登录WEB方式进行短信群发时,不触发主叫用户及被叫用户开通的其它智能短信子业务。4.9 定时短信和短信群发的配合使用对于定时短信群发,使用短信群发业务和定时业务组合,用户需要同时开通短信群发和定时短信业务。通过登录WEB网站进行发送,群内的所有号码都能接收到主叫在预定的时间发送的这条短信,主叫号码仍为原始号码。4.10 业务的优先级由于不同的子业务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例如:短信过滤和短信转移业务。被过滤掉的短信就不需要再进行转移操作。因此,有必要梳理各个移动智能短信业务之间的关系。各个不同的智能短信业务之间的处理基本原则为: 对于转移业务,不再触发C号码所开通的被叫业务; 所有由SMSC提交上来的应用到点(AO-MT)消息不触发自动回复业务。 短信群发可以跟定时短信组合使用实现定时群发的功能。智能短信各业务之间的关系见下表: A用户业务(主叫)B用户业务(被叫)短信签名短信回执短信保管短信群发定时短信短信过滤短信转移自动回复短信保管A用户业务(主叫)短信签名共存签名优先共存签名优先共存签名优先共存签名优先共存共存共存共存短信回执共存保管优先群发有效共存*共存共存共存共存短信保管共存保管优先共存保管优先共存共存共存共存短信群发共存群发优先群发有效群发有效群发有效群发有效定时短信共存共存定时有效共存B用户业务(被叫)短信过滤过滤优先*过滤优先*过滤优先*短信转移共存回复优先共存保管优先自动回复共存保管优先短信保管 表4-1 智能短信子业务优先级关系表说明:1) 共存*:对于定时业务和回执业务共存情况,主叫用户只有最终回执,没有中间状态回执;2) 潜在规则:主叫申请的业务优于被叫申请的业务;3) 有效:只有业务生效,另一个业务不生效4) 过滤优先:优先处理过滤业务,如果过滤有效,则其他业务不再触发,过滤掉的消息保存在过滤箱中5) 共存, 优先:指这两项业务可以同时存在,并且业务优先执行; 6) 此表优先级针对以手机终端发送的方式,对于通过登录WEB方式发送的短信,不再触发主、被叫用户的其它智能短信子业务。4.11 用户号码薄的管理及群组管理智能短信现阶段包含10个子业务,用户可能会同时开通多个子业务。用户以WEB方式登录自助服务界面,管理用户开通的多个子业务,并对多个子业务进行号码薄的管理,因此需为用户提供覆盖所有子业务的号码薄的管理,可为所有智能短信子业务所共用。用户通讯号码簿可由MSP统一管理,为智能短信的业务所共用。号码薄的功能包括: 通讯录的导入导出:用户可将通讯录以xls文件方式导出;或将xls文件导入到通讯录中; 号码组:可由用户对号码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创建不同的号码组,将通讯薄中的号码加入到号码组中进行管理。号码组可以增加、修改、删除。同一号码组中的号码不能重复,不同号码组中的号码可以出现交叉。号码组不针对具体业务。 查找:可以按号码、姓名等关键字进行模糊查找。5 业务终端5.1 基本功能要求为保证智能短信业务的基本功能,终端必须支持短信,为了更好的用户体验,建议支持闪信;默认状态下,终端不把收到的闪信存入收件箱。为实现智能短信更多子业务的基本功能,终端建议支持WAP。5.2 OTA和终端定制菜单界面要求本期共有六个业务在OTA卡和终端上进行定制,用户界面采用菜单树形结构,具体要求如下:1) 终端在“短消息设置”菜单下设“智能短信”菜单项,一级目录在“短信”“设置”菜单下,与短消息的其它设置目录同级;2) 终端在“智能短信”菜单下设主叫回执、短信保管、短信转移、短信过滤、短信签名、短信回复、帮助说明及更多设置8个子业务菜单;这8个子业务菜单为智能短信业务的二级菜单。3) 终端在智能短信业务二级菜单“主叫回执”下设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业务注销、查询和定时设置6个子业务三级菜单;在二级菜单“短信保管”、“短信过滤”、“短信签名”、“短信回复”下设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业务注销和业务查询5个子业务三级菜单;在二级菜单“短信转移”下设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业务注销、业务设置、查询和定时7个子业务三级菜单。具体菜单树结构如下图所示:智能短信短信保管短信过滤短信回执短信转移自动回复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业务注销短信签名业务暂停业务激活过滤号码设定关键字业务开通查询定时设置帮助说明更多业务查询 业务注销 定时设置 智能短信短信保管短信过滤短信回执短信转移自动回复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设定号码短信签名业务暂停号码设定业务注销业务开通失败回执查询帮助说明更多业务查询业务注销定时设置定时设置业务激活智能短信短信保管短信过滤短信回执短信转移自动回复业务开通业务暂停业务激活内容设置短信签名业务暂停业务激活设置签名业务注销业务开通业务注销查询帮助说明更多业务查询定时设置 图 51 终端定制级联菜单示意图6 业务流程6.1 业务流程说明智能短信业务作为开通类业务接入到ISMP平台进行管理,其业务开通和受理由ISMP平台支撑。用户受理渠道涉及CRM和ISMP,其中CRM作为主控,维护用户所有业务的开通关系数据库;ISMP作为移动数据增值业务的管理平台,维护用户的数据增值业务开通关系库,CRM和ISMP之间采用双向同步,以保证用户开通数据关系的一致性,根据用户开通渠道区分如下:1、用户从营业厅、10000号等方式开通业务, 通过CRM中集成的ISMP管理员界面生成开通关系,并保存到ISMP中,由ISMP对CRM进行同步;用采用自助终端/WEB/WAP/短信方式开通业务,首先在ISMP中生成开通关系,由ISMP同步给CRM和MSP;2、通过定制终端、UTK/OTA卡的菜单开通、注销、设置、查询业务,在终端、UTK/OTA卡的菜单内预先设定了相关的业务接入码和业务操作代码,使得业务消息被SMSC正确路由到短信网关。智能短信业务流程应遵循如下前提: 在用户开通业务后, 即开通该项业务,即时生效,可以使用该项业务功能;在用户注销业务后,即时取消该项业务,即时停止该项业务功能; 除开通和注销操作外,用户可以随时对各项业务进行激活和暂停操作,用来临时改变业务的服务状态; 业务的开通和注销由ISMP进行管理,业务的暂停和激活由MSP系统管理; 用户选择暂停业务后,业务开通关系不变,但是系统不会触发业务处理逻辑,直到用户选择重新激活业务; 业务的开通、注销、暂停和激活都是针对每个子业务的,业务开通后的默认状态为“激活”;对于短信过滤、短信转移、短信签名、短信自动回复、短信群发、短信定时等需要用户自己对业务参数进行配置的业务,在业务开通后,MSP应通过多种方式提示用户进行配置; 当用户修改业务的配置信息时,这些修改应当立即生效; 业务设置可以通过短信、定制终端、UTK/OTA菜单、自助终端/WEB/WAP、10000号客服电话或营业厅等方式,以用户最后一次设定的参数为准;对于与用户操作相关的功能,如开通、注销、业务设置等功能,MSP应通过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或提醒用户相关的操作格式或操作结果。如用户在成功开通业务后,应告知用户已经成功开通业务,并提醒用户与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置;对于重复开通或开通不成功等操作通知用户原因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所有业务都有独立的业务鉴权开关,如果该业务不需要鉴权,则关掉该开关。6.2 业务的开通与注销流程6.2.1 用户开通流程 6.2.1.1 短信、定制终端、UTK/OTA卡菜单方式开通 图 6-1 短信方式开通业务流程图流程说明:1) 用户发送智能短信业务开通指令到ISMP提供的业务服务代码;2) 消息发送到SMSC,SMSC根据服务代码将该条消息路由发送给SMGW/ISAG;3) SMGW/ISAG将该条消息发送给ISMP;4) ISMP受理用户的开通请求,下发用户二次确认短信;5) 二次确认短信发送到SMGW/ISAG,由SMGW/ISAG转发到SMSC;6) 由SMSC下发二次确认短信到用户终端;7) 用户根据二次确认短信要求,回复确认开通消息;8) 确认开通消息首先发送到SMSC,并由SMSC转发到SMGW/ISAG;9) SMGW/ISAG将该确认短信发送到ISMP;10) ISMP匹配回复消息,并生成用户开通关系,将用户开通请求通过与MSP之间的接口发送给MSP;11) MSP在本系统中为用户开通相关增值业务。6.2.1.2 登录Portal开通图 6-2 WAP/WEB门户方式开通业务流程图流程说明:1) 用户使用MS登录到WAP门户,或者通过PC等访问Web门户(ISMP门户)并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门户,开通智能短信业务,并确认开通信息;2) 门户保存用户开通信息,通过与ISMP间接口将用户开通请求传递给ISMP;3) ISMP平台受理用户的业务开通请求将用户开通请求通过与MSP之间的接口发送给MSP,MSP在本系统中为用户开通相关增值业务。6.2.1.3 通过客服电话或者营业厅开通图 6-3 客服和营业厅方式开通流程图流程说明:1) 用户通过拨打10000号,或者到营业厅开通业务;2) 营业员/话务员验证用户身份后,通过调用ISMP管理员门户发起业务开通操作,录入用户开通信息;或者直接从CRM生成用户的业务开通信息;3) ISMP平台受理用户的业务开通请求;4) ISMP将用户开通请求通过与MSP之间的接口发送给MSP,MSP在本系统中为用户开通相关增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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