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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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1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二九年三月目 录前 言2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及形势3第一节根本省情3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4第三节土地利用的挑战与机遇7第二章土地利用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任务12第一节指导思想12第二节根本思路和方针12第三节指导原那么14第四节土地利用战略16第五节土地利用目标及任务17第三章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25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25第二节科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26第三节加强耕地和根本农田建设27第四节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28第五节控制灾毁耕地和生态退耕28第四章保障科学开展的建设用地30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30第二节保障根底设施用地34第三节保障城镇化开展用地35第四节保障工业、矿业开展用地37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8第五章加强土地生态建设39第一节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40第二节加强根底性生态用地保护41第三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42第四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43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46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方案46第二节区域土地利用方向46第三节实施差异化区域土地管理方式53第四节加强州市土地利用调控55第七章重大工程和重点工程56第一节区域统筹和综合改革试验区56第二节兴边富民工程58第三节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工程59第四节耕地和根本农田建设工程60第五节建设用地整理工程61第六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和工程62第七节土地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及土地生态建设重大工程62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3第一节法制措施63第二节行政措施64第三节经济措施67第四节技术措施70第五节创新规划体制、机制72前 言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根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1年?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开展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编制?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1年?以下简称?大纲?。?大纲?主要说明2006-2021年云南省土地利用战略目标、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和结构调整任务,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大纲?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1年为规划期,并以2021年为规划近期。规划基数采用2005年云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范围为云南省所辖行政区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为3831.94万公顷57479.10万亩。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形势第一节 根本省情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疆,介于东经973239 1061147 、北纬21832 29158 之间,与越南、缅甸、老挝三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4060千米,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门户。云南省属内陆高原山区省份,地形地貌复杂,海拔高差悬殊,自然环境与土壤类型多样,气候垂直差异显著,生物、旅游、水能和矿产资源丰富,区位条件独特。云南省2005年末总人口为4450.6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40%。城市化水平29.50%,低于全国42.99%的平均水平。人口密度116.1人/平方公里。全省共有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494.8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59%。2005年全省GDP为3472.89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1.90%;人均GDP为7803.5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9%。全省工农业总产值2102.57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0.54%。近年来,云南省经济社会开展迅速,但全省国民经济地区间开展不平衡,经济开展水平滞后于全国平均开展水平。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一、云南省土地利用现状据云南省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变更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3831.94万公顷57479.10万亩,其中农用地3176.09万公顷47641.35万亩,占82.88%;建设用地77.53万公顷1162.95万亩,占2.02%;未利用地578.32万公顷8674.80万亩,占15.10%。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09.44万公顷9141.60万亩,园地面积82.79万公顷1241.85万亩,林地面积2212.87万公顷33193.05万亩,牧草地面积78.30万公顷1174.50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192.69万公顷2890.35万亩。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60.20万公顷903.00万亩,交通用地面积9.46万公顷141.90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87万公顷118.05万亩。二、云南省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资源总量较大,但土地利用制约因素较多云南省土地总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1,居全国第八位,人均土地资源约0.86公顷12.9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为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山地约占84%,高原约占10%,坝子盆地约占6%,山中有坝,原中有谷,组合各异,空间分散,高海拔土地和陡坡土地占有较大比重。云南省土地利用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山地地貌,15以下的坝子和缓坡、丘陵约8万平方公里不含水域,约占土地总面积的20.9,是人口、城镇、工矿和耕地集中分布的主要区域,人均缺乏3亩,低于我国一些东部省份。全省25以上的陡坡土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近40%,可供建设和耕作的土地资源相对缺乏。其次,田高水低,水土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农田水利建设本钱高,滇中地区严重缺水,滇东南喀斯特地形众多,全省大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和易遭受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等因素,也限制了林牧业和城镇、交通的建设与开展,加剧了人地矛盾。二土壤和气候类型多样,但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云南省土壤类型多样,但红壤系列的土地总面积占55.32,有机质分解较快,土壤肥力和产出能力较低,局部地区土地质量退化趋势加剧。云南省纬度位置低,海拔差异大,垂直地带性明显,从低海拔地区到高海拔地区大致可分为低热、中暖、高寒三层,具有我国从海南岛到东北的各种气候类型,各气候类型具有不同的土地利用特性。云南省是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的省份之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20多万处。2005年云南耕地水土流失面积395.87万公顷5938.0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4.96%。1997-2005年云南省因水土流失含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共计冲毁农田4.75万公顷71.25万亩,平均每年冲毁农田0.53万公顷7.95万亩,年均冲毁农田占耕地减少总量的10%以上,水土流失问题严重,土地生态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三土地利用类型丰富,但分布零散且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云南省土地资源类型丰富多样,拥有所有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一划分的3个一级土地利用类型和10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但受复杂地形结构的影响,各类用地分布十分零散,土地利用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的特点。云南省耕地和林地面积较大,但优质耕地主要分布于坝区,林地分布不均衡。园地和草地比例较少,由于地形原因,多数零星分布于山地、丘陵、河谷和坝区,与林地和耕地相嵌。云南省有六大水系分别流入太平洋和印度洋,境内河流纵横,高原湖泊众多,但水域面积比例较低。四土地垦殖率较高,但质量较差且后备资源缺乏云南省农业用地垦殖率达82.88%,但农用地质量普遍不高,陡坡耕地和劣质耕地比例较大,耕地总体质量较差,林地产出率较低,草地有退化趋势,水域污染日趋严重。云南耕地开垦潜力已接近临界状态,水土条件的时空不匹配加大了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目前可开垦的宜农荒地人均仅为0.09亩,且后继开发难度较大。云南省山区和半山区占土地总面积的94%,平坝区耕地集中,土壤和水热条件较为优越,集约化经营程度高,但人地矛盾锋利,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补充耕地本钱不断增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产优质耕地的问题突出。山区半山区土地后备资源集中但自然条件普遍较差,开发利用难度大。五城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总体较好,但土地开发强度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地区间不平衡2005年,云南省人均城镇用地为109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土地利用较为集约,但全省各州市的集约用地水平相关很大,且单位建设用地的投入和产出均较低,建设用地低效使用和闲置、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利用率低,粗放利用现象严重。同时,由于山地特点,云南省的交通、能源、水利等根底设施用地较多,占建设用地比例较大。2005年云南省土地开发强度仅为2.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农用地集约化水平较低,由于布局分散,普遍缺乏规模经营,粮食、林果等农作物的单产水平不高。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挑战与机遇本世纪头二十年,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开展的新形势,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深入开展,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云南省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到规划末期2021年,云南省将迎来四个需要以大量用地为支撑的“顶峰人口顶峰、城市化顶峰、工业化顶峰以及能源交通等根底设施建设顶峰,形成了对用地的刚性需求。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人口增长和经济开展,导致用地需求的刚性增长,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到规划期末的2021年,云南省经济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预计云南省人口将于2021年到达5062万,2030年左右到达顶峰值6000万,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必然导致用地需求增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阶段与资源瓶颈凸显阶段的不期而遇,进一步加剧了用地矛盾。使土地资源平安的腾挪空间显著削弱,土地管理的难度显著加大。同时,根底设施建设、能源建设用地的新顶峰,对保障用地形成了更大压力。把云南构筑成为我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桥梁,需大力加强根底设施建设,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工程特别是调水工程建设要求用地保障。能源产业建设重点是电力产业、煤电基地及石油天然气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也形成了新的用地需求。根底设施和能源建设的用地新顶峰,对用地保障形成了更大的压力。经过多年的高速开展,云南省的耕地和可用于整理开发的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的数量日趋减少,土地供给弹性系数明显降低,土地资源瓶颈尤其是耕地资源瓶颈约束日益增强。二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深入开展,致使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云南正处在城镇化的起步阶段和工业化的加速开展阶段,离“十一五规划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城镇用地将有较大增加,农村建设用地的腾退减少相对滞后,短期内将造成耕地的净减少。云南省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主要集中于坝区,耕地保护与城镇化、工业化及根底设施建设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形成锋利矛盾。兼顾地区粮食平安与城镇化、工业化开展要求,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云南省陡坡耕地占13.14%,优质耕地严重缺乏,根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由于后备资源缺乏,耕地补充任务艰巨,坝区耕地保护与建设占用的耕地矛盾十分锋利,确保规划末期的耕地保有量和根本农田困难重重。三资源分布不均衡,区域开展不平衡,土地利用协调统筹任务艰巨云南省土地分布山原特点十清楚显,人口、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区域开展不平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开展方式转变,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区间开展的差异以及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使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调整和优化难度加大,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极其艰巨。四土地资源质量不高,土地生态环境令人担忧,治理土地退化任务仍十分艰巨云南耕地以顺坡耕作的坡地为主,地形坡度较大,加上开发利用不当等诸多原因,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石漠化趋势扩大。林地中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幼林地、迹地等残次林地面积约占32%,林地资源的质量不高;牧草地大多为天然草场,放牧强度过大,草地退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和土地退化严重,危及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土地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但土地利用制度和管理创新任重道远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取得明显成绩,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耕地的补大于占,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提高,规划在经济社会开展宏观调控的作用明显增强,实现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开展双促进的目标。但是,根据经济社会开展要求,建设用地供给与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矛盾日趋锋利,创新土地利用制度、实现本次规划修编确定的目标任重道远。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一科学开展观的提出和贯彻落实,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奠定了根底按照科学开展观“统筹城乡开展、统筹区域开展、统筹经济社会开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开展、统筹国内开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积极推进土地利用的改革和开展,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奠定了根底。二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开展及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开辟了道路通过严格标准承包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严格宅基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标准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开辟了道路。三法规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标准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保障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开展,调整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在耕地保护、集体土地流转、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重点领域,标准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有序、稳步地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进一步标准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保障。四改革创新的进一步深化,为建立标准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动力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综合运用市场与行政等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管理效能,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动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为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创造了条件在未来土地利用中要求开展地方经济应遵循生态文明的理念。促使土地利用抓住将环境效益、生态文明与社会经济文明相结合的历史性新机遇。云南省土地利用挑战与机遇并存,立足保障科学开展,妥善处理保障与保护、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适合本省实际的土地利用新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是云南省土地利用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第二章 土地利用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任务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强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保障科学开展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保护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开展、维护权益、效劳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优质效劳和土地资源保障。第二节 根本思路和方针一、根本思路云南土地利用的根本思路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强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中心任务,高举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两面旗帜,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以“三保四增五突出作为土地利用的根本方针,统筹六大区域土地利用,推进实施七项土地利用重点工程。二、根本方针云南省土地利用的根本方针是“三保四增五突出:“三保: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根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现耕地总量保护目标;二是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能源、水利、交通等重点根底设施用地、民生工程、合理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三是坚持生态优先,保障合理的生态开展用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四增:一是适当增加土地开发强度和垦殖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量和林地、园地等生态用地有所增加;二是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设用地的地均投入产出逐年增加;三是加强根本农田建设,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逐年增加;四是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创造更加优越的开展空间和生产生活条件。“五突出:突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特色,表达地域差异,防止低水平重复开发建设;突出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挖潜,积极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突出挖掘各类闲置土地、低效土地和废弃土地的利用潜力,努力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土地资源。第三节 指导原那么一、严格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从保证粮食平安、社会平安和生态平安的高度,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与开展建设的关系,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根底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根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合理有序开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一定要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开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水平相适应,不能单纯依靠扩大用地规模来推动经济社会开展,要切实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大幅提高用地效率和用地水平。三、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开展方式的转变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开展,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促进建设用地增长从外延式开展向以内涵挖潜为主转变,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利用向集约型利用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开展方式的转变。四、统筹区域及各类各业用地,坚持保障城乡协调开展按照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开展的总体战略,根据云南区域开展和土地利用的特点,实行差异化的土地利用管理,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开展。五、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充分挖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地区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确保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平衡。六、积极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土地可持续利用按照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开展退田还湖与生态湿地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敏感区环境保护等工程,积极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努力推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七、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开展和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科学开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节 土地利用战略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目标和云南省土地利用特点,规划期间内云南省土地利用的战略重点为:1、保护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坚决保住598.00万公顷8970.0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95.40万公顷7431.00万亩根本农田,大力推进耕地综合整治,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稳产农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平安保障能力。2、保障重大根底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东亚的国际大通道及实现经济社会开展目标要求,切实保障重大根底设施工程的建设用地,保障民生建设用地。3、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广节地技术,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加强“三项整治工作,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优化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开展。按照云南省空间开发战略布局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安排区域、城乡土地利用,加速农村经济开展,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开展。5、推进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适度开发宜耕地后备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大废弃土地复垦,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能力。6、推进土地生态建设。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科学、合理、适度开发资源,建设生态云南,促进绿色经济强省建设。7、加强土地制度建设,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加强改革创新,探索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第五节 土地利用目标及任务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十一五规划,到2021年,云南省生产总值到达5220亿元,比2000年翻1.2番,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2%以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根本得到遏制,可持续开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支柱产业得到稳固加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开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目标,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一、规划目标为满足云南省经济社会“十一五规划及2021年远景目标的用地需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依据国家下达云南省20062021年耕地保有量、根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结合云南土地利用的开展态势预测,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具体目标见附表1。一结构调整目标根据云南省土地资源状况、利用现状、开发利用潜力和土地利用的根本方针与规划目标,按照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原那么,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为重点,确定了本省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见附表2。1、总体结构调整。规划期间,在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国土开发利用强度,适当提高土地农业垦殖率。到2021和2021年,全省建设用地总量从77.53万公顷1162.95万亩分别增加到83.12万公顷1246.80万亩和94.82万公顷1422.30万亩,建设用地净增量分别为5.59万公顷83.85万亩和17.29万公顷259.35万亩,国土开发利用强度从2.02%提高到2.17%和2.47%;全省农用地面积从3176.09万公顷47641.35万亩分别增加到3236.95万公顷48554.25万亩和3252.67万公顷48790.05万亩,土地农业垦殖率从82.88%提高到84.47%和84.88%;全省未利用土地从578.32万公顷8674.80万亩减少至511.87万公顷7678.05万亩和484.55万公顷7268.25万亩,占国土面积从15.09%减少为13.36%和12.65%。2、农用地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应有利于增加耕地,或者不破坏耕作层。禁止擅自退耕还林。尽力复垦灾毁耕地。至2021年和2021年,全省耕地面积从609.44万公顷9141.60万亩调整为604.87万公顷9073.05万亩和598.00万公顷8970.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从15.9%调整为15.78%和15.61;各类园地面积从2005年的82.79万公顷1241.85万亩分别增加到94.53万公顷1417.95万亩和112.03万公顷1680.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从2.16%增加到2.47和2.92。稳步增加林业用地,至2021年和2021年,全省林地面积从2005年的2212.87万公顷33193.05万亩分别增加到2269.60万公顷34044.00万亩和2278.14万公顷34172.1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从57.75%增加到59.23%和59.45%。根本稳定牧草地,到2021年和2021年,全省牧草地面积由78.05万公顷1170.75万亩减少至77.39万公顷1160.8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从2.04%减少至2.02%。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等根底设施建设用地量增大,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有所增加。到2021年和2021年,交通水利等根底设施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分别从2005年的27.06%增加到28.18%和29.48%。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24.63%调整到2021年的37.87%,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75.37%调整到2021年的62.13%。二耕地保护目标1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近期2021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从609.44万公顷9141.60万亩调整为604.87万公顷9073.05万亩,耕地净减少量控制在4.57万公顷68.55万亩,建设占用耕地和耕地补充量为3.60万公顷54.00万亩,切实完成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规划期末2021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为598.00万公顷8970.00万亩,比规划基期净减少11.44万公顷171.60万亩。2根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根本农田保护面积495.40万公顷7431.00万亩,占规划基期和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的比例分别为81.29%和82.84%。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和根本农田建设,逐步建成年粮食单产4.5吨/公顷以上的高产稳产根本农田。三节约集约用地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1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目标。到2021年和2021年末,全省土地利用率将分别提高到86.64%和86.80%以上;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及城乡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提高中低产农田、林业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的土地产出率,推进土地集约型城镇建设,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更趋合理,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09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以内,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规划期内分别提高到74万元/公顷和83万元/公顷以上。2重点根底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目标。根据国家纲要下达云南省的指标,2021年和2021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总规模从20.98万公顷314.70万亩分别到达23.42万公顷351.30万亩和28.02万公顷420.30万亩,增量分别为2.44万公顷36.60万亩和7.04万公顷105.60万亩。安排新增根底设施用地到2021年为2.40万公顷36.0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1.42万公顷21.30万亩;到2021年为6.60万公顷99.0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3.29万公顷49.35万亩,并按照工程时序合理安排。3城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2021年和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从56.55万公顷848.25万亩增加到59.70万公顷895.50万亩和66.80万公顷1002.0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分别为3.15万公顷47.25万亩和10.25万公顷153.75万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量从13.93万公顷208.95万亩分别增加到17.50万公顷262.50万亩和25.30万公顷379.50万亩,城镇工矿用地增量分别为3.57万公顷53.55万亩和11.37万公顷170.55万亩,充分保障各项城乡开展用地。同期,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建设用地相应减少的原那么,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从42.62万公顷639.30万亩减少为42.20万公顷633.00万亩和41.50万公顷622.50万亩,减少量分别为0.42万公顷6.30万亩和1.12万公顷16.80万亩。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目标规划期内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万公顷3600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300万公顷4500万亩,加大对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损毁耕地的恢复力度。全面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的污染源。加强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保护,规划新增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到达400万公顷6000万亩,并在全省划定生态区面积2877.94万公顷43169.10万亩。五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在土地供给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上按宏观调控的要求,不断加强土地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提高土地管理效率和效劳水平。二、规划任务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统筹安排农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加强耕地和根本农田建设,稳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优质耕地不减少;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云南特色农业和生物产业,如烤烟、药材、花卉、热带亚热带农产品种植等的农业用地。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坚持需求引导与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城乡建设使用未利用地和缓坡、丘陵地,鼓励深度开发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三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加强土地用途管制通过省、市、县、乡各级规划对耕地保有量、根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量等主要规划指标实行逐级控制,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用途,使宏观战略目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使规划成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依据。四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保护根底性生态用地;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用地政策,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五优化结构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制定和实施差异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强化省级土地利用调控,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六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科学引导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优质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原那么,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修养等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七落实共同责任,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落实差异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云南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第三章 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的任务是,坚守8970万亩耕地红线,确保7431万亩根本农田,即2021年和2021年,分别确保604.87万公顷9073.05万亩和598.00万公顷8970.00万亩的耕地保有量,确保495.40万公顷7431.00万亩根本农田。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禁占用优质耕地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间隔功能,城镇建设、产业聚集、村落开展建设用地应避开优质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质量较差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到2021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60万公顷54万亩以内。二、加强坝区耕地保护,提高规划耕地和根本农田质量云南省灌溉水田、菜地等优质耕地主要集中于坝区,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对云南省具有特殊意义。城镇工矿建设和根底设施建设应尽量避开占用坝区优质耕地,坝区耕地除去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外,应优先划入根本农田保护区,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划为永久根本农田。三、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全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实行先补后占。各州市建设占用耕地原那么在本辖区内平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根底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量,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第二节 科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一、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支持滇西北高山峡谷区、滇西南的热带雨林区、滇东北的地质灾害高发区等生态脆弱区耕地整理,大力推进云南省粮食主产区、根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的实施。二、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和灾毁耕地复垦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灾毁耕地复垦整治,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三、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方案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土地整理开发工程建设标准和新增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具体方法,确保开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第三节 加强耕地和根本农田建设一、稳定耕地和根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稳定。划定根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定根本农田的用途,交通、水利等重点根底设施建设工程确需占用根本农田的,应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根本农田,确保根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根本农田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有效制止乱占滥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合理引导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农田的改造,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加强对田、水、路及农业根底设施的综合整治,将有条件的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稳产田。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沃土工程及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农田节水等重大工程,培肥耕地地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的要求,转变农业开展方式,开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在25个边境县开展“兴地睦边重大耕地整治工程,建设20万公顷300万亩高稳产农田,新增耕地1.33万公顷20万亩。鼓励将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根本农田建设。三、建设高稳产根本农田,提高根本农田质量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生物相结合的综合改进措施,推进根本农田标准化、根底工作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根本农田的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充分挖掘耕地的潜力,加大根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根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第四节 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规模,确保耕地长期稳定。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确保耕地的长期稳定和粮食平安,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尽量防止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那么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及行政手段等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第五节 控制灾毁耕地和生态退耕一、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针对云南省各类灾害频发的实际,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二、严格按国家政策实施生态退耕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按照国家生态退耕政策稳妥开展生态退耕。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方案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第四章 保障科学开展的建设用地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开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使用质量,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标准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根底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推进绿色经济强省的开展建设,促进“五个统筹。2021年和规划期末,分别实现建设用地总规模83.12万公顷1246万亩和94.82万公顷1422万亩,开发强度分别到达2.17%和2.47%,实现城镇工矿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09和110平方米。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建设与耕地保护的根本方法,是解决云南省土地供求矛盾的必由之路。规划2021年和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59.70万公顷895.50万亩和66.80万公顷1002.00万亩,人均用地为129.8平方米和133.6平方米,其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9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为140.6平方米和153.7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74万元/公顷和83万元/公顷。在节约集约用地条件下,规划2006-2021年独立工矿用地新增2.89万公顷43.35万亩,2021年达10.16万公顷152.40万亩。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各类与各级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方案之内。各类建设用地供给,都要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那么,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以内涵挖潜为主,积极盘活闲置和存量土地,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和建设用地整理,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通过土地复垦、空间置换,提高土地利用率。三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24.63%提高到2021年的37.87%,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75.35%调整到2021年的62.13%。严格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在保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相应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一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严格执行?工业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控制独立选址工程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二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坚持适度和有序的原那么开发利用,建设工业聚集区,重点开展电子、钢铁、电力、设备制造、化工、冶金等行业,其中以磷化工和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产业、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等是云南重点开展的支柱产业。在重点保障主导产业用地的根底上,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开展。三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合理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通过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城镇和谐开展。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给结构,优先保障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三、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乡统筹健全标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做好乡村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引导和标准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探索经济贫困落后地区的村庄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二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那么,对农村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鼓励农民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三加快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编制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根底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开展用地,切实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第二节 保障根底设施用地一、保障能源开展用地基于云南省的水能、矿产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一是开展壮大电力工业,加快建设澜沧江、金沙江、怒江三大水电基地和滇东、滇南、滇东北三大火电基地,把云南建成以水电为主的全国重要的优质能源基地。二是适应我国能源开展战略,积极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和油气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楚雄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前期工作。三是依据煤制油的研究开展情况,保障煤制油工程建设用地。四是保障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用地。20062021年安排新增能源建设用地2.68万公顷40.20万亩。二、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云南构筑成为我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桥梁,建设 “八入滇南昆、贵昆、成昆、云桂铁路,上海至瑞丽、北京至昆明、广州至昆明、二连浩特至昆明公路、“四出境中老、中缅、中越、中国经缅甸至南亚的铁路、公路大通道格局,规划20062021年新增交通用地2.83万公顷42.45万亩。其中新增铁路用地1.28万公顷19.20万亩。公路力争到2021年高等级公路接近8000公里,高速公路达32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不低于15000公里,新增公路用地1.11万公顷16.65万亩。进一步完善民航机场布局,迁建昆明机场,扩建版纳、丽江、大理等机场,新建腾冲、红河、泸沽湖、会泽等支线机场,新增民用机场用地0.44万公顷6.60万亩。发挥水运补充作用,建设金沙江、澜沧江、珠江三条对外水运通道,加强滇南、滇东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的联系。启动并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三、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合理开发和保护水资源,以加强水利根底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平安,满足用水需求,根本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重点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实施滇中调水工程和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开展重点江河湖泊和主要城市防洪工程,堤防和河道治理工程,以及高原湖泊的防洪治理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规划期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08万公顷16.20万亩不含库区淹没面积。第三节 保障城镇化开展用地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开展、合理布局的原那么,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城镇化开展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进程。一、积极推进城镇化开展大力推进现代新昆明和曲靖、玉溪、红河、大理等4个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州市府所在地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县城、中心集镇和边界口岸城镇建设,努力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开展、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网状城镇开展体系,城镇化率到2021年到达46%以上。鼓励和支持城市之间开展分工协作,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开展潜力大的区域构建滇中城市群、红河城市群、普洱宁洱景洪城市群、大理城市群、保山腾冲潞西瑞丽城市群,带动区域经济开展。坚持城市建设与产业开展良性互动,促进城镇建设与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效劳业开展的有机结合。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加大根底设施建设投入,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二、积极开展中小城市积极推进昭通、楚雄、保山、临沧、文山等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其它资源环境、产业、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节点城市建设,着力把丽江、香格里拉、景洪、思茅、潞西、六库开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重点城市;加快县城建设,以城镇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开展。三、支持旅游小镇和中心小城镇建设积极支持旅游名镇和旅游小镇建设,推进云南省旅游业的长足开展。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支持中心小城镇开展建设,发挥特色,找准定位,加快开展一批特色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开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第四节 保障工业、矿业开展用地一、保障工业开展用地。做强烟草、能源、冶金、化工、机械、医药、信息、建材、农特产品加工、造纸等十大重点行业,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全国最大烟草及配套产业基地、磷化工及磷复肥基地,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工业基地、云药基地、煤化工基地、农特产品加工基地、林浆纸工业基地等八大基地。保证这些工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用地根本需求,保障云南省经济多元化开展格局的形成。二、保障矿业开展用地。稳固优势产业地位,深度开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业,突出资源优势,满足新型工业化开展用地。建设配套煤矿,建成滇东、滇东北、滇南三大煤电基地,配合国家推进石油天然气建设。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基地,保障有色金属矿业用地。支持有色金属老矿区、重要矿产集中区的地质勘查;推进矿山复垦,提高矿山破坏土地的复垦率。推进“矿肥结合、“矿化结合、“磷电结合,形成全国最大的磷化工基地和辐射西南、面向东南亚的煤化工和盐化工基地,延伸化学工业价值链。三、合理布局工矿开展用地。遵循多极多轴线的空间布局原那么,依据地质地貌、水、土地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开展阶段和工业化的实际要求,保障工业矿业开展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盘活存量用地,形成合理的工矿开展空间布局。开拓工矿用地的新空间,积极推进工业和矿业开展向山区和半山区开展。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调剂地域开展不平衡导致建设用地的余缺,适应社会经济开展新形势,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增加建设用地弹性,根据产业政策、区域布局、投入资金和工程的区域带动效应进行用地供给,优先保证促进和保障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开展的工程用地。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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