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科學觀-尢智表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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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科學觀尢智表居士著序緒說一、佛教是純理智的宗教二、佛教的研究精神三、佛教的平等觀四、佛教的緣生觀五、佛教的積極精神六、佛教的入世應用結論序余自五十餘年前始讀歐美數理化工專科譯籍,知此種知識實為今日立國要務,故汲汲以輸入歐美新文化為事。又因受自然科學之暗示,認為一切宗教皆是迷信。直至四十餘年前在南京聞楊仁山老居士說法,始知佛法實是真理。然自然科學日益發達,則認一切宗教與佛法皆為迷信者,亦必日益普遍,殊非社會之福。欲救此弊,非及早努力向自然科學家說法,俾知佛法確是真理,且有使人心向善安定社會之效不可。自然科學家既有此正知正見,則一般社會自不至於誤認宗教皆是迷信,而使人心惡化矣。余既學自然科學,又幸已聞佛法,則向科學家弘法,舍我其誰?然我國科學落後,為歐美各國所蔑視,急則治標,仍不得不先努力於輸入歐美文化,而置弘法為緩圖。故直至二十年前,方始寫科學弘法文字。自是厥後雖陸續常寫,然流通不甚廣,收效殊淺鮮;曲高和寡,不勝遺憾焉。本年七月,漢口正信月刊,登尢智表居士此文,余捧讀之下,見其以科學方法研究佛經,無一語不合科學,無一語不合事實。唱予和汝,今乃見之,喜極欲狂。正擬設法通訊,而尤居士先我著鞭,來書商榷。讀之知尤居士亦電工同學,民十三年畢業交大電機系。其叔尤景溪居士,前清秀才,於佛學極有根柢,尤精楞嚴及台賢教旨。智表居士之起信,得力於其叔之家學淵源者居多。智表居士畢業交大後,曾任商務印書館編輯,與其叔同僦居於上海閘北,時相問難,又得遍讀東方圖書館藏書,故佛學大進。後又留美國哈佛攻無線電。返國未幾,其叔西逝。返國後,歷在空軍服務,浙大任教。抗戰中奔走後方,和平後受湖北省政府委託,籌劃開發鄂西神農架森林。該處周圍數百里,古木茂密,為數百年之處女林,僅成材之冷杉一種,達八千萬株,足供中國之命運鐵路計劃,建造十四萬公里鐵路所需枕木之兩倍餘;近正派隊勘測交通路線,一俟此路線勘定,再據以擬開發計劃,籌組木材公司,從事開發。此於國計民生,裨益均非淺鮮。將來尤居士在世法上之豐功偉績,與出世法上之六度萬行,相得益彰,必能於閻浮提大放光明也。尤居士來書,有云:竊觀我國學者,所知障太重,對此微妙無上之佛典,竟棄不一顧,抑何可憫。倘有虛心一讀而不傾倒者鮮矣。又云:果能治學者皆通內典,從政者咸信因果,以科學養生之術,行菩薩度生之行,則中國將為世界文化之領導,融萬國為一家,保和平於千秋,復何難哉?云云。嗚呼!佛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今以凡夫肉眼觀之,則熙熙攘攘者,無不已得人身,人身尚不算難得。然末法時代,大心居士,雖相率創辦佛學雜誌、佛學出版機關、大藏經刊行會、佛學圖書館等,而薄福德之新知識分子,被成見所障蔽,竟無緣得見其一字一句。聞佛法之難,且千萬億倍於得人身,不亦大可悲哉。若尤居士者,金剛般若經云: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故得如是無量福德,為一般新知識分子所望塵莫及,非偶然也。特敘其緣起以告讀尤居士之文者。三十五年十一月王季同緒說佛教這古老的宗教,一向是被人認做迷信的。從它的外貌上看,確是帶上濃厚的宗教色彩。人家看見了裝金的佛像,聽到了鐘磬梵唄,就硬說是拜偶像;再看見了寺院裏僧眾的生活,就硬稱他們是社會的寄生蟲。那裏知道佛教裏一事一物,都有理論上的根據,只是這種理論太高深了,非但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講明白,而且要有相當學問基礎的纔能聽得懂。說佛教是迷信的人,其實他自己倒是犯了迷信的病,因為他並不曾徹底的研究過佛理,有的甚至連佛教的普通常識也不知道,祇是人云亦云,這才是真的迷信迷信他人的胡言。佛教可以說是宗教,也可以說不是宗教,這要看你對於宗教二字下的什麼定義。如果拿Religion的原義來說,是指崇拜一神或多神的宗教,則佛教根本就不是宗教,因為佛教是不主張神權的。若就廣義的解說,凡有所宗有所教的皆得稱為宗教,如孔教道教等,則佛教亦可以說是宗教。自從科學發達以後,所有崇拜一神或多神的狹義的宗教,早已受不住科學的攻擊,惟有佛教則不然,科學愈昌明,佛教的教義愈發揚光大。近年來世界各地佛教的日漸興盛,實與科學之進步成正比。即如我國近年來佛教徒中,就有不少是科學家和工程家。這是因為佛法的理論,都能透過科學的考驗,故凡對於科學造詣愈深者,愈能解釋佛經中素不能解的文義,從知佛教中一切事相,在常人視為迷信者,都有其健全而堅強的理論基礎。作者因據此作佛教科學觀,請陳其說於後。一、佛教是純理智的宗教大家都知道科學是理智的產物,不知佛教也是理智的產物。惟其同是理智的產物,所以從科學的立場來看佛教,要比從哲學文學政治經濟各方面來看,要看得更清楚而正確。科學曾經照破了數千年人類的愚闇,解除了人類的迷執,佛教對於人類也有過同樣的貢獻。茲縷述如左:(一)破除迷闇人類一向就有很多的錯覺,如不用理智來精細推測,往往被其所惑,將錯就錯。最簡單的例子,如從前大家公認地面是平的,是方的,是靜的,太陽是動的,後來科學家說明地是球形的,是自轉的,是向日迴繞的。又如日蝕和月蝕,從前認為極神秘的,現在都知日蝕是日被月所遮,月蝕是月被地影所蔽,都可以事前推算其時刻。我又記得在幾何學課本的開端,就有幾個例子,說明眼睛有種種錯覺,內有一個例子,是把兩根平行而同等長的兩根直線,兩頭各加和兩種花樣,就會令人覺得這兩根線是一長一短的。由此證明單靠眼睛來辨別長短是靠不住的。再如我們在晚上看見天空中的星,我們以為它是存在的,但天文學家告訴我們,有很多星離我們地球的距離,遠得異常,不是用里程來計的,是用光速和年數來計的,名曰光年,一光年的距離以每秒三十萬公里乘一年所有的秒數。距離遠的星有數十光年。所以我們看到這顆星時,已是幾十年前發送出來的星光,現在這顆星早已飛到不知那裏去了。又如我們現見室內的桌子椅子筆硯杯盤都是靜止的,堅實的,但物理學家告訴我們,這些物質的原子,同太陽系一般,電子迴繞了原子核,以光的速度旋轉著,而原子與原子也是時刻不停的振動著,電子與原子核,原子與原子之間都留著極大的空隙,疏鬆得異常,和我們所見外表的靜止堅實,完全不同。可見我們的眼睛實在看不到物體的真相,必須用合乎邏輯的理智才能推得正確的答案。佛教也同樣的糾正了很多錯覺。我國向有天無二日的古語,但佛經上說三千大千世界就有十萬萬個太陽,幸而中國的帝王氣度大,沒有把大逆不道的罪名,加諸佛經,像哥白尼所受的一般。現在天文鏡裏證明天空裏所有密集的恒星,一個個都是太陽系。又如我國詩文中常常提到月有陰晴圓缺之句,月的圓缺本是古人的錯覺,若月球果有圓缺,則又是誰把它鑿缺?誰把它補圓?佛經上說得好,它不說圓缺,只說白月黑月,這不啻說明了月球反射日光的全部道理。凡是沒有讀過生理學的,都以為我這個身體,只有我一個人獨佔,那裏知道這個肉身裏有許多種微生蟲盤踞著,和我一同享受。佛在二千五百年前竟大膽的告訴我們,說人身是蟲巢,大別之,有八十種蟲,詳見治禪病秘要經及正法念處經。佛經不單說出各種蟲的名字,而且描繪牠們的動作形態。在科學沒有發達以前,要一般人信受此說,真不容易。佛確說得這般清楚,而且佛自說,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但這樣微小的蟲既非肉眼所能見,當時又無顯微鏡可供人檢視,如何能教人徹底了解。現在則稍具生理學常識的人,就很容易接受了。佛經上又說佛觀一勺水,中有八萬四千蟲,現在也覺得沒有問題了。在代數沒有發明以前,大家只承認正數而不承認負數和零,更不曉得什麼叫做幻數。這表示那時人類對於數的認識並不圓滿。佛教對於任何觀念都很圓滿周遍的,例如說觸覺,普通只認身物相合為觸,不知觸離時亦有所覺,若離時不覺其離,則合時亦將不覺有合,故佛經於合時名合觸,離時名離觸,亦猶代數中於正數之外,亦承認零數。又如說樂是樂受,苦是苦受,不苦不樂叫做捨受,相當於正負零三個位置。又如說善惡之外,把非善非惡叫做無記。這都表示佛教說法的圓滿,有與科學精神相同而又超過常識的地方。還有一件事,是科學和佛教同樣破斥的,就是靈魂。一般人相信靈魂的理由是:人的軀殼是肉體、是物質,物質是無靈知的,所以必須有個有靈知的靈魂來主使它,譬如一輛汽車,必須有一個司機去駕駛它。這個靈魂是藏在肉體裏的,肉體有了靈魂就成活人,靈魂離開了就變成死人。此說好像言之成理,但拿邏輯或因明學來測驗一下,就發現它的過夫來了。我們現在問他:這個靈魂是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他若說是物質的,則此物必有長短重量,現在人體的解剖學已很發達,人身各部分構造,知道得很清楚,雖小至細胞細菌,也各各知其名稱作用,但從未發現一件不知名稱作用的奇怪東西,若說此物在解剖前或者在人死時早已發出體外,然此靈魂既為物質,則如無動力推動,決不能自飛,若藉人身內的熱力射出體外,則死人周圍必可找到。況且物質是無知的,靈魂既是物質,則肉體又何需乎另一無知的物質之主宰?若說物質有知,則肉體自有知,更何需乎另一有知的物質為之主宰?所以說靈魂是物質的,決不能證成他的理論。他若說靈魂是非物質的,則我們要問:非物質的東西,怎麼會在身軀內跑進跑出?既然說跑進跑出,就不能說是非物質了。佛教既破斥靈魂,那未生時作主宰,死時受輪迴的又是什麼呢?佛教的解答是:因為這個東西是萬物的本體,是無形無相,不住內外,不出不入的,佛教強名之曰神識,曰佛性。神識是指被物欲蒙蔽了的本體,佛性是指沒有物欲繫縛的本體,其實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它和一般人所說的靈魂,是有本質上的不同,人們認為靈魂是有形相的,是住在身內的,是能出入的。不過,話得說回來了,神識佛性雖然無形無相,不住內外,不出不入,然而遇緣成熟,也可以顯示出入內外有形有相的物質,所以它既非物質又非非物質。現代科學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沒有能力去加以解答,祗是武斷地說:沒有這回事,就以為破斥完畢,而佛教則以佛親證的現量,能說明是非,剖釋真偽,同時指示我們用各種的法門修行,以便和他同樣證得真理。所以科學和佛教真是世界上的兩盞明燈,它們照破了世間的愚闇,解除了人們的迷執,使人類的智慧得以無止境的發展,而達到無上的正覺。可惜現代的科學還只限於明瞭物質的相貌,凡有關於心的部分,仍非借重佛教的一盞慧燈,不足以破闇除迷。例如關於人身各種器官的感覺部分,就牽涉到心的問題,由這種種感覺引起許多心理作用(百法明門論稱之為心所有法),佛教對此研究得很精細,遠非現在的心理學所能企及。今假定我們聽一個音樂家演奏某一個名曲,耳識就辨出它的旋律,意識隨即分別出它的情調,由此引起許多心所,使我們感覺到優美悅耳,遂發生種種幻想,因而起愛好心,戀戀不捨(若就法相宗的名詞來講,就是引生了觸、作意、受、想、思、貪、癡、放逸諸心所)。這是指對於音樂已有相當訓練的人說;若是一個根本不懂音樂的人,則聽了此曲之後,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旋律,更懂不得情調,只覺咿唔滿耳,非但不發生愛好心,恐怕反而會討厭。若就物理學的分析,這一支名曲,不過是一連串的空氣波,包含著各種週波率的正弦曲線(亦名諧波),這就是耳膜受到空氣波振動時的真實狀態。耳根的現量境界就是如此。從耳識所辨出的旋律,意識所辨出的情調,在這許多正弦曲線上是無法找出來的;至於受好和厭惡,絕然相反,更非曲線上所能有。我們往往忘卻了這一點,把耳識意識所分別所引生的東西,硬加在這一串曲線所代表的空氣波上,而執為實有,這是我們最大的錯覺。這種錯覺已不知不覺的深入我們的膏肓,除了佛教以外,再無人指出此錯誤。於是大家都說,這是一支哀艷的名曲,好像哀艷是此曲所實有,而忘卻了這是唯識所變。又如蔥蒜,喜食者謂之為香,不喜食者謂之為臭,若香臭味為蔥蒜所實有者,則不應因人而異。(二)揚棄情感佛教可說是專門在找出人們的種種錯覺幻覺,而加以合理的糾正,使人們走上覺悟的大道。所以佛教是純理智的,非惟不雜一點情感,而且竭力的揚棄情感,這是和科學完全相同的。哲學雖也特重理智,但持論立說,終不免有門戶之見,黨同伐異。其他社會科學,要亦未能免此。至文學藝術則偏重情感,情感盛則理智弱,故文藝的評價,千古無定論。情感與理智往往是互為消長的,一個人受到情感的衝動時,理智常因此消減,也可說被情感所矇蔽;反之,當理智發揚的時候,情感(例如恐怖、貪愛等心理)也會消減,理智如日光,情感如浮雲。即如愛子之情,雖屬人倫至情,往往使父母對子女的行為判斷錯誤。又如愛國的熱情,雖不是私情,但有時會失卻理智的控制,而釀成慘禍。至如男女戀愛情熱,則往往做出不智的行為,甚至作最愚癡的情死。在佛教的立場看,這種種情感雖有公私輕重之分,同為癡愛則一,皆在淨化之列。所以楞嚴經說眾生的升沉六道,以情想來分,想多即升,情多即沉,純想升天,純情入阿鼻獄,情想均等,生於人間。科學家的研究態度,向來是不夾雜一毫情感的,而對於想像力則極端重視。所有原子的構造,天體的運行,電磁波之傳佈,各種儀器機械的複雜結構,都有賴於想像力以補肉眼之不足。例如投影幾何學就是需用想像力最多的學科。學生學習此科時,必先想像空中有三塊透明的平面互相垂直相交,由此劃分八個象限。再次想像有一某種曲線,或某種平面,或某種立體,安置在某一象限裏。再次想像有三種光線,從三個方向,各各分別垂直投射到三個基本平面上。由此想出在每一平面上,所得到的某線或某面或某立體的投影。這三種投影,在現在的機械畫,或建築圖樣上,稱之為正面圖,倒面圖,平面圖。如再想像用一個平面,依某種角度,割截某一立體(某種機器或某種建築物),把這割截面上所接觸某立體的線條畫出來,就成為截面圖或剖面圖。這種想像力對於一個學習純粹科學或應用科學的人,極端重要,但絕對不需要你加添幾根優美的曲線。一張機械畫的價值,在乎正確,不在美觀,連畫上的字也只准你寫簡單整齊的工程字,而不准你寫花體或美術體。佛教中教人利用想像力來修行的方法很多,總稱之曰禪觀。例如五停心的五種觀法:一、不淨觀;二、數息觀;三、慈悲觀;四、因緣觀;五、界分別觀。此外又有法空觀、唯識觀、法界觀、圓頓觀,和觀無量壽佛經所舉出的十六種觀法。其中有觀想佛教義理的,也有觀想物質形態的。如不淨觀的對象就是人身的構造,九想觀的對象是人死後身體敗壞的過程。十六觀的第一觀名落日觀,教人觀想西方落山的一輪紅日,要看得閉眼開眼,了了分明,纔算成功。第二觀以下是教人觀想極樂世界的種種人物景象。這種想像法簡直與投影幾何如出一轍。以著者的經驗論,因為早已受過投影幾何的訓練,所以作落日觀時,並沒有多大困難,最近入寂的王小徐居士也喜歡作第一第二觀,大概也因為有過同樣訓練,易於作觀的關係。但是在作任何種禪觀的時候,正在訓練高度的想像力,萬萬夾雜不得一些情感,如貪愛心、厭惡心、恐怖心、悲哀心等,否則即有入魔的危險。(三)發起正信梁啟超先生說:佛教是智信,而不是迷信,可謂確論。佛教的所謂信仰,是指信仰理智上所能推測得到,而在事實上或許尚未能證驗的理體,與其他宗教所信仰的對象完全不同。佛教徒所信仰的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佛性中具足一切法,本來清淨,本不生滅,本不搖動;萬事萬物皆從因緣和合生,無有自性,唯心所現,唯識所變。信仰佛教的目的,在獲得無上正等正覺,這就是智慧發展到最高超的地位,也就是人生進化到最完美的境界。若把其他宗教的教人信仰一個萬能的造物主,使信徒甘願做他的兒子,汨滅了自己的個性,放棄了自己的主權,埋沒了自己的理智,和佛教的信仰一比,真如天淵之隔了。佛對我們說:你們都有佛的智慧德相,因為你們被五欲雜念所蒙蔽不能證得,所以長受諸苦,無從解脫。我們聽了,知道我們本來和佛平等不二,就會立刻起了自尊心,發出勇猛精進心,勤修諸善,力求無上正等正覺。反之,我們若聽了其他宗教的話,說我們是神造的,賞罰之權操之於神,我們只能像奴隸般侍奉主人;如果奉命惟謹,死後升天,還只配做他的兒子,絕不能同他享受同等的權利,試問有丈夫氣慨的人,能受得了這般侮辱嗎?學科學的人似乎是只重理智而不講信仰的,但仔細說來,科學也是有信仰的。譬如我們學物理化學的時候,我們所做的實驗僅及全部學理的千百分之一。我們是一一試驗後才接受這許多學說呢?還是不等到完全試驗就信任它呢?事實上我們都已採納後者的辦法,毅然決然的信仰它。因為我們已經用理智去了解很多的理論,並沒有找到某一科學家有誑騙的例子,所以相信其他雖未經我們親自證驗過的也同樣的可靠。所以科學者也有他的信條,他相信凡是根據於人人所公認的公理而演繹出來的繁複的理論,也必為人人所公認的真理。他相信所有歸納出來的假定或理論,在新的例外沒有找到以前,至少可認為適用於現在情況的真理。他相信一切物質的變化,都受因果律的支配,決不是無因生的,更決不是造物主所造,也決不能由神權來主宰的。佛教徒的信仰正和科學家的信仰抱同樣的態度。他們因為已經用過理智了解佛教中的若干理論,並沒有找得不合邏輯的地方,也找不出誑騙的理由,所以也就毅然決然的信仰其他未經證驗的理論。例如佛性,大多數佛教徒都還沒有親證到,那只有信仰佛語不虛,然後再依教修行,以求證實。一旦我們親證到了,那時已成事實,便談不到信不信了。譬如我說,肚饑時吃飯可飽,此事人人皆知,用不到勸人信仰。但是我若說,肚饑時吃某種維他命丸也可以飽,這就非用學理上的論據,不能教人生信,否則只有請人實地試驗。倘使無丸可試或竟無人肯試,這也不妨,只要我提出的理由充分,也還有人相信。若是我說,肚饑時,只要別人吃飯,我就會飽。我說這話時,不要說試不試,就是我提出任何理由,人家也不會相信。所以一般宗教家說一人死難,能替萬人贖罪,這話怎麼能使人信受?有之,則惟迷信而已。二、佛教的研究精神佛教教人信,也教人疑,所謂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所謂信者,是信言語文字能夠解釋明白的理;所謂疑者,是疑言語文字所不能表達的事。中國的禪宗就是教人提起一個疑情,死心參究,等到功夫成熟,自然還你個消息。佛教所研究的範圍很廣,研究的野心很大。普通人以為科學家最善懷疑,最喜歡研究為什麼,其實也並不如此,科學家大多只問什麼,而不大敢問為什麼的,最敢於問為什麼的恐怕只有佛教了。例如電學家只說明鐵的分子排列整齊就會發生磁力,但不再問為什麼發生磁力,為什麼銅分子排列整齊不會發生磁力。又如大家知道水到了攝氏一百度會變成蒸汽,科學家只說明如此如此,但並沒有說明水為什麼必須吸收了潛熱才能變汽,也不再問這潛熱為什麼會潛藏在蒸汽內。牛頓只發現了地心的吸引力,但至今沒有人說明地球為什麼有吸力。所以我們不要迷信科學,以為世界上所有的為什麼都被科學家解答了,其實單就物質一方面講,尚有無窮數的為什麼始終沒人解答,而且始終還沒有人敢問一句為什麼。佛教徒確實是勇敢而聰明得多了,他好像獅子受了獵人的一箭以後,他不看箭傷,偏要看這箭的來源。佛教處處在找個因,就是處處在問為什麼。人生宇宙的問題,並不是單從物質方面可以求到解答的,必須在精神物質雙方面去研究的。所以佛教的研究精神實較科學為偉大。(一)研究的方法科學的研究方法,不外乎邏輯中的歸納和演繹二法。歸納是從一一物的功用變化,求得其共同遵守的規律。演繹則是從某幾條已知的公理,或已經證實的規律,再推求未知的理論。科學家使用這兩種方法時,態度是非常嚴謹的,但是有時歸納所得的結論,未必可靠。例如牛頓萬有引力的公式裏沒有把物體運動的速率加進去,又如物質不滅能量不滅兩定律的錯誤。但根據演繹法而建立的各種算學則尚無此弊,因為他們所根據的基本理論,雖非如佛教中淨智現量所證,然亦並不違反世界現量,故在佛教徒的眼光看來,可認為是事實的。佛教中所用的研究方法,較諸科學更為嚴謹。根據佛教的內明,所謂事物的真相,必須用遠離煩惱所知二障的淨智真現量,方能顯現。今為通俗計,不得不退一步而採用因明學之現量及比量,此種現量比量實與科學家的理智相符,亦為人間所共同承認者。故因明學的三支式與邏輯的三段論法相同,惟次序恰恰相反。因明是先出宗,次出因,最後出喻;邏輯則先立大前提,次立小前提,最後立斷案。斷案即因明的宗,小前提即因,大前提即喻。茲舉例表明如左:A邏輯三段論法(1)大前提 凡金屬物皆能傳電(2)小前提 鋁為金屬物(3)斷 案 故鋁能傳電B因明學三支式(1)宗 鋁能傳電(2)因 因鋁是金屬物(3)喻 現見所有金屬物皆能傳電。例如銅同喻現見不傳電者皆非金屬物。例如瓷異喻這兩種論法除大前提與喻稍有不同外,其餘皆同。因明的喻支分同喻異喻,比大前提為周到,而且喻中避免凡字,特用現見兩字,亦較大前提為靈活而無過。喻支是很穩健的歸納法,大前提的凡字則頗易流為武斷,蓋鋁之能否傳電,尚待推斷,何以在未斷定前,就說凡是金屬物皆能傳電,豈非冒險。故如對敵方辯論時,用邏輯的三段論法便不如因明的有力而無過。於此可見佛教所用的研究方法的嚴密,較諸科學方法猶有過之。(二)研究的工具科學家對於研究時所用的工具極為注重,他明知眼耳身三根(鼻舌兩種器官在科學研究中並不重要,各種香氣和味道是否也可用各種波動曲線來表示,現在尚未提及)對於光、聲、熱、硬度的分辨,不夠精細,而且各人的辨別力不等,漫無標準,所以早就想出許多儀器,如測光計(照相用之感光表亦是一種)、波動儀、音叉、硬度計、寒暑表、熱量表等,假借各種物體的感受力,作數量的表示,以避免主觀的錯誤。其他如測量天體,則有天文鏡,察看極微的生物,則有顯微鏡。又如電力電波和磁力線等,根本不是器官所能感覺的,則有各種電表及磁場強度計。又有測量距離角度的經緯儀等測繪儀器,測量液體濃度的比重計,測量重量、厚度、長度、時間等都有極精密的儀器,種類名稱,多至不可勝數。科學家利用這許多精確的儀器,得到很寶貴的各種單位的數量,由此用算學的演繹法,推求各單位數量間的關係,並據此繪成種種曲線圖表,以說明各種物質的變化。那麼,這許多儀器該是百分之百的正確了。不,這些儀器都是有錯誤的。科學家明知其有錯誤,所以又想出糾正錯誤的方法。科學家用種種儀器去彌補器官的缺陷,又用理智去糾正儀器的錯誤,但運用這理智的是誰?這個東西萬一有錯誤,又該怎樣去糾正它?科學家始終沒有懷疑到這一點,不肯也不敢再提出這個問題,只得截去這一段疑問,讓哲學家去胡思亂想,讓宗教家去說神說鬼。佛教卻能緊緊地抓住這個問題,認為這是一切工具的主要工具,是一切儀器的標準儀器,是能照一切物象的明鏡,萬一這主要的工具失了效用,標準儀器失了正確性,明鏡上蒙了一層塵垢,則一切的一切都非真相。佛教指示我們,所有眾生的心體都如明鏡,與佛無二,只因明鏡上都蒙了塵垢,失了照的功用,必須加以磨洗的功夫,才能恢復其朗瑩的本體。浩如煙海的三藏十二部經,無非說明種種的塵垢有種種的磨洗方法,其目的無非要恢後明鏡朗照的功用,使對於宇宙人生的真理,能徹底的明瞭。可是,磨洗的功夫真不簡單,磨洗也要用磨洗的工具,磨洗的方法。現在寺院裏所供的金身佛像、鐘鼓魚磐、香花幢幡,在一般人誤認為迷信的,那裏知道這就是磨洗的工具。在密宗寺院裏,佈置得更是光怪陸離,使人感覺到神祕,其實佛教裏根本沒有神秘的東西,事事物物都有理智的根據,不過因為理論深奧,一般人不容易懂得罷了。再看到淨土宗的精勤念佛,禪宗的坐香跑香,律宗的開堂傳戒,以及其餘教宗的看經作觀,無一不是磨洗的功夫。所以我在此懇切的勸請讀者,切莫對上項事物作迷信想、作輕蔑想、作神秘想,要知佛門中一舉一動、一事一物,無不從大覺的淨智中流出,正所謂佛法如甘露水,滴滴皆甜,如摩尼珠,面面皆圓,讀者試嘗一滴,便知此語不虛。(三)研究的對象科學家所研究的對象,是物質的構造,物質的運動變化,物與物的交變,及變化中所發生的各種數量的關係。以佛學中的名詞來講,就是僅僅研究到百法明門論所說的色法,和時、方、勢速、次第、等幾個不相應行法,而並未研究到心王心所等心法。以色法與心法比較,色法遠較心法為呆滯;心法的生滅變化,靈活異常,不如色法之容易捉摸。但色法雖然簡單,科學家研究時,仍不能作總合的或整個的研究。如有甲種現象的變動,受到一種以上的他種現象乙丙丁等的影響時,惟有將丙丁等現象停止動作,只剩乙種一個現象動作,然後方能推知甲乙兩種現象變動的因果關係。例如電流的強弱,是受電壓和電阻二者的影響,要明瞭電流與電壓的關係,必須使電阻固定不變,或要明瞭電流與電阻的關係,則必須使電壓穩定不變。所以科學家研究的對象,常常把繁複的事物,設法化為極單純的變化,決不能把整個變化一起研究的。這樣把研究對象單純化的方法,佛教也是採用的。佛教所研究的對象不僅是色法,而是色心混合之體,其變化之錯綜繁複,遠在色法之上,故研究時亦必須使此對象化為單純。現在佛教中最盛行的念佛法門,即是使注意力集中在南無阿彌陀佛六個字上面,不使散亂。又如參禪之參究一句話頭,教人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及其他種種禪觀法門,亦無非是這個意思,等到心的作用從單純而入正定,猶如風靜浪止,水面如鏡,再以此鏡照一切物象,自然得到真面目,與我們用紛亂心看到的完全不同。我們的紛亂心猶如起了風浪的水面,光影雜亂,當然照不出事物的真相了。上面所講的單純化的科學方法,在應用到無情物上面,並無不當,但若應用於有情物上面,如研究生理或心理的種種反應,就感覺困難了。現在的解剖學雖然很發達,人體各部的機能都很明瞭,但這已經變為死體的研究,而不是活體的研究。因為人體裏不單物質的因素非常複雜,而且還夾雜著無數的心的因素,在活的時候,研究的人無法使這許多因素停止,於是就不容易考查某種單純的關係。若任令這許多因素存在,而欲考查一整個的活潑潑地心色混合的動態,那就使科學家束手了。對於這種問題,則惟有應用佛教所修的定慧纔能夠解答。三、佛教的平等觀世間所謂平等的意義是狹小的、枝末的,僅僅只講到政冶地位的平等,經濟地位的平等,教育機會的平等,男女權利的平等,而不能講究徹底的平等。人生來就有很多的差別,論家世、論相貌、論品行、論智慧、論體格,就有貴賤、美醜、剛柔、智愚、強弱之分,根本就不能平等。但就佛教的教義說,這不過是假相的差別,論其理體,實是徹底的平等。所以佛經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平等平等。佛教所說的平等,不是局部的,乃是全面的平等,不單說人與人平等,佛與佛平等,人與佛、人與動物、人與天神鬼獄都是平等。不單說有情平等,一切心法、一切色法、心法與色法、因法與果法,無不平等。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但眾生所以有差別相者,因為迷失本性,起顛倒邪見,遂妄見種種差別,實則各各本性依然平等,未嘗改變。這是佛教的基本理論,全部教義皆從此流出。(一)人我的假相佛教說人是五蘊集合之體,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色就是物質,受想行識是心的四種作用。受就是苦樂憂喜的感受力,想是思想或想像力,行是造作善惡的心理行為,識是辨別力或判斷力。現在就物質方面來看,各人的身體,不外是皮毛骨肉津血,若是送到化學試驗室作化學的分析,則結果無非是炭氫氧氮磷鉀鈣鐵等等的一大群原子罷了。你的身體是如此,我的身體也是如此,所以世界上的動物身體無不如此。我總不能說我身上的鐵原子,和你身上的有什麼不同?所以從物質方面的分析,我和人和一切動物,實在找不出不同的地方。再從精神方面講,孟子早就說過: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辭讓之心,人皆有之。這就是說人人皆具受想行識四種精神作用,並無分別。再推而至於動物,縱然想行識的作用不如人類之強,但感受苦樂之情則顯而易見。從高等動物以至下等動物,無不表示貪生畏死、避苦趨樂的心情。所以佛說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平等無二。然而我們偏要從這五蘊集合的身體上,妄起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執,把和我對待的人,看得和我絕然不同,對這假我則竭力供奉,惟恐不足,處處在謀求名譽利益,歸諸於己,甚至不惜殺害眾生,取其血肉,供我口腹。如果人家損害到這假我的名譽利益,就會發出瞋怒心、惱害心,不惜以全力與人博鬥。如果力量不足,則又用出種種機巧權詐心,總期取勝。他那裏知道,我本假我,敵非真敵,一旦悟得此理,豈不啞然失笑!佛經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現在世人所執之我,就是五蘊的因緣所生法,在受想行識的心法上既找不出我來(現在宗教迷信靈魂為我,上文已予駁斥);在物質上,非但皮毛骨肉津血上找不出我,就是一顆顆的原子上,更沒有我。所以徹底的講,這我相是空的,但就世俗講,不妨立此假名。我們只要不生執著,不起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看得人我平等一體,但知為一切眾生謀利益,這樣就是行乎中道,實行佛教的教義了。再進一步講,佛教不但說,人沒有我相,就是一切法也沒有我相。所謂法無我者,即是法無自性,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生;若有自性或實體,則不必待眾緣生。非但物質是如此,所有一切名詞、一切學說、一切主義,無不如此。譬如國家,就是由土地、人民、主權,三個因素和合而成,失去了任何一個因素就不成其為國家,每一個因素並不就是國家,但離此三者,國家並無自體。因其無自體,所以說國家是從三者出生的假相。又如軍隊,也無自體,剋實言之,不過是一群的老百姓,受了軍事訓練,穿上了武裝罷了。我們若作如是觀,方能懂得事物的真相,而不被假相所惑,妄起種種邪見。就是有大部分學說主義,亦無非是一群名詞的集團而已,那裏有真常不變的實體。現在有很多人迷信部份主義,迷信侵略武力,認為真實可靠,去維護人我法我的假相,在佛法中謂之愚癡,謂之可憐憫者。然則,有人聽了便詰問我:你所說的佛法,也無自性,也是空的,是假的了。我說:一點不錯,你這樣才懂得佛法了。金剛經上早就說過: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說: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佛為眾生說法,是因為眾生愚癡,眾生有種種邪見煩惱,佛即為說種種法以對治之。所以佛法是建立在眾生的愚癡上面,愚癡若盡,佛法亦無。(二)客觀的真義現在人對於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觀二字,以為這是科學精神。其實這二字究作何解?可沒有人徹底地加以研究。依佛教來講,既然有觀,即有能所。能觀是主,所觀是法,故凡有所觀,必是主觀。所謂客者,是有情,是無情?無情無觀,有情則觀者為主,主客無定,在我為客,在彼為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觀並非了義。今順世俗意義講,所謂客觀,不外三點:一、不夾雜感情的成分;二、依據公認的事實;三、根據理智的判斷。在世俗上,只能做到這三點,就算是客觀的了。但就佛教的了義教來說,這種客觀還不夠徹底的。佛教說一切法本來清淨,本來平等;眾生愚癡,於此清淨平等相中妄見我相,執為實有,於是對於我的周圍,執為非我,而以我為中心。凡非我而順我者,我則貪愛之;逆我者,我則嫉惡之。此眾生如此,彼彼眾生無不如此。於是本來清淨、本來平等者,今則變為混濁而不平等。譬如一池春水,清平如鏡,忽以亂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無數同心環形。每一圓心,喻如一個眾生的我相,從此中心起無數環形波浪向外散展。由於無數環形波浪相互衝擊,遂使清淨平等的水面,幻起濁亂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沒有一個水分子不受到各個中心的波動影響。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無不有眾生的主觀參雜在內,任何所謂客觀的事理,即是由許多主觀事理編織而成。即是用儀器測得的數量,及用算學算出的公式,亦仍不離主觀。必須我相消滅,能所雙亡,然後始有純客觀的真理。無我相,無能所,喻如水面無波,平靜如鏡,物來像現,如鏡照物,如此方為真客觀。(三)慈悲與博愛宗教家倡言博愛,學者不察翕然和之,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真實不刊之論,那知佛教卻非但不言博愛,而且反以愛為眾苦之因,生死之本,棄之惟恐不及。那麼佛教言慈悲與博愛有什麼分別?答曰:此二者的含義絕然不同。因為既稱愛,必有能愛所愛,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為能愛,彼為所愛。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別。愛我甚於愛人,世人大都如此,這果然是俗見,但若說愛人要甚於愛我,也何嘗不是偏見。況且既說愛,必有可愛的條件,譬如說,因為他相貌好,學問好,品行好;但相貌學問品行不是固定的,不是絕對的,一旦變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別人時,你就會不愛他了。再進一步講,我所愛的,人家亦愛,我愛而取為我有,則人必失其所愛,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於是起嫉妒心,發之於行為,則為殺,為盜,為淫;論其果,則有怨憎會苦,求不得苦,愛別離苦,於是清淨世間遂成五濁惡世。所以佛說愛是生死輪迴之本,憂悲苦惱之因。愛既是染因,則縱然博而廣之,以至無限,亦無法變染為淨。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愛的理由。還有一句口頭禪,叫做愛我敵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實既稱敵人,心中已有了敵相,對此敵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惡,就絕不會生起歡喜心、愛好心;縱然你勉強愛你的敵人,也不外是虛偽心、詐欺心。佛教就決不這樣說的,只教我們對待這輩惱害我們的人,要先作平等觀,不作敵友想,我們用不著愛他,只可起同體的大悲心,設法消弭他的惱害心,使他轉生歡喜心。這樣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義介紹給讀者。佛教對於慈悲兩字的解釋,慈是與樂,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為中心而出發的,乃是建立於一切眾生的平等相上面的。這是慈悲與博愛的絕然不同處。上文已經說過,從物質方面講,一切眾生皆同一體,絕無差別;從精神上講,一切眾生同具心識,而且精神更無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為平等一體,所以佛教中又稱慈為平等慈、無緣慈,悲為同體悲。我們如練習作慈悲觀時,應先觀一切眾生(連我亦在內)平等一體,如見眾生需要什麼?我就隨分隨力給他什麼,使他獲得滿足而快樂。當我施捨於眾生時,切不可存我為能施、彼為所施之想,於二者之間,亦不存施捨多少財物想,如此則不起我慢、不求名譽、不望報答、不緣一切相,這才是所謂無緣慈、平等慈。如見眾生有何痛苦,當作同體想,彼所受苦,即我所受,無有彼我分別,遂興大悲心,隨分隨力,除彼痛苦。當我救度眾生時,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譽報答,不住一切相,這才是所謂同體大悲。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後,自然不肯殺害眾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財物,供我揮霍;自然不肯貪愛美色,起邪淫心。因為我們已覺悟雞鴨豬魚與我並非二體;貨財美色亦非心外別有,能貪所貪,兩不可得。而眾生所以犯殺盜淫者,總之日愚癡而已。又我們如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後,對於觀世音菩薩的許多感應事跡,也不會認做迷信,斥為妄誕,因為我們已知道菩薩法身與我們的本性是平等一體,惟其一體,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應,但必須具至誠懇切心,否則被貪欲煩惱所障,即與本體不易相應。若菩薩與諸眾生本性不是一體,各佔一定空間,則菩薩即不能隨緣應現,且將不勝往來救應之煩。一聲佛號,便同虛擲!(四)善惡的辨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兩句話真是三歲孩童都道得。可是這兩句話不是佛教專用的標語,各宗教都如此說,因此一般不求甚解的人,便根據這八個字,說一切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勸人為善的。在有科學頭腦,喜歡仔細分析,不喜歡儱侗隨便的人看來,則以為並不如此簡單。我們首先要問:各宗教對於善惡的定義如何?善惡的標準如何?勸人行善止惡的目的是什麼?一、關於善惡的定義,各宗教就沒有一定,有的以拜祖先為惡,而佛教儒教則認為善。有的以為動物是造物主特地造給人類吃的,殺牠吃牠並不算惡。有的主張只吃某種動物,而不吃另一種動物,吃不應該吃的才算是惡。在佛教則認為殺任何動物都是惡。二、關於善惡的標準,各教亦屬不一,大多根據各教教主所立的誡條,犯者為惡;但在佛教則分得很細,在家有在家的標準,出家有出家的標準,菩薩戒與比丘戒的標準又不同。有的在家人犯了不算惡,出家人犯了便是惡;有持比丘戒的犯了不算惡,持菩薩戒的犯了便算惡。三、關於行善止惡的目的,各教亦各不同,有的是求生天堂,有的是希聖希賢,而佛教則是為求無上的真正平等的覺悟,不為求得人間天上的福報。由此看來,論善惡兩字,就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簡單了。佛教論善惡的道理,說得最精最細。說善有行善止善之分,有漏無漏之別。行善是指積極的善,止善是指消極的善;有漏善是指夾雜煩惱不徹底而有漏泄之善,無漏善是指無煩惱徹底圓滿之善。世間人對於善惡大都辨別不清,所以一般人常說:我但憑良心行事,自問於心無愧,從來不做惡事。其實這話是不徹底的,依佛教徹底的教義(了義教)講,他自己雖說不做惡事,其實一天到晚時刻不離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事事為自己謀利益,種煩惱痛苦的種子。他所謂良心者,就是虛妄分別的六識,正是佛教稱為劫奪家寶的六賊,他早已沉溺在深重的愚昧中,認賊為子,日日造惡,時時造惡而不自知。所以一個人要止惡行善,必先明白善惡的真義,然後知所去取。要明白善惡的真義,必先明白佛教的平等觀。照佛教的平等觀,眾生是平等的,無能所、無人我的。眾生因愚癡故,於無能所中妄見能所,於無人我中妄分人我;由此我見,生我慢心,以為我比人人重耍,以為我比人人可愛,遂盡力攫取種種可享受的物質,供奉於我,這就是造惡的起端,所謂貪、瞋、癡、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十惡業,以及種種煩惱邪見皆從此生。故徹底的講,只要一存我見,不論對人對我利害如何,與此見相應之一切心理行為皆是惡業;反之,若無此見,則一切行為皆是善業。這纔是佛教中對於善惡的徹底的定義。但因眾生無始以來積習深重,佛為方便說法,遂樹立各種標準,令諸眾生漸次修習。至於他教不以殺害動物為惡,甚至說動物有生命而無靈知,或說是造物供人食用,那是非但不明真理,真是邪見,願讀者勿為所惑。又他教以信仰一神或多神為善,信者獲福生天,不信者獲罪入獄,這在佛教看來,信仰此神,即違平等性,是惡非善,與佛教之信仰平等佛性,絕然不同。又佛教評論善惡,皆從心地出發,不重事相,與世間但重事相者不同。例如單看人家打人罵人,不足以定善惡,必再看其存心如何,然後斷定。若為他利益,則打罵皆屬善行,若為己謀利益,則雖敬禮人尚且是惡,何況打罵。據菩薩戒本,凡持菩薩戒的,如破除我見,但為利益眾生故,雖行殺盜淫事,亦不算惡,反而是善。例如國中有一暴君,貪財好戰,使無數人民失財喪命,持菩薩戒的人,便不能袖手旁觀,應竭其智力,去此暴君,雖將其殺害,亦不作犯殺戒論,且得大功德。由此證明佛教是怎樣積極而合理的宗教。四、佛教的緣生觀佛教的平等觀,是指真如佛性的本體,緣生觀是指依本體而妄現的種種心物的現象。這兩種觀念是合一的,唯其說一切法緣生,所以說自性本空;因自性空,故說一切法平等。若說諸法實有,則法法差別,彼此不能通變,怎麼能平等?所以佛教的緣生觀,是解釋宇宙萬有種種變化的一個基本理論,其他種種理論無不與此和諧的。現代科學逐漸發展,尤能證明緣生論的不謬。在科學未發達前,對於宇宙人生的生起變化,有種種的說法,若以科學和佛教所共認的因果律批判之,則都屬荒謬而不合理的邪說,茲擇其最通行者,述之如左:(一)違反因果律的邪說這種邪說可分為無因論、不平等因論、定命論、機械論之四種:1、無因論 無因論是一種庸愚無知之說,在理論上是不能成立的。假使一切事物都是無因生,那麼空中何不無端產生金銀財寶?我們又何必努力去經營各種事業?有的人儘管坐以待成,結果養成偷懶和聽任命運支配的惡習,例如獎券賭博之類,都從此等心理產生。其所以作此說者,無非因為世間種種事物的成因,不是粗心浮氣所能找得出來,在表面上看,好像有許多事是偶然發生,出乎意想的;其實每一事物的生滅相續,都依著因果法則。不過物質的因果比較單純,容易分辨;但一般的人事都是色心混合的,一經加入了心理的因素,則其因果的關係就變得非常複雜,時間也會拉得很長。有許多因種下去以後,往往不能一生得果,甚至隔了幾世以後,才遇緣而發。像這一類的事情,在未得宿命通的人看來,當然找不出這個因來,因此就說這件事是無因的。我們既從物質的變化上,推知因果關係,則知色心混合的事物也必有一定的因果法則,決不能有不合理的例外,也決不能因一時找不出它的因,而隨便斷定為無因,否則必陷於上述的種種錯誤的論斷。2、不平等因論 所謂不平等因者,是說此因能生萬法,但此因則非他因所生,不與萬法平等,故名不平等。不平等因論中有主張一因生的,亦有主張從若干不相通的因生的。如現在宗教家說有一個萬能的造物主,能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鳥獸,這個造物主就是不平等因中的一因。若是一切事物都從此一因生,不需要別的助因(即緣),則世界上一切東西,應該一時俱生,沒有先後次第;但據我們看到的種種事物,都有先後出生的次序,科學上發明的東西,更是日新月異,都是以前所沒有的。若說此造物主能隨心所欲,某時造某物,故有先後,則問生此欲造的心,為有條件,為無條件?若有條件,則造物主即不能自主,不是萬能;若無條件,則仍應一時俱生。再者,此造物主既不需他造,則萬物亦何用彼造?又造物主造這些萬物,是為的什麼?若說為滿足自己的樂欲,則何以又造魔鬼、地獄,種種醜惡可厭的東西?若說造物主歡喜如此,那麼這造物主便成罪惡之主。再者,造物主若果真是萬能的話,應該造出美麗端莊福德智慧的人物,不該造了這樣萬惡的世界,然後再去救他們,替他們贖罪。如造不出,便不是萬能;若能造而故意造惡,其罪即不可恕。所以說一因論者,於理智上無一是處。在早年的科學,曾誤認原子為最小而不可復分的單位,其原子共分九十二種,是為一切物質之因,此即不平等因中之多因論。不久這個學說既被取消,然猶執著電子為最小單位,復認此為真常不變之體,於是又經多因論變為一因論。自原子能發明後,始量此說之謬,原來從前所認為常住不滅的物質,可以變成非物質,從前以為能量與物質是兩個家族,現在才知道原來是一家人。從此科學家已自動取消其不平等因論,而歸依於佛教的平等因果律了。3、定命論 立此論者以為一切事皆由前定,或由天定,非人力所能強為,結果使人趨於消極而不負責任。我國的樂天派即屬此類。我國通行之命理,若果屬定理,即成定命論;若非定理,何從推斷?要知種因雖在前生,緣合則在今生,前生雖種惡因,今生若能勤行善事,則無緣亦不能生惡果,如生懺悔心,則對惡因為逆增上緣,亦能消滅惡果。明朝袁了凡對此曾親作實驗,初時一切事確如命理家所預言,但自經雲谷禪師曉以此理後,即立志改變宿命,勤行諸善,結果都較預定為優(可參看了凡四訓)。故所謂定命論者,定中實有不定,如能通達佛教的緣生論,自不致迷信命理,流於消極。況禍福本由自造,趨吉避凶之道,不須外求。但如能了解罪福本空,雖勤修福德,不作福德想,則便是更上一層樓了。4、機械論 機械唯物論的哲學家以為一切人事變化,是受遺傳及各時代的環境的影響。他認為心是物質所表現的現象,故一切變化的因素僅是物質與時間而已。依此而論,若有人在同一時代,生長在與羅斯福同樣的家庭裏,從孩提時起,與羅斯福享受同樣的物質生活,則將來此人亦必成為美國的偉大總統,而幹出同樣偉大的事業。此說與汽車之由若干同樣的零件材料裝配成功者,便成同樣的牌子,有同樣的功用,一樣的意義,故稱之為機械論。這是直把宇宙間任何人事變化,看作機械一樣的服從著科學的法則。在佛教看來,物質果然是因素,但心的因素尤為重要。物質固然能引起心的作用,但心亦能引起物質的變化。機械論者的理論還是根據於舊物理學的物質常住的定律,這班哲學家若能讀到現代物理學,他必矍然而驚,會立刻把他的著作送進壁爐裏,回過頭要拿本佛經看看了。因為現代的科學家會告訴他,物質可以變成非物質的能量,而能量又以時間空間為重要因素,時間卻又脫離不了心的因素,於是推知非但物質能量是一家,物質與心又何嘗非自己人?機械論的基礎已倒,自亦不必再作枝節的駁難了。以上四種皆是佛經所謂偏計所執,猶如龜毛兔角,了不可得。若信受其說,即得種種弊害:一、使人對於他所做的事業無自尊心,無責任感,把失敗的過失,歸諸於命運,天神,及社會環境;一旦成功,則又引為己功,以為這是彼一因所生,他人不得爭功。二、使人只知積極的擴張貪欲,而不肯積極為社會服務。三、使人對人群缺乏慈悲心,養成我慢自大,爭奪好戰的心理。欲免此弊,則惟有信受佛教的萬有因果律。(二)萬有因果律佛教的因果律適合於一切物質的變化、心的變化、心物混合的變化。自眾生以至成佛,自世間以至出世間,無不受此定律的支配,所以著者名之為萬有因果律。因果是簡稱,具足之應說因緣果報。因是主因,緣是助因,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東西曰果,此果對造因者說是報。佛經中有一偈說明這因緣果報的定律: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一偈說明了三點:一、我們所作的業是因,此因雖經很長的時間也不會自己消滅,好比牛頓的動力定律,說物體靜則永靜,動則永動,如無外力推動,不會自己改變,一樣的意思。二、此因不論久暫,遇緣則生果,例如靜物遇外力則動,或動物遇外力則轉向或停止,或加速。三、自作因,自受果,一切禍福皆由自召,並非由天神賞罰,亦決不是自作他受、他作自受,如其他宗教家所說。科學的因果律亦包括在這萬有因果律中,不過科學上只講物與物的因果法則,一涉到人事問題,或心的因素,即不再向前研究,故科學上的因果關係極為簡單。例如把一根銅線,在磁場內移動,使其割截磁力線,則此銅線內即生出電壓。就此一物質的變化講,銅線是主因,動力與磁力線是助緣,電壓是果,因銅線是無情物,便無所謂報。若無銅線,則電壓終不能得,故銅線是主因。但有了銅線,沒有動力推動它,沒有磁力線讓它割截,電壓還是不能發生,所以動力和磁場是緣。有此因,有此緣,則必生此果,百不失一,所以稱之為因果律。惟其有一定的規律,所以我們能預先設計,製造發電機等,否則能否造成,必將聽諸命運,或求之於天神。因為有此因果律,所以各種農工實業可以成立。農夫種穀得米,種豆得豆,紗廠以棉花為原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棉紗,麵粉廠以麥為原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麵粉,都是因果歷歷分明。物與物的關係如此,心與物、心與心的關係何嘗不是如此,況心物本是一體,推而展之,其理不謬。惟佛教所講色心關係的因果,遠較前例為繁複,故對於因緣果三者的分析極為細密,今僅大略言之,欲知其詳,須究相宗經論。佛經所因,有六因十因二說,六因出俱舍論,十因出瑜伽論,都是把因的範圍擴大而包括緣在內者。關於緣的分類,長阿含經分為四類: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此為大小乘所公認的因緣分類。巴利文佛經則廣分二十四緣,乃是把緣中的等無間緣及增上緣再細分而成。以此二十四緣說明名色與心的關係、心與心的關係、心與心色的關係、心與身的關係、身與心的關係、心色混合體與心色混合體的關係,極為詳細。茲就普通的四緣言之:一、所謂因緣,即是主因。就物質講,棉花為紗的主因,麥為麵粉的主因,銅線為電壓的主因。就心來講,或就心色混合體來講,則凡身口意所做的行為,佛經名之為業,皆可為因。二、所謂等無間緣,是說八識心王及心所都是剎那生滅,前念滅時,開闢道路,引生後念,如此生滅相續無間,這個作用就叫做等無間緣。此緣唯心法始有,物質變化中不說此緣。三、所謂所緣緣者,乃指能分別的心與所分別的相相對時,前者以後者為所緣,此所緣之相即為生心的助緣,故名所緣緣。四、所謂增上緣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對於主因起順違等作用,影響於因之成長者,皆名增上緣。在純物質的因果律中,只要有因及增上二緣,便能生果,惟心法及色心混合法中,則必須具備此四緣。由此等因緣和合生成的果,共分五種: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詳見俱舍論及成唯識論。照佛經上講,現在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鳥獸,以及一切環境,都是全世界人類共同業力所造的果,並非造物主所造,而這種業因有的是前世,有的是現世。例如上海這個商埠,在清初是沒有的,到了五口通商之後,才由各國和中國的人士合力建設起來。各種物質的建設,不單是全上海的市民直接間接的費過心力,就是全世界的人民亦都有間接的貢獻。這種因果全屬現世,惟日月地球之成因,則全屬前世。佛教的因果律不受時間限制,有前世種因至今世遇緣而成果者,有前世種因至後世方能成果者,有今世種因今世即能成果者,有今世種因須至後世方能成果者,全視緣之具備與否為斷。世人往往誤將前世造因今生所受之果報,認為今世所造,遂妄謂某人今生作善,反得惡報,某人今生作惡,反得福報,不知惡者福報造因在前,今生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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