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合同(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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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合同(汇编15篇) 关于工程合同1甲方(委托人): 广州市某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联系电话:乙方(居间人): 广州市某楼盘的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省_市_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装修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仅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万元。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装修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装修工程合同,那么在甲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装修工程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的_。2、乙方帮甲方成功介绍客户,签约装修合同后。建设单位首付定金40%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全部装修工程5%佣金。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费用)。六、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七、合同终止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关于工程合同2立协议单位甲方:_(以下简称_)乙方:_一、工程名称:_二、工程地点:_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四、工程内容_五、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六、双方责任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kya及以下为伍百元,315kva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为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kva计取(编入决算书)。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十一、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委托代表:_ 委托代表: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电话:_ 电话: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 _年_月_日协议签订地:_ 协议签订地:_甲方(发包人):_法人执照号码: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乙方(承包人):_营业执照号码: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行业准入证号码:_工程设计师:_身份证号:_施工负责人:_身份证号:_丙方:_社团登记证号码: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_合同签订_关于工程合同3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五、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六、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八、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关于工程合同4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合同编号: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发包人:_设计人:_签订日期: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_设计人: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_份,发包人_份,设计人_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关于工程合同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住宅装修。1.2工程详细地点: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家装工程预算书)1.4合同价款(此报价不含税收)。1.5工程承包方式种承包方式:(1)基础装修部分,详见(工程预算书)。(2)588套餐,详见(套餐表)(3)整装方式(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等),详见(工程预算书)。注:以上关于双方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预算书中明确的要求执行,不经双方书面签字同意,不得变更。1.6合同工期(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超出确定开工日期的,工期顺延)。(2)合同工程期限_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节假日工期顺延)开工日期:年 _ 月_ 日,竣工时间为年 _ 月_ 日;1.7本工程建筑面积_平方,工程总造价为¥:_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主材另见主材代购清单及(工程预算书)。详见:工程预算书(预算由甲方签字认定,完工后乙方按实际成品工程量、按预算单价结算)。第二条 甲方责任2.1 开工前 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损坏负责。2.2 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由甲方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2.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2.4负责办理物业部门或小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费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装修期间管理费、电梯使楼复费、垃圾外运费、装修押金(包含甲方、乙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不承担小区物业方收取任何费用,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2.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积极配合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2.6 甲方因事不能参与验收,应书面委托专人对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变更进行签认。第三条 乙方责任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3.2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四条 工程变更4.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变更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4.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签约代理人或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任何非乙方签约代理人签署的协议及一切变更手续无效。4.3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违背4.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4.4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4.5合同签订后,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4.6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10%的违约金。4.7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3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4.8如甲方增加项目,其价款应由甲方先确认,并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方予施工。第五条 材料供应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乙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查确认。5.3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出现不符合预算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5.4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该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应材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5.5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清单”,并将代购全款交乙方财务部,需有乙方盖章签字,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设计师、施工经理)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6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工期延误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停水、停电或物业管理部门原因要求暂时停工。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管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未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工程完工验收时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由乙方返工或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工程验收与结算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验收(含水电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吊顶基层、其它木作基层)或(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作工程过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7.2 中期验收结束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进度款催款通知(口头或书面)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足额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工期延误最高封顶为3000元。7 .3工程验收前2日,乙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无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应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关于工程合同61项目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关系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为常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国内应用非常少。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工程总价和固定单价的方式较为常用。固定总价的承包合同一般称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格计算是以规范和设计图纸为基础,工程承包的双方依据工程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据合同造价来实施,不能发生造价变化。固定总价的合同除非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需要变更合同造价外,其他情况不能发生工程总价变化。固定单价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综合单价来进行结算,尤其是在20_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的新清单模式下更为常见,结算时工程量主要依靠工程变更单、施工图、现场签证等实际完成的量来计算。计算综合单价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各项费用的确定都是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来自行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2合同管理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和防范对策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经历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过程。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选择。如果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风险较小、工期较短、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则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较强的,为了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按照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来选择。工程风险性大、技术要求较高、复杂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实际工程量和预计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的项目,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主动权较大,因此要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选择合同类型时,要确保合同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纯为了建设单位利益而忽视其他各方的权益,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类因素,考虑承包单位的实际能力,来确定双方都愿意承担的合同类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同时也要避免频繁索赔而提高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越仔细越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沟通,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2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及对策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在工程造价中,约有60%70%的部分为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材料和设备费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广泛存在人情关系现象,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导致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设中,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导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严格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2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总结。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对施工单据进行审核,一旦资料出现问题,将造成工程造价失衡,无法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3结束语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定每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个阶段的合同管理,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关于工程合同7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在本人自定区域建村级卫生室一所,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按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施工;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布局、室内外装修、地面及门窗等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合同价款:按每平方850元计算。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经得起质检,符合卫生局、卫生院验收质量要求。五、计价办法:工程如有变更,按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付款方式:由乙方垫付建设资金,工程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预付 元,剩余款项在卫生局、卫生院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七、安全生产:乙方施工应注意安全,不能违规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含经济责任)。八、甲乙分工: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纠纷。乙方负责提供通水、电、路,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其他要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十、以上合同条款自签字时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 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 日关于工程合同8甲方:_联系电话:_身份证号码:_现住址:_工程_乙方:深圳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_营业执照号:_资质证号:_法人代表:_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1.1设计工作流程1.2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方案设计2.1.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效果图_张平面结构图_张天花平面图_张平面布置图_张地面材质图_张主要材料的确认2.1.2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2.1.3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2.1.5设计周期:_天(日历天)。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2.2.1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2.2.2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2.2.3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_天。第三条设计费支付方式:3.1乙方按套内面积_平方米,每平方米_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3.2付款方式:3.2.1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_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_元的,则该订金为_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3.2.2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4.1甲方:4.1.1确定一名甲方代表,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4.1.2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_元)4.1.3配合施工图交底;4.1.4配合材料的确定;4.1.5参与竣工验收。4.2乙方:4.2.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4.2.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4.2.3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4.2.4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4.2.5参与施工交底;4.2.6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第五条违约责任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第七条附则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7.4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签字):_乙方(盖章):_签约代理人:_年_月_日_年_月_关于工程合同9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 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6)其它。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办理。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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