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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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09年10月 刘 长 滨,主要内容,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施工组织总设计 5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 施工方案 7 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计划 (见条文说明P22),作用: 1.对于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它既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文件。 2.统一规划和协调复杂的施工活动。 3.是对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4.使施工中的各单位、各部门、各阶段、各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更明确和有效地协调起来 分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一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的综合性文件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一个建筑、构筑物或一个交竣工系统)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综合性文件 3.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以施工难度较大或技术较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编制对象,用于指导施工活动的综合性文件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见条文说明P25) 20世纪:6070年代(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一个技术文件 ); 80年代-90年代(由原来的纯技术性文件改变为技术管理性文件;工程项目管理 ,1993年正式推广 ) 21世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特50326-2001)规范规定承包人可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规划,1 总 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1.新建项目:根据独立的总体设计,在现有的企事业单位之外,新开始的建设项目,我国规定,若原有项目进行扩建,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作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按我国规定,原有企业单位为了扩大产品生产能力,或者为了创新新产品的生产能力而新建的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均属于扩建项目 3.改建项目: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1.0.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见条文说明P25) 1.地区不同 2.工程特点,1 总 则,1.0.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续),地区不同 气象、地形、地质和水文的条件完全不同 地区的施工能力、劳动力和生活设施状况不同 地方的建筑构件、制品生产及材料供应情况;交通运输、水电和动力条件 不同 工程特点不同 建设地点、工程性质、建设总规模、总工期、分期分批投入使用的项目和期限、占地总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投资额不同 主要工程的工程量、管线和道路长度、设备安装工作量、工厂区和生活区的工作量不同 生产流程和工艺特点不同 建筑结构类型特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复杂程度和应用情况等不同,1.0.4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国家法律: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行政诉讼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仲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行政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等 3.部门规章: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领域推广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1 总 则,2 术 语 2.0.1 施工组织设计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见条文说明P26) 2.0.2 施工组织总设计 general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见条文说明P26),2 术 语,2.0.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for unit project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见条文说明P26) 2.0.4 施工方案 construction scheme 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见条文说明P27),2.0.5 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dynamic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检查和修改的适时管理活动。(见条文说明P27) 2.0.6 施工部署 construction arrangement 对项目实施过程做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包括:项目施工主要目标,施工顺序及空间组织,施工组织安排等。(见条文说明P27) 1.确定工程开展程序 2.施工任务划分与组织安排 3.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及机械化施工总方案的拟定 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2 术 语,2.0.7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proje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施工单位为完成施工项目建立的项目施工管理机构。(见条文说明P27),2 术 语,2.0.8 施工进度计划 construction schedule 为实现项目设定的工期目标,对各项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起止时间和相互衔接关系所作的统筹策划和安排。(见条文说明P27) 1.施工总进度计划可以用横道图表达,也可以用网络图表达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只是其控制性作用,因此不必过细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具体、深入,2 术 语,2.0.9 施工资源 constructional resources 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资等生产要素。(见条文说明P27) 建筑生产的单件性 建筑在生产空间的固定性 建筑生产在方式上的流动性 建筑的工种、工序在相互协调上的综合复杂性 建筑生产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 建筑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的区域性 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2 术 语,2.0.1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construction site layout plan 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进行规划和布置。(见条文说明P27) 1.施工总平面是用来表示合理利用整个施工现场的周密规划和布置 2.是按照施工部署、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将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材料仓库或堆场、附属企业或加工厂、临时房屋、临时水电动力管线等的合理布置,以图纸形式表现出来 3.用于指导现场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施工,2 术 语,2.0.11 进度管理计划 schedule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进度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对进度及其偏差进行测量、分析、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计划变更等。(见条文说明P28) 是在选定的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单位工程的各个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持续时间、相互配合的衔接关系即反映各种资源的需求情况 1.划分施工过程 2.计算工程量、查相应定额 3.确定劳动量和机械台班数量 4.计算各分项工程施工天数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方案 6.施工计划的检查与调整,2 术 语,2.0.12 质量管理计划 quality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评价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见条文说明P28) 1.工程质量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它通常体现在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方面 2.工程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 3.主要内容: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 组织各种形式的质量检查 认真执行奖惩制度 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2 术 语,2.0.13 安全管理计划safety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见条文说明P28)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内容: 1.安全法规 2.安全技术 3.工业卫生,2 术 语,2.0.14 环境管理计划 environment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环境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见条文说明P28) 环境保护法规定: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制度措施主要有八项,即:(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 );(2)“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排污收费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不超标的污水)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考核范围分为二级:国家级考核和省(自治区)级考核 ) ; (6)排污许可证制度;(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2 术 语,2 术 语,2.0.15 成本管理计划 cost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成本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成本预测、实施、分析、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计划变更等。(见条文说明P28) 1.成本管理的内容:建立与健全工程成本责任制;建立与健全工程成本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程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定额管理;材料物资计量验收保管;建立和健全各项原始记录。 2.工程成本分类:工程成本以发生时间划分为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3.0.1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见条文说明P29) 3.0.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见条文说明P29) 1 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2 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 3 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4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 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3 基本规定,3.0.3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见条文说明P29) 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 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 工程设计文件; 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 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3 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4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见条文说明P29) 3.0.5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见条文说明P29)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见条文说明P29)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见条文说明P29)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见条文说明P29),3.0.6 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见条文说明P29)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见条文说明P29)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 (见条文说明P29)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见条文说明P29)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见条文说明P29) 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见条文说明P29) 2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见条文说明P29) 3 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3 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7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2月18日经第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5日经建设部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资料: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4 施工组织总设计,依据: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2.各种勘察设计资料,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地形地貌图、区域规划图、建筑项目范围内有关的一切已建和拟建的各种设施位置 3.建设项目的建筑概况、施工布署和拟建主要工程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了解各施工段情况,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4.各种建筑材料、构件、加工品、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需要量一览表,以便规划工地内部的储放场地和运输线路 5.各构件加工厂规模、仓库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数量及有关参数 6.建设地区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4.1 工程概况,4.1.1 工程概况应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和项目主要施工条件等。 4.1.2 项目主要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性质、地理位置和建设规模; (见条文说明P32) 2 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情况; 3 项目设计概况;(见条文说明P32) 4 项目承包范围及主要分包工程范围; 5 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对项目施工的重点要求; 6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 2.合同情况 3.建筑设计 4.建设地点的特征 5.施工条件,6 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续),工程概况可附图进一步说明 周边环境条件图。主要说明周围建筑物与拟建建筑的尺寸关系、标高、周围道路、电源、水源、雨污水管道及走向、围墙位置等;城市市政管网系统工程等 工程平面图。可以看到建筑物的尺寸、功能及维护结构等;是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的要素 工程结构剖面图。以此了解工程结构高度、楼层结构高度、楼层标高、基础高度及地板厚度等,是施工的依据,4 施工组织总设计,4.1.3 项目主要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建设地点气象状况;(见条文说明P32) (海拔、日平均温度、极端最低温度、极端最高温度、最大冻结深度、年平均温度、室外风速、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年降水量、风力、雷暴日数采暖期度日数等) 2 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和工程水文地质状况;(见条文说明P32) (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土的冻结深度等的地质情况 ) 3 项目施工区域地上、地下管线及相邻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情况;(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4.1 工程概况,4.1.3 项目主要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4与项目施工有关的道路、河流等状况; 红线: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用地与道路用地的分界线 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人工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蓝线:划定的目标是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的完整性,保障水源工程的安全性,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建设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需要占用蓝线内的用地和水域的,应报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4.1.3 项目主要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5 当地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和交通运输等服务能力状况;(见条文说明P32) 6 当地供电、供水、供热和通讯能力状况;(见条文说明P32) 7 其他与施工有关的主要因素。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限,以及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7其他与施工有关的主要因素。 黄线:是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划定的。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的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栏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各类建筑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4.1.3 项目主要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4.2.1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对项目总体施工做出宏观部署: 1 确定项目施工总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 2 根据项目施工总目标的要求,确定项目分阶段(期)交付的计划;(见条文说明P32) 3 确定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合理顺序及空间组织。(见条文说明P33) 4.2.2 对于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应进行简要分析。 4.2.3 总承包单位应明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式,并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见条文说明P33),4.2 总体施工部署,4.2.3 总承包单位应明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式,并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见条文说明P33) 4.2.4 对于项目施工中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做出部署。 (见条文说明P33) 2001年建设部令109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不得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 违反本规定应用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2.5 对主要分包项目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应提出明确要求。,4.2 总体施工部署,4.3 施工总进度计划,4.3.1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的安排进行编制。 (见条文说明P33),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形式),4.3.1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的安排进行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绘制完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是否满足进度计划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对总工期以及起止时间的要求 2.各个施工项目之间的搭接是否合理 3.整个建设项目资源需求量动态曲线是否均衡 4.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配套工程之间是否平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调整,就是通过改变若干工程项目的工期,提前或推迟某些工程项目的开竣工日期,即通过工期优化、工期-费用优化和资源优化的方式实现的 4.3.2 施工总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见条文说明P33),4.4.1 总体施工准备应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 (见条文说明P33) 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主要有: 1.场内外运输、施工用道路、水、电、气来源及其引入方案;场地的平整方案和全厂性的排水、防洪 2.生产生活基地;规划和修建附属生产企业;施工临时用房的确定;图纸会审 3.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来源、质量和进场计划 4.施工试验段的先期完成 5.做好现场测量控制网 6.对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组织试制和实验 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研究制定可靠的施工技术措施,4.4 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4.4.2 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应满足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需要。 (见条文说明P34) 4.4.3 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和物资配置计划等。 劳动力需求计划是确定暂设工程规模和组织劳动力进场的依据 1.根据工种工程量汇总表中分别列出的各个建筑物专业工种的工程量 2.根据预算定额或有关资料,便可求得各个建筑物主要工种的劳动量 3.再根据总进度计划表中各单位工程工种的持续时间,即可得到某单位工程在某段时间里的平均劳动力数 4.同样方法可计算出各个建筑物的各主要工种在各个时期的平均工人数。,4.4 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4.4.4 劳动力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条文说明P34) 1 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总用工量; 2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劳动力配置计划。 4.4.5 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条文说明P34) 1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 1.根据各工种工程量汇总表所列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量,查万元定额或概算指标便可得出各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需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需要量。 2.根据总进度计划表,大致估计出某些建筑材料在某季度的需求量,从而编制出建筑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需求量计划。 作用:是材料和构配件等落实组织货源、签订供应合同、确定运输方式、编制运输计划、组织进场、确定暂设工程规模的依据。 注意:特别要以表格的形式确定计划,安排各种材料、构件及半成品的进场顺序、时间和堆放场地。,4.4 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4.4.5 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条文说明P34),1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表,4.4.5 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续),主要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需求量计划,2 根据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施工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 内容包括: 1.主要施工机械,如塔吊、挖土机、起重机等的需求量,并套用机械产量定额求得; 2.根据运输量确定运输机械的需求量 3.最后编制施工机具需求计划 作用:施工机具需求计划除为组织机械供应外,还可为施工用电、选择变压器容量等的计算和确定停放场地面积的依据,4.4.5 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续),2 根据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施工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需求计划表格如下 :,4.4.5 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续),主要施工机具、设备需求计划表,主要是指经过决策选择采纳的施工方法 包括: 1.主要结构施工方法(降水 、护坡 、模板 、钢筋加工方式 、商品混凝土的试配 、拆模强度控制要求 、养护方法 、试块的制作管理 等) 2.主要装修施工方法 3.主要机电设备安装的施工方法,4.5 主要施工方法(见条文说明P34),4.5.1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对项目涉及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 4.5.2 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应进行简要说明。 2003年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害性较大的工程 季节性施工 :如冬雨期施工措施 雨期应注意:防潮,管线防锈,防腐蚀,土建装修防浸泡、防冲刷,施工中防触电,防雷击,并制定相应的排水防汛措施 冬期施工注意:尽可能减少湿作业量,幕墙施工结构打胶、管道打压、电缆敷设、防水、油漆等工作应安排在正温进行,对必须施工的项目,应提前做好蓄热保温,4.5 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的目标 施工总平面是用来表示合理利用整个施工现场的周密规划和布置。是按照施工部署、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将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材料仓库或堆场、附属企业或加工厂、临时房屋、临时水电动力管线等的合理布置,以图纸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正确处理全工地施工期间所需各项设施和永久建筑、拟建工程之间的空间关系,以指导现场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施工,4.6 施工总平面布置,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2 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首先应研究大批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机械设备等进入现场的问题(铁路、公路和水运 ) 仓库与堆场的布置 仓库和堆场的分类转运仓库、中心仓库、现场仓库(或堆场) 各种仓库面积的计算 材料储备量:P=Tc(QK/T)。 P-该材料储备量(t或m3等);Tc-该材料储备天数(d),根据材料的供应情况及运输情况确定;Q-该种材料、半成品的总需要量(t或m3等);T-有关项目的施工中工作日(d);K-该种材料使用的不均衡系数,一般取1.2-1.5。,4.6 施工总平面布置,所需要建筑面积的计算: S=P/(qK) 式中: S-该种材料所需仓库面积; q-每平方米仓库面积能存放该材料或半成品的数量(t/m2或m3/m2) K-仓库面积有效利用系数(主要考虑人行道和车道所占面积),一般取0.5-0.8,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仓库面积另一种简便计算方法:S=km 。k-系数;m-计算基础数,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仓库的长度和宽度的计算 装卸前线计算公式:L=nl+d(n+1) 式中:L-装卸前线长度(m) l-运输工具长度(m) d-相邻两个运输工具之间的间距(火车运输时取d=1m 汽车运输时,端卸时d=1.5m;边卸时d=2.5m. n-同时卸货的运输工具数 道路要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向场内道路干线不得小于6米,次要道路可为单侧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续),3 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4 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5 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加工厂(场)的类型主要有: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厂 木材加工厂 钢筋加工厂 金属结构构件加工厂和机械修理厂等,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续),5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工地加工厂面积的确定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厂、锯木车间、模板加工车间、细木加工车间、钢筋加工车间(棚)等的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所需确定的建筑面积;Q-加工总量(m3或t),以材料、预制加工品需要量计划定;K-不均衡系数,取1.3-1.5;T-加工总工期(月);-场地或建筑面积利用系数,取0.6-0.7; D-每平方米场地月平均产量定额,可按下表计算。,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续),所需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表(1),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所需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表(2),所需确定的建筑面积 (3),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弯曲机,弯曲机,行政与生活临时建筑的布置 临时建筑可分为: 1.行政管理和辅助生产用房:包括办公室、警卫室、消防站、汽车库以及修理车间等 2.居住用房: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等 3.生活福利用房:包括俱乐部、学校、托儿所、图书馆、浴室、理发室、开水房、商店、食堂、邮亭、医务所等,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临时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 行政与生活临时建筑面积的计算: S=NP 式中: S-需要确定的建筑面积 N-使用人数 P-建筑面积参考指标(m2/人),对办公室取34,对宿舍取2.54,对家属宿舍取815,对食堂取0.50.8,对厕所取0.020.07。,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6 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建筑节能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 1.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2.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续),6 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续) 环境管理 按照建设部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采取下列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发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闭式的圆筒或者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杨尘 5.禁止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噪声扰民,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安全 安全国家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4年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下述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审查安全事故应急救助预案、应急救助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助设备、器材。,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消防和卫生 消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该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卫生: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6 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续),4.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应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4.6 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1) 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续),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2)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续),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3) 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续),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4)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续),施工单位主要安全责任 (5) 1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续),施工单位主要安全责任(6) 14.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5.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6.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续),施工单位主要安全责任 (7) 17.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8.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9.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7 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续),4.6.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符合下列要求:(见条文说明P34) 1 根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绘制现场不同施工阶段(期)的总平面布置图;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附必要说明。 4.6.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条文说明P35) 1 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 2 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基础设施的位置; 3 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贮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3 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贮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 建筑工地临时供水 工地用水量构成:生产用水(含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和施工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含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和生活区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三个方面。 工地供水规划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供水量 : 1.工程施工用水量 2.施工机械用水量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 5.消防用水量,4.6.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续),3 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贮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 (续),确定供水量 工程施工用水量 式中:q1-施工工程用水量(m3/s);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Q1-年(季)度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N1-施工用水定额(见下表);T1-年季度有效工作日(d);b-每天工作班次;K2-用水不均衡系数,对施工工程用水取1.5,对生产企业用水取1.25。,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施工用水参考定额表(1),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施工用水参考定额(续表),确定供水量(续) 施工机械用水量 式中:q2-施工机械用水量(m3/s);K1-未预计施工用水系数(1.051.15);Q2-同种机械台数(台);N2-施工机械用水定额(见下表);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对运输机械取2.0,对动力设备取1.051.1。,4.6 施工总平面布置 (续),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施工机械用水参考定额,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施工机械用水参考定额(续表),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 式中: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P1-施工现场高峰期生活人数;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见下表)。K4-施工现场生活用水不均衡系数,取1.3-1.5。b每天工作班次(班) 生活区生活用水量 式中:q4生活区生活用水;P2生活区居民人数;N3生活区昼夜全部用水定额(见下表);K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取2.0-2.5。,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生活用水参考定额,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表,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总用水量 1.当q1+q2+q3+q4q5时,Q=0.5(q1+q2+q3+q4)+ q5 2.当q1+q2+q3+q4q5时,Q=q1+q2+q3+q4 3.当工地面积小于5万平米时,并且 q1+q2+q3+q4q5时,Q= q5,选择水源 建筑工地的临时供水水源,应尽量利用现场附近的已有供水管道,只有在现有给输系统供水不足或根本无法利用时,才使用天然水源 天然水源有:地表水(江河水、湖水、水库水等);地下水(泉水、井水) 选择水源应考虑下述因素:水量充沛可靠,能满足最大需水量的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生产用水的水质要求;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可靠;施工、运转、管理、维护方便,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配置临时给水系统 临时给水系统系统的组成:取水设施、净水设施、贮水构筑物(水塔及蓄水池)、输水管及配水管线 1.取水设施一般由取水口、进水管和水泵组成。取水口距河底(或井底)不得小于0.25-0.9m.给水工程所用水泵有离心泵、隔膜泵及活塞泵三种,所选用的水泵用具有足够的抽水能力和扬程。 2.贮水构筑物有水池、水塔和水箱。在临时给水中,如水泵非昼夜连续作业,则必须设置贮水构筑物。其容量以每小时消防用水量来决定,但不得小于10-20m3. 3.管径计算。根据工地总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D配水管内径(mm);Q用水量(m3/s);V管网中心的流速(m/s),临时水管经济流速参见下表。,4.6 施工总平面布置(续),管径计算用表 临时水管经济流速表,4.6 施工总平面布置,工地临时供电 工地临时供电的规划内容:计算用电总量,选择电源、确定变压器、确定导线截面面积并布置配电线路。 工地总用电量计算 施工工地的总用电量包括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两类,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W);-未预计施工用电系数;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P2-电焊机额定容量(kW);P3-室内照明容量(kW);P4-室外照明容量(kW);-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K1、K2、K3、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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