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交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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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第一部分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厅质监局张慧昕,目 录,一、概述 二、依法监督管理 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及监督程序 四、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一、概 述 质量监督交底的目的 本工程项目监督计划,质量监督交底的目的 在管理方面,使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 政策法规规定的底线明确 质量监督的基本程序清楚 规范性常规要求心中有数 在质量方面,使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 关键部位心中有底 过程控制规范有序 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本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监督人员安排 监督范围 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 分阶段监督工作计划及要求 工程开工前 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交工验收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其它事项,二、依法监督管理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行政执法,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 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43条), 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 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4条)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 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8条)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 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 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0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 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3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 责制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 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 责任 - 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 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 术方面的责任 - 具体工程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 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年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公路工程的分包 -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且不得二 次分包 -设计和监理合同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合 同分包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向 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全部工程质 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按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 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质量标准体系的监督检查。 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 监督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质监机构对 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应由质监机 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 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 织交工验收,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项目档案,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 (浙交 2001516号)签署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严 格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深度与质量, 严格设计变更,确保设计变更后的设计质量 -设计代表必须到位 -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对 大中型和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 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设计代表;工程完工后 应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横向到位、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 -质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质检人员必须到位 质检责任必须明确 质检制度必须落实 -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浙交2001516号) 签署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严格按工程设计图和施工技术 规范施工,确 保工程质量 -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 -不得转包和违反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及时建立工地施工临时试验室 -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备,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按规定 进行标定与计量认证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等有关规定做好原材料材 质检验;对进入本工程的常用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必须按规定进行独 立抽检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以及工序、单位 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必须及时、真实,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检数据等质保资料的填写必须及 时、规范,内容真实,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监理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施工监理合同的要求,向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员 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 -监理人员必须按严格规定持证上岗,责任明确、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严格规定搞好驻地办的建设(具体详见关于规范驻地办“三牌一上墙”的通知 浙交监2000088号) -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浙交2001516 号)签署工程 质量责任合同,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 -及时建立工地监理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备,试验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仪器设备按规定进行标定与计量认证 -严格按要求进行试验抽检和工序抽检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工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审查 设计变更,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等施工行为 -按规定提交齐全、系统的监理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内业资料,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行使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实施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 持双证: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 行政处罚定义 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 政法律但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行制裁的具体行政 行为,行政处罚类型 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清楚,情 节简单轻微,可当场完成处罚, 作出警告或对个人处以50元下、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 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行政执法主体对事实比较复杂或 者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给予法定 的较重的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程 序。 处罚依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罚则 (有关质量监督方面的摘录) 对于建设单位 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组织竣工(按新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应理解为交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未按照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 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 行设计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 以下的罚款。 对于监理单位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设备按照合格 签字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50万元以上100万元 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 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 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于施工单位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 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它行 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 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 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配构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 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 改正,处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 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罚款上交国库 公示处罚:向公司通报或有关媒介公布,三、公路工程质量鉴 定及监督程序,(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 交工验收阶段: 项目法人方、质量监督机构方双方同时进行 项目法人方 工程质量的评定:由监理评定,项目法人审定 工程质量评定采用的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JTG F80/1-2004) 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 (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 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和不合格(75分为合格,75 分为不合格),质量监督机构方 组织交工质量检测:按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2004】517号)执行 交工质量检测三大内容: 实体检测 外观检查 内业资料审查 下面分述交工质量检测三大内容:, 实体检测 详见附后: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体检测项目表,外观检查 详见附后: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外观检测内容及扣分标准,内业资料审查 按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质量保证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 件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3分; 质量保证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 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按工程工序、工艺的要求所有资料应齐全、 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 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 求时扣2-4分。,预打分: 分部工程评定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权值100 分 部 工 程 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单位工程评定 单位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得分权值/权值 合同段评定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单位工程 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扣分 建设项目评定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 段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完成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竣工验收阶段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外观、内业资料进行复测、复检、复审,并进行评定打分 完成质量鉴定报告 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列席竣工验收委员会,参加竣工验收,附: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合格(75分)、不合格(75分)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75分单位工程9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质量等级:所含各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75分合同段(建设项目)9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权值 0.6;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权值0.2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7;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15;项目设计工程综合评价权值0.05;项目监理工作综合评价权值0.05;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05,(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程序一:办理监督手续 程序二:监督交底 程序三:年度执法大检查、平时监督抽查 程序四:交工质量检测 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书面申请后1 4个工作日内组 织中间交工质量检测;收到书面申请后2 1个工 作日内组织建设项完交工质量检测 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交工质量检测后,在7个工 作日内向项目法人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程序五:竣工质量鉴定 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书面申请后21个工作日内组 织竣工质量鉴定 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竣工质量鉴定后,在10个 工作日内向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提交项目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程序六: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程序七: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交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 合评价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 表审定意见 程序八:竣工验收完成时,核发项目法人、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 合评价等级证书,四、浙江省公路工程 质量控制有关规定,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治理公路工程三大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1999329号)【汇“七”P121】 要点: 路面早期破损、桥头跳车、路基不均匀沉降三大质量通病 治理目标与要求 设计、施工、监理、管养等方面的治理要点与措施,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砼外观质量的通知(浙交监1999068号)【汇“七”P153】 要点: 严禁使用木模板和小块模板 严禁使用废机油、塑料薄膜、油毛毡等材料代替脱模油 严格控制砼的施工配合比,砂石料必须严格过磅 砼浇筑的分层:宜薄不宜厚、分层浇筑的时间间隔不得长于砼的 初凝时间 减少砼表面的气孔 空心板梁芯模的刚度、定位要求 桩顶砼的凿除,桩与立柱、立柱与盖梁及系梁的接缝 拆模,养护 各构件砼均严禁粉刷,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统 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知(浙交监1999069号)【汇“七”P155】 要点: 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及其频率 工序抽检及其频率,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切实改进和提 高沥青砼路面质量的措施和要求的通知(浙交 2002160号)【汇“十”P138】 要点: 设计方面要求改进的措施和要求 施工方面要求改建的措施和要求 拌和厂、原材料、路面压实度试验、拌和工艺、摊铺工艺、层间粘结能力、上路床填料及填筑质量,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交 2003259号)【汇“十一”P299】 要点: 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的支座、锚具、伸缩缝、防水卷材、塑料排水板等 产品进场登记备案与质量监督抽检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桥梁工程质量常见病治理措施和要求的通知(浙交 2003179号)【汇“十一”P249】 要点: 桥梁砼构件外观质量方面 砼灌注桩质量方面 每个首次接桩在竣工资料上面必须附3张照片(在桩头清除干净后2个侧面各照1张,立钢筋笼绑扎好后照1张) 盖梁施工质量方面 支座安装 空心板梁制作安装 空心板梁底模必须采用钢底模,钢板厚度必须在6毫米以上,建议采用8毫米 复合桥面泄水孔设置 伸缩缝 片石砼台身,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交 2001516号)【汇“九”P246】 要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按“谁建设、谁设计、谁施工、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与从业单位双方必须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是申请办理监督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 附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管理创精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交 2004311号) 要点: 指导方针和实现目标 指导方针:高水平、高起点、适度超前,抓好规划、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监督及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打造精品工程 实现目标:争取到2007年底把一批高速管理建设项目建成精品工程 基本内涵及条件 高速公路精品工程定义: 规划设计先进、工程质量优良、生态环境优 美、项目管理科学、工程造价合理、运营安全舒适、干部队伍廉洁 基本条件:全优工程、造价合理、达到“六性”安全性、耐久性、舒适 性、美观性、协调性、先进性 基本建设要求 实施要求:合理规划、详勘优设、精细施工、严格监理、规范管理 保障措施 精品工程的评定,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的几点意见(浙交监2004130号) 要点: 路基工程施工 路基填筑要求严格控制填料粒径和层厚。填料为土石混合料时,采用过筛或在运输车上安装筛网;卸 料摊铺时应采用拉线、打方格等方法,严格控制松铺厚度 采用重型压路机(静压时不小于20T,振动时不小于30T),为确保路基平整度,宜采用平地机整平 挖方路基施工 加强临时排水 路基顶面50CM范围应根据地质情况予以换填 小型砼预制块应采用机制 路面工程施工 搭设雨棚(石灰、粉煤灰、细集料等) 集料除尘或清洗 基层顶面设置透层和封层,各层之间洒布粘层油 桥梁工程施工 钢筋骨架制作 定位架 工场设置雨棚 整体吊装入模 垫块(塑料成品或同标号的半球形砼) 镜面钢模板(厚度不小于8MM) 脱模剂应优先采用液压油 梁板养护 自动喷淋装置 监控 大桥、特大桥的钻孔灌注桩 每根桩均应进行成孔检测 桩基超声波检测 水泥砼桥面:铺装层钢筋网采用成品钢筋焊接网;钢筋网定位准确;采用钢筋焊接网防裂 结构物砼:采用自动计量设备;小型结构物砼的拌和采用集中拌和、统一供料;集料应为合理分档的 规格料 预防桥头跳车:结构物两端50M范围内应进行超载预压;预压期不少于1年;预压完成后,二次开挖施 工,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交 200351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296号) 要点: 项目经理部建设 办公、生活设施 告示牌及管理图表 内业管理 宣传工作 污水、垃圾处理 预制(拌和)场地及场外施工便道 场地布置 原材料堆放和管理 预制(拌和)场内施工标牌 场外施工便道 施工现场管理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管理,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交监 2004122号) 要点:旁站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职权、主要工作 内容、旁站监理记录及整理归档等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监 2004162号) 要点:专项试验检测定义;检测单位资格审查;专项 试验检项目部及其检测管理;质量监督与动态 管理,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2005164号 关于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 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的实施意见 各市交通局(委): 为切实提高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针对当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在总结和吸取省内外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就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 浙交监20068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 管理的补充规定 各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的施工质量管理现状,现就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现场管理作出几点补充规定,请各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 浙交监200684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面层 施工手册的通知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现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提高路面的施工质量,我局在总结沥青路面施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省厅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写了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 浙交监2006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柱模板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近期,我省高速公路施工中接连发生立柱模板倒塌,导致人员伤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切实加强立柱模板施工安装质量管理,提高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质量意识,现对立柱模板施工安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予以落实。,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2006103号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使我省新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达到“确保五年、力争八年”不大修的目标,省厅在总结历年沥青路面施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省目前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浙交监200719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交工质量监督检测中混凝土强度检测和判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局): 根据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4517号)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在交工质量监督检测时,对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采用回弹仪、超声波仪进行检测,为统一检测方法,明确判定标准,特规定如下: 一、总体规定 (一)检测及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2005)、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 浙交监2007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伸缩缝施工质量,结合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质量现状,现就进一步规范伸缩缝施工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 浙交监2008)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结构物混凝土构件等质量管理的几项规定 对全省公路水运项目砼回弹、保护层厚度、隧道支护质量、砼构件外委加工以及砼外加剂管理等方面提出规定要求。,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2008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强化参建单位责任,强化整改,强化督查,确保高速公路工程质量过硬”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现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09100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四新”技术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工程质量总体处于上升趋势。为总结和推广工程管理经验和“四新”技术研究成果,现就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09153号,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174号)要求,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全面治理影响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质量通病,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以上讲述若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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