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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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07年2010年)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是学校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根据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本实现普陀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人才培养力度,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总体目标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分布均衡、适应素质教育和课改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二、教师队伍建设基本任务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1、加强师德建设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意见和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积极探索加强师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一支“为学、为师、为人”和谐统一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奖惩办法,建立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2、提升学历层次至2010年力争做到:幼儿园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30%(包括在读),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小学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0%(包括在读),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初中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达到10%;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达到20%。3、优化职称结构至2010年力争做到:幼儿园教师中具有幼高及以上职务的比例达到50%;小学教师中具有小高及以上职务的比例达到60%;初中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60%和15%;高中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60%和30%。4、培养信息素养100%的教师接受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达到“新四个模块“的技术要求。加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比重,增加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的内容,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结合“十一五”师训、教研信息技术平台应用、课题研究等途径,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到2010年,80%的教师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5、提高专业能力认真学习“二期课改”理念,把握“二期课改”的基本要求,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初任教师基本熟悉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掌握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五个环节的基本要求。逐步具备初级教师的专业条件,工作一年后成为初级教师。初级教师基本熟悉一般的教学原理、教材内容、知识和教学方法等,并熟悉课堂教学步骤和各类教学情景,初步获得教学经验,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科研意识和一般科研能力,有1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中级教师具备各年段教学的把关能力;能主动从事教科研活动,把握一定的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质量好,能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案例;每两年有1篇及以上的教科研论文发表。高级教师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研究课;教育教学质量显著;能独立开设校本课程,承担课题,开展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案例;每年至少有1篇及以上的教科研论文发表。打造一支教育领军队伍1、建立骨干教师发展序列建立一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推进“二期课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骨干教师队伍发展序列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专业标准。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为区级骨干教师;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为市名师后备人选或市级骨干教师。力争在全区形成一支由500名区级骨干教师、160名市名师后备人选或市级骨干教师组成的骨干教师梯队。在初级教师中培养和选拔一批教坛新秀。教坛新秀师德良好,教有创意,富有特点。必须掌握所教学科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能用心理学、教育学等基础理论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工作出色。教坛新秀每学年须上区公开课1次以上。在中级教师中培养和选拔一批教学(教育)能手。教学(教育)能手师德优良,教有个性,富有特长。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相应的研究成果;教育教学工作富有特色和实效;有较强的带教青年教师能力。教学(教育)能手每学年须上区公开课1次以上,指导教师1-2名,发表1篇教科研论文。在高级教师中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级指导教师。高级指导教师师德高尚,教有风格,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科建设和教师培养方面成绩显著。高级指导教师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发表1篇以上教科研论文。在高级教师中培养和选拔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师德高尚,教学有方,富有品格。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创新,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学科带头人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师资培训讲座1次以上,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带教5-7名中级教师,每两年在市级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在学科带头人中培养和选拔一批特级教师。特级教师是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本市教育界有声望。特级教师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开设师资培训讲座1次以上或课程1门,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带教5-7名高级教师,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2、建设一支市名师后备人选队伍在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一批专业水平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名师后备人选队伍。市名师后备人选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教学水平高,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课堂教学和本学科建设中成效明显,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3、建设一支优秀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队伍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是教师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也是教师继续教育重要的师资力量,是骨干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具备一定的学术功底和理论素养,积极贯彻“二期课改”精神,课堂教学能力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一定的课程开发任务,每两年至少承担1项学院及以上科研课题,每年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教科研论文;有较强的专业引领能力,每人每年至少深入1所学校蹲点,建立基地,推进校本研修,指导学校教研组建设;有较强的指导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积极参与骨干教师梯队建设,提高骨干教师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职工作领域要有整体思考和规划,制定工作策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组织协调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室的工作,形成专业引领合力,促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深化教育学院的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针对教育学院工作的特点,创建并完善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专业能级序列。根据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实绩,参照普陀区“特级教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和“高级指导教师”等相关文件精神,由教育局、教育学院负责对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专业能级进行考评和认定,分别签订工作任务书,同时给予相应的待遇。4、建立一支名师专家顾问团充分发挥区内外名师专家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一支名师专家顾问团,到基层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科建设、教研组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积极推广教师专业发展的先进思想和成功经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并提供咨询建议。三、主要措施加强培训1、形成面向全员,突出骨干的培训工作体系面向全员,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新知识和师德教育为重点,以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为载体,以校本研修为基础,以区教育学院为支撑,以教育行政为推进,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推进“二期课改”,提供骨干教师资源。突出骨干,充分发挥领军人物在区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示范、桥梁和辐射作用,以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为途径,加大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骨干教师综合素养。建立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相结合的教师终身教育框架。积极开拓各种渠道,满足学历达标、高一层次学历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提高等不同层次的需求。2、构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根据教师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构建基础性知识课程、基础性实践课程;发展性知识课程、发展性实践课程四类课程结构体系。基础性知识课程设置师德与育德领域、新理念与新课程领域、新技术与新知识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基础性实践课程设置育德能力领域、教学能力领域和教育科研能力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发展性知识课程学习内容主要是由各类高一层次学历或非学历专题研修项目组成。发展性实践课程强调教师在实践基础上的研究,研究状态下的提高发展。以开放性的策略积极组织知识类课程资源,满足教师知识更新的需要。以实践提高为宗旨,积极探索实践类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引导教师自觉追求专业学习的实效。3、推进校本研修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新校本研修形式,丰富校本研修内容,形成有特点的校本研修活动和方式,使校本研修贴近教师教学和学校实际;要积极营造民主、开放、多元的校本研修氛围和有效的校本研修机制,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推动学校课堂教学改革;要建立适合本校实际的研修制度、管理网络,确保校本研修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载体1、创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学校要确立以“教师发展为本,教师有效学习为中心”的教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理念,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探索科学的、系统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途径和方法。积极开发本校的教师教育资源并借助高校及教育学院力量开展教师教育,切实提高教育实效。教育局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学校达标检查,在此基础上,评选一批“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2、搭建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和评优平台继续开展全员性的学科教师、班主任专业能力的竞赛和评优活动。用“标准”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用“竞赛”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学科教师教学能力的竞赛和评优工作,围绕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教学的有效性等开展竞赛和评优,形成一批“好课”和“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继续做好班主任育德能力的竞赛和评优工作,围绕班级主题课教学、主题活动设计、学生思想工作、班集体和学生矛盾化解等开展竞赛和评优,形成一批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和“教育能手”。3、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团队一是建立名师专家顾问团队创建一支区内外名师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顾问团每学期到若干所基层学校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主办专家大讲台,定期组织专家到基层讲学,通过讲学、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向全区教师传授教育教学经验,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团队建立由10-15名特级教师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10-15个由特级教师领衔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拔5-7名区内高级教师为培养对象,发挥特级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学科领军人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激发特级教师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个人专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既有利于特级教师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又有利于促进高级骨干教师培养的人才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学科带头人工作团队建立由5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50个以上由学科带头人领衔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拔5-7名区内中级教师为培养对象,引领学科发展,培养学科骨干,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合作共进的工作团队,推进本区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建立高级指导教师工作团队建立由100名左右高级指导教师组成的工作团队。高级指导教师分别承担指导1所学校学科建设的任务,帮助提升学科教师专业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4、建立教师专业发展项目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支撑教师专业发展。一是教师培训资源库建设项目把适合区情的教师培训课程、骨干教师的讲座和课堂教学实录、骨干教师教学经验的汇编、精致实用的现代信息技术课件、有效的校本研修课程与教育研究案例、特级教师的个人成长专辑等作为教师培训资源库的建设内容。力争通过四年的建设,在本区形成资源较为丰富的教师培训资源库,为教师培训提供示范指导作用。二是教师出国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的国际交流,拓宽国际培训渠道,提高国际培训实效。在四年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会双语教学、在市区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队伍。三是优秀人才引进项目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和机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教师,实行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竞聘上岗机制,让优秀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对幼儿园、小学、初中引进中学高级教师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经费上的奖励,对所在单位按人次每年奖励1500元,逐年奖励,三年为限,奖励总金额为4500元;对学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在政策和经费上享受上述同等奖励待遇。四是“双师型”队伍建设项目面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积极建立一支兼有实践教学能力和专业教学素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四年努力,不断拓展和优化“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新现有“双师型”教师的技能体系,建设一支师德修养好,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明显提高,能适应职校素质教育需求的专业化职业教师队伍。到2010年,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其中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达到30%);培育一批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学科带头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机制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科学合理设置学校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综合确定上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合理确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严格执行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确保优秀人才的引进。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用人机制,打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鼓励各类人才的柔性流动,扩大选人视野,提高人员素质。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为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教职员工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教育特殊津贴的分配制度;取消缺编经费拨款方式,实施工资外津贴总额包干制度;对一贯制学校的初中、小学实行统一的拨款标准。3、建立与完善骨干教师遴选和培养机制按照各级骨干教师的标准和要求,分别组织自下而上、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遴选工作。骨干教师要制定自身发展计划,积极参与各项培养活动。教育局和教育学院做好相关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创造条件促进骨干教师依次提升和发展;为各级骨干教师提供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机会。4、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机制结合区内学校布局调整,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针对教师队伍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实现教师资源相对均衡配置;实施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区域性资源共享;加强校际合作交流。专家顾问团、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工作室要面向基层、面向全体教师,要把工作室建在基层学校,把学科的专业指导延伸到每一个学校、辐射到每一个教师;搭建资源共享网络平台,为教师培训提供丰富的选择和便捷的共享条件,让全区教师共享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高级指导教师的示范课、讲座和成果。为充分发挥高级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在全区的示范辐射作用,对以上人员所在学校在编制上增加额度,经费上给予奖励,并作为学校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四、职责分工1、教育局的职责制订本区教师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组织指导、评估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工作;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的资金落实,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2、教育学院的职责负责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区骨干教师信息库;负责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协助教育局评选区级骨干教师并推荐市级骨干教师或市名师后备人选。3、学校的职责学校校长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人,领导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制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形成校内15%骨干教师发展序列梯队,为区骨干教师的选拔提供后备力量;负责本校教师培训计划的制订、落实和管理;校本研修课程的开发和实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和培训;推荐各类先进和优秀人才,落实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附件:1、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2、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的实施意见3、关于组建普陀区教育系统特级教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的实施意见5、关于评选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高级指导教师的实施意见6、关于加强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7、关于加强普陀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附件1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适应普陀教育的发展,现就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行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竞聘上岗机制,提高招聘过程中的透明度,让优秀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 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必须在教育局核定的专任教师编制数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制订空缺教师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聘者;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可放宽1至5年;40周岁以上的应聘教师应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35周岁至40周岁的应聘教师应具备中级教师任职资格;初级教师及以下任职资格应聘者,必须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大奖赛等第奖项。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他学科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l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其他学科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 外省市在职教师引进要求严格按照普陀区人事局关于教育系统外省市教师人才引进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要求执行。 非上海生源应届大学生毕业学校必须是“211工程”所指定的学校。 三、招聘程序 拟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专任教师编制数,有教师空缺岗位的,向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上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申报表,经“中心”汇总、初审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发布招聘信息 经审核后,在“普陀教育网”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包括招聘的单位、招聘的岗位和招聘的条件等。 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初审通过后将应聘人员名单报“中心”备案。 考试考核 区教育局首先对应聘人员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对应聘人员组织全区性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内容。 确定聘用人选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初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材料公证,对合格人员确定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 由录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健全“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完善招聘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人事工作纪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亲姻缘关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其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为便于学校师资安排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对要求解除合同的教师(包括聘用合同期满要求流动的人员),应在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具体手续在暑假期间进行办理。对要求在学校间流动的教师(包括聘用合同期满要求流动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每年3月份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接收学校领导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具体手续在暑假期间进行办理。对聘用合同期满学校不在续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每年3月份以书面形式告之本人,具体手续在合同期满进行办理。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与个人都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合同内容。应聘人员报名时,递交的材料如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确保师资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普陀区教育局 二OO七年九月附件2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普陀区“十一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普教办2006111号)的精神,为了使本区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基本概况至2006年10月,全区在编教职工总数为8532名,其中专任教师5652名。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110名、占1.9%,本科学历3225人、占57%,专科学历2043名、占36.1%,中师学历274人、占5%。专任教师中,幼儿园专任教师787人,本科学历74人、占9.4%,专科学历616人、占78.3%,中师学历97人、占12.3%。小学专任教师1645人,研究生学历1人,占0.1%,本科学历454人、占27.6%,专科学历1028人、占62.5%,中师学历162人、占9.8%。初中专任教师1751人,研究生学历14人、占0.8%,本科学历1431人、占81.7%,专科学历305人、占17.4%,中师学历1人、占0.1%。高中专任教师985人,研究生学历66人、占6.7%,本科学历914人、占92.8%,专科学历5人、占0.5%。职校专任教师171人,研究生学历8人、占4.7%,本科学历152人、占88.9%,专科学历11人、占6.4%。特教专任教师91人,本科学历33人、占36.3%,专科学历46人、占50.5%,中师学历12人、占13.2%。其他教育单位教师222人,研究生学历21人、占9.5%,本科学历167人、占75.2%,专科学历32人、占14.4%,中师学历2人、占0.9%。二、学历目标至2010年力争做到:幼儿园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30%(包括在读),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小学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0%(包括在读),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初中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达到10%;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达到20%。三、主要途径在职教师的培训凡学历层次还有发展空间的在职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部承认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学历或学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1、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学员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后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网络学院培训学员参加教育部承认的高校网络学院入学联考,择优录取。录取后,以网上视频点播、课程网页浏览、网上作业答疑等方式组织学员自主学习,并辅以站点教师辅导,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取本科学历。3、成人夜大培训学员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教学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取本科学历。4、教育部承认的电视大学等其他培训形式并获取本科学历。新教师的引进为提高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幼儿园新增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小学和初中新增教师学历全部达到本科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高中新增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10%。四、组织管理区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历提升的五年规划,加强对基层单位执行过程的检查。区教育学院积极拓展渠道,组织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各基层学校根据提升学历目标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校“十一五”期间提升教师学历实施细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并有计划的逐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各科教师参加高层次的学历培训。 五、奖励措施1、“十一五”期间,经单位推荐培训的在编在岗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幼儿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校、园长除外),在取得学历或学位后服务满三年的教师,实行学费奖励,奖励比例为区教育局奖励学费40%、学员所在单位奖励学费30%、个人承担30%。2、“十一五”期间,学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区教育局将对所在单位按人次每年奖励1500元,逐年奖励,三年为限,奖励总金额为4500元。六、转制学校、民办学校、镇属学校经费由所在单位自筹解决。七、本实施意见自2006年1月起执行。关于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部分学历培训费用的通知(普教人字(2000)第4号)于本实施意见执行日即废止。普陀区教育局 二OO七年九月附件3关于组建普陀区教育系统特级教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激发特级教师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形成既有利于特级教师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又有利于促进高级骨干教师培养的人才工作机制,普陀区教育局将组建特级教师工作室。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教育系统在编在职特级教师。二、工作任务1、区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建立10-15个由特级教师领衔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拔5-7名区内高级教师为培养对象,发挥特级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2、特级教师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开设师资培训讲座1次以上或课程1门,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带教5-7名高级教师,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3、特级教师工作室每届时间为两年。三、实施办法1、特级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确定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和教育局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凡区内特级教师均可依据实施意见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作方案。2、培养对象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和工作室领衔人遴选后产生。3、“特级教师工作室”的具体名称以“领衔人姓名+学科名称+工作室”命名。4、为实现特级教师工作室的资源共享,特级教师工作室基地由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统一安排,并由教育学院和基地所在学校负责对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四、考核办法1、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任务和方案每年对特级教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特级教师由教育局进行奖励。2、特级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定期对培养对象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备案。五、津贴和经费1、经考核合格的特级教师每年可享受10,000元的教育特殊津贴(10,000元由教育局另行下拨);2、承担特级教师工作室的特级教师可享受每年30,000元的工作津贴(按月发放);3、特级教师工作室每年可获得20,000元的工作经费(其中,教育局投入经费10,000元;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投入经费累计10,000元。);4、特级教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可获得每年5,000元的管理经费。六、保障措施1、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拓宽培养培训投资渠道。区教育局设立普陀区骨干教师培养专项基金,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按每名被培养对象每年2,000元的标准提供工作室配套培养经费。2、津贴和经费由教育局按标准下拨到特级教师所在单位或工作室所在学校,并由学校发放到个人。七、说明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附件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加快形成一支在全区学校教育教学领域中有成就、有特色、有创新的专家型教师队伍,普陀区教育局将实施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评选范围和对象1、已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2、校级领导兼任学科教学的每周兼课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50%,比例控制在15以内。二、评选条件1、师德高尚,教学有方,富有品格;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4、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创新,教育教学成绩优异。三、工作任务1、区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建立50个以上由学科带头人领衔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拔5-7名区内中级教师为培养对象,引领学科发展,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合作共进的工作团队,推进本区教师队伍建设。2、学科带头人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师资培训讲座1次以上,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带教5-7名中级教师,每两年在市级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3、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每届时间为两年。四、实施办法1、学科带头人工作室领衔人的确定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教育局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凡区内高级教师均可依据实施意见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作方案。2、培养对象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和工作室领衔人遴选后产生。3、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的具体名称以“领衔人姓名+学科名称+工作室”命名。4、为实现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的资源共享,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基地由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统一安排,并由教育学院和学校负责对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五、考核办法1、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任务和方案每年对学科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领衔人由教育局进行奖励。2、学科带头人工作室领衔人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定期对培养对象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备案。六、津贴和经费1、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带头人每年可享受至少6,000元的教育特殊津贴(6,000元由教育局另行下拨);2、学科带头人工作室领衔人每年可享受20,000元的工作津贴(按月发放);3、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每年可获得20,000元的工作经费(其中,教育局投入经费10,000元;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投入经费累计10,000元。);4、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学校可获得每年5,000元的管理经费。七、保障措施1、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拓宽培养培训投资渠道。区教育局设立普陀区骨干教师培养专项基金,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按每名培养对象每年2,000元的标准提供工作室配套培养经费。2、津贴和经费由教育局按标准下拨到学科带头人所在单位或工作室所在学校,并由学校发放到个人。八、说明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附件5关于评选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高级指导教师的实施意见为基本实现普陀教育现代化,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分布均衡、适应素质教育和课改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普陀区教育局将开展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高级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评选范围和对象1、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2、学校干部兼任学科教学的每周兼课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50%,比例控制在15以内。二、评选条件1、教坛新秀师德良好,教有创意,富有特点。必须掌握所教学科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能用心理学、教育学等基础理论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工作出色。2、教学(教育)能手师德优良,教有个性,富有特长。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相应的研究成果;教育教学工作富有特色和实效;有较强的带教青年教师能力。3、高级指导教师师德高尚,教有风格,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科建设和教师培养方面成绩显著。三、工作任务1、教坛新秀每学年须上区公开课1次以上。2、教学(教育)能手每学年须上区公开课1次以上,指导教师1-2名,发表1篇教科研论文。3、高级指导教师每学年须上区示范课1次以上,指导1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发表1篇以上教科研论文。四、实施办法1、教师本人书面申报。2、任职学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校内公示。3、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并提出评选意见。4、将初审名单在普陀教育网上公示一周。5、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与津贴。6、每两年评选一次。五、考核与管理1、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和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教师任职期间因工作变更(正向流动除外),或脱离教学第一线,或不能完成规定标准课时量,将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2、建立定期考核制度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为加强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享受相应的称号和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及待遇。3、建立培养对象联系制度区教育学院要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在教师培养中的专业引领作用。学校领导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骨干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促进各级骨干教师的成长。六、津贴和待遇1、教坛新秀、教学(教育)能手、高级指导教师的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是2,000元、3,000元、10,000元(按月发放)。2、学校要支持骨干教师参加进修和科研等活动,并提供经费保障。3、骨干教师在评优、评职称、评教育特殊津贴等方面优先考虑。七、说明本实施意见由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附件6关于加强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员”)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业务骨干队伍,也是区域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普陀区教育学院作为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范围和对象普陀区教育学院业务科室在编在岗专业人员。二、工作职责1、注重修养,努力提高理论功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自觉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任务。善于在教研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成为学习型、科研型、专家型的教师。2、本着服务第一、平等合作的工作要求,努力满足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竭诚提供无私无偿的专业服务。3、熟悉并深入研究各自工作领域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利用公开课、研讨课、教育教学评优、教育教学论坛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鼓励并指导基层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展示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有发展潜能的青年教师。4、主持或参与师资培训的课程开发,强化研训一体意识,通过课程开发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质量。5、要对各自工作领域的发展进行整体思考和规划,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策略。注重实践引领,重视研究基地的建设,蹲点学校,聚焦课堂、亲历课堂、研究课堂,帮助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关注各自工作领域建设发展中的先进经验,总结提炼,积极辐射,以点带面,促进区域性的整体提高和发展。三、选拔和聘用“教研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由有关专业科室向院部上报所需的专、兼职教研员的人数及学科,由学院报教育局批准并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在“普陀教育网”上发布信息。“教研员”的选拔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从外省市和外区县引进优秀人才,二是从本区的基层学校引进骨干教师。基层学校应积极支持区教育学院业务专业人员的选拔工作;区教育局对向区教育学院输送兼职专业人员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同时,区教育学院也应充分利用兼职专业人员的工作平台,积极为基层学校培养教育教学骨干。“教研员”的聘用采用合同制,签订工作任务书,定期考核,考核合格方能继续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并逐步形成竞聘上岗、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四、能级序列“教研员”能级序列主要从师德修养、学科建设、科研成绩和专业引领能力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五个能级序列,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教研员、二级教研员、三级教研员、四级教研员和教研员(未评级)。其中一级教研员为学院的特级教师,二级教研员占“教研员”总数20%,三级教研员占“教研员”总数40%,四级教研员占“教研员”总数20%。五、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教研员”具有高尚师德,胜任本职工作,在区域教师群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担负统筹、组织、协调所在工作领域的专业引领力量,形成专业合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职责。一级教研员工作任务:须承担特级教师工作室任务,带教指导骨干教师,成果显著;能够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及科研的实践、研究和管理任务;所负责的工作项目在全区领先,在全市、全国有一定的影响;能够领衔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能够开发教师教育培训课程。二级教研员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及科研的实践、研究和管理任务;所负责的工作项目在全区有一定的影响;能够承担院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能够参与教师教育培训课程的开发;任职期间必须至少深入1所学校蹲点,有计划地进行课堂实践;通过学科中心组等形式带教指导骨干教师,取得良好成绩。二级教研员的学术地位相当于普陀区学科带头人,并享受同等津贴和奖励。三级教研员工作任务:能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及科研的实践、研究和管理任务;所负责的工作项目有较为稳定的质量;能够参与院级或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能够实施教师教育培训课程;任职期间必须深入1所学校蹲点,进行课堂实践;通过学科中心组等形式带教指导骨干教师,取得一定的成绩。三级教研员享受“普陀区高级指导教师”的同等待遇。四级教研员工作任务:能够完成教育教学及科研的实践、研究和管理任务;能够参与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能够参与教师教育培训;任职期间必须深入1所学校,进行课堂实践;能够对基层骨干教师进行指导,取得一定效果。教研员(未评级)工作任务:能够较好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在教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学院负责实施。学院综合“教研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基层学校反馈意见以及组室自评互评等进行考核,参照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六、实施办法1、凡普陀区教育学院在编在岗“教研员”均可依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自行申报相应的能级。2、区教育学院在教育局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院内先行公示,并报教育局批准后正式公布。3、每两年评审一次。七、津贴和经费1、承担特级教师工作室的一级教研员,经考核合格每年可享受10,000元的教育特殊津贴(10,000元由教育局另行下拨);每年30,000元的工作津贴(按月发放);每年20,000元的工作经费(其中,教育局投入经费10,000元;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投入经费累计10,000元。);2、以中心组等形式带教指导骨干教师的二级教研员,经考核合格每年可享受至少6,000元的教育特殊津贴(其中3,000元由教育局另行下拨);每年享受20,000元的工作津贴(按月发放);每年10,000元的工作经费;3、三级教研员的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按月发放)。八、说明本意见由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附件7关于加强普陀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围绕建设普陀区现代职前职后教育中心,以创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目标,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四年努力,不断拓展和优化“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新现有“双师型”教师的技能体系,从而建设一支师德修养好,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明显提高,能适应职校素质教育需求的专业化职业教师队伍。到2010年,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其中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达到30%);培育一批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学科带头人。二、主要途径1、组织专业培训,强化实践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到国家教育部、市级各类职教培训基地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创设区内职校交流培训的机会,鼓励教师在取得教师技术职务的同时,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或专业技能鉴定,特别鼓励教师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证书和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加强与专业有关的管理、生产部门的联系,积极为教师创设专业技能实习实践场所。落实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2、夯实校本研修,开展技能比武依托重点专业开放式实训基地的建设,夯实教师技能培训的校本研修,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开展师生技术技能练兵,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市级的技能比武活动。搭建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比武平台,推进学校实践性教学。3、建立工作室,培养骨干教师建立若干个重点专业工作室,以具有中级教师职务以上的优秀“双师型”骨干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加强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通过专项资助,开展市区级课题研究,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选送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支持他们出版专业教育教学专著等,培养一批具有坚实专业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专业教育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在区内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队伍。4、优化教师评聘,加强考核积极引进具备高级技能以上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新教师,优先引进学校紧缺的专业教学人才和具备某项专业专长的教师。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考核机制,将技能水平和参加企业锻炼作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参与骨干教师评定、教育特殊津贴评定以及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三、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学校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双师型”队伍建设规划,分步推进,落实具体部门,指定专人组织实施;将“双师型”队伍建设纳入区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教育督导。2、奖励措施培训奖励“十一五”期间,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证书,所学专业符合学校专业发展所需,在取得证书后服务满三年的教师,对其实行学费奖励,奖励比例为区教育局奖励学费40%、学员所在单位奖励学费30%,个人承担30%。学分认定对参加“双师型”培训的教师,认可相应的学分;对参加重点专业工作室的教师也予以相应的学分认可。四、说明1、本实施意见的“双师型”教师是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中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以及非教师系列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有5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教师。2、本实施意见由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普陀区教育局二OO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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