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讲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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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按照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月18日晚,州政府第30次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常务会议的安排,今天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推进。 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省农业农村厅、省国土资源厅2位领导汇报了前期全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副省长王显刚、陈舜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精神天德局长已经作了传达,书面传达提纲也已印发给了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不折不扣抓好我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我讲3个方面的问题和要求。 一、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9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州、县(市)两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州农业局、国土局多次组织全州专项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11月20日,家宝副州长在全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我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又再一次作了安排部署。 我州按照“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彻底排查”和“统计口径统一、定性方法统一、台账资料统一、数据质量统一”的标准要求,先后2次统一组织各县(市)农业、国土和乡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全州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棚类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建立了台账,按时按要求统计上报了各种类型种植大棚的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 通过多次排查清理,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州统计上报各类大棚设施共计1292个12520.23亩,其中:塑料大棚1226个11652亩;日光温室3个35.6亩;连栋温室7个143.6亩;其他类型56个689.02亩。未发现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房内占用耕地来建设商品住宅和别墅,或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用于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在省对我州的2次实地检查中也未发现有“大棚房”问题存在。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成都局,对xx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复核督察。期间,我州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全力配合,对成都局下发的卫片来源273个疑似“农地非农化”图斑、150个疑似“大棚房”图斑,网络信息来源的6个农庄图斑,按要求进行了内业、外业核查,砚山县、丘北县还利用互联网实地核查举证系统,对23个临时指定的“大棚房”核查督察图斑进行了实地在线举证,按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表格,提供了相关批文、矢量数据等举证资料。经成都局核查,全省共发现违法违规项目3258宗,其中文山州147宗。目前,这些问题还未完全核实清楚。 二、存在的问题 前一阶段专项清理工作,我们在组织领导方面是到位的,责任分工是明确的,国土和农业部门配合也是很紧密的,工作起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对照总书记二次批示精神,对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出的“分类清理整治”新要求,对照显刚、陈舜两位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对照成都局复核提出的全省存在问题清单,省上提出的“政策理解不到位、排查清理不到位、落实落细不到位、整治整改不到位”,“四个不到位”的问题在我州一个不少。除此之外,我州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还不高、就“大棚房”来抓“大棚房”的问题,忽视了农地非农化这一根本性问题,导致我州政策文件学习理解不准确、把握不到位,清理排查标准不统一,排查问题定性和分类不准确,情况核查不实、不全面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要认真反思,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保持高度警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才能确保下步攻坚阶段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整改全面彻底。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节约时间,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会前已连续下发了3个通知和相关的统计报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面,我再强调5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高度警醒。近期,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组织22个小分队赴全国72个县(市、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和抽查核实,发现仍然存在排查清理不彻底、整治整改等待观望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在全国不同程度存在。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对我省“农地非农化”问题督察,反馈的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宗数、面积,与我省自主清理核查的违法违规项目宗数、面积分别相差5倍、13倍。这样大的误差值得我们警醒,这不是一般的误差,而是系统性误差,我们不能把责任往上推,推也是推不了的。“要吸取秦岭别墅事件的深刻教训,言必行,行必果,按时按质完成“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改工作。”这是总书记的第二次批示内容。同志们,大家一定要高度警醒,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上,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好,旗帜要鲜明,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确保“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全面、整治整改彻底。 (二)强化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各州市政府对本地区清理整治负总责,州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农业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和农业的政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这里需强强调的是,这一次将乡(镇、街道办)、村组也纳入了责任体系,各县(市)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明确职责,把责任压实到最基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村组的作用,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建立起来。 要加强领导。州上已经成立了由我和家宝同志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要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和社会稳定。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州与县(市)的责任状,待省与州的责任状签定后,及时制定签定,如果省不制定责任状,则由州国土和州农业局两家抓紧起草,及时签定。各县(市)要将责任状落实到乡镇一级。 要对上报的清理整治台账层层签字背书。州农业、国土部门要对县(市)两级上报的排查清理、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州长、家宝和我对上报省的动态清理整治台帐签字背书。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对上报的“大棚房”问题再次排查清理、整治整改台账也要层层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防止漏查漏报瞒报和整治整改不力的现象发生。1月24日前,各县(市)要将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的清理排查报告(含附件1、2、3汇总表)报送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上由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县(市)“大棚房”问题清单(附件1、2、3),作为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的依据。3月15日前,将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的各县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完成情况报告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三)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类型,全面排查清理。为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的范围、类型和标准,国家部委和省政府将清理排查分为四种类型,即: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农业设施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经营的;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商品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第四类,其他违法违规类型。 各县(市)要把握好上述范围、类型和标准,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全部纳入清理范围,进一步强化拉网式排查,要深入实地,到底到边,不留死角,确保排查清理全面彻底。各级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在此次排查清理中要密切协作。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2009年以来,省级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线索、地籍变更设施农用地图斑线索、信访和12336电话举报线索,以及网络来源农庄、农家乐广告线索、新闻媒体曝光线索5个主要渠道,负责对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排查甄别,充分利用好已有的遥感监测成果,对图斑逐一对照核实,实地核实“农转征”批复、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将疑似大棚房问题明细表移交农业部门审核把关。农业部门要在前两次“大棚房”问题排查基础上,对疑似“大棚房”图斑,再次进行核实和认定,以文山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文农联发201837号)清理整治范围中明确的三类问题为主开展排查清理,再次强化拉网式逐个入园入棚排查核实,切实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形成最终的统计表,各类数据要与前期上报的数据、台账相衔接。这里要强调的是,所有排查清理工作都要有记录,必须做好痕迹管理。 (四)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整改。坚持排查清理与整治整改并举的工作方针,一边清理排查,一边整治整改。工作中要敢动真碰硬,既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又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一是要把握好政策原则。两位副省长在省级工作推进会上明确,“整治整改的核心是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搞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该拆就拆,该补办手续就补办手续,该等上面明确政策的,我们就等待上面的政策。对现在政策已经明确的,一定要全部整改到位。对政策尚未明确的,待明确后我们跟进整改。”整改既要依法依规,对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行为,要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二是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各县(市)要针对发现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销号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严防走过场,确保在3月底前,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按照“一案一档一结果”的要求建立健全问题台账。 (五)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要认真组织观看学习中央电视台1月9日焦点访谈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一抓到底正风纪节目,汲取秦岭事件教训。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中,对工作不认真、不深入、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不敢动真碰硬等情况,要严肃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也要给予表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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