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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 录第一部分 总 则2第二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第四部分 通 风11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28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28第二节 地 质30第三节 测 量34第四节 防治水37第六部分 采 煤41第七部分 掘 进54第八部分 机 电63第九部分 运 输83第十部分 职业卫生88第十一部分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98第十二部分 调度和地面设施105高头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第一部分 总 则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每旬、月度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汇总打分定级。未进行或打分造假的单位考核责任人200元。第二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 工作机制(一)职责分工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2、 安全风险辨识评(一)年度辨识评估 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专项辨识评估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区队责任人各200元。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三、安全风险管控(一)管控措施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未实施考核责任人200元。2.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定期检查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未按月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整改考核责任人200元。4.在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未及时公示考核责任人200元。四、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教育培训1.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 工作机制(一)职责分工1.有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未按“五落实”原则闭环考核责任人200元。2、 事故隐患排查(一)基础工作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未落实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周期范围1.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未按要求检查少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未按要求检查考核责任人200元。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作业现场未执行“危险源辨识”或未排查隐患考核现场责任人200元。(三)登记上报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2.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未按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200元。3、 事故隐患治理(一)分级治理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未按“五落实”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200元。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主要责任人未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责任人200元。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未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考核当班责任人200元。(二)安全措施1.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事故隐患治理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落实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现场无专人指挥、未设置警示标识考核责任人200元;安检员不在现场监督考核200元。4、 监督管理(一)治理督办1.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未明确考核责任人200元。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未按要求督办考核责任人200元。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未按要求上报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二)验收销号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未按“五落实”执行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报告考核负责人200元。(三)公示监督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2.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五、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未上报的信息化管理考核负责人200元。(二)改进完善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三)资金保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有保障。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四)专项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未开展培训考核负责人200元。(五)考核管理1.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检查结果未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考核负责人200元。第四部分 通 风1、 通风系统(1) 系统管理1 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或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3 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或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区不行人。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6 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或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7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8 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未进行反风演习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风量配置1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未核定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4 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每缺少1次测风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每漏测1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5 井下各硐室和巷道的供风量满足计算所需风量。1处不满足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6 按规定每年至少测定1次矿井外部漏风率。未测定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7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有效风量率每低、外部漏风率每高1个百分点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8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通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4/5。巷道断面每出现1处(长度按5m计)不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9 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符合AQ1028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0 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局部通风(1) 装备措施1 掘进通风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行挂牌管理,不发生循环风;不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循环风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出现无计划停风或有计划停风无措施的,1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10m,且10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积水、淤泥和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0.3m。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风筒敷设1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安设标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实行编号管理。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螺钉紧固。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风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处;风筒不被摩擦、挤压。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风筒拐弯处用弯头或者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采用过渡节,无花接。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通风设施(1) 设施管理1 及时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其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门、风窗墙体不小于0.8m),严密不漏风。应建未建或者构筑不及时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及围岩不漏风;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者抹面或者喷浆,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密闭1 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密闭前无瓦斯积聚。所有导电体在密闭处断开(在用的管路采取绝缘措施处理除外)。导电体未断开或密闭前出现瓦斯积聚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密闭内有水时设有反水池或者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者带有水封结构。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风门风窗1 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m(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设具有反向功能的风门,其数量不少于2道;通车风门按规定设置和管理,并有保护风门及人员的安全措施。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连锁,使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风窗有可调控装置,调节可靠。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风门、风窗水沟处设有反水池或者挡风帘,轨道巷通车风门设有底槛,电缆、管路孔堵严,风筒穿过风门(风窗)墙体时,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风桥1 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用混凝土浇灌填实;桥面规整不漏风。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小于30;风桥上、下不安设风门、调节风窗等。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瓦斯管理(1) 鉴定及措施1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测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瓦斯涌出量测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瓦斯检查1 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瓦斯检测仪。1人次未携带处罚责任人200元。2 瓦斯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工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有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三对口”;瓦斯检查日报及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并有记录。未做到“三对口”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现场管理1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超限立即切断电源,并撤出人员,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瓦斯超限1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临时停风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在24h内封闭完毕。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立即处理时,在24h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管路、轨道和电缆等导电物体。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3 瓦斯排放按规定编制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且有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采煤工作面不使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违反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安全监控(1) 装备设置1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备“风电、甲烷电、故障”闭锁及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和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系统功能不全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电缆敷设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系统装备实行挂牌。报警、断电、复电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双机热备,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中心站设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设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站内设有录音电话。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分站、传感器等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升井全面检修,井下监控设备的完好率为100%,监控设备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未按规定升井检修的,每台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检测试验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测试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至少调校1次,并有调校记录;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1次,其中,对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并有测试签字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监控设备1 安全监控设备中断运行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其间采用人工检测,并有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设置在矿调度室,24h有监控人员值班。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资料管理有监控系统运行状态记录、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建立监控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有备份并保存2年以上。数据无备份或者数据库缺少数据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6、 防灭火(1) 防治措施1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制定矿井防灭火措施,建立防灭火系统,并严格执行。未鉴定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有防止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井下易燃物存放符合规定,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焊接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4 每处火区建有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启封火区有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设施设备1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足消防器材,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等地点的支护和风门、风窗采用不燃性材料,并配备有灭火器材,其种类、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均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在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地面消防水池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监测系统;在开采设计中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每周进行1次观测分析。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控制指标1 无一氧化碳超限作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采空区密闭内及其他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响的除外)。每出现一处超温地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封闭时限及时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及各类废弃钻孔;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7、 粉尘防治 (1) 鉴定及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未鉴定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设备设施1 按照AQ1020规定建立防尘供水系统。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管路三通阀门便于操作。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运煤(矸)转载点设有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至少设置2道风流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和其他地点的喷雾装置符合AQ1020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符合AQ1020规定。每缺设1处隔爆设施,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5 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使用正常;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喷雾压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破碎机安装有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防除尘措施1 采用湿式钻孔或者孔口除尘措施,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巷帮;炮掘工作面安设有移动喷雾装置,爆破时开启使用。未湿式钻孔或者无除尘措施,每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喷射混凝土时,采用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在回风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采煤工作面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取煤层注水措施,注水设计符合AQ1020规定。未按规定注水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或者撒布岩粉。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1次,其他巷道冲洗周期或者撒布岩粉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煤尘堆积超限1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8、 井下爆破(1) 物品管理1 井下爆炸物品库、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爆炸物品领退、电雷管编号制度健全,发放前电雷管进行导通试验。未进行导通试验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每缺1项制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爆破管理1 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采取停送电(突出煤层)、撤人、设岗警戒措施。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严格执行。现场设置爆破图牌板。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爆炸物品现场存放、引药制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4 残爆、拒爆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9、 基础管理(1) 组织保障按规定设有负责通风管理、瓦斯管理、安全监控、防尘、防灭火和爆破管理等工作的管理机构。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工作制度1 有完善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各工种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每缺一项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缺1项规划或计划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矿每月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资料管理有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等;有测风记录、通风值班记录、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粉尘冲洗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有密闭管理台账等;安全监控方面的记录、报表、账卡、测试检验报告等资料符合AQ1029要求,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图纸、记录、台账等资料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仪器、仪表1 按检测需要配备检测仪器,每类仪器的备用量不小于应配备使用数量的20%。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仪器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和送检工作有专门人员负责,按期进行调校、检验,确保仪器完好。无专门人员负责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台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5) 岗位规范1 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100元。2 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出现“三违”的,按矿下发文件执行处罚;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规范操作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作业前对作业范围内空气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及巷道支护和顶底板完好状况等实时观测,进行安全确认。1人次不确认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1、 规章制度(1) 制度建设有以下制度: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预测预报、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3.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4.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5.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6.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缺1项制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制度有缺陷1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资料管理图纸、资料、文件等分类保管,存档管理,电子文档定期备份。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岗位规范1 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每发现1人未掌握处罚责人100元。 2 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出现“三违”的,按矿下发文件执行处罚;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组织保障与装备(1) 组织保障矿井按规定设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门,配备相关人员。未按要求设置部门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装备管理1 工器具、装备完好,满足规定和工作需要。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地质工作至少采用一种有效的物探装备。无物探装备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采用计算机制图。未采用计算机制图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地测信息系统与上级公司联网并能正常使用。系统未与上级公司联网,处罚责任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第二节 地 质1、 基础工作(1) 地质观测与分析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进行地质观测与资料编录、综合分析。综合分析资料能满足生产工作需要。未开展地质观测、无观测资料或综合分析资料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致灾因素普查地质类型划分1 按规定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方法不当、普查不全面,每缺1类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划分煤矿地质类型,出现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基础资料(1) 地质报告有满足不同生产阶段要求的地质报告,按期修编,并按要求审批。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生产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地质报告未按期修编、未按要求审批,每1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地质说明书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井巷揭煤前,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资料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采后总结采煤工作面和采区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采后总结。无采后总结,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采后总结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台账图纸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必备的台账、图件等地质基础资料;图件内容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图种齐全有电子文档。每缺1项资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5) 原始记录有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记录本不全,每缺1种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预测预报(1) 地质预报地质预报内容符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内容齐全,有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采掘地点预报不全,每缺1个采掘工作面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瓦斯地质采掘工作面距保护边缘不足50m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按规定揭露煤层及断层,探测设计及探测报告及时无误。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资源回收及储量管理(2) 储量估算图有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的各种图纸,内容符合储量、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缺1种图纸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储量估算成果台账有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的储量计算台账和损失量计算台账,种类齐全、填写及时、准确,有电子文档。每缺一种台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统计管理储量动态清楚,损失量及构成原因等准确;储量变动批文、报告完整,按时间顺序编号、合订;定期分析回采率,能如实反映储量损失情况;采区、工作面结束有损失率分析报告;每半年进行1次全矿回采率总结;三年内丢煤通知单完整无缺,按时间顺序编号、合订;采区、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要求。回采率达不到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其他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第三节 测 量1、 基础工作(1) 控制系统1 测量控制系统健全,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及时延长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测量重点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停掘停采线、过断层、冲击地压带、突出区域、过空间距离小于巷高或巷宽4倍的相邻巷道等重点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通知单按规定提前发送到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贯通通知单漏发、发放不及时,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通知单内容错误,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贯通精度贯通精度满足设计要求,两井贯通和一井内3000m以上贯通测量工程应有设计,并按规定审批和总结。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总结的,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中腰线标定中腰线标定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掘进方向偏差超过限差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原始记录及成果台账1 导线测量、水准测量、联系测量、井巷施工标定、陀螺定向测量等外业记录本齐全,并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记录内容齐全,书写工整无涂改。无专用记录本、记录本不全的,每缺一种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无目录、索引、编号、原始记录内容不全、误差超限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 2 测量成果计算资料和台账齐全。无测量成果计算资料和标定解算台账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测量成果计算资料和标定解算台账中数据不全或错误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基本矿图(1) 测量矿图有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井底车场图、井田区域地形图、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基本矿图。每缺1种矿图,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矿图要求1 基本矿图采用计算机绘制,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图符、线条、注记等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面清洁、层次分明,色泽准确适度,文字清晰,并按图例要求的字体进行注记。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填绘1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数字化底图至少每季度备份1次。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沉陷观测控制(1) 地表移动1 进行地面沉陷观测。未进行观测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提供符合矿井情况的有关岩移参数。岩移参数提供不符合要求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资料台账及时填绘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图;建立地表塌陷裂缝治理台账、村庄搬迁台账;绘制矿井范围内受采动影响土地塌陷图表。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第四节 防治水1、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1) 基础工作1 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地质观测不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开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恢复生产前应重新确定。未及时划分水文地质类型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3 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空区有1处积水情况不清楚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 基础资料1 有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记录规范,保存完好。每缺1种专用记录本,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编制水文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按规定修编、审批水文地质报告。每缺1种报告,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 3 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含水文钻孔管理台账)和计算机数据库,并每季度修正1次。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水文图纸1 绘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图种齐全有电子文档,图纸内容全面、准确。每缺1种图纸、图纸电子文档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准确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积水区及其参数未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参数标注有误的,1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水害预报1 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应包含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理意见等内容,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在水害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前,应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未编制报告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年初编制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每缺一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无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或年度防治水计划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未组织实施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防治水工程(1) 系统建立1 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能力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防排水系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2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未按规定建观测系统或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200元。(2) 技术要求1 井上、井下各项防治水工程有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审批,工程结束提交总结报告及验收报告。缺设计方案或措施,1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制定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探测资料和记录齐全。未制定措施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井下探放水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无单孔设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 对井田内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排查,记录详细。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防水煤柱留设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6 制定并严格执行雨季“三防”措施。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工程质量防治水工程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 疏干带压开采用物探和钻探等手段查明疏干、带压开采工作面隐伏构造、构造破碎带及其含(导)水情况,制定防治水措施。疏干、带压开采存在地质构造没有查明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未制定防治水措施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5) 辅助工程1 积水能够及时排出。排积水不及时,每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 按规定及时清理水仓、水沟,保证排水畅通。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 水害预警(1) 水害预警对断层水、煤层顶底板水、陷落柱水、地表水等威胁矿井生产的各种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发现异常及时预警预控。未进行水害检测、诊断或异常情况未及时预警,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第六部分 采 煤一、基础管理(一)监测采煤工作面实行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进、回风巷实行顶板离层观测;有相关监测、观测记录,资料齐全。未开展动态监测、观测和无记录资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记录资料缺项、不全,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二)规程措施1.作业规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采煤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定期对作业规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复审,且有复审意见。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3.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4.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的选择、支护强度的计算有依据。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5.作业规程中各种附图完整规范。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6.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有防瓦斯、防灭火、防水等灾害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查资料和现场,内容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三)管理制度1.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查资料,制度不全,每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2.有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有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有变化管理制度。查资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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