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_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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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认真做好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制度。(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和有关重大总是并根据安全生产中存在总是制定有效措施。(三)负责审议和决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一切重大决策、方案和奖惩措施等。(四)负责协调企业各部门实现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督促检查严肃认真地处理事故责任者。(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三)负责审批决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车辆技术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奖惩办法等。(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对本企业存在总是进行整改。(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一)组织本企业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规定,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方案和规划。(二)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和车辆“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提出防范措施。(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驾驶员等生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五)负责本企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落实车辆维护、检测制度。对车辆更新、改造报废等严格把关,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六)负责本企业的行车事故处理,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一)具体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常事务工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和各阶段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状况,并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总是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安全检查。(五)负责对新招聘的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办理驾驶员年度审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度检验,协助对新开班车线路的勘察鉴定工作。(六)建立健全行车事故档案、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和各种会议记录、安全活动等台帐基础工作。(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表报。参加行车事故的处理,办理肇事责任者的处理文稿。协助处理跨区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行车事故。(八)运用科学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九)督促检查本企业及下属单位运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收集信息、总结经验,推广先进,表扬、通报好人好事。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安排有权制止,对评先进,安全目标考核达不到标准,有否决权。(五)、运管科安全管理职责运管科是运输企业中专业从事客、货运输生产的基层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止”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研究解决车队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发动群众开展“四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落实),并提出整改措施。(三)分析驾驶员的安全素质,掌握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术及驾驶作风、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鉴定、分类排队,提出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好每周一次定期的安全学习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四)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强制车辆二级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落实车辆的“回场必检、合格放行”以及出车前检查和督促驾驶员做好开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五)掌握运输经营线路的路况,装卸场地和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向驾驶员公布。(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周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表彰安全生产中职得显著的好人好事。(七)对行车事故责任者提邮处理意见,报请上级批准后执行。(八)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事故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并做好月、季、年度安全报表,按规定的日期上报。应作好安全例会、安全学习、行车事故、车辆回场、安全检查记录工作。(六)、安全员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以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三)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记录安全行车累计里程和行车事故及奖惩情况。(四)负责本企业运行车辆技术状况抽查,每月不少于二次,抽查车辆不少于20%,并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身体和安全行车等情况。(五)负责办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协助做好车辆检验,保险以及事故索赔工作。(六)负责本企业行车事故处理,协助跨区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在辖区内发生的行车事故现场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训,并按规定上报“肇事处理表”和“安全生产考核月、季、年度报表”。(七)会同有关部门对调入和招聘的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及上岗培训,对不符合条例者有权制止吸收和提出解聘。(七)、安检员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落实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有关车辆管理规定以及本企业运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运行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回场车辆全部要上安检台检查。(三)严格按珍宝的项目仔细检查回场的车辆,做到一台不漏、一个项目不漏。(四)凡检查过的车辆,要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发给合格证,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车辆,要督促驾驶员排除或进场修理。(五)检查中好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车辆,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八)、驾驶员的职责(一)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和安全知识,自觉参加企业各种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三)爱护车辆,检查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和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四)遵守职业道德,爱护旅客、货物,服从调度,谨慎驾车,安全正点运行。(五)服从指挥和安全管理,接受交通运政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考核制度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考核,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要保证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考核时,做到实事求是,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应付式走过场。3、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个人重要依据。4、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地级市以上的交通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领取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考核制度1、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年考核1-2次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考核要求,做到实事求是,按上级有关规定考核,不得弄虚作假。3、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4、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参加过省、地级市以上的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学习培训各一次,并持省、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上岗。5、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年必须对安全生产法和省公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一次自学自评,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年进行1-2次考核,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考核时,要按上级规定认真进行,重点考核国家安全生产法、省公路运输安全征税管理细则、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内容,并要试卷成绩入档。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4、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专业学习培训,持证上岗。5、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经单位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可后即可担任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否则调岗或待岗。(四)、安全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1、安全员岗位考核每年进行1-2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2、安全员岗位考核,要认真负责,防止马虎走过场,要有书面考试成绩,并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名认可。3、安全员的考核成绩可作为年终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4、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按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标考核奖惩试行办法进行奖罚。5、安全员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调岗或待岗处理。(五)、安检员岗位考核制度1、安检员岗位责任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2、安检员的岗位考核,要认真负责,防止马虎走过场,有书面考核成绩,并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名认可,如有不合格的必须补课。3、安全员的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4、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按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试行办法进行。5、安检员必须参加过县市级劳动技术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专职培训,要持有机械技术职称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才能上岗。6、如经多次学习培训仍考核不合格的,作调岗或待岗处理。(六)、驾驶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1、驾驶员岗位责任考核每年书面考核交通安全常识不少于1次,书面考核机械常识1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2、驾驶员的考核,分为聘用前和聘用后两种考核,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驾驶的车型,分别作出具体规定,聘用司机要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名认可,聘用后考核成绩要经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签名认可。并要将考核成绩公布和归档。3、驾驶员考核成绩可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4、驾驶员考核和奖惩办法,按广东省交通厅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5、驾驶员被聘用后,如连续发生行车责任事故,严重违章违纪,安全学习次数未达到规定,经教育无果的司机,不管考核成绩多好,一律作解聘处理,今后不再聘用。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明确企业领导,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的灾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是考核一个企业的重要指标,安全生产不好,对该企业的工作成绩有否决权。第三条安全生产是考核企业主要领导胜任程度的重要依据,生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企业领导、专职安全员的晋升、任用有否决权。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企业建立以经理(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职抓安全生产,运行50辆车以上的车队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运行10辆车以下的由车队长兼任安全员。有维修车间的配备两名专职质检员。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本企业的安全教育,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传达各级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技术培训与规定,组织全体职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每年的五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各进行一次车辆、设备、设施的技术检查,查清车辆、机械设备、用电及其设施、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三、建立汽车驾驶员、修理工的安全技术档案,对新调入、录用的司机、修理工必须进行技术考核和安全常识测验,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培训,对经过培训仍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坚决调换工种或不予录用,消除技术隐患。四、对已发生的事故,负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吸取教训,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出有效的安全防患措施。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抓好典型,表彰和奖励先进,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第三章 企业安全责任人职责第六条经理(站长)安全工作职责。一、经理(站长)是企业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计划和审批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经费。三、检查督促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副站长)安全工作职责一、按经理(站长)的职责范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的领导责任。二、组织企业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了解企业职工思想状况,车辆、设备、行车路线等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三、督促运管科科长、车间主任对司机、修理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四、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生产安全分析活动;组织生产安全的检查评比、奖励活动。五、负责组织对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六、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统计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第八条 运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一、运管科科长、车间主任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运管科科长与车间主任分别负有督促、检查司机、修理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抓好运管科安全员和车间质检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三、及时了解司机、修理工的思想、身体、家庭情况,对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司机带思想包袱,带病出车。四、及时向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出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五、组织司机、修理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学习安全行车和修理安全操作规程;总结讲评一周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周的生产安全要求。六、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起草事故报告,提出预防措施。第九条、运管科安全职责一、运管科的安全员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对安全行车车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二、负责对车辆出车前,回场后的技术检查;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提出并报告检修项目;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要求。三、负责对车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保持其技术状况良好。及时向公司提出安全设施的更新或改进建议。四、每周末向运管科科长和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汇报一周安全情况及消防设施状况。五、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十条 车间质检员职责一、车间质检员是车间生产设备运行、车辆出厂的技术鉴定的实施者,对车间修理设施的安全和出厂车辆机械运行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二、负责对修理竣工的车辆按报修项目逐项进行技术性能验收;实施试车;按规定填写出厂车辆技术鉴定表(或合格证)。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项目,督促返工。三、负责车间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做到设备布局符合安全规范,标准达到安全要求。负责车间消防设备的管理,按时检修、更换,保证其良好的技术状态。四、每周末向车间主任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汇报一周安全情况。五、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车辆设备是企业的生产力,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健全技术档案,定期维修,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车辆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第十二条企业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对车辆、设备的抽查,每年五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各进行一次普查,以保证车辆设备的安全运行。第十三条对停使两个月以上的车辆,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封存,封存的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并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第十四条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程(定期)保养制度,预防机械事故,确保运行安全。第十五条新车、大修车必须按规定组织车辆的初驶及初驶保养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的经济性。第十六条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有计划地调整使用,对老旧车辆要有计划地安排报废、更新。第十七条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经营者对所承包的车辆、设备要严格按企业承包合同规定进行使用、管理,严重违反承包合同规定的,公司有权终止其承包,造成损失的,承包者要折价赔偿。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安全考核指标。一、年度责任事故频率;小于1.5次/百万车公里二、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0.3人/百万车公里三、年度责任事故伤人率;小于1.6人/百万车公里第十九条企业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书记、工会主席、科长)要跟车上路,了解司机安全行车情况,根据不同的季节、节假日,人、车、路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要建立跟车上路考核登记制度,经理书记、工会主席每月不少于三天,副经理、副书记每月不少于五天,科长每月不少于六天。每年春运期保持每天有干部跟车上路。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管理一、驾驶员(包括雇用工,下同)都是企业中的一员,必须服从企业的领导和指挥,要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自觉维护、保养车辆,接受公司对车辆的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十大禁令”,礼让三先(先慢、先慢、先停),确保行车安全。二、公司必须根据司机的驾驶资历,安全公里及操作技术状况,合理安排、调用。司机对公司的安排必须服从。三、必须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车辆。四、没有驾驶证的职工及实习驾驶员不准承包车辆,不准将车辆转包。五、没有三年驾驶资历或不到十二万安全公里的驾驶员,不准承包及驾驶2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执行特殊任务要选派有较长安全驾驶资历和丰富操作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六、820公里以上的长途车,每辆必须配备足三名以上符合客车驾驶条件的司机。七、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开车,驾驶员车日行程不得超过250公里,长途车增跑短途班次必须不违背本条款的原则下,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320公里以上长途车,必须设立中途体休点,司机不准随车休息。长途车司机当班前八小时不得离开公司(含终点站、中途休息点)办私事,保证睡眠时间。八、车辆向社会招包的驾驶员必须符合本条款第三、四、五、六项的要求。不得将车辆承包给非驾驶员。九、营运的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承包者承包车辆必须按规定办完保险方能出车。第二十一条对修理工的管理一、修理工(包括雇用工,下同)都是企业的一员,必须服从企业的领导和指挥。要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树立为安全生产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向违反安全生产现象作斗争。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着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禁止使用非制式器材支架车辆。三、按安全规范使用电源,禁止乱接线路,禁止将电源铺设在车道上,开关、插座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四、焊工必须持有经劳动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五、按安全规范使用氧、电焊设备。氧焊设备的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焊接油箱必须彻底清除余油,达到无油分子的安全程度才能实施焊接。六、承接修理的车辆,出厂必须符合技术要求,返工的项目不得另计工时。七、认真按规定填写修理项目的登记表,对承担修理的项目负技术责任。第二十二条  司机、修理工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经多次教育及经济处罚仍不改正,兼有严重事故苗头的,公司应坚决给予开除。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安全储备基金,用于事故处理、补偿保险金的不足部分和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储备基金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车辆承包经营,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订有可行的安全条款;发生事故应承担责任的条款。第六章、事故的处理第二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司机要立即停车,并注意保持现场,如有人受伤;应先抢救伤员,并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报告。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协助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妥善安排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第二十七条  对事故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找出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作出处理。第二十八条  事故的分类一、 轻微事故;凡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经济折款200元以下,或非机动车事故经济折款50元以下。二、一般事故:凡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至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2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50元(含50元)以上。三、重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或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指副部长级以上)、外宾、知名人士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事故。四、特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1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二十九条  事故的上报一、轻微事故,处理完毕后,报县交通局登记存档。二、属二、三项的事故,必须在单位接到事故报告的同时,报告县交通局(事故详细情况待处理后,再作书面报告)。三、除轻微事故外,其它事故以“安全生产报表”于每月三日前报县交通局(未作处理的事故待处理完毕后作补报)。第七章  奖  惩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制度健全,达到年安全指标,可发给经理一次过奖金400元。第三十一条  履行职责,坚持安全教育制度,资料完整,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报表,公司达到年度安全指标的,可发给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一次过奖金300元。第三十二条  落实安全责任制,按时对司机、修理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讲评,安全教育有内容提纲记录;车队、车间达到年度安全指标的,可分别发给车队长、车间主任一次过奖金200元。第三十三条  忠于职守,坚持按规定对运行车辆出车前回场后的技术检查;坚持对报修车辆竣工后按报修项目逐项进行技术测试,严格把关,一年内不出现机械事故和工伤事故,保持消防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可分别发给车队安全员、车间质检员一次过奖金100元。第三十四条  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资料不完整扣510分,安全指标超过第一项的扣10至15分,超过第二项的扣20分,超过第三项的扣25分,超过第四项的扣35分,超过第五、六项的扣25分。第三十五条  年终考核,总分少于80分,扣除经理年度奖金30%总分少于70分,扣除经理年度奖金40%,总分少于60分,扣除经理年度全部奖金(没有年度奖金的,按200元基数从全年奖金总额中倒扣)。第三十六条  按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考核,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每一项扣5分,年终考核,总分少于80分,扣除本人年度奖金25%,总分少于70分,扣除本人年度奖金30%;少于60分,扣除本人全部年度奖金(没有年度奖金的,按150元基数从全年奖金总额中倒扣)。第三十七条  按车队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考核,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每一项扣5分,年终考核,总分少于80分,扣除车队长或车间主任年度奖金25%,总分少于70分,扣除车队长、车间主任年度全部奖金(没有年度奖金的,按150元基数从全年奖金总额中倒扣)。第三十八条  按车队安全员、车间质检员职责考核,安全具体工作不落实每一项扣5分,年终考核,总分少于80分,扣除本人年度奖金20%,总分少于70分,扣除本人年度奖金25%,少于60分,扣除本人年度全部奖金(没有年度奖金的,按100元基数从全年奖金总额中倒扣)。第三十九条  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或价值3000元以上的机械责任事故,(不分经理、副经理、车队长、车间主任、安全员、质检员,属谁的责任由谁负责)扣除年度全部奖金,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四、汽车客运管理制度1、为加强汽车旅客运输的组织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保障和明确经营者与旅客权利、义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公路运输的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2、汽车客运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章,认真落实责任运输制度,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送服务。3、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客运车辆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取得合法资格后方准予参加营业性汽车客运。且每年按规定到工商登记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经营资格年度审验,审验合格者方可继续经营。4、客运班车必须进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站(场)载客,带齐各类证照,使用统一路单,按规定挂放线路标志牌或出租标志,按公布的时间发车,不得随意变更线路班次和停靠站点。非定班的线路客车应当在始发站按顺序载客发车,并服从站务人员管理。5、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及司乘人员应该按省规定的运价收费。并给予购票据,不得乱加价、乱收费。不得无故无故绕道行驶和兜圈拉客。除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外,不得中途更换车辆或者将旅客交他人运送,确需更换车辆或交他人运送的,不得重复收费。出租小汽车在营运时间内不得拒载。6、客运经营者由于本身的责任造成旅客漏乘、误乘、人身伤害或托运人行李丢失、损坏、错运的,应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7、旅客乘车必须购票,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带物品乘车。旅客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车辆设施的,应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8、汽车客运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类的驾驶证,乘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驾、乘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精心保养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2)客车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行车途中思想集中,每天驾驶时间不得过长,确保行车安全。(3)遵守运输纪律,执行运行计划,服从调度和现场指挥,正点运行。(4)客车行经险桥、渡口、危险地段和加油前,要组积旅客下车;事后以及中途就餐、停歇后均须核实人数,方能开车。途中遇非常情况或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组积旅客疏散。(5)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重点照顾有困难的旅客。9、班车运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班车必须按指定车站和时间进入车位装运行包,检票上客,正点发车。严禁提前发车。(2)班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站点(包括食宿点)和时间运行、停靠。如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无法运行时,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就近车站派车接运,并及时公告。如需食宿,站方应协助解决,费用自理。(3)班车到站后,按指定车位停放,及时向车站办理行包河其他事项的交接手续。10、 班车运输如有变更,应按如下程序处理:(1)班车在始发站停开,晚点或变更车辆类别时须及时公告。旅客因此要求退票,应退还全部票款,不收退票费。旅客要求改乘,由本站负责签证。变更车辆类别,应退还或补收票价差额。(2)班车中途发生故障,客运经营者应迅速派相同或相近类别车辆接运,接运车辆类别如有变更,票价差价概不退补。(3)因路线阻滞,班车必须改道行驶时,票价按改道实际里程计收。按改道里程发售客票后,如班车恢复原路线行驶,发车前由始发站将票价差额退还旅客。(4)班车行至途中临时需要改线或绕道,票价差额不退不补。如不能继续行驶,旅客自愿在被阻点或返回途中停止旅客,应退还未乘区段的票款,自愿返回始发站的免费送回,退还全部票款等。11、包车客运应遵守如下规定:(1)包车客运是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按行驶里程或包用时间计费的一种营运方式。用户包车一般应事先向运输经营者预约,并填写“汽车旅客运输包车预约书”,办理包车手续。(2)用户要求变更使用包车的时间、地点、或取消包车必须在使用前办理变更手续。运输经营者要求变更车辆类型、约定时间或取消包车,亦应事先与用户协商,经同意后,方能变更。运输经营者自行变更车辆类型或未按约定时间供车者,按违约或延误供车处理。(3)包车在用户包用期间,要服从用户的合理安排,保证车辆正常使用。(4)包车必须使用包车票不得使用其他票种。12、旅客运输责任。汽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均由运方承担责任:(1)因客车技术状况或装备的问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2)因驾驶员违章行驶或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3)因驾驶员擅自改变运行计划,如提前开车,绕道行驶或越战,致使旅客漏乘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在行车途中发生托运行包损坏、灭失的。(5)不按运行计划或合同向车站提供完好车辆,使班车停开、缺班的。(6)由于运方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13、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接受旅客的监督,对旅客来信来访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改进服务;并积极配合和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4、直达班车客运应按广东省直达班车客运规范执行。(该规范具体内容附后)附:广东省直达班车客运规范1 总则1.1为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维护直达客运经营者旅客的合法权益,规范直达班车客运的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所称的直达班车是指由始发地直达终到地,中途只作必要停歇和下客,但不上客的班车。1.3凡在本省境内经营道路直达班车的客运业户、为直达班车提供服务的汽车客运和旅客,都必须遵守本规范。1.4本规范由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实施。1.5直达班车经营业户根据本规范,制定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布。1.6直达班车分为以下几类:1.6.1按经营规模分为直达四定班车和直达专线班车。直达四定班车是指实行“定起讫站点、定途径线路、定次日班次、定发车时间”运行的直达班车。直达专线班车是指同一单位、同一线路的经营规模在在五辆车以上,并按照“统一站场、统一排班、统一票价、统一车牌厂牌型号”的模式经营的直达班车。1.6.2按使用车辆类型分为大型直达班车和中型直达班车,大型直达班车使用大型客车,中型直达班车使用中型客车。1.6.3按车辆装备等级分为高级直达班车和中级直达班车。高级直达班车使用高一级及以上客车,中级直达班车使用中级客车。2 客运业户服务规范2.1客运业户必须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快捷、方便的运输服务。2.1.1直达班车上用常备报纸、交通时刻表、城市交通图、小药箱等用品,并向旅客免费提供饮用水。2.1.2直达班车每行驶超过3小时,应作短暂休息;运行时间超过7小时的直达班车,应安排旅客中途就餐,但不得强制旅客就餐;运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高级直达班车,应为旅客免费提供点心或便餐。2.1.3应选择宽敞、卫生的地点作为班车休息点、就餐点,就餐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2.1.4直达班车在运行途中,不得载客加油。2.2班车途中发生意外,不能继续运行时,经营单位应在3小时内安排车辆接送,接运车辆等级低于原车辆的,应向旅客退还票款差额。3 旅客乘车规范3.1旅客应购票乘车、对号入座。持一张全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须购买半票。3.2除规定可随身携带的行李外,其余行包办理托运手续。3.3旅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其它法律、法规定的禁运物品乘车。3.4旅客应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不得在候车室和客车上吸烟。4 营运客车规范4.1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须达到交通部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中的一级车况,装备等级达到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区分与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中级客车等级。4.2营运客车须有以下服务及安全设施:4.2.1驾驶室车门上喷所属企业的名称。同一企业的直达班线班车统一车身外观。4.2.2直达班车客运标志牌在规定位置挂放。4.2.3在车内显著位置张贴班车沿途不能上客、欢迎旅客监督的标记和监督举报电话;张贴票价表,悬挂旅客意见表或放置征询意见表,并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4.2.4大型高级直达班车装有可供旅客作的车载电话。4.3车厢内外要保持整洁卫生。4.3.1保持车身整洁、车窗明亮。4.3.2每个客位配有一次性使用的卫生袋,班车到达终点站,车厢内必须清扫一次。4.3.3车上的卫生间要清洁无异味。卧铺客车的被褥必须干净、整洁、每个班次更换一次。4.3.4高级直达班车使用的客车每个座椅必须配备便于擦洗更换的座套,及时更换,保持洁净。4.4客车在营运过程中,应开启空调装置,保持车厢内空气清新、温度不超过26摄氏度。4.5车厢内不得堆放超过规定的大件行李,严禁客货混载。5 司乘人员规范5.1直达班车的驾驶员和乘务员必须树立“旅客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经岗位培训合格,驾驶员应持“营运驾驶员上岗证”、乘务员佩戴上岗证或工号牌上岗,做到统一着装,仪表端庄。驾乘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5.2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客车的资历,并安全驾驶大客车达10万公里以上、身体健康、熟悉车辆的技术性能,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3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5.4大型高级直达班车必须配有乘务员。乘务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会普通话、地方方言和简单英语,掌握沿途主要城镇及主要名胜概况。5.5在发车前,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共同做好以下工作:5.5.1开启车辆空调和通风设备。5.5.2检查车内卫生、整理座椅和卧具,备妥车上用品。5.5.3在旅客上车前站立车旁迎候,并协助有需要的旅客上车就座。5.5.4辅助站务人员放置旅客交运的行包、清点旅客人数。5.5.5协助旅客整齐放置随身携带的行包,确保运行途中行包不致掉落。5.5.6为旅客递饮用水。5.6客车启动后,乘务员要利用车上的播音设施,向旅客致欢迎词、介绍有关情况,内容包括:5.6.1车辆所属企业名称,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工号;5.6.2班车运行的起讫、途经线路、停靠站名、运行时间、预计到达时间等;5.6.3为旅客提供的服务内容;5.6.4车内主要设备使用方法和要求;5.6.5运行途中和到达在主要风景名胜、风土人情、人物史、资源特产的情况;5.6.6到达目的地的交通中转、住宿、娱乐、购物的基本情况。5.6.7其他旅客乘车注意事项。5.7行车途中,乘务员要定时巡视车厢,主动关心旅客是否需要帮助,适时提供各种服务。提醒旅客文明乘车,不得吸烟并对吸烟旅客进行劝阻;在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生纠纷,要态度冷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5.8旅客下车时,乘务员应先下车站立车边,为下车旅客服务;旅客下车完毕后,应及时清洁车厢,如发现旅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归还或上交单位。5.9没有乘务员的直达班车,驾驶员应为旅客提供以下服务:5.9.1做好5.5.1、5.5.2、5.5.4、5.5.5、5.5.6及5.6、5.8的工作。5.9.2在行车途中发现旅客吸烟要及时劝阻;5.10在行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司乘人员应设法将车辆停靠路边、摆放安全标志、向旅客作出解释并妥善安排好需转运旅客。6汽车客运站规范6.1为直达班车提供服务的客运站,其主要设施、设备必须达到三级客运站的要求,遵守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三优”、“三化”活动,为直达班车和乘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监督。6.2直达班车与普通班车公用的客运站必须为直达班车设置专门的售票窗口、候车室(区),始发高级直达班车的应设置空调候车室、专用发车位。6.3在为直达班车专门设置的候车室(区)内,应有舒适的座位,保证饮用水供应;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6.4汽车客运站要方便旅客购票,至少每季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直达班车时刻表,并积极电脑售票,开展预售票和电话订票、送票上门的服务项目。6.5客运站应按岗位配备站务工作人员,为直达班车的旅客指引购票、候车、行包托运、检票等,并引导旅客乘车;站务员必须仪表端庄、持证上岗,文明礼貌,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6.6有条件的客运站应设立专人负责旅客免费交运行李的装卸。6.7客运站的客运合格单对直达班车进行排班发车。6.8应允许旅客在发车一小时前办理变更换乘手续(一次限)。旅客因故需退票手续费按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规则的规定收取。6.9汽车客运站在向承运人和旅客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与标准,接受交通、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方案为贯彻落实化州市交通局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方案的通知(化交发200416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更好地明确分工、分解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本方案。一、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公司主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在岗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2)主持研究和决策本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经济发展总体规划。(3)督促检查和支持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好决策。(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本公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5)向市府和市交通局报告本公司的生产情况。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职责(1)落实市府和交通局安全生产规划,主持研究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有关科股及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3)督促检查本公司各科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职责制,负责组织对有关科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工作。(4)根据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有关科股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和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剖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3、其他领导和副职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负其责(1)书记对分管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2)分管安全保卫科的副经理对其安全工作负责。(3)分管运输管理科,危运办公室,货运车辆工作的副经理对其安全工作负责。(4)分管车间修理厂,快车队工作的副经理对其安全工作负责。二、公司相关科股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科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指导安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吗,拟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目标、规定、计划等,并组织实施。(2)定期向企事业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状况,并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3)监督各有关科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励工作,以及督促存在隐患的落实整改。(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等。(5)负责招聘驾驶员年度审验工作;协助对新开班车线路的勘察评定工作。(6)建立健全行车事故档案、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和各种会议记录、安全活动等台帐基础工作。(7)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等。(8)运用科学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规范GPS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运输管理科车队是运输企业中专门从事客、货运输生产的基层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仪精神等,以及本公司生产规章制度,竭力为企业和承包者服务。(2)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抓好车辆的“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工作,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3)分析驾驶员的安全素质,掌握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术、驾驶作风、职业道德等情况,并进行鉴定、分类排队,提出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4)组织开展好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驾驶员、乘务员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吗,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评比安全生产活动先进个人,表彰安全生产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好人好事。(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行车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审批。(7)健全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事故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做好月、季、年度安全报表并按时上报,做好安全例会、安全学习、行车事故、回场检修、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资料的记录工作。(8)协助安全科搞好“三品”查堵和路查等专项整改工作。(9)按企业有关规定,编制年、季度业务计划,并根据计划及各时期乘客的流量,认真组织客源,努力提高营运车辆实载率和包车业务。(10)负责企业营运车辆、营运司机的营运证、上岗证、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证、车船税、线路牌、入户车辆指标、报废车辆手段等有关事宜的办理工作。(1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与承包经营者所签订的经营合同;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根据规定及时收取管理费、车辆承包借款及其他费用,加强企业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的发展。(12)负责企业营运生产的资料收集、分析、统计、保管及编制工作,对营运车辆发生的事宜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13)配合站场搞好站场管理和站场服务;组织司乘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确保营运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安全员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以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3)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记录安全行车累计里程和行车事故及奖惩情况。(4)负责本企业运行车辆技术状况抽查,每月不少于二次,抽查车辆不少于20%,并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身体和安全行车等情况。(5)负责办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协助做好车辆检验,保险以及事故索赔工作。(6)负责本企业行车事故车辆,协助跨区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在辖区内行车事故现场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训,并按规定上报“肇事处理表”和“安全生产考核月、季、年度报表”。(7)会同有关部门对调入和招聘的驾驶员进得技术考核及上岗培训,对不符合条例者有权制止吸收和提出解聘。4、安检员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落实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有关车辆管理规定的以及本企业运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运行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和“报班例检”制度。回场车辆全部要上安检台检查。(3)严格按例检的项目仔细检查回场的车辆,做到一台不漏、一个项目不漏。(4)凡检查过的车辆,要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发给合格证,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车辆,要督促驾驶员排除或进场修理。(5)检查中有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车辆,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6)严格按照广东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广东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记录表,并保存好安全例检档案,以备查阅。5、驾驶员的职责(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和安全知识,自觉参加企业各种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两次。(3)爱护车辆,坚持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和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4)遵守职业道德,爱护旅客、货物,服从调度,谨慎驾车,安全正点运行。(5)服从指挥和安全管理,接受交通运政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6、汽车修理厂职责:(1)严格车辆的考核评定,协助车队搞好车辆技术档案工作。(2)严格按照汽车维修、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去维修车辆,经修理的车辆应确保技术状况良好。(3)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不得利用报废车辆的配件非法改装、拼装、组装机动车。(4)应加强现场管理,抓好车辆检验、保养,故障维修等的验收签字工作,车辆技术“合格证”要齐全。(5)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示要明显,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的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更换的情况应记录齐全。(6)严格执行运行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被检车辆全部要上安检台检查,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车辆,要督促驾驶员排除或进场修理。(7)应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反馈系统,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分析和质量档案工作,不断提高维护质量和经济效益。7、运管科、安全科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促使客运服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2)负责组织开展对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安全生产的宣传、考试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要求驾驶员做到文明服务,树立行业形象,建立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4)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车辆在正常营运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符合部颁标准。(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营运车辆、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守则、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行车、收费合理、车容仪容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6)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安全行车档案等,做好月、季、年度安全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安全例会、安全学习、安全检查等的记录工作。(7)按规定协助公安交警、保险公司做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8)协助安全科做好重大节日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等。8、人秘科职责:(1)负责公司小车司机和小车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2)协助做好公司办公场所、宿舍区的防火、防爆和安全保护工作。9、其他各科股按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指标:(1)年度责任事故频率,每百万车公里小于1.5宗。(2)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每百万车公里小于第二条0.3人。(3)年度责任事故伤人率,每百万车公里小于1.6人。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督促属于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运输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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