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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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jly200902招标工程名称: 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 招 标 人: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闽教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2009年07月 目 录招标公告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 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的授予第2章 技术服务合同 第3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5章 桩基检测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文件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jly200902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桩基检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东侧,莲西路南侧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投资额约50万元人民币。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5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桩基检测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的桩基检测单位。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于2009 年7月 22 日至 2009 年 7 月 2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办公点(新建的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四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超过规定招标资料集中购取时间尚未购取招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还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派人到招标代理公司处(地点:闽西交易城B9-3-602)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采用现金形式并于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处(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09年 8 月3 日。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 随机抽取法。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办公地址:龙岩市建设大厦8楼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7-2235169 传真: 0597-2293015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闽西交易城B9-3-602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597-2538928 13626036926日期:2009年7 月22 日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2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东侧,莲西路南侧3建设规模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投资额约 50 万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标准6招标范围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选定)7工期要求15日历天。8资金来源自筹9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的桩基检测单位。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采用现金形式并于开标时间前送达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13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可将需澄清的问题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但不必署名。 传真:05972538928。E-mail:14发布澄清纪要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澄清资料以书面形式或在龙岩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点: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 址:新建的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龙岩大道1号,龙腾南路一侧)四楼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 月3日09时00 分17开标会地 点: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 址:新建的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龙岩大道1号,龙腾南路一侧)四楼时间:2009年 8月 3 日09时00 分18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19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20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造价:约 50 万元21合同价格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二、投标须知 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 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 资金来源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同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 投标人合格条件标准见第5章工程资格审查文件。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工程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章 技术服务合同第3章 工程技术规范第4章 投标承诺书格式第5章 桩基检测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文件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及遗露部分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方式,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或在龙岩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予以澄清。8.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在龙岩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将澄清、答疑纪要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封面11.2投标承诺书11.3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1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5 授权委托书(若有时)11.6 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复印件)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工程招标控制单价13.1. 本工程控制单价参照桃源小区一期桩基检测单价。13.2 参照闽价2000函92号文规定及龙岩市桩基检测市场价格,确定本次桩基检测招标单项内容控制单价为:(1)静载试验检测4.2 元/kN(其中堆载3.8元/ kN,砼块租金0.4元/ kN);(2)低应变法检测100元/根; (3) 单桩抗拔静载试验: 单价 12000 元/根;(4) 声波透射法检测:单价 18.0 元/测米;(5) 高应变法检测: 单价 6500 元/根;(6) 钻芯法检测: 单价 360 元/米;静载砼块、设备进退场费按 25000 元包干。以上为含税单价,最终检测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14.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1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和技术服务合同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14.2发包价计算办法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单价工程量+25000;工程量按实计算。15. 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4条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规定退还:16.3.1 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16.3.2 未被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被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天内予以退还;16.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16.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4.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16.4.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16.4.4 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秩序的;16.4.5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份数的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需用A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7.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4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并按标段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各标段投标文件须包含本投标须知第11款的所有内容。18.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写明招标人名称;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标段 2009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3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8.1款、第18.2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5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口处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9. 投标截止时间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9.2 若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8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 标22. 开标22.1招标人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2.2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须随带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其身份。当开标前查验身份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22.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8.2、18.5条款规定密封、盖章的,可以拒收或按废标处理。22.4开标程序22.4.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要求; 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2.2款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数和上述查验结果;在资格审查前由招标人在电脑上公开抽取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具体抽取方式和步聚如下:投标人少于10家时,由5个自然码组成一个单位号码。即抽取的区间数为5N(N为有效投标人家数),每个投标人从区间内按提交文件的顺序随机抽取5个自然码,这5个自然码均为对应投标人的有效号码。投标人为10-30家(含10家,不含30家)时,由3个自然码组成一个单位号码。即抽取的区间数为3N(N为有效投标人家数),每个投标人从区间内按提交文件的顺序随机抽取3个自然码,这3个自然码均为对应投标人的有效号码。投标人为30-50家(含30家,不含50家)时,由2个自然码组成一个单位号码。即抽取的区间数为2N(N为有效投标人家数),每个投标人从区间内按提交文件的顺序随机抽取2个自然码,这2个自然码均为对应投标人的有效号码。投标人为50家以上(含50家)时,1个自然码为一个单位号码。即抽取的区间为1 N(N为有效投标人家数)。由若干个自然码组成一个单位号码进行抽取时,当抽出一个单位对应的自然码时,该单位的对应的所有自然码应从区间数中剔除。(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为了提高评标工作效率,采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确定备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具体抽取方式和步聚见31款: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22.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评 标23. 评标会议23.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3.2 评标程序23.2.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标文件进行评审; 23.2.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3.2.3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24. 评标过程的保密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 资格审查25.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对备选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25.2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对备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6.1.1本须知第1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26.1.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6.1.3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投标工期或质量标准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投标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建设工期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26.1.4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26.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6.2 当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9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照本投标须知第26条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 错误的修正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0.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0.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31、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程序、方法31.1本次评标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为了提高评标工作效率,采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确定备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具体抽取方式和步聚如下:当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少于7名(含7名)时,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电脑随机抽取所有投标人的备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全部进入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评审(即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一备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备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经评审合格的中标备选候选人顺序即为中标候选人顺序(如全部评审合格时,第一备选中标候选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备选中标候选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当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多于7名时,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电脑随机抽取7名备选中标候选人(即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一备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备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由评标委员会对7名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中标备选候选人顺序即为中标候选人顺序(如全部评审合格时,第一备选中标候选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备选中标候选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原抽取方式递补3家进行评审(排序方法在原备选中标候选人之后),直至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或直至全部投标人抽取完毕,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32.1当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3.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出现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招标人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以上同样情况的,招标人可以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依据备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提交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合同的授予34. 合同授予标准34.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标准和方法产生的中标人。35.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有权按照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拒绝不合格投标。36. 中标通知书36.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把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投标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核查。36.2在公示期内,若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排序按原先抽取的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顺延;若在公示期内查实非中标候选人的合格投标人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整个抽签结果仍然有效,并不因此而改变。若在公示期内发现评委错将合格投标人做出不合格评审的(含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则在请示主管部门后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并按原抽取顺序确定其中标候选人顺序。36.3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按本工程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8. 履约保证金3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2章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 委托方(甲方):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19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或“/ ”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 进行 试验检测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 提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评价等 。2检测取费依据: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省物价委、建设厅200092号(复印件附后); 参照龙岩市区近期类似桩基检测项目的检测单价(合同复印件附后)。3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检测费:(1)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检测 根, 最大试验荷载约 12000 kN,总荷载 kN:a 静载试验由乙方采用砼预制块堆载,综合单价 4.2 元/kN(其中堆载3.8元/ kN,砼块租金0.4元/ kN);b 静载砼块、设备进退场费计 25000 元/次,小计 元; (2) 低应变法检测: 单价 100 元/根,检测 根,小计 元;(3) 单桩抗拔静载试验: 单价 12000 元/根,检测 根,小计 元;(4) 声波透射法检测:单价 18.0 元/测米,检测 根,总测米 米,小计 元;(5) 高应变法检测: 单价 6500 元/根,检测 根,进退场费 6500 元/次,小计 元;(6) 钻芯法检测: 单价 360 元/米,检测 根,持力层钻进1m,总进尺 米,小计 元;(7)其他:各单位工程具体的检测工作量由甲方以委托书的方式确定 。以上为含税单价,最终检测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4技术服务的方式: 检测报告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 龙岩市 2技术服务期限:甲方提供乙方所需全部技术资料,并在全部试验工作结束后7天内、检测费结算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验报告5 份 ;3技术服务进度: 甲方现场条件准备好后三天内,乙方组织人员进场; 乙方应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合理安排检测施工;若遇恶劣天气或不可预见困难,则检测工期顺延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试验检测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按国家行业有关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 (1)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2) 桩基设计平面图与设计说明图 ; (3) 桩基有关施工记录 ;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按乙方要求进行场地开挖、场地平整、试坑开挖、桩头处理、桩帽制作 ; (2) 提供吊车运输车的通行道路及进行道路硬化,应能靠近试桩边吊装检测设备;提供静载试验的工地内转场、结束后退场的通行道路; (3) 提供检测的用电,负责试坑内抽水 ; (4) 钻芯法检测时场地平整及移机道路(或用塔吊移机) ; (5) 及时选取检测桩号 ; (6) / ;3其他: 指派专人现场配合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试验前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 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分期 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 乙方完成单位工程现场测试后并提供检测报告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单位工程总检测费的80%;(2) 经有权机关审核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 ;2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现场服务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检测报告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检测报告提交时、龙岩 。第八条 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 ;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乙方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进场且开始计算工期。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桃源小区二期安置房7#-9#楼桩基检测工程 桩基检测招标文件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第3章工程技术规范按国家、省、市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等。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承诺书3、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副本、桩基检测资质证书(含年检页)。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复印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工程名称: 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二、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规定单价及结算方式 按照上述合同条件、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桩基检测。2、我方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若有),以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检测,并保证在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标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以 形式与本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0.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三、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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