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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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矿2013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一、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实行多层次管理体系架构,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企管、财务、计划),从管理部门到材料管理职能部门(生产、机电、供应、运输、通风),从职能部门到队组,从队组到班组,从班组到职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奖罚兑现。全矿使用材料分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进行独立考核。1、生产科:负责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管理考核项:支护用品。2、机电科: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管理考核项:钢丝绳、电缆、配件、专用工具、油脂及乳化液。3、通风区: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合理安排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管理考核项:“一通三防“材料、自救器、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4、运输区:负责所有皮带、钢轨使用管理,合理安排新皮带钢轨的投入,特别是皮带,严格使用周期,强化回收复用管理。管理考核项:皮带、钢轨。5、供应科:负责管理全矿所有材料,分管以上四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其它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特别是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配件,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管理考核指标:除以上四个职能部门管理考核以外的指标。二、管理程序1、每月由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月任务计划,制定材料领用计划,分五大类明细(计划材料准确率达80%以上),分别报材料分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报企管科,根据分管部门意见及任务完成量分三次下拨材料费用限额。2、各分管部门审批领用材料计划时,应先清查使用库存材料及复用回收材料。确需新增的,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各材料使用单位如遇当月费用不足,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部门审核批准,分管矿领导同意后,可由分管部门负责在季度指标内调整使用,原则上不允许月度使用材料费用超过季度计划材料费用。3、由于生产工艺改变或其它因素需追加材料,由使用单位技术员根据技术要求,按材料分类合理制定材料计划(材料计划的准确率作为年度考核技术人员的依据),经分管部门严格审核,现场核实,分管矿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5万元以上及月度累计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报企管科核对无误后,下拨材料限额费用。专项费用严禁改变用途,否则按超耗处罚责任人。4、所有专项工程使用材料,按审核后的工程材料预算,由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材料计划,报分管部门、分管领导、经营矿长(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后,企管科根据工程进度分解下达材料限额费用。5、劳保用品的领用和管理由供应科按照劳动用品发放规定,采用一人一本一卡进行审批、建帐发放。6、供应科根据材料限额费用审批手续,审查核对领用物品无误后,发放材料。7、各分管部门及材料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材料出入库审批原始台帐,交旧领新、回收复用台帐。各生产班组要有材料领用原始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班次、物品名称、数量、用途)。三、考核与奖罚1、规范材料管理考核程序,实行分口管理,逐级考核。企管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管理控制材料计划总费用,材料总费用根据分管权限分解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负责材料的测定、消耗管理及质量反馈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2、由经营矿长对材料消耗管理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对材料消耗分口负责,并对企管、财务、计划实行第一级考核。企管、财务、计划对五职能部门实行第二级考核。五职能部门按分管权限,对材料使用单位实行第三级考核。材料使用单位对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实行第四级考核。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对本班职工材料消耗实行第五级考核。3、考核内容要详实、细分,如两用材料的领用考核制度,应对使用单位公用工具以队(科)为单位办理工具卡,按使用单位、使用周期进行配备。对个人工具严格管理,按其使用期限进行配备。其它设备及专用工具等,考核部门及供应科要建立独立考核台帐,便于管理考核使用周期、库存量、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部分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实行月度分解、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指导如下:、班组对职工考核内容为:任务完成与材料消耗比值;是否有人为损坏浪费(按材料原价值50%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的100%处罚)。当班考核情况当班汇报队组(科)。、使用单位(科、队)对班组考核内容:当班材料消耗与任务完成比值;是否有材料超用(如无队组(科)负责人批准,超用按材料原价值的50%计入当班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100%当班处罚)。、五职能部门对使用单位实行材料费用分项考核(具体考核细则附后)。、管理部门对五大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材料费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费用与审批后的领用计划费用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7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其中兑现材料超(节)单位25%,职能分管部门2%10%,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处罚单位(责任人由队组(科)职能分管部门处罚),连带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5001000元。、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未实行月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每月3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企管科一份)。、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50%处罚。、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供应科应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对应交旧而未交,经查属实的,处罚供应科10005000元。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供应科承担(交旧领新种类按供应科附表执行)。、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调度索赔制度。四、经营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内容:1、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下拨材料费用,按下拨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2、由于汇总材料费用误差,导致决策错误的,处罚管理科室500010000元,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2000元。3、对提供材料数据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处罚管理科室负责人5001000元。4、由企管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无检查记录,处罚管理科室5001000元。5、对弄虚作假、数字不实的单位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20003000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其它1、各单位要突出现场细化管理,在材料管理上做到既要抱“西瓜”,又要捡“芝麻”。在所辖材料管理责任区,要“精耕细做”,克服生产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协调理念,全面实现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2、对年度超耗或节约材料费用的单位,除35%在月度工资考核兑现外,剩余35%年末一次性考核兑现,并对材料管理中涉及人员根据材料超耗或节约情况给予奖罚。3、各材料使用单位在3月15日前,将本单位材料管理考核细则分别报材料分管部门、企管科各一份,逾期未报或敷衍了事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02000元(在5月份工资考核中兑现)。4、每月5日前由财务科传递各单位上月材料实际消耗费用情况,各职能部门传递材料使用考核奖罚情况。5、各单位材料员于每月5日前到企管科核实上月实际材料费用使用情况。6、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六、本办法解释权归A煤矿。七、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2:A矿支护用品材料管理考核制度为更好地适应我矿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护用品材料管理,严格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部门材料管理职责1、生产科为支护用品、火工品、坑木、坑代品、坑代配件的直接管理单位和审批单位。2、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库房并建立物资台帐,对各种物资的入库要认真登记,对物资的出库必须有出库手续。3、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定,生产科每月不定期对各使用队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对无帐、帐目不清、帐目不全,领用无出库手续,且不进行内部考核的单位,每查出一次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4、生产科及有关科室指派专人,不定期深入井下各生产队组,对材料使用情况及浪费情况进行清点核实。5、对支护用品材料消耗的考核由生产科牵头供应科、企管科配合、生产矿长审批后、专递到企管科考核。二、材料审批、领用1、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时,必须出具领料单,由单位主管、生产科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发料。2、生产科必须对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情况,建账登记。3、各队组必须严格材料领用手续,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对于支护用品,需要确定各班管理人员,并出具使用情况日报,每旬对使用情况报生产科管理人员,生产科根据每旬使用情况批发下一旬材料。4、对生产科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各队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追加材料由生产科、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使用后经生产科、企管科核实使用情况,发现追加材料与实际不符时,超出部分按浪费处罚。三、材料消耗管理1、各采掘队组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2、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坑木及其他支护材料时,使用队组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生产科派专人现场核实材料的用量。若现场使用与追加申请不符时,以现场用料考核。3、对于材料管理领用中出现丢失、损坏或浪费情况时,将对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各队组领用的支护用品必须严格把关,领用时必须核对规程中要求的使用规格与实物是否一致,产品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5、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材料牌板,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四、回收复用、修旧利废1、工字钢棚的回收:要求工字钢棚全部回收,回收前由生产科坑代员、企管科人员现场清点数量并考核,每回收一架棚,支付队组100元,每少回收一架棚,罚队组500元,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可免予处罚。2、两顺槽铁饼、钢带、锚索托梁的回收:铁饼回收率不得少于60%,钢带回收率不得少于40%,锚索托梁回收率不得少于50%,每回收一个铁饼支付队组2元,每回收一根钢带支付队组5元,每回收一块锚索托梁支付队组10元,每少回收一个铁饼处罚队组4元,每少回收一根钢带处罚队组10元,每少回收一块锚索托梁处罚队组10元,每月以队组推进速度与交回数量进行考核。3、回收的支护材料用品,能够复用的必须进行复用,各队组回收的各种支护材料经生产科坑代员及供应科坑代人员核实能复用时,应进行入库,并出具相关的入库手续。4、回收的支护材料用品不能复用的,经生产科坑代员及供应科管理人员核实后,按报废材料处理,但经过修理后,能够利用的,必须进行复修处理,以便更好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五、材料消耗考核1、单体支柱、型钢梁、三用阀丢失率不得超过7,柱鞋丢失率不得超过3%,超出部分按材料原价扣罚队组,每月底由生产科坑代员与队组管理人员共同清点核实。2、液压管件:使用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万吨,超过规定值,按超出费用的50%处罚,且液管必须交旧领新,交旧领新率要达到90%,达不到者,以10米为单位,每少交10米,扣罚队组100元。3、火工品、坑木消耗考核按采掘作业规程的消耗额执行。遇地质条件变化时,由技术员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提供追加材料申请单,并经矿领导审批,作为考核的依据。4、金属网、锚杆考核按作业规程及相关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再加上3%的损耗作为考核的依据。5、钢带、工字钢棚、锚索的考核按作业规程及相关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考核。6、若发生材料管理中,出现损坏、丢失或者浪费等情况时,经生产科、企管科与各队组核实后,将考核情况报生产矿长批准后,传递企管科,对队组按材料原价的50%进行处罚,并对组队相关负责人及材料员处于100-300元的罚款。7、对回采的液压支柱及梁等,要逐月清点,发现丢失,如实上报,如发现坑代管理员弄虚作假,上报与实际不符,处罚组队领导及坑代管理员各300元,并对队组除按正常扣款考核外,另处罚2000元。六、其它1、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牌板,如发现井下材料乱放乱扔无牌板,处罚队组300元/次。2、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如发现水中有锚杆、锚索、钢带、铁饼等支护材料时,处罚队组责任人500元/次,并责令在两日内处理,若在同一巷道、同一地点、一个月内发现两次同一问题时,将加倍处罚。3、在保证安全、工程质量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工艺改革等方法,使材料消耗降低,节约部分按材料价值的30%进行奖励,给予使用单位奖励20%,直接管理单位奖励5%,管理审批单位奖励5%。4、生产材料管理人员每周下井检查用料情况不得少于两次,每次查出问题必须同队组当班跟班队长确认,出井后填写台帐汇报主管科长,并将问题传递到队组。本制度从2009年3月1日起执行。附件3:A矿其它材料管理办法为逐步提升我矿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矿党政提出的目标成本管理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供应科材料管理职责:供应科负责全矿其它材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和规范物资管理,服务生产,合理储备,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流失,严格考核控制,达到目标成本管理的要求。二、材料、审批、领用:鉴于其它材料相对品种多、资金小等特点,故执行限额发料管理,材料管理科室为供应科,供应科负责审批、发放、考核,使用管理具体为各领用区队(科室)。三、材料消耗管理:其它材料限额的确定:每月生产计划会后,供应科根据各区队当月作业计划,和矿目标成本管理其它材料测算依据确定。具体为:综采队、运搬队、机修队、上下皮带队、按吨煤含量下达其它材料费用;综掘队、开拓队,按进尺延米下达其它材料费用;上下机电队、通风队、防尘队按吨煤含量60%、进尺延米40%下达其它材料费用;运销站按发运量80%、吨煤含量20%下达其它材料费用;洗煤厂按精煤产量下达其它材料费用;汽车队按运输量下达材料费用;其它按吨煤下达材料费用。其它材料限额使用的管理:供应科对其它材料费用实行当月核算、累计考核的办法。当月提取费用后,对前期已发生的费用,实行累加(减),再根据当月工作量分两次下达材料费用。月初下50%,中旬根据前半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后半月预计完成量酌情下达。其它材料的区队帐务管理:区队对其它材料实行“帐、物”二对口管理。领取材料后,要及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发放时办理出库手续,且原始资料齐全、记录详细,要求做到旬清月结。其它材料的使用管理:各区队在其他材料的使用和现场管理上,要节约使用、提倡复用、减少浪费、杜绝流失。工、器具类要严格执行手交手、班交班制度,牢固树立“浪费材料就是损失工资”的理念,将材料费用控制在管理目标之内。四、回收复用、修旧利废:属于交旧领新的材料,各区队在领用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附表)。能够修理而复用的材料,各区队交回供应科,统一组织修复。对不能执行制度的,按材料原值的30%扣除。五、材料消耗考核:供应科将每月对各区队材料管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队计划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量所耗材料进行考核,以及单耗物资的抽查。对账目不清、帐物不符、原始资料不齐全等,处罚责任区队10002000元,处罚区队长300元,库工200元。对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毁、浪费,按材料原值的50%处罚;造成丢失、流失的,按材料原值的100%处罚。以上处罚和扣款由管理部门每月传递企管科考核。六、其它:供应科每月对各区队其它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特别是找出具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及时改进,逐步优化,确保目标成本的实现。附件4:A矿设备和大型材料管理规定一、A矿电缆管理暂行规定一、机电科电缆管理职责:1、用料计划每月20日前,机电科(在现有条件下,由于机电科库房条件未具备,暂时由下机电队负责)电缆管理组应根据电缆库存及井下的实际情况、计划进尺和回采队推进度做出领用电缆的材料计划表,经机电主任、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报矿供应科。2、电缆管理组负责井上下生产用电缆的统一领取、编号、发放、回收管理、检修、试验等工作。3、领取电缆后,电缆管理组应对领到的电缆进行验收,包括型号、截面、长度等是否与要求一致,并检查相关资料合格证、到货清单等。4、电缆管理组对库存和现场使用的电缆应全部按电缆的型号、截面进行编号、建帐、登记,详细掌握电缆的在籍数、库存数和井下使用数量。机电科分管科长等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以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登记的,视情节对责任者进行200-10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机电科有关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处以300-10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5、电缆经审批后领用时,电缆管理组和使用队组兼职设备管理员进行建帐,一式二份,电缆管理组、生产队各一份,双方互相签字。不认真建帐的,对双方责任人分别处以200-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6、电缆管理人员对使用单位的电缆按规定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期限检查接线状况、有无盘圈、发热、是否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与使用单位四定处理。否则由分管科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直至交安监处三违学习班。7、及时了解生产情况,熟悉井下需要,防止浪费和因工作失误而耽误生产的现象。因此影响生产的,按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罚款。二、井下生产队组队电缆的领用审批各生产队组需要使用电缆时,必须开具领料单,经调度室机电主任、机电分管科长审核批准,由电缆管理组管理人员发放并建账。三、日常使用管理1、下机电队管理井下所有公用电缆,包括从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从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至配电点、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之间的电缆。配电点分馈以及移变后至工作面低压电缆,由使用单位包机组负责管理(检查、悬挂、维护)。2、井下的高压电缆,由下机电队全部负责管理。3、各掘进队组掘完一个工作面后,根据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需要保留的,经机电科验收,共同向回采准备队(安装队)移交;回采准备队(同上)准备安装完一个回采工作面后经机电科验收,共同向综采队移交,移交时随同设备一同进行。双方队组兼职设备管理员、电缆管理组对电缆的型号、长度、使用地点进行确认,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入账、建卡、转卡工作。移交数量达不到领用数量90%的,对责任人按短缺数量原值的100%进行处罚。4、回采队随工作面推移回收电缆,回收后要及时升井,交下机电队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进行销账、变更卡片,一个工作面全部回收总量不低于出账时的90%,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短缺部分原值的100%进行处罚。5、井下电缆进行拆线时,应从接线柱处拆开,严禁锯开或剁断,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6、对于破坏电缆或盗窃电缆,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7、对于举报破坏、偷盗电缆的,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视情节对举报人予以3002000元的奖励。8、各队组包机人员必须每月对各接线盒、开关的进出线紧固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过热烧毁,机电科防爆组抽查;对不认真检查者每台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影响生产程度给予5001000元罚款。四、回收复用电缆按前款规定的比例回收后,经电缆组检查可以复用的,烘干后保存。有破口的经硫化热补或冷补,并按规定进行浸水试验合格后保存复用,整体绝缘大于1M低于2M的,不再下井使用,整体绝缘低于1M或破口太多没有修复价值的,交供应科。以上罚款计入财务科“机电管理奖罚账户”。本制度从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二、A矿五小电器管理暂行规定小型电器包括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声光信号、防爆灯具和信号电缆等可以回收复用的电器元件。一、部门管理职责:1、小型电器由下机电队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小型电器的计划审批、领取、保管、编号、发放、维修等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符合安全规定,并随时掌握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一件没有编号,对机电队责任者罚款50100元。2、下机电队要根据各生产队组的每月掘进尺度和回采队推进度及时做出小型电器计划,经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交供应科,对于只领不修或无计划领用,机电科视情节对机电队责任者给予处罚2001000元。二、井下生产队组队的领用审批1、严格执行出入井制度,对小型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粘贴防爆合格证后,才允许入井;领用时由使用单位兼职设备管理员和小型电器管理人员双方验收并办理手续,否则不准领用。由此造成的影响由责任者承担。三、日常使用管理1、使用、管理单位双方对所有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按规格、型号、编号、用途、安装地点、使用单位建卡、立帐,做到直观明确。帐、卡、物不对号或无号者对责任者每件罚款50-100元。2、井下在用小型电器要保持台台完好,消灭失爆。机电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使用单位每一季度对接线情况检查一次,同时为防爆面涂凡士林油,并对外观腐蚀者进行除锈刷漆。各使用单位要对小型电器实行包片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并粘贴管理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件没有包机到人对本队负责人处罚100-200元。3、对于破坏偷盗小型电器(包括信号电缆)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于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对于举报破坏、偷盗小型电器和信号电缆者,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100300元的奖励。4、小型电器和信号电缆的安装悬挂,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章使用或失爆现象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四、回收复用1、机电队小型电器组要对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理,能利用的部分,要充分利用,无修复价值的交回供应科。2、小型电器拆除后,由使用单位交回下机电队小型电器组,办理移交手续,并随实物的转移调整卡、帐。如发现小型电器损坏或丢失,对使用单位按原值的50%进行罚款。井下发现保管不妥善、损坏的小型电器,对责任者按原值的30%进行罚款。五、其他1、机电科防爆检查人员对本人所包队组的小型电器不按规定认真检查的,由分管科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扣分、减发绩效工资、罚款、直至交安监处三违学习班。以上罚款计入财务科“机电管理奖罚账户”。本制度从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三、A矿钢丝绳管理规定一、机电部门管理职责:全矿所用钢丝绳由下机电队统一从供应科的领用,并执行管理职能。每月20日前,下机电队应根据库存情况及井下的实际情况、计划进尺和上机电队各台绞车的钢丝绳使用情况做出领用钢丝绳的材料计划表,经机电主任、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报矿供应科。二、井下生产队组队的领用审批各队组需要钢丝绳,应提前2天开具领料单,写清具体用途,经调度室分管主任审批、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核同意后领取。三、日常使用管理运输区要保证主要井筒、巷道地轮运转正常,采掘队保证责任区地轮运转正常,防止钢丝绳磨损;发现一次地轮不正常运转处罚责任者50元。在用绞车的钢丝绳必须经常缠绕在滚筒上,绞车、耙斗机、皮带机张紧绞车等设备的钢丝绳必须涂油,防止锈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按原值的20-50%进行罚款。四、回收复用在用钢丝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更换条件时要向下机电队交旧领新,交旧比例不得小于领用数量的95%,否则按短缺数量原值的30%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下机电队回收旧绳后统一管理,并及时交回供应科。若不按规定收旧,按照同比例对机电队进行处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需要交旧:1.新安装的绞车等设备使用的钢丝绳;2.经有关领导批准,旧钢丝绳用于综采工作面回收、特殊地点的电缆吊挂及其它用途的。申请不交旧的钢丝绳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否则视情节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1000元。五、其他运输区要保证主要井筒,巷道地轮运转正常,采掘队保证责任区地轮运转正常,防止钢丝绳磨损;发现一次(处)地轮不正常运转处罚责任者50元。井下现有旧绳由卫生区负责队组回收交机电队,不能及时回收的,按数量进行处罚,并作为机电竞赛考核的依据之一。以上罚款计入财务科“机电管理奖罚账户”。本制度从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四、A矿配件管理规定一、机电部门管理职责:机电科等配件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和配件库存、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配件、设备管理使用的单位、人员进行教育、制止,以减少设备、配件的损坏。二、领用审批配件领用须经机电科、供应科分管科长审批核实、注明交旧数量后方可领用。一般配件本队应有7天的备用量。确因特殊情况生产急需的,由本队出具借条,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机电科同意后借用,次日补办手续。三、日常管理1、各队组首先于12月1日前编制次年的全年主要配件计划,编制依据:(1)、各生产队组根据次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和采掘设备使用计划;(2)、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维护单位根据年度检修、安装计划。申报计划要按机械、电气分类,并注明主机型号、生产厂家。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送供应科配件组。此项工作由机电科、供应科分管科长督促,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每季末月10日前,各单位编制下季度配件需求详细计划报机电科审批,要求配件或设备型号(图号)齐全、正确,数量适当,标明生产厂家。井下胶带输送机配件由运输区统一编制计划,统一领取、管理、发放、协调、监督回收、检修;上皮带队和洗煤厂胶带输送机配件由本单位编制。工作面安装和节日检修配件计划应提前2个月报送供应科。3、设备使用单位要在检修设备时搜集整理有关配件的图纸、型号,机电科和供应科配件组要定期收集整理并制成电子图表,在电脑中存档。整理不及时的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4、井下备用的配件要上架并挂牌管理,不准乱扔乱放,不得浸泡在泥水中,否则对责任者处罚200500元。容易丢失的小型配件应存放在工具箱内。由于条件限制无法锁在箱内的,井下存放量不得超过三天的正常用量,并设人看管。机电科、供应科要不定期对配件在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丢失率超过5%的单位要按丢失件原值的50%承担经济责任,其中责任人承担不少于10%。四、回收复用一次性使用的一般配件应交旧领新,交旧比例70%以上。否则,不准发放(新安装、延长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发放)。损坏的配件要在3日内收集升井,不足升井数量的由使用队组集中存放,并挂牌管理。发现乱扔乱放者,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可以修复使用的大型配件,更换后应在3日内交旧,由供应科整理、机电科安排有关单位修复备用并登记,修回后由机电科保存、调整使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回的,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前向有关部门说明原因,但最晚必须在7日内交回,否则对责任人处罚300500元/日。更换大型配件要由队组会同机电科查明原因进行整改。五、其他由于检查不及时造成丢失损坏的,对管理部门进行连带处罚。以上罚款计入财务科“机电管理奖罚账户”。本制度从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五、油脂管理制度为了减少机电事故,有效地降低油脂消耗,特制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1、供应科负责油脂的采购供应工作,机电科负责全矿生产用油的统一管理工作。2、机电科下属油脂管理组负责全矿油脂计划审核、油脂管理、化验工作,做到入库、验收、库存、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均有记录,并建立大型设备润滑档案及各组队设备使用台帐,各种验收单、领料单、回收单、化验单要按月装订,妥善保管,以备查阅。3、油脂到货验收:供应科采购的油品,均应依随货同行的化验单和合格证严格验收,采购的油品要抽样到机电科油脂组进行校验,校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对待:(1)、停止发放(2)、与供应部门联系更换或退货。4、库存:(1)、各类润滑油、脂,油脂库均应有适的库存量,库存量不得超过有效保存期限内消耗量的60%。(2)、库存的油品应标明进货(生产)日期,采取先进(货)先出(库)的原则,不同批次的油用不同的库存卡片分别标注管理,库存油品满三个月应每月进行一次抽样化验,不合格的停止发放。二、日常管理1、各队都必须成立油脂管理组,由队长或机电付队长任组长,机电包机组长任付组长,包机组设专职油脂润滑工1一2人,油脂管理组成员由材料员、维护工、专职司机等组成,职责是向供应科提供各类油品的购置计划,从供应科统一领取本队组使用的油脂,建立本单位设备的油脂使用档案及日常消耗统计,材料员负责控制消耗指标和领油,维护工负责维护过程中的润滑加、换油,专职司机负责生产运转中的润滑注油,油脂工负责油脂及器具的保管、运送,监察设备各转动部位、部件的润滑状态,包括油量的多少、油温的高低、运转声响、有无振动等,定时、定点、定量给注油部位注油,并认真填写润滑卡片,填写卡片内容包括:注油设备名称、注油部位、加注油品的品名、牌号、数量、注油者姓名等,杜绝因缺油造成机电故障而影响生产的责任事故。2、发放制度:(1)、油品发放严格执行“三不发”制度,即无合格证的不发,质量指标不合格的不发,领用器具不完好不清洁的不发。(2)、各队、组到油脂管理组领取油品,必须使用专用领料单,料单用途栏内标明主机及部件名称,各组队派材料员或油脂工领取,其他人一律不准替代,油脂库必须按料单对专人发放。(3)、各队组领取油脂的器具外表面必须用醒目的油漆标明油品的品名和牌号,做到专油专具,不得混装,确保油品质量。(4)、各队、组领油时,由供应科依据各队、组使用设备消耗定额填写领取油品的牌号、数量、厂家,发放日期等,并由发油者、领油者签名盖章,发油人还必须在库存卡片上填写领取日期、数量并签名。(5)、各单位日常生产用油,供应科按消耗定额(计划)凭料单正常发放,若遇大、中修、清洗换油等特殊情况需大批量用油时,需经机电科分管科长批准方可发放。(6)、辅助队、组用油,由机电科分管科长批准后方可发放。3、使用制度(1)、加注润清油、脂是各队、组日常维修保养设备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各组队必需配备1一2名专职油脂工,负责按规定给各个注油点加注润滑油,做到润滑管理的四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以保证正常生产。(2)、加注润滑油、脂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加注前必须将注油嘴外表面擦洗干净,以防污染油品,影响使用效果。(3)、加注润滑油后,油脂工每班要巡回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效果12次,监察油品质量的可靠性,若发现温升偏快、声响异常,及时汇报队领导,以便检查机械磨损是否超限,若机械零件磨损并不超限,则应考虑油品质量是否有误,取一定数量的油样送机电科油脂组化验,若其质量不合格,则应及时更换新油。(4)、油脂工每旬向油脂库汇报一次备种油品的使用情况,以监控各类在用油、脂的质量,油脂管理组要经常深入井下及用油、脂队组,掌握设备的使用状况,保证油、脂的合理使用和回收。(5)、井下油脂库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4、回收制度:各组队使用较大的齿轮油、液压油、机油、变压器油等在进行大清洗换油时,应将放弃的废油回收,回收量不少于正常加油量的80%,回收的废油一律交回油脂库。三、考核与奖罚1、各组队用油,月初按生产计划确定消耗指标,月底按实际产量进尺进行核算,核算基础以吨煤消耗为依据,对组队和油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超耗者罚,节约者奖。2、各队组超额消耗的油脂和少回收的油,由本队按计划价划入本队材料费中,材料费超支,按矿规定的有关条款与工资挂勾,实行奖罚。3、乳化油是乳化液配置的主要原料,各采掘队组正确配置乳化液对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起关键作用,油脂管理组要不定期下井抽检液样,抽检结果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罚款200元,一个月内抽检出同一队组二次以上液样不合格罚款500一600元。4、油脂管理组成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负责,逐步强化油脂管理工作,对那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不实行专油专具、胡装乱用造成设备故障者,要视其情节和损失大小进行处理。六、A矿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一、管理部门职责:1、设备管理组及分管科长,要掌握了解库存设备和井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明细,帐卡物一致,编号清晰。及时掌握井下生产的变更情况,需移交的要办理移交手续,及时调整帐名明细。对台帐不清、没有编号、无法落实单位的设备,要对设备管理人进行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部件原值的30%赔偿。2、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设备使用情况,并对全矿设备使用进行调配。3、设备不得拆套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拆卸完整设备的,需经机电科同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按照批准项目拆卸,并于规定时间内恢复原貌。4、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必要的配件图纸、图号、维护检修和注油记录等规定内容。5、发生事故后,机电科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事后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二、设备安装使用1、新型设备使用前,由职工学校、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制订相关规定和措施,司机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度,使用队组做好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良性运转。2、井下一般通用生产设备的领用,由生产队组兼职设备管理员向井下机电队提出申请,经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批后,井下机电队根据全矿设备情况进行协调,井下机电队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登记;需领用新设备时,由井下机电队设备管理员办理“机电设备领用单”,经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核批准后,从机电科设备库领取。综采、综掘机的特殊设备、局部通风机、地面生产建设部门需用的设备,由部门(队)兼职设备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批、机电科设备组发放并登记。设备领用时必须经检查调试合格双方签字并由专职防爆检查人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入井使用。下井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保证完好,否则不准下井使用。设备管理员对设备分队组进行建帐、建卡,帐、卡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与财务科帐、卡保持一致。3、回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三天内由调度室组织安装单位、机电、安监、质标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由安装单位移交使用单位。4、新安装设备验收后,应将全部图纸、资料、试验验收报告交机电科建立技术档案,由机电科暂存一年后交矿档案室存档。5、设备使用部门、队组要保证设备零部件和防护装置齐全完整,大型设备台台完好,其他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人包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防止丢失、损坏,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纪录。6、生产队组闲置的设备要及时升井,交旧要有销账记录,缺损部件按照30%的原值赔偿。机修厂、机电队等设备检修部门要及时组织检修,恢复设备技术性能。7、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说明书要求提出配件计划,保证正常生产。8、包机人员每班交接班时应对所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保护是否完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风机切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每旬检查“三证”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本人休息时,委托包机组长代为检查,包机组长休息时,可安排他人代为检查,同时对本队所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汇报有关领导,并积极处理。9、使用单位备用的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并上架、存放适当位置,防止进水、潮湿、损坏。10、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必要的配件图纸、图号、维护检修和注油记录、维护检修人员等规定内容。11、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发现不按规程操作的,首次进行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进行500100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追究责任并对本队管理人员追究连带责任。三、设备的操作和保养维修1.设备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前的检查,正规操作。发现问题汇报领导组织处理后方可开机。由于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组织处理造成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本队负担经济损失。2.设备日常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保养重于维护、维护重于检修、检修重于更新”的设备管理理念,及时对所用设备按照日检、周检、月检要求,认真组织保养、维护、检修,设备油脂每月必取样交机电科化验一次,不合格的立即更换。(不按规定的取样的,每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500元,因此造成零部件、设备损坏的按远值得50%处罚),并做好保养检修记录。由于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承担。3.设备中小修理由机电队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的设备应进行调试、试验,外貌清洁,必要时进行防腐刷漆。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未检查验收的,对验收检查人处罚50元/台.次。防爆设备需经有资质的防爆检查人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检修要留有记录,标明“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检修内容及调试结果、检修人、验收人、防爆检查人和日期”。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严禁入库和下井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下井使用造成影响的,追究检查验收人及发放人和领用人的责任,按调度室索赔制度进行索赔。4.设备大修由计划、机电、财务、等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编制大修计划,报请矿领导和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四、租赁与外借外单位在我矿承包工程时,按照经济合同给予该单位设备支持,不属于我矿提供的设备若承包单位需要时,按照A矿设备租赁办法进行租赁。五、设备回收移交1.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由机电科会同调度、安监、通风、电讯等单位对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清查、验收,所有设备登记造册,根据回采工作面设计,需用设备留在工作面进行移交,回采准备队(安装队)兼职设备管理员和验收部门共同签字后办理移交手续;不需用设备另行登记造册后由掘进队升井交机电队统一安排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设备大型的部件要全部交回,小型部件的回收率不低于95%,差额由本队按新度系数承担经济责任。2.移交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由掘进队负责处理,否则由调度室、机电科、质标办等根据设备状况估算处理问题所需工资,掘进队支付,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3.回采工作面安装完毕后,由调度室组织安监处、质标办、机电科等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需要办理移交手续。安装过程中专用的设备由安装队回收升井交机电科。4工作面移交时,所有设备必须台台完好,交接双方、调度室机电主任、机电科、机电队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各方在“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签字。5.回采工作面推进时,两顺槽退出的设备由回采队兼职设备管理员送交机电队并销帐。移交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发现缺损由回采队补足,或按规定价格交足零部件价款,由机电队修理。回采工作面停采后,所有设备由矿指定队组回收,机电队验收销帐,检修后入库。发生零部件缺损时,机电队必须出具设备零部件缺损证明报机电科,机电科作出罚款决定,通知财务科或企管科罚款。6.采煤工作面停采后,由机电科组织采煤队和回收队对工作面及顺槽设备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认可,所有设备必须在通风区指定密闭时间前回收,并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发生零部件缺损的,机电队出具证明,从丢失部门(单位)工资中扣除,并作为本月机电考核依据之一。7.所回收设备由机电队机修厂组织检修,机电队无力检修的,由机电科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修理。8.所有交回的设备接收人必须给交回人出具收据。奖惩执行A矿机电管理奖罚办法附件5:通风区材料管理及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材料管理,达到物尽其用、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能,特制定材料管理考核方案:一、材料管理职责1、通风区长是“一通三防”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的领取、发放、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工作。2、队长是本队“一通三防”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全队材料的领取、发放、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工作,做到物尽其用。3、材料员具体负责材料计划编制、材料管理账目建立、材料领取、材料质量把关、队部材料库房的核查、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把关。4、队部材料库房管理员负责材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发放、台帐完善、库房卫生、库房防火、防盗等工作,做到库房卫生整洁、材料码放整齐,不浪费、不流失。二、材料审批、领用1、材料审批本月18日前依据生产计划安排,通风、防尘队长、技术员、仓库保管员根据井下和库存材料情况编制下月材料计划报通风区材料员,通风区材料员将通风、防尘队的材料计划进行汇总并分A、B、C类,经通风区长审核,分管矿长、经营矿长审批签字后,报供应科,月底将下月要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用情况报企管科。2、材料领用由通风区材料员根据材料计划,从供应科领取材料并建帐,交给防尘队和通风队仓库保管员,并双方签字,防尘队和通风队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记入台帐。三、材料消耗管理1、材料保管:根据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合理码放,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房内的环境卫生。2、材料发放:根据队长工作安排,班组长填写内部材料领用小票,经队长审核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小票所列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发放,并从台帐上下帐。3、材料运输:材料员要运送管材到崔新风井,运送管材必须按规定运输,捆绑结实,管路到位后必须码放整齐,杜绝丢失。4、井下材料存放:通风、防尘队在井下应设立库房,小件及易丢失的材料应存放到库房,大宗材料应存放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确保行车、行人安全顺畅,安全距离符合规定。5、材料使用通风队、防尘队必须根据井下的实际需要合理使用材料,不得浪费,剩余材料要及时交回库房,备用的管路和风筒等要码放在适当地点,并清点数量,杜绝材料的浪费和丢失。四、回收复用、修旧利废1、通风区、队要大力开展回收复用、修旧利废活动,以进一步降低材料消耗。2、随着回采的后退,防尘队及时回收管路。3、当掘进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通风队队长要及时安排回收风筒和吊挂铁丝及拉线,将完好、无尘、不潮湿的风筒叠好放到井下材料库以便复用。对不完好的风筒要及时升井通过晾晒、除尘、修补后叠好入库,以便复用。4、防尘队还应回收复用净化水幕、装载点喷雾、高压管、隔爆架及隔爆水袋、螺丝等。5、通风队应对损坏的风门、门带等进行修理复用。五、材料消耗考核1、对防尘队管材运输、存放、安装过程中的考核.地面运输:通风区材料员领到管材后要会同装卸人员负责押运到崔家沟新风井,并及时装车下井,防止地面运输过程中管材的丢失,如发现丢失按管材价值的100%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井下运输:防尘队队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装好管材,捆绑牢固,方可运输,防止管材在斜巷运输时管材前窜和散落,造成损坏,若造成损坏,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人按管材价值的3050%进行处罚。.井下管材存放:下料人员要根据队长安排,将管材码放到指定地点,以便使用,确保运输、行人安全,否则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管路安装:防尘队根据开、掘队进尺情况,按规定及时将管路延接到位(蓝色为静压洒水管,绿色为压风管,黑色为排水管),严禁花接,三通留设和吊挂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有一定备用量,备用管材应用铅丝捆吊在两邦或码放到宽敞处,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如发现捆吊和码放不规范,则按管材价值的10%对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2、对通风队风筒领用、运输、延接过程中的考核.地面运输:下料人员按规定办理材料领取手续后,从库房将风筒装车,队长指派专人押运到崔家沟新风井,及时装矿车下到井下,如发现丢失按风筒价值的100%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井下材料存放:下料人员必须根据队长安排将风筒运送到指定地点(井下材料库房),码放整齐,以便使用,否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风筒延接:通风队风筒工应根据队长安排和开、掘队组进尺情况及时把风筒延接到位,确保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规定要求(煤巷5m,半煤岩巷7m,岩巷10m),风筒延接质量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正接双反边,吊挂平直,无破口,不漏风,出口风量满足生产需要),并保证各工作面有两节风筒的备用量,备用风筒要叠好,用铁丝捆牢,吊挂在距工作面20m的邦里;更换下的废旧风筒要及时升井,严禁随处乱放,不论是备用风筒还是废旧风筒,如若乱放按风筒价值的10%对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风筒回收复用:掘进工作面贯通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通风队队长要及时安排回收风筒和吊挂铁丝及拉线,将完好、无尘、不潮湿的风筒叠好放到井下材料库以便复用。对不完好的风筒要及时升井通过晾晒、除尘、修补后叠好入库,以便复用,不能修复的废旧风筒,能利用的必须尽量利用,做到物尽其用,风筒复用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否则按矿有关规定考核兑现;对回收不彻底、遗漏下的风筒则按总价值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3、对开、掘队组材料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考核各开、掘队组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管材、风筒以及其它“一通三防”设施要使用好、管理好(包括备用管材和风筒)。严禁损坏,否则将按损坏总价值的50%80%进行处罚;影响生产、造成安全隐患的由矿调度室和安监处进行索赔和追查处理。4、对综采队通风、防尘设施使用管理及钢塑复合管回收考核.通风、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综采队对所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要正常使用和管理,如果发现损坏,按损坏总价值的50%80%进行处罚;影响生产、形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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